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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www.16system.cn 2022-07-14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努力把我乡打造成“服务高地”“政策洼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确保实现全乡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四个明显”目标,根据《武邑县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利用今年一年时间,对全乡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

  二、主要目标

  按照县《20-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提出的“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区,凡企业在其他乡镇区能办到的,在大紫塔乡不仅能办,而且还能办得更好,企业办同样事项在我乡提供材料最筒、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各级干部为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一)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上级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二)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的问题。

  (三)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决,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依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四)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

  (五)政务窗口服务方面。集中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不够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等问题,以及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的难点问题。

  (六)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四、方法步骤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

  1、集中学习讨论。全乡各级干部迅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年武邑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武邑县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清凉店乡工作方案,并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

  (二)查摆问题阶段

  1、深入自查。以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的态度和标准,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站在对武邑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负责的高度,聚焦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将问题清单报乡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

  2、全面排查。对近年来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梳理,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排查梳理问题清单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

  3、广泛征集。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征求基层和服务对象的问题和意见。

  4、梳理汇总。要参照省、市、县做法,及时梳理汇总各类问题,确保把影响全县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解决好。

  (三)集中整治阶段

  1、专项整冶。对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问题和自查问题,要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形成整治台账,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解决问题。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年作为为企业集中服务年、解决问题年。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像化解信访积案攻坚一样,采取领导分包、随时办结等方式加以解决,确保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重点攻坚。对跨部门、上下协调有难度、企业反映比较普遍、社会影响较大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为乡重点改革项目,由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进行重点攻关,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要分别确定一批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改革目标,实施强力攻坚突破。

  (四)建章立制阶段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借鉴先进乡镇区做法,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政策措施。同时,制定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相关文件,建立政府诚信行政、干部诚信履职的制度机制;完善全乡统一、高效、便捷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和投诉平台;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机制,每年都对全乡企业反映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全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常态。

  (五)总结巩固阶段

  乡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20-年武邑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乡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由乡人大主席邓玉华任组长,乡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参照省、市、县做法,成立专门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乡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科室、岗位和责任人。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上报,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共同推动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五)加强统筹协调。乡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本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加强同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及其他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破除影响和制约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促进“三高四新”战略落实,助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一)推进政务服务“四减”。以“一件事一次办”为抓手,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减跑动。逐一梳理审批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能共享复用的材料一律不再重复收取,电子证照材料一律从基础数据库中调用,政府核发的和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材料一律不再提交,能由企业编制的材料一律不得强制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行“即来即办”,进一步大幅缩减办理时间;能够打包成“一件事”的,一律打包成“一件事”并“一次办好”。实现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压减25%以上,平均法定办理时限提速率达90%以上。

  (二)推进数据融合共享。全面完成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充分利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交换通道支撑保障能力,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将数据分类分区域分权限有序下沉市县使用。推动电子证照基本覆盖行政机关签发的各类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深度三级及以上事项比例达到85%以上,50%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60种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场景化共享应用。

  (三)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规范省、市、县、乡、村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要素,实现同一件“事”在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简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程序

  (一)简化企业开办手续。企业开办涉及的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含税务及其他税控设备)及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六个联办事项组成的“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理、一次办结,办理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以内。

  (二)推行“准入即准营”。在更多行业、更广区域探索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实现准入后“一证准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级园区内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20-年底前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80项以上。

  (三)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减少或取消现场办理环节,拓展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完善“僵尸企业”、破产企业注销流程,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税务注销、银行销户、公章注销等同步办理、网上办理。

  三、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探索推行“三零服务”。总结提炼施工图审查“零跑腿、零接触、零付费”改革经验,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有条件的审批事项中逐步推广。深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在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内新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免费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提升稳定性,完善用户体验,与交通、水利、能源、房地产领域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全面融合。

  (二)实施“拿地即开工”改革。新供应土地必须符合“净地”标准,拆迁到位、配套到位、规划到位。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开展规划审批“清单化”审查,分类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审分离”一批、告知承诺制一批、免于审查一批。对产业园区内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项目,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预先服务,在获得土地的不动产权证并备齐必要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并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三)实施“交房即交证”改革。缩短建设项目从竣工验收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的全过程时限,逐步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的同时即可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积极开展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清理处置。

  (四)推行市政公用服务“一站通办”。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网等业务报装综合受理窗口,“一站式”办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服务。对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通信行业不合理收费,严格按程序、按标准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等费用。

  四、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一)合理降低检查频次。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专项整治、重点监管事项等,不得随意实施行政检查。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纳入湖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检查频次与被检查对象的风险等级、信用水平挂钩。推进跨部门联合行政执法,扩充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各部门检查频次高、对企业干扰大且适合合并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二)规范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研究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规范重点监管程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索、拿、卡、要”行为。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明确监管层级和执法事权,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级执法主体,杜绝重复执法。

  (三)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按照违法行为危害性和具体情节实施定档分阶裁量,并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向社会公布。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所有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推行柔性执法。制定跨领域跨部门省级“免罚清单”,用清晰的免罚事项给予执法机关明确指引,对首次、轻微的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免于、减轻或从轻行政处罚。

  五、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

  (一)提升涉法涉诉案件处置水平。坚决清理涉企类案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立案后久拖不决、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和涉案财物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影响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坚持有错必纠,健全涉企产权冤错案纠正常态化机制。开展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刑事诉讼“挂案”、刑事申诉积案清理,全力化解存量案件。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年”活动,推进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清零”,稳步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

  (二)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优化企业破产办理机制及流程,在各市州和重点县市区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60天,无产可破等符合简易审理条件的破产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办结,三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减少30%。

  (三)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厂房、设备、车辆等涉案财物,原则上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产。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提高贷款可获得性。持续推进金融“暖春行动”,深度挖掘首贷企业。大力推行供应链融资、动产抵押贷款。推广“随借随还”、“信易贷”、“税银互动”等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落实“无还本续贷”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公开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指导金融机构科学安排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实现小微企业首贷户数、信用贷款余额、续贷余额、中长期贷款余额高于上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二)降低中间环节费用。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推行依清单收费,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整治克扣放款金额、以贷转存、存贷挂钩、浮利分费、借贷搭售等违规行为。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银行为授信评估目的引入外部数据、信息或评级的,不得要求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三)强化担保增信降费。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市州机构全覆盖、县市区业务全覆盖,扩大担保规模,简化担保流程,降低担保费率,到20-年底,实现全省融资担保在保余额800亿元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支小支农支新占比80%以上,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七、强化政策承诺兑现

  (一)全面兑现惠企政策。编制发布《湖南省民营企业政策支持手册》,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向企业精准推送。梳理改造惠企政策兑现“一件事”,强化政策兑现专窗服务功能,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一次兑现”。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精准、快速到达市场主体。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对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二)推动政府依法承诺事项落实。全面清理政府及其部门、各园区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履约情况,依法依规化解存在矛盾和争议的历史遗留问题,对符合法律规定解除行政协议给企业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失依法给予补偿。巩固“清欠”工作成效,加快推动有分歧欠款争议解决,力争在20-年底前解决分歧并完成欠款清偿。

  (三)集中整治转供电加价问题。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检查,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对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广泛宣传转供电价格政策,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研究制定大工业转供电最高限价政策,从制度上规范工业园区转供电价。

  各级各部门要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紧盯本地区、本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攻坚行动。要进一步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查办和通报力度,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对攻坚行动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问责。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营造共创良好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各市州、省直各牵头单位要于20-年6月底前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进展情况每季度末报送至省优化办,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的意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着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损害营商环境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政治生态的严重危害,高度警醒、警钟长鸣,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夺取经济社会和疫情防控“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交通运输局党组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通过自查自纠一批问题、梳理起底一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健全完善一套协同机制等举措,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推进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为夺取经济社会和疫情防控“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三、整治对象

  全局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四、整治内容

  聚焦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重点整治以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一)行政审批方面:“只跑一次”等“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备案、确认等形式行审批之实;并联审批不畅,作风简单粗暴,服务效率不高;暗示推荐、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设置障碍,以及“怕慢假庸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二)行政执法方面:利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谋利,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对企业和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致使企业和群众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以稽查、执法、检查为由,吃拿卡要,以罚代管,或重复多次对同一企业开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三)干预插手方面:利用职权或工作上的便利,在招投标、项目发包、交通工程等方面,围标串标、规避法定程序,或违规向企业暗示推荐、打招呼、介绍指定亲朋好友承揽,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其他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采取以下措施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动员部署。通过召开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由“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宣传教育。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关于从严治党系列要求,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自觉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客户端、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分了解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危害性,从而形成全局上下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3、受理举报。在局邮箱:刊登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畅通来信来访检举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阶段

  1、开展集体谈话。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集体谈话,在学深悟透指示精神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到“三个讲清楚”:讲清楚党员干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危害性;讲清楚县委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坚决态度;讲清楚开展专项整治的措施要求、方法步骤、政策原则,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行合一、积极参与,为认真查摆、整改提高打好基础。

  2、组织自查自纠。立足工作实际开展自查,同时采取召开政企座谈会、入企走访连心、印发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倾听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填写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部门自查情况表》。同时要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对专项整治内容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自查,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表》,同时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单位党组要将填写好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部门自查情况表》,经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组公章后报县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组办公室(县发改委)。同时根据本单位干部职工自查自纠表进行梳理,填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梳理汇总表》以及收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经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党组公章后报县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组办公室(县发改委)。

  同时,存在上述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管科级干部主动到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说明情况;县直单位科级(不含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主动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说明情况。

  3、明确处理原则。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一律追责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三)监督检查

  1、起底问题线索。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发现的、受理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县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监督检查工作组。

  2、开展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查纠整改的同时,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清单移送县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监督检查工作组。

  3、严肃查处曝光。切实运用好营商环境通报制,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巩固提高

  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督促有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同时避免已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反弹。要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实效。配合完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日常监督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要及时总结开展专项整治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报送至县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组办公室(县发改委)进行正面宣传引导,研究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迅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推动整改落实。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专项整治合力。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提出具体举措,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提升。同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要线索要及时向县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组办公室(县发改委)报告。

  (三)确保整治成效。专项整治要以发现、解决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担当实干,主动作为,力戒敷衍应付、不推不动、过度留痕、工作“作秀”、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确保整治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