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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主题班会方案

www.16system.cn 2023-06-04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是好范文网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学习主题班会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民法典学习主题班会方案

  教学内容:

  1、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2、使学生了解《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内容。

  3、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平等权所涵概的内容。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远离犯罪。

  教学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一、引言: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增无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今天我们就学习《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过程

  1、阅读故事小天地

  2、讨论你从中懂得了什么?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朗读智慧小法官,提问:你是如何理解平等权的。

  4、阅读法律小讲坛

  提问:平等权包含哪些内容?

  5、阅读法律小博士、法律小实践

  讨论:明明对自己的作品是否享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三、布置作业大家就本节课写一篇日记,谈谈自己学习本课的感想,你受到了哪些启发,应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2、受教育的权利

  教学目标: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教学重点、难点:

  1、法律保护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2、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受教育的意识。

  一、教学过程:

  引言:公民的受教育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阅读课文

  三、讨论:学习本课你懂得了什么?

  1、受教育关系到个人的成长和国家的兴衰

  2、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1)、义务教育制度保护少年儿童少教育的权利

  (2)、全社会都要保证少年儿童实现受教育的权利

  四、法律保护公民平等的享有受教育权

  1、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1)、女孩和男孩一样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2)、家长必须保护儿童的受教育权

  3、什么是义务教育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五、国家、学校保障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1、学校保护

  2、国家保护

  民法典学习主题班会方案

  一、教学主题

  防溺水安全教育

  二、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生命的来之不易与宝贵,感悟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

  2、使学生懂得溺水的主要原因和自救的方法,强化防溺水的意识。

  三、教学重点

  1、使学生了解生命的来之不易与宝贵,感悟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

  2、使学生懂得溺水的主要原因和自救的方法。

  四、教学难点

  让学生感悟到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

  五、教学准备

  1、学生通过调查了解身边的危险水域。

  2、老师制作预防溺水安全的课件。

  六、教学过程

  (一)教学内容

  1、激情导入

  ①课件出示一组儿童溺水事故的数据,并让学生读后谈感受。

  ②师:这都是一个个和你们差不多大的孩子啊,他们本应和你们一样快乐地学习,开心地生活。可是现在,却被无情的水夺去了宝贵的生命。他们永远离开了妈妈的怀抱,他们的妈妈永远失去了可爱的孩子

  啊!今天我们就来学习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知识,让我们对溺水永远说拜拜!(板书课题)

  2、新授

  ①师:孩子们,我们该怎样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呢?

  ②小组交流:小组长组织学生讨论,并记录下来。教师巡视检查。

  ③集体交流:小组代表发言,说说本组的交流结果。师根据学生发言,相机板书。

  ④师:孩子们。我这里也总结了一些预防溺水事故的做法,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出示“怎样远离溺水危险”)

  ⑤播放“防溺水安全短片”,学生观看,加深认识。

  3、谈收获

  ①孩子们,通过这次活动,你懂得了什么?

  ②同桌交流。

  ③指名谈谈。

  4、总结

  民法典学习主题班会方案

  一、活动背景:

  社会心态问题,说到底是一种人的心理需求与社会发展状况双向互动的产物。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心理的需求具有多角度性与多层次性,而社会变迁所发生的各种碰撞,又决定了青少年对社会现状心理反应的复杂性,青少年社会心态具有更大的模糊性与不稳定性,这与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二、活动的目的:

  1、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2、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三、活动准备:

  1、收集资料

  2、把学生分为五个小组

  3、布置教室。

  四、活动过程:

  1、活动地点:

  2、活动时间:

  3、主持人:

  五、教学过程:

  一、导入: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二)从两个案例谈起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请同学们谈谈自己的想法: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四)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五)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到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六)学会断案

  例1.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2.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三、小结: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