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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www.16system.cn 2022-07-22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整治和净化金融市场环境,根据《万安县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万安县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精神,经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和县银保监管组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金融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根据《万安县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万安县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文件精神,围绕“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我县金融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顿治理工作,强化金融监管,实施综合治理,全面补齐短板,进一步净化地方金融市场环境,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为践行“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推动实现“六个奋勇争先”,描绘新时代万安老区振兴发展新画卷提供金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金融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的全过程,强化依法履职、主动履职。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坚持打早打小,努力将行业领域问题乱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二)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管稳定”的职责要求,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加强行业领域业务监督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全面深入摸底排查、治理管控和建章立制,使金融行业领域乱点乱象得到明显遏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三)坚持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金融领域乱点乱象整治行动中来,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的专项治理。大力排查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洗钱行为,以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银行机构授权委托无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代理开展助贷业务,收取高额利息和中介服务费,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证券机构委托授权无证券从业资质的个人或机构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诱骗投资者开展股票投资的;保险机构或保险从业人员实施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等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各类经合法审批或备案的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民间融资机构、各类交易场所和转贷资金等类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发放“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组织或委托黑社会性质团伙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非法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对老年龄群体开展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排查和整治。

  (三)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对各类无放贷资质的机构,或以个人名义非法发放“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裸贷”,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从事P2P、第三方支付、跨界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资产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非法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对老年人群体开展非法集资,组织或委托黑社会性质团伙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打击。

  四、责任分工

  (一)县人民银行。负责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团伙的资金账户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有关洗钱的违法行为线索,组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洗钱行为的排查和整治。

  (二)县银保监管组。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保险机构或保险从业人员实施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等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县金融办。负责对证券机构委托授权无证券从业资质的个人或机构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诱骗投资者开展股票投资的专项整治,对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民间融资机构、各类交易场所和转贷资金等类金融机构的专项整治,以及对社会各类经济主体非法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金融监管部门分别组织本系统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全县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紧盯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整治措施。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舆论引领,多渠道宣传金融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公布举报热线。

  (二)集中摸排整治阶段(长期)。各金融监管部门要及时收集金融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举报线索,对本行业领域的乱点乱象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明细台账,摸清风险底数,搞清问题脉络,深挖黑恶根源。对相关问题线索,要认真梳理,及时研判,主动出击,依法处置。各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移送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过程中排查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金融行业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三)总结提高建制阶段(长期)。各金融监管部门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建,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提出加强行业监管、强化依法履职、改进服务管理的意见和措施,研究制定规范相关业务领域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金融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金融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来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推进。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中央督导、省委巡视整改要求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金融行业领域问题乱象“深挖根治”,切实营造有序的金融环境。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金融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强化部门“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体推进,严格落实县扫黑办相关《方案》要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取得实效。

  (三)强化综合治理。各金融监管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金融监管相结合。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属于部门监管依法授权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组织将依法依规整顿治理;对于单一专项执法力量难以纠正、制止的违法行为,及时将违法问题线索,主动提请会商执法单位、政法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大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扫黑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司法处置。

  (四)压实工作责任。各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解,列出时间表和工作路线图,坚决做到整治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群众反映问题整治不到位的将提请县扫黑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将提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议县纪委予以问责处置。  

  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金融放贷”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金融市场环境,提高金融行业治理水平,实现深挖根治目标,根据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安县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方案》(德扫黑组[20-]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金融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依据《关于印发德安县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方案》(德扫黑组(20-)2号)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我县金融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顿治理工作,强化金融监管,实施综合治理,全面补齐短板,逐步净化地方金融市场环境,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金融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的全过程,强化依法履职、主动履职。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坚持打早打小,努力将行业领域问题乱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管稳定”的职责要求,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加强行业领域业务监督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全面深入摸底排查、治理管控和建章立制,使金融行业领域乱象得以控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坚实基础。

  (三)坚持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金融领域乱象整治行动中来,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整治重点

  (一)着力整治“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问题。

  防范打击“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整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为涉黑涉恶组织和人员提供业务支持和服务等行为,进一步规范金融借贷行为,保护群众合法利益。

  (二)着力整治金融监管还不到位以及监管盲区问题。

  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名称和经验范围中含有类似“金融”“借贷”“理财”“支付”“资产管理”等字样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金融从业人员内外勾结套取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销售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理财产品或有组织的保险诈骗以及利用金融从业人员身份为非法“金融放贷”行为增信、宣传或提供便利,为涉黑涉恶人员或组织提供任何业务支持和服务等行为。

  (三)着力整治“金融放贷”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不够、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加强风险排查,重点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无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等排查,突出对网络借贷、交易场所、虚拟货币、购物返利等非法“金融放贷”案件高发领域的风险排查,切实摸清风险底数,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线索,进行综合研判、串并分析,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并逐条跟踪办理,确保案件线索全部“清零”。

  四、责任分工

  (一)县人民银行。负责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团伙的资金账户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有关洗钱的违法行为线索,组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洗钱行为的排查和整治。

  (二)县银保监管组。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保险机构或保险从业人员实施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等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县金融办。负责对证券机构委托授权无证券从业资质的个人或机构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诱骗投资者开展股票投资的专项整治,对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民间融资机构、各类交易场所和转贷资金等类金融机构的专项整治,以及对社会各类经济主体非法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确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由县政府金融办牵头,每季度召开县防范处置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金融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线下张贴通告、海报、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线上利用“两微一端”,学习强国APP等各类线上载体,以及办公场所、辖区内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等各类线下载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同时可在相关单位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动员广大干部和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领城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策划

  (二)摸底排查阶段

  各金融机构坚持日常性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严格按照“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原则,在非法集资宣传月和综治民调等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对本单位“人”和“事”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苗头。通过各类客户账户可疑交易排查、员工异常行为排查、舆情及举报线索排查等,开展一次涉黑涉恶相关问题的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工作效率,持续做好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工作。建立健全紧急联系机制,确保做好涉黑、涉恶账户的查询、冻结工作,有效切断黑恶犯罪资金流动渠道,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县金融办实地走访了解各银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情况,通过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现场检查等方式,做好深度排查,对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展金融业务、从业人员涉黑涉恶、日常经营中发现的其他涉黑涉恶问题等相关线索及时报送属地监管部门和上级机构。

  (三)集中整治阶段

  对排查出的问题,各金融机构加强协作配合及信息沟通,认真梳理,完善工作台账,便于逐一落实整治措施。以“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明确责任,逐一制定整治措施,逐一明确整治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对问题突出和整改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升阶段

  根据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各金融机构要举一反三,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自验,形成工作总结。对行业领域存在改监管漏洞,要完善工作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谋划、细致工作,打赢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金融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强化部门“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体推进,严格落实县扫黑办相关《方案》要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取得实效。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解,列出时间表和工作路线图,坚决做到整治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群众反映问题整治不到位的将提请县扫黑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将提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议县纪委予以问责处置。

  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推动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决定从20-年4月至20-年10月,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全面夺取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为目标,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总体安排部署,以开展集中行动为抓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不断开展以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和突出社会乱象的集中排查整治,通过为期半年的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重点地区的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社会乱象得到彻底根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责任分工

  各村要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基调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科学谋划,积极作为,迅速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所存在的乱象、乱点、涉黑恶违法犯罪及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等问题进行全面大排查大整治。经济发展办公室和乡扫黑除恶办公室是此次金融领城开展涉黑涉恶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的牵头单位。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银行业、保险业金融领域涉黑涉恶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各村负责辖区内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协助各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三、排查整治重点范围及内容

  (一)借贷业务领域: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等综合成本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年化形式)的规定或利用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借贷;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

  (二)金融服务领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与黑恶势力勾结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的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

  (三)从业准入领域:涉黑涉恶人员担任和涉黑涉恶组织参股、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是涉黑涉恶人员。

  (四)民间融资环境: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约、胁迫逼债、虛假诉讼等各种套路、手段,侵占被害人合法财产实施“套路贷”的黑恶势力;有组织的高利贷经营者及暴力讨债公司(团伙)。

  (五)非法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领域: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通过手机APP贷款软件发放贷款,通过软件读取通讯录等方式控創和威胁借款人,以暴力、恐吓、侮辱、谁、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

  各村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通过张贴通告、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入户走访等方式,动员广大干部和群众主动检举掲发领城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與论引导和宣传策划,积板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宣传:

  1.充分利用党员集中学习、召开会议等有利时机,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宣讲扫黑除恶有关精神。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QQ微信工作群、学习强国APP等各类线上载体,以及办公场所、辖区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等各类线下载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3.结合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日常宣传工作,积极会同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积极协调辖区金融机构开展宣传。

  4.在村内人员较为集中的院落张贴横幅海报、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5.在单位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

  严格按照“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原则,对本单位、辖区“人”和“事”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苗头。要在此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工作成效基础上,坚持日常性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结合非法集资宣传月和综治民调等工作的开展,摸清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底数、成员、活动规律和其罪行。对排查出来的情况,要认真理,完善工作台账,便于逐一落实整治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确保取得实效。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什么问题突

  出就整治什么间题”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各部门对所主管的行业、领城要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和行业监管、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肃清黑恶势力,铲除利益链条和腐败滋生士壤。对行政执法人员、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党员干部等涉黑涉恶问题违法犯罪的,按照“两个一律”对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深挖,对“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三)督查整改阶段。要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村的自查自纠。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将适时对各村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并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和整改不到位的村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间责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大排査大整治集中行动的重大意义。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以及各相关行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此次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责任人,并按照方案中的时间节点报送各阶段工作总结。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追究、重实效”的原则,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高利放贷等民间非法投融资行为,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自身实际,认真反思,举一反三,积极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要强化部门、区域协同作战,加强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动查处等工作。

  (三)督导问责,倒逼落实。每个阶段的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及线索摸排情况必须要由审核签字后上报。本次集中行动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年度综治、绩效考评,对工作不力的个人及单位,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