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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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活动要求,集中整治“四风”问题,做好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最后一公里”。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特制订中心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对照“三严三实”和“六个查一查、八个照一照、四个剖一剖”的工作要求,认真查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7+4+3”专项整治,真抓实干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实现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转变。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23号)和省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20-〕30号)以及《关于对<中共六盘水市委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责任分解的实施方案》(六盘水群组发〔20-〕5号)的文件要求和部署,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庸懒慢浮贪”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七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进行整治和清理。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要按照六盘水群组发〔20-〕5号文件的要求,坚持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逐项进行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持续推进七项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项: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整治文山会海。
整治措施:中心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精文减会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报送公文精简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规定》,认真开展清理。通过规范行文程序,减少文件简报,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实现文件印制数量的明显减少,提高公文运转效率和办理效率。通过严格会议审批,精减会议次数,简化会议内容,控制会议规格,严格会议经费管理,控制参会规模,彻底整治文山会海。
2、中心无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3、中心无“一票否决”项目
第二项:整治“庸懒慢浮贪”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整治措施:一是设立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引导台。安排专人负责解释和引导工作,对前来办理业务职工提供“一对一”咨询讲解和做好业务引导服务,实现全程服务无中断。二是业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我市公积金中心添置移动业务宣传栏,让职工对业务简化流程、所需具体资料一目了然,解决办事推脱,实现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和服务承诺。购置业务办理取号叫号系统,拉排队禁戒线,让业务办理尽然有序,杜绝优亲厚友,让服务群众一视同仁。安装业务服务监视视频录音系统,整治收受礼物、灰色交易等不正之风。三是建立便民服务工作点。为切实方便职工,中心设立便民服务点,为职工整理资料、帮助和指导填写相关表格、提供免费复印服务、提供饮水点和书写台以及休息长椅,让办事群众办事顺心、舒心、舒服。
第三项: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中心无公款送礼情况
2、公款吃喝
整治措施: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在年内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市政府公务接待有关标准开展公务接待,严格查处“私客公请”、公款吃喝等问题,对各分中心(管理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比对“三公经费”消费明细,建立“三公经费”台账。严格报销审核和签字负责,对公务接待实行年度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借公务招待之名,走关系拉感情。杜绝借公务就餐之机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对顶风吃喝的,严格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虚报“三公”账目和超标公务接待进行严厉惩处,并报纪检监察部门。
3、继续狠刹奢侈浪费
整治措施:执行中心参会住宿报销制度,坚决禁止入住豪华酒店,坚决不举办奢侈宴请。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的行为。
第四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
1、中心未超标配备公车。
2、进一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对于超标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隔断和腾退,要求年内实现办公用房基本达标。
3、中心无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
第五项: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整治措施:中心计划财务科严格按相关规定编制、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结合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管理,对单位超预算执行、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整治措施:制定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严把公务接待标准,禁止无公函接待、私客公待。在年度实现公务接待费持续减少对公务接待接受上级审计、检查,对公务接待费用进行公示。
3、中心无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
第六项: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1、中心无“形象工程”
2、中心无“政绩工程”
3、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
整治措施:中心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对干部工作成绩正确认识和评估,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年度考核,按照培养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洁相关情况,结合工作需要以及群众认可度的情况,正确评价干部。
第七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1、中心无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2、中心领导干部无持有会所会员卡,没有出入会所玩乐
三、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类不正之风问题
第八项: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
整治措施:(1)开展专项自查自纠。针对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限时整改。(2)开通投诉举报电话,对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3)实行服务承诺,实现首问负责、限时办结。(4)进行各项业务调查分析。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制定业务工作规范逐项加以整改,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改善办事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第九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中心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第十项:严肃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
中心无惠民政策落实内容。
第十一项:严肃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
中心无群众欠款发放、克扣群众财务的问题。
四、坚决整治“八个照一照”中查摆出的三项问题
第十二项:严肃整治收受红包和购物卡问题
整治措施:(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反腐败学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2)对收受红包等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明察暗访,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自查,同时发动干部职工主动进行收受红包礼品登记。(3)受理投诉举报,督促各科室落实相应责任,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问责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
第十三项:严肃整治干预工程承包问题
中心无敢于工程承包问题。
第十四项:严肃整治违规占有多处房产问题
中心无违规占有多出房产的问题
第十五项:解决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心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工作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工作,了解基层工作开展情况,把握职工动态,帮助基层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在深入基层工作中分析典型经验,总结经验教训,实现相互学习,互相交流。
第十六项:解决纪律松懈的问题
整治措施:尽快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检查,形成考勤工作报告,并将职工考勤进行公示,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第十七项:清理违规业务办理的问题
整治措施:组建中心业务工作专项整治清理小组,对中心违规违纪业务进行专项清理,并形成工作报告,中心形成相应整改意见后责令相关责任科室、责任人、经办人进行清理整改,对整改未达标的退回相应责任单位开展二次整改,整改结束后相关责任人形成整改报告签字报中心,中心整治清理小组对整改成效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
第十八项:梳理相关业务规范的问题
整治措施:中心各业务分管领导,统筹开展各业务规范的重新制定工作,形成初稿向社会各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将意见征求定稿向市政府进行汇报,并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年内实现各项业务工作的梳理、规范和调整。全面推动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帮助干部职工解决住房困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深入落实整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回应,建立整改台账,根据台账内容逐条开展整改落实,分类限时进行整改,逐一落实,落实专人分项整改责任。尽快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
(二)精心组织、认真整改。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员领导班子带头做好整改工作,调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整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和优势,切实抓好各项问题整改的落实。
(三)加大力度,务求实效。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对整改工作的梳理检查,对解决问题的进度、效果全程实现公开,随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处理,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务实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将“四风”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中心活动办要对整改工作跟踪检查,定期报告,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差的要从严问责,对违法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党组《2022年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冀环党组〔2022〕27号)和市委《关于全市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安排部署,市局党组决定在全系统开展2022年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安排部署,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以及“转树讲促”活动成果,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强力推进,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担当、锤炼过硬作风,大力弘扬“务实、团结、高效、争先”的环保精神,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总体要求
(一)坚决贯彻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及省厅党组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
(二)以重点突出问题为导向。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制约发展难点堵点问题,紧盯“四风”顽疾和隐形变异问题,从自身查原因、联系实际补短板,精准发力,追根溯源、见事见人,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改实。
(三)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扎实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干部作风由群众监督,工作标准让群众评判。
(五)务求取得工作实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抓正反两方面典型,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抓到底,公开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三、整治重点任务
(一)深化作风纪律整治,重点在以下三个层面,深入查摆剖析,持续整改提升,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着力打造热情周到、高效运转的文明窗口,着力打造秉公办事、一心为民的生态环境环保铁军。
1.领导机关整治重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省市委及省厅党组决策部署不坚决、不主动、不到位、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一套做一套。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2)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政绩观存在偏差,工作思路举措不当,指导推动措施不力;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大胆负责的骨气、事争一流的豪气,不敢直面问题、触及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在生态保护、疫情防控等方面不担当、不尽责,虚于应付、弄虚作假,应景造势、消极懈怠,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
(4)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不敏感、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周全,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消极拖沓、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
(5)文山会海问题突出,督察检查考核不务实、过度留痕、多部门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6)争先进位意识淡薄,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工作上满足维持现状,上级推推动动、不推不动,长期没有实质性变化,影响高质量发展等问题。
(7)对职责范围内应担当的工作不担当,应研究的不研究,该决策的不决策,该办理的不办理,该推进的不推进,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贻误工作、影响事业。
(8)班子不团结、不和谐、凝聚力、战斗力较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领导干部工作激情不高,责任感、使命感不强,脱离基层、脱离群众,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
(9)宗旨意识不强,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制定政策、出台措施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够,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2.窗口单位(含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单位)整治重点
(1)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权力寻租,擅自增加办事环节、增添表格材料,群众办事受刁难等问题。
(2)政务服务举措针对性不强、实效性较差,只重表面作秀,不深入解决问题,办事群众被推来推去或反复跑办等问题。
(3)服务意识淡薄,存在“中梗阻”“弹簧门”问题,指定“红顶中介”、环评机构,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
(4)行政审批窗口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前店后厂”、程序繁琐,表格材料多,审批周期过长。
(5)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缺乏群众立场和务实作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有畏难、厌烦情绪,服务不优、效率不高。
(6)在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时方法简单粗暴、态度蛮横生硬、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欺诈、胁迫、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
(7)违反“放管服”要求,违规执行已取消或废止的收费项目和自行扩大权限的审批项目,继续使用已废止的法规制度或规范性文件,损害企业或群众的合法权益。
(8)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不到位,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彻底,“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伤害群众感情。
3.基层单位整治重点
(1)面对矛盾和困难绕着走,有难度的事缓着办,有压力的事拖着办,对工作失误推脱逃避、撇清干系,不敢担责、不愿担责。
(2)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工作中拈轻怕重、挑肥拣瘦,计较个人得失和部门、小集体利益。
(3)监管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任性执法、逐利执法、弹性执法、运动式执法问题,尤其是“旅游执法”、“观光执法”问题突出;落实“日常不扰、无据不查、一查彻底、首微不罚、屡犯严罚”非现场监管执法不到位,“一刀切”、乱罚款问题突出,与民争利、扰民渔利,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以及违规收费、随意罚款、搞乱摊派,侵害企业利益,影响营商环境等问题。
(4)碰到困难往上交、遇到矛盾往下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对工作失误逃避推脱、不主动担责负责等问题。精神不振、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作风懒散。
(5)对群众诉求只考虑“不可行”,不考虑“如何行”,该解决的不解决,该协调的不协调;遇事“踢皮球”,让群众来回跑、转圈圈;为群众办事草率敷衍、消极懈怠,造成不良影响。不关心群众疾苦,漠视群众利益,对待群众生冷横硬,方法简单粗暴;落实惠民富民安民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6)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该决定的事情不决定,该行使的职权不行使,该承担的责任不承担,推诿扯皮耽误工作;工作上畏首畏尾、缩手缩脚;审批事项逃避责任,只画圈不表态等问题。
(二)深化正风肃纪,重点整治五个方面突出问题,持续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从严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各方面全过程。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走形式、搞变通,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
2.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重视、查处力度不够,治理“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3.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违规收受礼金和其他礼品等问题。
4.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
5.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楼堂馆所问题、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组织或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等问题。
四、推进整治目标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抓在日常、融入经常,引导党员干部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把讲政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矢志不渝拥护“两个确立”、坚持不懈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和对党忠诚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二)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巩固“转树讲促”活动成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注重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培养锻炼干部、在应对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历练考验干部、在工作实践的先锋模范中甄别遴选和提拔使用干部,大力弘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营造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提高环境质量。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2022年我市PM2.5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PM10浓度达到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优良天数达到270天,同比增加6天。全市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22%以上,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下达任务,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污染地块修复或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保持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四)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在2021年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次数和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天数,进一步减少会议次数和发文数量,做到能不开的会不开,能不发的文不发,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印发的文件一律合并执行。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真正把有限时间、有限精力用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紧盯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推行“廉政监督卡”监督模式、强化廉政纪律监督的同时,大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日常不扰、无据不查、一查彻底、首微不罚、屡犯严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五)切实提高服务效能。持续做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继续深入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两个省级正面清单”和“部、省绩效A级和引领性清单”,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让更多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不限产、不停产,开足马力全力生产,助力企业高效绿色发展。深入做好执法帮扶工作。坚持“寓执法于服务”的工作理念,全面开展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一次清大帮扶”行动,依托全市执法监管网格责任制,着力帮助企业发现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持续深入开展“亲属办企业我当治污监督员”、“我为群众办实事”、“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环境问题,帮助排污企业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制定解决方案,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走上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快车道,大力扶持一批精专特优企业,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照重点整治问题查摆短板不足,深刻检视剖析,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形成工作台账。同时对近年来开展的“双创双服”等系列活动整改成效进行“回头看”,未整改到位的一并列入台账。2022年3月21日前,建立自查自纠“四个清单”及工作台账。
(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系统要建立群众公开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和网上举报平台,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程序移交查处。开展暗访式、跟踪式、体验式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督促整改,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要深入开展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明确整改方向,落实目标任务,确保有力有序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发挥表率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不折不扣推进落实。要明确一名专项整治联络员,强化工作联系,密切工作沟通,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反馈机关党委。
(二)健全领导体系。市局党组成立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具体具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并设置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考核评价组和宣传报道组具体推进相关工作,对接上级各项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进专项整治扎实开展(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要参照市局做法,成立相应机构,组成工作专班,强化专项整治主体责任。
(三)强化日常调度。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要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20日前向市局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分级调度机制,建立牵头单位主抓责任制,分领域、分重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四)实施群众评议。坚持开门搞整治,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五)完善制度机制。要认真剖析典型案例,查找问题根源,补齐制度短板。注意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下沉基层一线,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交办线索处置、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完成整改任务,当下能改的,马上整改到位;需长期落实的,明确目标、完善机制、持续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政策,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七)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强新闻宣传,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全面展示专项整治成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反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加强政策解读,及时跟进回应社会关注,营造深化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23号)和《中国科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意见》(科发党字〔20-〕26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我所“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范围:所党政领导班子、机关管理部门、支撑系统各部门、研究室(重点实验室)、临海实验(观测)站。
(二)时间: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
二、重点内容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科院党组“12项要求”和我所“10项要求”作为切入点,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以下六项专项整治工作:
(一)会风文风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文件会议比较多,联系实际不够,收效不明显的问题。
(二)机关工作作风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机关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关心群众生活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关心不够、解决不够及时的问题。
(四)科技创新工作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对科技创新的前瞻性研究不够的问题。
(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三公”经费的标准把握不严的问题。
(六)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科研经济业务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主管所领导为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
三、主要措施
(一)会风文风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各种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等活动比较多;
(2)联系实际不够,说空话、说好话比较多,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收效不明显。
2、目标要求
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院党组“12项要求”和我所“10项要求”,对我所的各类会议、文件、简报、庆典、评比表彰等活动进行认真清理整治,改进文风和会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方式方法
(1)自查自纠。按照我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科院“12项要求”、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细则》的精神,对我所近年来以所名义印发的文件或内部签批件,以及各类会议、庆典、评比表彰等活动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检查督办。把经常性的检查与定期检查督导相结合,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并在所内通报。
4、工作小组
此项工作由龙丽娟副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陈忠主任为责任人,具体实施各种会议、文件、简报、庆典、评比表彰等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关其他管理部门配合。
5、整治时限
20-年1月完成,以后工作常态化。
(二)机关工作作风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办事效率不高。所里虽规定了办事程序和指南,但职工办事履行签批手续时,经常找不到领导签字;
(2)职工来回跑,费时费力,效率低下,职工怨言较多。
2、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促进所领导班子和机关管理部门换位思考,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明确岗位职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态度,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3、方式方法
(1)调查研究。所领导班子从主动、高效、便捷服务职工群众的角度出发,对此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2)听取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3)落实所领导轮值制。保证每天有所领导在所里值班,处理所内日常事务。
4、工作小组
此项工作由张偲所长负责,龙丽娟副所长配合,办公室牵头,陈忠主任为责任人,具体实施办事效率不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关其他管理部门配合。
5、整治时限
20-年1月完成,以后工作常态化。
(三)关心群众生活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20-—20-年度退休人员该补发的规范性生活补贴一直没有到位,退休老同志对此意见较大。
(2)家属区安装电梯的问题,一直未有解决方案。
(3)职工医疗费报销比例偏低,特别是大病、重病患者个人自付比例较大,负担太重。
(4)食堂饭菜菜式品种少、质量不保证、外来人员就餐多、服务窗口少、服务态度和卫生管理不到位等。
(5)旧单身楼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有3层楼没有公共热水器,不能满足青年职工热水洗澡等需求;另楼层排水管道设置不合理。
2、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
3、方式方法
(1)制定方案。对上述5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认真落实整改。
(2)检查督办。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跟踪检查,逐项进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的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将下发整改通知书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
4、工作小组
此项工作由党委书记黄良民同志和副所长、副书记詹文欢同志负责,人事教育处和资产财务处牵头,徐海处长和黄林丛副处长为责任人,具体实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5、整治时限
(1)20-—20-年度退休人员补发规范性生活补贴问题,20-年12月前完成;
(2)家属区安装电梯的问题,2—3年内分步实施;
(3)职工医疗费报销比例偏低问题,20-年一季度完成;
(4)食堂管理问题,20-年1月完成,长期坚持;
(5)旧单身楼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问题,20-年12月完成。
(四)科技创新工作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对世界海洋科技创新前沿以及发展态势,对国家海洋战略需求以及我所海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着力点等重大问题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前瞻性研究不够;
(2)改革动力不足,现代管理机制还有待建立完善。
2、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对国家战略需求与国际海洋科学发展前沿最新动态的跟踪和研究,不断提升我所发展理念、发展战略与重大举措,在实施海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找准着力点,促进“立足南海、跨越深蓝”,实现“更远、更深、更实、更强”的目标。
3、方式方法
(1)查找不足。根据十八大和中央对科技工作的新要求,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科院提出“四个率先”的要求,开展摸底自查,查找我所在自主创新方面存在的前瞻性研究不够、动力不足等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改进。
(2)集思广益。调动广大科技骨干的积极性,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咨询作用,定期与不定期召开研讨会,对我所发展战略与规划进行研讨。
(3)联系跟踪。加强与国家基金委、国家科技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同时密切跟踪国家“十三五”规划制定的最新动态、国家重大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技项目策划建议等。
(4)凝练目标。近期对我所“创新20-”和“一三五”规划进行研讨,作出适当调整。
4、工作小组
此项工作由-所长负责,-副所长协助,科研与规划处牵头,-处长为责任人,具体实施对科技创新的前瞻性研究不够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所学术委员会、院地合作与开发处配合。
5、整治时限
20-年上半年完成,长期坚持。
(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三公”经费的标准把握不严,一定程度上存在铺张浪费的现象。
(2)在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境)、会议等方面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流程不够规范,审批把握不够严格,执行不够到位。
2、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控制,规范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境)和会议的管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发扬主人翁精神,努力创建节约型研究所。
3、方式方法
(1)自查自纠。针对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境)和会议方面的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改正。
(2)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普查等方法加强检查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全所。
(3)建章立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制订完善“三公”经费管理相关制度,明确标准,加强审批流程监管,规范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管理风险。
4、工作小组
此项工作由党委书记-同志负责,副所长-两位同志协助,科研与规划处和所办公室牵头,-处长和-主任为责任人,具体实施对“三公”经费的标准把握不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资产财务处、党群工作处配合。
5、整治时限
20-年1月完成。
(六)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科研经济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现象。
(2)近年来审计发现,利用虚假发票报销、虚构经济业务支出、虚报冒领出海补贴、租船费真实性依据不足等问题,存在套取科研经费的重大风险。
2、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管,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提高项目经费管理水平,有效防止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3、方式方法
(1)自查自纠。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学科组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改正。
(2)审计监督。监察审计部门采取抽查方式抽取若干科研单元,重点审计被抽查科研单元的所有科研经济业务及其管理控制情况,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制度建设。结合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制订(修订)科研行为规范、合作经费转拨、出海费、租船费、通讯费、材料采购费、招待费等业务管理制度。
(4)内控机制。合理划分课题组审批权限,明确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经济业务的审核职责,制定标准化、易操作的业务管理流程,规范科研业务管理,强化各级管理责任。
4、工作小组
此项工作由-副所长和-副所长负责,科研与规划处和院地合作与开发处牵头,-处长和-副处长为责任人,具体实施对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资产财务处、纪监审办配合。
5、整治时限
20-年第一季度完成。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工作小组、责任部门(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正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气抓实、抓好。所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各责任所领导要亲自抓,带头发现问题,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部门要认真研究谋划,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
2、抓住突出问题。要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要求,抓住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整改,切实抓好落实。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整个专项整治工作始终。
3、加大整治力度。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如期完成并取得实效。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制订解决办法,由有关业务部门协调跟进。
4、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实行问责追责制,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不配合、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发现问题有意隐瞒事实真相的将追究处理。
5、加强沟通交流。各工作小组、责任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加强交流,以便更好地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