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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www.16system.cn 2022-05-19
  “计划”从属于目标达成而存在,“计划”的表意定义:计划是分析计算如何达成目标,并将目标分解成子目标的过程及结论。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2022年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2年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4.推动技术创新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

  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

  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

  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

  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2022年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

  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

  分行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应急管理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1)动员部署(2020年4月):

  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4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4月10日全国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刘鹤副总理和王勇、赵克志国务委员对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作出了安排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

  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总结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向好的态势,但总体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对此《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各地区、各企业全面排查现有风险,认真辨识、科学评估,从而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