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功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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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拼音:yǐ gōng shú zuì成语简拼:YGSZ
常用程度:生僻成语
成语繁体:以功贖罪
成语解释
用功劳抵消罪过。
成语用法
作谓语、宾语、定语;指拿功劳补偿过失
近义词
将功赎罪
成语造句
(1)畅奶奶给她的小外甥女和孙子讲解了“以功赎罪”的成语故事。
(2)昊昊写不出成语“以功赎罪”的拼音。
(3)练习本的封面上写着“以功赎罪”几个大字。
(4)咪咪不会写成语“以功赎罪”的最后一个字。
(5)新源县四中的郯老师在黑板上写上了成语“以功赎罪”。
成语出处
晋·陈寿《三国志·吴志·凌统传》:『以功赎罪。』
成语故事
三国时期,东吴孙权任命凌统为破贼都尉,让他与张异领兵攻打麻屯。将领陈勤固执傲慢,看不起凌统,于是百般羞辱他。凌统忍无可忍就杀了他。在攻打麻屯的战斗中,凌统立下大功,班师回朝,他向孙权负荆请罪,孙权让他以功赎罪
现代字典
康熙字典
赎罪赎罪:[shúzuì] 在基督教的教义中,认为人类有『原罪』,故人生来皆负有罪孽。其后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即代表流其宝血为世人赎罪,使世人免去其原罪;又指以功劳抵免刑责。立功赎罪。
以以:yǐ 1、<动>用;使用。《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2、<动>做。《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如或知尔,则何以哉?』3、<动>认为。《邹忌讽齐王纳谏》:『皆以美于徐公。』4、<介>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可视情况译为『拿』、『用』、『凭』、『把』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愿以十五城请易璧。』5、<介>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廉颇蔺相如列传》:『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6、<介>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等。《捕蛇者说》:『而吾以捕蛇独存。』《廉颇蔺相如列传》:『且以强秦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7、<介>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译为『在』、『从』。《苏武传》:『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师。』8、<介>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战国策·周策》:『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9、<连>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10、<连>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可译为『而』,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予与四人拥火以入。』11、<连>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廉颇蔺相如列传》:『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12、<连>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归去来辞》:『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13、<连>表目的关系,可译为『而』『来』『用来』等。《师说》:『作《师说》以贻之。』14、<连>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或范围,用法同现代汉语。《张衡传》:『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15、<连>表示在叙述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可译为『至于』。《柳毅传》:『然自约其心者,达君之冤,余无及也。以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岂有意哉!』16、<副>通『已』。已经。《陈涉世家》:『座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17、<动>通『已』。停止。《齐桓晋文之事》:『无以,则王乎?』18、<副>只是。《冯谖客孟尝君》:『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以往] 以后。[以为] (1)认为。(2)使……成为。(3)把……当作。(4)作为;用作。
功功:gōng 1、<名>事情;工作。《诗经·豳风·七月》:『上入执宫功。』晁错《论贵粟疏》:『三日劝农功。』2、<名>功效;成绩。《劝学》:『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乐羊子妻》:『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3、<名>功业;事业。《孟子·公孙丑》:『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晋书·谢尚等传论》:『降龄何促,功败垂成。』4、<名>功劳;功勋。《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触龙说赵太后》:『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鸿门宴》:『欲诛有功之人,此亡秦之续耳。』5、<名>功用;用处。《信陵君窃符救赵》:『譬若以肉投馁虎,何功之有哉?』6、<名>功德;恩德。《齐桓晋文之事》:『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狱中杂记》:『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7、<形>精善。《管子·七法》:『器械不功。』8、<名>丧服名。分大功「小功,大功服丧九月,小功服丧五月。《陈情表》:『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载应门五尺之童。』[功德] (1)功劳与恩德。(2)佛教用语,指佛教徒念佛育经,为死者做佛事、行善等。[功课] 考核官吏的成绩。[功令] 古代国家考核和选用学官的法令。
赎赎:shú 1、<动>用财物换回抵押的人或抵押品。《左传·宣公二年》:『宋人以兵车百乘,文马百驷,以赎华元于郑。』2、<动>用财物或某种行动抵偿刑罚。《汉书·张骞传》:『骞后期当斩,赎为庶人。』成语有『赎罪立功』。
罪罪:zuì 1、<名>罪过;犯法的行为。《出师表》:『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狱中杂记》:『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心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2、<名>有罪的人;罪犯。《赤壁之战》:『近者奉辞伐罪。』3、<名>过失;过错。《垓下之战》:『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廉颇蔺相如列传》:『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4、<动>惩罚罪行。《韩非子·五蠹》:『以其犯禁也,罪之。』5、<动>归罪于。《寡人之于国也》:『五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6、<动>犯罪。《训俭示康》:『远罪丰家。』
以以:《子集中·人字部》《韵会》《正韵》□养里切,怡上声。为也。《论语》视其所以。又因也。《诗·邶风》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传·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鲁故之以。〈注〉以鲁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执而问其以。又用也。《论语》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传·僖二十六年》凡师能左右之曰以。《易·师卦》能以衆[音zhòng]正。又《诗·周颂》侯强侯以。〈注〉强民有余力来助者,以间民转移执事者。又同已。《孟子》无以,则王乎。又古以与声相通。《礼·燕礼》君曰:以我安。〈注〉犹与也。《魏书·李顺传》此年行师,当克以不。《韩愈·剥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注〉韩文与多作以。又《集韵》与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郑氏,荀氏皆作似。考证:(《诗·卫风》何其久也,必有以也。)谨照原书卫风改邶风。
功功:《子集下·力字部》《唐韵》古红切《集韵》《韵会》沽红切,□音公。《说文》以劳定国曰功。从力,工声。《广韵》功绩也。《书·禹谟》九功惟叙。又自以为功曰功之。《史记·信陵君传》公子乃自骄而功之,窃为公子不取也。又功,毛诗作公。《诗·小雅》以奏肤公。〈注〉功也。又《韵会》大功,小功,丧服名。谓治布有精麤之分。或作红。史记汉书,大功小功,作大红小红。又《广韵》汉复姓。《何氏姓苑》汉营陵令成功恢。禹治水告成功后为氏。又《韵补》叶姑黄切,音光。《东方朔·七谏》信直退而毁败兮,虚伪进而得当。追悔过之无及兮,岂尽忠而有功。又叶居银切,音巾。《司马相如·子虚赋》骛于盐浦,割鲜染轮。射中获多,矜而自功。
赎赎:《酉集中·贝字部》《广韵》《集韵》《韵会》□神蜀切,音□。《说文》贸也。《玉篇》质也。以财拔罪也。《书·舜典》金作赎□。〈传〉出金以赎罪。又《集韵》殊遇切,音树。《诗·秦风》如可赎兮。《释文》赎,又音树。又《集韵》亦姓。
罪罪:《未集中·网字部》(古文)辠《广韵》徂贿切《集韵》粗贿切,□音□。《说文》捕鱼竹罔。《易·解卦》君子以赦过宥罪。《书·大禹谟》罪疑惟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