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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6篇

www.16system.cn 2021-10-03
方案的标题有两种写法:一个是“三要素”写法,即由发文机关、计划内容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如《东北师范大学五年发展规划总体方案》;一个是“两要素”写法,即省略发文机关,但这个发文机关必须在领头的“批示性通知”(文件头)的标题中体现出来,如《治理采掘工业危机,实现良性循环方案》。以下是好范文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6篇范文,一起开看看吧!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3〕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将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营房等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并给予资金保障。

  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四)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新设立运输企业准入管理,依法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部门要围绕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严把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和严格客运车辆管理监督的职责,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作为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退出和日常监管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并纳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信誉体系建设。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持续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考评。

  (六)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禁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车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并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备驾驶人。

  (七)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落实运输企业车辆动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监管规定,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三、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八)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等内容,加强相关职业院校学生的大客车驾驶技能训练与实践,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严格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

  (九)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宏观调控,严格执行驾驶人培训机构规划论证、许可听证制度,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积极推广规范化教学。

  (十)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对公安交管部门抄告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以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督促企业解除聘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应吊销驾驶人从业资格。

  四、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十一)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和实施,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大中型客车和公共汽车的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内部装饰材料阻燃性能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途经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座椅全部配置安全带,鼓励其他客运车辆座椅配置安全带。

  (十二)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机动车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管,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和资质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依法从严处理。

  (十三)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的宣贯实施,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日常监管和通行秩序管理。

  (十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制度,完善校车行驶路线安全保障设施,按标准设立校车停靠站点。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设计要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公路工程施工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擅自变更设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强化工程竣(交)工验收。新、改建工程竣(交)工验收时,按照属地化原则,应有当地交通、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

  (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大对危桥、高危边坡等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大力实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应同期设计、建设超限检测站,当地政府可在乡级、村级公路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加强校车途经路线安全监管,及时整治安全隐患。

  (十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等部门加强秸秆禁烧监督管理。

  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八)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统筹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不断拓展和延伸农村客运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农村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十九)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县区政府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乡镇政府责任。加大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安全监管力度,设置农机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并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二十)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和管理。

  (二十一)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加速推进高速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二十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市、县(区)两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

  八、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三)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二十四)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内容,保证师资、教材、课时三落实。

  (二十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

  九、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二十六)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事故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至5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十七)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热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事故结案后,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2

  为进一步加强**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集中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有续、有效开展,经研究制定《**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及指示精神,以构建和谐发展新华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坚持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主管,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驾驶员源头管理,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路段的标语,着力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一岗双责”,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创新,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通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集中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全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华阁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王强担任,副组长分别由镇长龚辉和分管安全交通的副镇长戴圣晗担任,成员由其余党政领导以及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标语和身边典型交通事故展板等手段,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劝导交通不安全行为等活动,帮助群众逐步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各学校、单位要通过开展交通专项安全教育的形式,广泛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村居、进家庭,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乡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力度。以省道、农村主要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农村道路安全设施不健全的乡村道,建立基础信息台帐,细化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效果。具体责任人定岗定责,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道路交通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由镇应急办联合派出所、交警三中队要严格落实开展不定时路面执法行动的督查。加大对客运车辆、货运车辆、面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的检查和整治力度,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后驾驶、货车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坚持落实责任,集中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加大对重要地区、路段、重点时段路面管控力度,法定节假日要增派民警、交警、辅警上路执勤。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从严处罚,决不手软。
  五、整治范围
  (一)严查酒驾、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纠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驾乘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以及非法或不按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开展“三无”摩托车、电瓶车专项整理。通过先宣传、再整治,使摩托车、电瓶车登记率农村达到80%以上,摩托车定期检验率农村达到70%以上。
  (三)是扎实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对今年排查出的公路危险路段要加快治理进度。
  (四)加大对辖区校车公司、学校校车进行校车线路勘察、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以及不定时的对校车超员超载等方面的督查,严格把控校车安全。
  六、工作步骤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3月26日-4月5日)
  各村(社区)要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道路综合整治宣传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交通规范,在人流密集处粘贴宣传横幅、标语,分发由镇政府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手册。
  (二)集中摸底排查(4月5日-4月15日)
  主要任务:各村(社区)收集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交通安全设施隐患以及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摸底排查,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及时将各类隐患上报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摸底台账,做好区域、道路责任人划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持续整治的长效机制。
  (三)集中整治(4月1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包点责任。集中力量加强对辖区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并建立巡查台账。镇政府联系派出所、交警三中队在主要道路设立常态执勤点,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头,层层抓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严格依法管理。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配合打击整治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严查的同时,要坚持把规范交通执法贯穿于大会战始终,提升交通执法的公信力,要进一步规范辖区交通宣传工作,提高事故预防源头管理能力。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工作不认真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或开展工作约谈;对工作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追究党政纪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3

  根据江西省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结合《2018年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及内容安排,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重点对以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驾驶人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排查。

  (一)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江西省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为重点,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一是对路基路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已出现的坑漕、车辙、水毁、不均匀沉降、易积水等隐患路段,长时间、长距离施工路段,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点段进行排查。二是对桥涵、隧道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查,尤其是对不符合最新技术规范的隧道出入口设计、隧道内照明、逃生、引导、应急救援等点段进行排查。三是对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即对事故多发的公路平交路口、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进行排查。

  (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不安全的车辆。

  (三)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

  (四)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各地要以公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排查整治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城市公交车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不达标或存在超员现象的客运企业。

  (五)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级负有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要通过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切实找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盲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2018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至4月)

  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到位。

  各地要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对道路、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确认登记并建立《隐患信息汇总登记台帐》电子台账,下达隐患整改指导书,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台帐。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至9月)

  各地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和跟踪督促,对照安全隐患清单,挂账督办、整改销账,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1.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分析问题症结,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对排查出的桥涵、隧道隐患,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管理的技术规范,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的路段、路口隐患,要采取增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消除障碍物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级公路中央隔离带开口要进行调整或封闭。

  2.整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对未按时参加检验的大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信息进行系统锁定,对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检验的车辆一律暂扣,并强制就地检验,对逾期未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各地工信、工商、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修理等企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3.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落实对重点车辆驾驶人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审验、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要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工作,凡未满足驾驶校车条件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4.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安监部门监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

  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的,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坚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5.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特点,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依法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顶格处理。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优化设置桥梁限载、限速交通指示牌,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的整治力度;要重点查处货车超过桥梁承载能力,通行危桥的行为,引导重型货车行驶更高等级公路,保护公路、桥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阻截劝返,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并及时报告当地公路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2月)

  各地要对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在认真总结梳理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探索建立农村道路“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所有乡镇均要设有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行政村均要设有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构建全覆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查处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相互通报;要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监管部门要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做到“黑名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鼓励社会和媒体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并落实相关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公安交管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共享,实时通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技防措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按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将全部客运车辆安装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同时纳入政府监管平台和我省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落实安全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车辆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以及交通违法,督促提醒并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处罚到位。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监控设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探索在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安装抓拍系统,并接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信息网,对不按指示标志进站检测的货运车辆记分罚款。

  (四)强化督导检查。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将在综合整治各工作阶段,组织开展跨区域交叉检查、明察暗访活动,主动发现并查找交通安全隐患,并通过现场纠正、下发通报、约谈访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推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各地也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工作各环节的问题和不足,推动落实整改。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司法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行“互联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监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乘客的安全带使用率。同时,要组织开展在客运车辆显著位置喷涂举报电话及微信举报二维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举报。综合整治期间,各地新闻媒体单位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定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开展舆论监督,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并严格落实“五个一批”措施,向社会曝光一批交通安全重大隐患、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安全隐患企业、公布一批“黑名单”运输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切实做好整治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开始至整治结束,每月5日前,将工作小结报送至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12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高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面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防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调、社会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动员全镇力量参与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精细化、精准化防控体系,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整体工作水平,实现“三个确保、两个下降”工作目标,即确保实现全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年下降30%以上目标(2019年不超过3人、2020年不超过3人)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平安考核争先进。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日10月31日)。镇村两级动员部署,制定细化各项行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前期宣传工作。
  (二)集中会战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日5月31日)根据各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日6月30日12月21日至12月31日)根据县交安办对大会战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常态综治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联防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建共治共享”。一是强化实体联动。组建大会战专班,由镇分管交通领导牵头与溪口交警中队密切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二是强化路长负责制。根据县平安考核要求,把平安考核列入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各行政村年度考核。
  (二)、积极落实整改
  积极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对县道岔路口完善交通设施,尤其对事故多发地段安全隐患进行改造提升。对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对路段安全警示标牌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弯道视线不好的农村公路增设广角镜,对贯穿行政村的农村公路增设缓冲带,与县道交叉口易出现交通事故的要安装爆闪灯、警示柱、禁令牌等。
  (三)、强化车辆宣传
  强化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劝导,要求劝导员对两类车辆进行常态化劝导,驾驶人员佩戴头盔,电动车不得带人。
  (四)、调查研究到位
  要求各行政村把下发的交通管理重点群体登记表和文明安全出行承诺书按时上交交通办。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把调查工作做实做细、到角到边。
  四、积极宣传
  展开镇村联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镇村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把交通安全警示片在集镇大屏幕上进行滚动播出。要求各村组织村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片教育。加强道路安全基层网格建设,发挥好农村网格员的作用,按照县交安办的要求,对网格内60岁以上且驾驶电动车的老年人要逐人逐户建档,实施挂联宣传教育,落实“每周一提醒,每月一见面”常态化宣传制度。对网格内老年人驾驶电动车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予以通报,对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追责问责。切实加强两站两员管理,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把出村入镇、进出学校的重要路口,做好逢车逢人必劝导。对两员到岗情况、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 “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上级道路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实现既定事故防控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主职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立足和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部署,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落地见效成立组织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有礼出行,共创平安”交通安全大会战专项工作专班,由镇长:饶明耀任组长,党委委员:付小明任副组长,副镇长:郑胜、徐家有、占鲁明为成员。交通安全大会战专班成员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要细化各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倒实处。
  (三)、强化工作纪律
  大会战工作专班要根据日常督查情况,对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约谈;对因工作敷衍、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或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问责。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5

  为做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管控力度,全力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我镇决定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协助县有关部门在元善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协助严查农村地区客运班车、面包车违法超员和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消减农村务农务工时期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专项治理期间,实现全镇农村地区公路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数量同比上升50%以上,死亡人数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下降至少50%。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以农村客运班车、面包车、私家车、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车辆。

  (二)重点违法: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农村地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路段:农村地区通往果园茶园、养殖场、田地、厂区工地的主要道路,进出镇村交通运输主要路段。

  (四)重点时间:农村交通运输“一早一晚”重点时段;周末及节假日农村地区休闲游、自驾游集中时段;协助县有关部门每月10日、20日、30日统一行动。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研判分析。

  要认真分析辖区内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地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农村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协助县有关部门开展对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协助交通运输、公路、公安部门持续开展督办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推动各村、企业加大对长大下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整改力度,推动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五明确、五落实”。协助县有关部门积极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确保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落实到位。协助县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提升‘四好农村路’质量安全水平”工作,继续大力推进“平安村口”建设,确保年内建设率达到100%。

  (三)全面加强路面管控。

  整治行动期间,协助道路交通运输、公安、公路部门开展联合执勤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管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行为。特别是针对本地特色农产品产销旺季交通运输繁忙的时段、路段,以及周末、重大节假日农村地区休闲游、自驾游集中的时段、路段,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查排查频次和密度,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和引导,及时消除路面动态事故隐患。

  (四)集中开展统一行动。

  每月“逢十”为全镇协助县有关部门统一行动日。行动日期间,协助道路交通运输、公安、公路部门深入农村地区道路加强执勤执法,严格检查重点车辆,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交通等违法行为要比平日增长15%以上。

  (五)全面加强部门协作。

  要充分发挥属地职责作用,对农村客运班车超员违法的,一律通报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协调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倒查追究企业责任。对客运班车涉及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协助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查清相关企业、主管部门、个人责任,推动督办整改,促进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加快完善“平安村口”“一灯一带”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要发挥农村劝导站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重点村领导带头上路劝导,组织劝导员加大劝导力度,严防超员面包车、违法载人货车、超员载人摩托车出村上路。协助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农村客运班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六)全面加强宣传曝光。

  要强化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抖”平台等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治理措施,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协助县有关部门定期深入运营农村班车的客运企业开展以超员违法和系安全带为教育主题的交通安全宣讲活动。通过手机短信平台针对性地向农村地区驾驶人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短信,重点提示务工农忙出行、雨雾天气出行、清晨傍晚出行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农村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运用本地近期发生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典型案例和事故案例图文、视频等资料,加大警示曝光力度,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深入种植养殖厂、厂区工地、乡村学校开展专题宣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

  临近年终岁末,农村地区务农、务工人员集中出行增多,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风险加大。要把农村公路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实现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部署,落实专项治理措施。协助县有关部门统筹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国省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的执勤安排,多点发力,各有侧重,互相促进,形成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合力。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采取战果通报、调度督办等形式大力推进整治工作,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二)规范执勤执法。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行为管理,对农村地区群众执法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群众有不理解甚至对抗情绪的,应采取克制和耐心说服的执法策略,防止因执法产生群体性事件。要加强农村地区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安全防护工作,科学设置执勤点位,配备使用安全防护装备,摆放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严防发生执勤伤亡事件。

  (三)加强督导检查。

  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工作标准,加强督促检查指导,通过定期通报、暗访检查、视频巡查、督办排名等方式,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单位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每月上路检查,跟车暗访,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6

  近期,湖南省发生“3·22”交通事故导致26人死亡28人受伤,曲靖市会泽县内渝昆高速相继发生“3·23”事故,4月14日,我县坡头乡辖区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为认真汲取各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准确把握我校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贯彻落实好4月1日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政府办下发《建水县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政办发〔2019〕49号)及建水县教育体育局下发《建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建水县教育体育系统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建教体发〔2019〕59号)文件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监管措施,抓住关键环节,堵塞安全漏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重拳整治、严肃惩处,上下联动、不留死角,从严惩戒并通过媒体曝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建水县第九中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年级组长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德育处,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分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重点整治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第二阶段:落实推进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第三阶段:督查问效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觉遵守“六不六要”和“五不五要”,即针对中学生突出宣传“六不六要”(六不: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⑤不乘坐超员车辆,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六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④走路要走人行道,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请官厅派出所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五)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监管
  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清理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学生接送车辆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每学期开学初,联合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梳理,详细掌握学生接送车辆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通过摸排,对学生乘坐违章违法车辆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对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规范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六)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
  联合官厅派出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每学期开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我校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对策措施,认真指导和督促各班级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