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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读书笔记精选

www.16system.cn 2023-06-16

古文观止读书笔记精选。

作者写的作品在我们的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有关“古文观止读书笔记”是精心整理的内容,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古文观止读书笔记 篇1

《古文观止》读后感1000字:

泱泱中华五千年文明,流传至今的文诗词不计其数。但现代人的快节奏,让很多人喜欢上了鸡汤文、快餐文,或者偶尔背背古诗词,对古朴悠远的散文等则敬而远之了。我也属于此列。书架上买的《史记》、《资治通鉴》等基本还是原包装。大抵看书也跟吃肉一样,需要一个过程,直接上大块头的,会让人有逆反心理,所以选择了《古文观止》看看。

《古文观止》是清人吴楚材、吴调侯叔侄于康熙年间选定的古代散文选本。鲁迅先生评价此书时认为它和《昭明文选》一样,“在文学上的影响,两者都一样的不可轻视”。题名“观止”是指该书所选的都是名篇佳作,是人们所能读到的尽善尽美的至文了。我购买的是中华书局的上下两册版本,里面加有作者的评述和近代的白话文翻译,如果要学习古文,那这本作为入门书还是相当推荐。

书里收录了东周至明代的文章222篇,全书12卷,以收散文为主,兼取骈文。每一本文集,收录的篇幅中肯定夹杂了作者的想法,因此也不能说里面篇篇俱是最佳,比如李觏的《袁州州学记》等,而且也不可能一网扫尽全部佳文,但总体来说,入选篇文基本上网罗了古代散文的上乘之作。按照时间排序,入选最多的为周、汉和唐宋时期的文章,魏晋和南北朝甚少,元代一篇也没。《左传》、《战国策》、《史记》及唐宋八大家等是入选最多的。

因为都是选文,加之古文年代越久远越晦涩,考虑从易到难会更简单点,我选择了从近代的先看。三月开始看,断断续续的到4月才全部看完。字里行间,能品味古人的高风亮节,忠、信、仁、义、孝一脉相承。看到屈原、贾谊空怀万字平戎策,却怀才不遇郁郁而死,不禁俯首而叹;翻到诸葛孔明殚精竭虑鞠躬尽瘁,出师未捷身先死,李陵以五千之众,对十万之军,寡不敌众被俘,苟活于戎狄之间,让人长叹不已;王羲之于兰亭茂林修竹间,集众贤流觞曲水,五柳先生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常欣然忘食,艳羡之意油然而生;一介书生王勃,在滕王阁上看“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文通武达的范仲淹,登上岳阳楼,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令人心旷神怡之;自然也少不了“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的六一居士,也有泛舟赤壁赏“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的东坡居士,师徒俩宠辱不惊令人钦佩。

看完本书,没有了看原文初始时的晦涩艰难,其实文言文也没有那么繁琐,关键还是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从书中,多学学古人之长处,想想现在生活条件之美好,不断修文、修德、修身养性,努力为国、为家、为民服务。

古文观止读书笔记 篇2

没有《论语》中的君子小人观的对比,也没有《诗经》中的烂漫与自由,也非《离骚》的华丽与哀怨,更无唐诗、宋词的豪迈,更非《庄子》的遥遥与洒脱,有这么一本书,它就是除去一切浮华,彰显古人智慧的《古文观止》。

《古文观止》这本书的哲理,有小有大。小到修身养性,大到治国平天下,无所不含。《爱莲说》的“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岳阳楼记》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仅学古文,更学为人处事之道,立身明辨之礼。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应该树立什么样的目标;告诉我们在碰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应该如何对待自己,如何对待别人;告诉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古老的智慧、做人的道理、隽永的成语。

我偏爱其中的一些文章,如《三峡》、《马说》、《陋室铭》、《小石潭记》、《岳阳楼记》……每日熟读并背诵一段是我的习惯,假期我还会把我喜欢的文章誊写成作品,既练字又可复习背诵,深刻理解其中含义。当朗朗上口时,倍感自信与自豪。

感谢《古文观止》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快乐与收获。(李雨轩)

古文观止读书笔记 篇3

古文观止,凡二百二十二篇,先秦至明末文章精选,古人蒙学课本,亦是古人为学入门读物,余在而立之年始读,为生平一大憾事,亦可见当代中国教育之偏颇。

就其布局而言,各朝以先秦最多,来源以《左传》最多,个人以韩愈最多,取《左传》传承春秋大义的宗旨与韩愈辟道攘佛的功绩;这与清代学者抱残守缺、空空如也的卫道宗旨比较相符。苏东坡曾称誉韩愈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若就文以载道论,韩文公逆谏人主,纠治世风,力挽唐代崇佛之狂澜,足可当之;但若就文字论,韩氏文章似未达这等境界,东坡先生的评价多有后人敬畏先贤的溢美之词。

古今文章,凡入一流者,主题可大可小,但必是一气呵成,余音不绝,令吾辈后学读其书,想见其为人。《观止》所选文章,以单篇论,太史公的《报任少卿书》无疑是独步翰林,堪称天下第一,文章情真意切,沁人心扉,笔尖所及,气贯长虹;余每每读罢,未尝不为之折服、为之太息。至于陶渊明的《归去来辞》、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苏轼的'《前赤壁赋》这四篇奇文,难分伯仲,全凭诸君喜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醉翁之意不在酒、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各有所取,无有高下。非谓天下忧乐就高人一等,人生际遇不同,不必苛求。

《观止》一书优点许多,待诸君细品,其不足反倒不易察觉,而且不才以为,多为编者有意为之,读者需多加留意。编者吴氏叔侄似以正统士人自居,重儒家传统的立德、立功,立言,且以立德为本,因而不取赋一类追求辞藻华丽,言不及义的文章;对崇尚清谈之风的魏晋名士似也有异议,故几乎不取魏晋一代的文章;编者是清代学者,受彼时狭隘的汉宋门户之争影响颇深,故宋代理学一脉文章全不取,是《观止》大缺憾;另外,清代外族入主,这是一件以士自居的清代学者不能说的事情,所以元、清两代的文章都不取,乃至明末清初三杰的文章都不在其列。以上诸点,令观止黯然失色。

古文观止读书笔记 篇4

《古文观止》这部书是清初康熙年间吴楚材、吴调侯两叔侄编选评注的。它自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付印问世以来,流传城乡,雅俗共赏,影响非常广泛。它的文章,总共不过200余篇,但却从某一侧面或一件事上,留下了几千年的历史轨迹,上起东周、下至明末概述了百朝更替的盛衰兴亡,记录了众多贤哲的襟怀抱负。我读这本书,如同跨入了中国古籍文化峋巍峨殿堂,触目所见,多篇作品,都焕发着奇光异彩,闪耀着灼见真知,叫人一读就难舍难分,越读越感到意蕴无穷。

《古文观止》里我最喜欢的文章是李密的《陈情表》,字字入理,句句动情。一个父亲早丧,母亲改嫁的顽童,一个体弱多病的老妪。李密此时被举孝廉,家里的老祖母已经是年逾九旬,犹是风中之烛,摇摇欲坠。树欲静而风不止,恩欲报但亲不在,最为人生憾事。儒风自汉武一朝已经吹拂了几百年, “百善孝为先”的思想早已经在知识分子心中生根,更何况乌鸦尚能反哺。可以想象李密接到晋武帝任命的当天晚上一定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从他早时任职蜀汉以及在祖母去世服期满后出仕的表现来看,李密不是一个隐者,但如果此时弃老祖母而去又于情何以堪?于心何以忍?另一方面,当时实行的是九品中正制,其中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举孝廉,让道德上的优者来管理国家。如果欣然赴命的话,是孝还是不孝?于理何以问?治国平天下是每一个知识分子的理想,几千年后的今天我们不能断定当时李密的心情和想法,但一点可以肯定:李密是一个克己的光辉典范。

卷一周文中的《子鱼论战》它讲述了宋襄公不听司马子鱼的劝告,使得自己的军队全军覆没。我们在生活也是如此,要多听取别人的建议,然后在自己做决定。《古文观止》中的文言文虽然难读,但是自身蕴含这丰富的文学色彩。是我们所有学生的必须品。

由于时间有限我只是读了一遍《古文观止》,我深深的了解这对于我远远不够,所以我还会更细更慢的咀嚼这部作品,让自己能体会到文言之美,开卷有益古人诚不欺。《古文观止》,智慧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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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的读书笔记范文精选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书是一辈子的事,在仔细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定是收获满满。从读后感中可以看出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和感悟,怎样写出有创意的作品读后感呢?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初一的读书笔记范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初一的读书笔记范文【篇1】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老城里活生生但又最普遍的一幕。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

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好景不长,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他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反复复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回到“仁和厂子”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诱惑他,祥子上了当,不得不娶了虎妞,不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

他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读完这本书.我对祥子的评价为:祥子是一个经不住生活的考验.而失去生活的人。他为何不再寻求新的路.而成为社会的人x.败类?他为何不做生活的主宰者.去自谋生活呢?我想.他也是害怕了.因为他是农民出身.他受不了生活一次次对他的打击.他放弃了.所以酿成了书中的人物一直走下坡路的原因后果啊!

明天会怎样?我不得而知.而现在咱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初一的读书笔记范文【篇2】

我常常想,生命是什么呢?

一天,我在花园里玩,突然发现花园外的石板下面长出了一株凤仙花。我见了就叫舅妈过来。舅妈把那块又大又厚的石板挪到了一边。天哪,在这块又大又厚的石板下面,竟然有那么多株生机勃勃的凤仙花。它们的叶子碧绿,茎挺得笔直,不屈向上,茁壮生长!虽然只是十几株的凤仙花,但是这么顽强的生命力令我十分震惊!小小的花竟有如此顽强的生命!

一只小蜗牛在它那小小的屋子里发呆。忽然,它的脑海中闪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我的房子太小了,我要换个大房子!于是,它便爬向了长长的瓜藤。它慢慢地向上爬。可是瓜藤太滑了,它爬三步滑两步,因此,它就爬得就更加慢了。

一只鸟突然飞来,看见蜗牛细皮嫩肉的,想吃掉它。蜗牛见着这鸟要吃它,马上爬到一片大大的叶子下躲了起来。鸟见到蜗牛躲了起来,就在葡萄上盘旋。蜗牛在叶子下迟迟不肯出来,也一动不动。鸟在葡萄架上盘旋了许久,等得不耐烦了,便飞走了。可是,天已经黑了,蜗牛只好第二天继续向上爬……蜗牛每天不停地爬,经历了种种磨难,终于,它爬上了葡萄架。一个小小的蜗牛都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何况我们人类呢?

科学家霍金是当代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他只一个坐着轮椅、挑战命运的勇士。一次,科学家霍金坐轮椅回公寓,过马路时被小汽车撞倒,左臂骨折,头被划破,缝了13针,大约48小时后,他又回到了办公室投入工作。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科学家霍金却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能做的任何事情。1985年,科学家霍金动了一次穿气管手术,从此完全失去了说话能力。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极其艰难地写出了著名的《时间简史》,探索出宇宙的起源。连身体不健全的人都那么坚强,我们健康人更要坚强。

生命的意义就是要经历种种挫折,要坚持不懈,要坚强,也要有勇气面对一切!我们不能糟蹋生命,要好好使用生命,珍惜生命!

初一的读书笔记范文【篇3】

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说我的感受!

教育方面:世界每天都在变化,人类的思想方式、生活方式等等都在变化,而我们的教育界一直固守着原方式不变,一直是许多的孩子盲目的接受,听从于家长,学校的各种建议。你要知道的是: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你就是你自己,学来的知识要变成自己的东西。而不是强迫别人甚至是自己孩子来接受自己的观点。如果你得到批评,就用积极的行为告诉人们,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你是一名与其他孩子是一样的,不是孤立的,不是不同的。如果这样的话,你放弃的就是一个真实的自己!

学校的教育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家长的思想就多方面的影响孩子的思想,就是以上这两种观点,造成很多的平常人!

家庭方面:家长在做,孩子在看。你的观点、意见、行动无不影响下一代孩子的思维、路程。世界的对与错、美与丑、善与都是孩子从你那里得到的,而不是他自己的。

对于一个合格的父母,千万不要盲从于父辈遗留下来的教育方式去教育自己的下一代,不要祖祖辈辈遗传的思想,禁锢在下一代身上。要随时跟上时代的潮流,或者是你与你的孩子一同生长,对与错只要是孩子自己的思想,不要禁锢,只能是建议!

孩子不需要太听话,只需要培养出他们自己的意见。要主观的帮助孩子,用事实证明什么是错,什么是对。不要光嘴上说,最主要的是用实际行动去说明,而非暴力!

社会方面:一成不变的社会不存在!千变万化的社会并非没有,要适应社会,首先要树立自信,自强的思想意识,并用到实际中去。

生活方面:生活并非一成不变,一成不变的只是你思想的懒惰性,抛弃原有的惰性,一成不变的往前看,向前走。道路不是平顺的,人生并非是一顺再顺的,一帆风顺的只是我们的心态!

工作方面:稳定的工作只会让你更加后退,稳定的工作只会让人处于贫穷的边缘。稳定的工作只会让你的生活更加无彩,更加无趣。要敢于尝试冒险,并非要做小人物。

初一的读书笔记范文【篇4】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这样一个场景: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站在一条小船上,小船飘浮在阳光朗照下的大海,他双手死死地拉住一根粗大的钩索,将钩索挂在肩上,双手磨出血痕仍不愿放弃,目光中带着坚毅与沉着,我的双眼模糊了!

一个老渔夫圣地亚哥运气不佳,即使拥有了强壮的身体和娴熟的技巧,却连续84天未能捕到鱼,第85天,老渔夫一咬牙,一大早就出了海,希望能钓到一条大鱼,结果他竟然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圣地亚哥拼尽全力,伤痕累累地和鱼周旋,船被鱼在大海中拖来拖去,两天后老人终于叉中了大鱼,杀死了它,将它绑在船边,没想到血腥引来了一群鲨鱼,老人与鲨鱼们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老人只拖着一副巨大的鱼骨架回到了海港,自己也奄奄一息,最终还是挺过来了。

这个故事本身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马林鱼象征着人生的理想,鲨鱼是悲剧的命运,而老人则是追求梦想抗争命运的强者。“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表现了圣地亚哥的人生信念,作者通过这篇小说,热情而真挚的赞颂了人类面对困难时所展现出的强大而坚不可摧的精神力量。

通过小说,我似乎看到一面镜子,从中映照出我的缺点。我胆小,有轻度自卑,干什么都会挑三拣四,即使有一点不满意就会拒绝,没有克服困难勇敢向前的决心,怎么会成功呢?对不合已意的事物全盘否决不愿意尝试,怎么进步呢?

这样的人是社会所不需要的,我吓了一跳,我知道我应该坚强勇敢自信,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不知道我是否能做到,但我愿意尽力尝试。

《老人与海》如一盏指路的明灯,为无数迷茫的人们点明了前进的方向,这也许就是好书的魅力吧!

初一的读书笔记范文【篇5】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初一的读书笔记范文【篇6】

要问我,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一定会回答是《小王子》。小王子这本书是爸爸送给我的,因为爸爸希望我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洁的心。我纳闷小王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所以,我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我看了前言才知道,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很喜欢看,难怪爸爸要送这本书给我。我又接着读,小王子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有一朵玫瑰花,他每天都给他的玫瑰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去旅游了,去了许多许多奇怪的星球,见了许多奇怪星球上的人,最后,到了地球。他在沙漠中遇到了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

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想他的玫瑰花了,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之后,飞行员就在也没见过小王子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叫纯洁的心灵。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羊吃掉玫瑰花,他让飞行员为他的羊画上了口罩。对他来说,玫瑰花好比他的生命,与其他花朵都不同。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不会忘记小王子。这本书中,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比如,那个不停地点灯和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一个很大的做人道理:大人们也会做许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都是对的。所以,我们小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永远要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这样,才能找到我们真正所追寻的东西!

初一的读书笔记范文【篇7】

《城南往事》读后有感

我悄悄地想,渐渐地写。发现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到急忙动听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这首诗使我们走进了林海音的自传演义《城南往事》。

我很爱《城南往事》这本书,由于它包含着浓厚的亲情,与小孩子的那种机动,期待和期望,和震撼民心的友谊!似乎身入其境:二十年头时,六岁的林英子住在北京的一条小胡同里,她生动好动,有着其余小朋友不具备的胆子,与大家眼中的疯子秀贞做了好朋友,当她得悉秀贞的女儿生下来就被家人丢弃,英子对她很痛惜,-常常找她顽耍,而她也不竭的叮咛英子肯定要帮她找她的女儿。能够世界即是这样的吧,英子在一个狂雨的黄昏发觉朋友妞儿恰是秀贞要找的女儿,小桂子。因而便冒雨带妞儿与秀贞相认了,最恐怖的是这对悲惨的母女却在飞快的赶火车中惨死在火车轮下。厥后英子搬了家,在家门口前的废屋天井里中看法了一个年轻人,他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已才去偷东西,最终被警员抓走了。英子很伤心,由于,她不再有朋友了。英子九岁时,英子的奶妈宋妈的外子冯大明到达林家,英子在偶尔入耳到了宋妈与她外子的谈话!她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没顶了,女儿也被她外子卖给了他人,而不是代养,所以直接解体了。英子其实不明白宋妈为何会到达她家,照料林家的孩子,而扔下本人的孩子不管。厥后,英子的爸爸由于肺病牺牲了。宋妈也被她外子用毛驴接走了。英子开端在马车上回顾她过去的时候,和妞在一块、和爸爸在一块的时候!

英子的童年尽管逝去了,不过,她却长大了。她感化到了尘寰的冷暖,父亲的爱,母亲的暖和,友谊的重大。所以,童年逝去的我们,不要失望,不要颓废,由于,我们已长大了!不知何故,我爱英子,爱她童年时对他人那种天果真痛惜,爱她对友谊的爱惜与期待,更爱她对父亲的那种心理。《城南往事》更让我明白了很多原因。作家刻画主人公英子观看骆驼吃东西时,英子发觉骆驼们都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渐渐地走,渐渐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英子想即是由于这类从容不迫的性质,骆驼才本事住远程的孤寂吧。我们的学习和处事也是这样的,应当镇静肃静大地对痛苦痛苦,处理问题。我们想要把工作做好,即是应当要学会镇静,肃静,不要惊慌,多动脑,不钻牛角尖。在我们生活中:如语文考试时有的字不会写,肯定不要焦急,觉得没期望了,本来翻翻试卷,看看有无这个字,也是可以的。有时,有一道数学题何如解都解不开,用其它一种你本人的步骤做也能够。记得作家的爸爸常说:英子,不要怕,不管啥痛苦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往日了。本来爸爸也-常常用宛如的话来鼓舞我,一想到这边就充溢了对爸爸的感谢和爱。我看完了全面故事,闭合了书。然而,那场景却在我的脑子里依旧出现着,久久没办法散去。作家的童年,是如许的完好,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各类的各类,都是那么的感动,那么的周密动听!尽管,我的童年己经成为往日,不过,我相信在从此的日子里,我肯定为向作家学习,做一个肃静、镇静、明白感谢的人。好好感谢父母,多年来对我的爱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精选

库法耶夫说:“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的读书笔记有一定的深度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百年孤独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1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齐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好处……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搞笑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杯具。

书的资料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搞笑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下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明白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完美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完美村落。但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盼,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此刻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期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期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取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取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取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取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此刻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潜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必须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但是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2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梅尔基亚德斯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诺贝尔的颁奖词。他们说,这是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我在一口气看完之后,却忽然想到了《红楼梦》,对于《红楼梦》,人们褒贬不一。对于《百年孤独》,我也一直坚信这种说法,你也许能看到人性、爱情、亲情,也会看到战争、迷信、神幻,我只能说,这个由马尔克斯创造出来的世界足够现实,也足够真实,真实得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一本巨著的力量吧。

如今的文学,不知怎么,没有了华丽的文字,没有故作姿态的情节,每一个字似乎是越来越普通,但当它们相遇的时候,又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舒适感。我不管这是否是现代文学的一种趋势,还是一种手段,我终究还是欣喜这种变化的,如同读完《百年孤独》时的那种充实感一样,就像经历了别人的整个人生,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可就是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故事,堆积了整个人生,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生,我在想,当初他在写《百年孤独》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会得诺贝尔,有没有想过自己跨越了几乎一个世纪,甚至在获诺贝尔的前一年,他还在写一部凶杀案的小说,甚至在2年,他还在写具有现代气息的文章。

他是幸运的,看看他上世纪早期的作品吧:《枯枝败叶》,再看看他年的作品吧:《我不是来演讲的》,只是看着这两个书名,就能感受到两个世纪文化的冲撞。我个人是很羡慕能够跨越世纪的人,也许我跨过,不过那时的我两三岁,没有激动,没有欣喜,不知道昨天和明天竟然就是两个世界,没有像8后那样做一些纪念百年的事情。

而马尔克斯不同,他带着自己的记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成熟,在另一个世纪继续写作着。现今,我拥有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思想,却只能看着那年份上个位数的变化,不知那百位上的数字何时会变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那新的一天。

也许我不会见到,但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登上那高高的山顶,看着昨天的月亮和明天的太阳,就这么垂垂老去。

我愿意去相信这偌大的天地间有一个世界平行于我们,我也愿意去相信这个世界属于那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他们在我们不知道的空间里生存了一年又一年,一个百年又一个百年,如同当初他们诞生那样,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消失不见。也许这就是《百年孤独》的魔力,他们太过真实,又太过虚幻,好似有时我们就是他们,他们就是我们,只不过他们消失地快了些,我们消失地更慢了些。

22离我们似乎又更近了,他就在我们的眼前,比起玛雅“22”我更愿意相信中国科学家的预言。忘了那数字,只记得那单位是亿年,现在想来的确是很远,若当真到了那一年,有人如同现在一样,告诉他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我只是好奇,那时的人们是否会相信。

也许,那个时候,会有第二颗“地球”,比现在人们的担惊受怕要好得多了。

这一切一切的天马行空,说到底还是《百年孤独》给我们的难题,也许,活在当下。比什么都重要!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3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4

在周五的下午 读完了这本听闻已久的书

长大以后读名著就比较少了 记得小的时候看过一些名著 大多数的记忆臣服于时间的巨大力量 如今已经记不起了 依稀感觉奥涩难懂 对于小时候的自己 不理解多过对艺术作品的欣赏

今天 周五下午 读完了这本书

最近最喜欢的名著了 合上书 唏嘘不已

一种奇妙的感觉挥之不去 那是宿命的芬芳 情不自禁将这种感觉拉进了现实 仿佛我也孤独度过了百年时光 在长椅中度过每一个下午 百年孤独中的所有人又都像是一个人 马孔多也像是从初生到迟暮的一个生命 它从勤奋与开垦中苏醒 时而冷峻 时而沉思 有时热情 有时软弱 它喜欢鸟儿的欢乐 它喜欢破解那些神秘的文字 它可以看到神秘命运的轮廓 却无力更改 它长大 受屈服 挣扎 犹豫 时而放纵自己 时而拼死挣扎 它渐渐疲惫 度过了一个个黄昏 看到了一幕幕悲剧 它看到睿智入疯魔的人被绑在树下 它看到孤独的灵魂从未远离 它看到勇敢的孩子离开这片土地 又如宿命般再次返回 它看到一个可以看见死神的.女人不停的为自己织着华美的寿衣 它看到双胞胎为了抵抗命运偷偷互换了名字 它看到家族里的人们一次又一次冒着风险尝试着危险的情爱 它看到过世界上最单纯美丽的人从容飞升 看到阴谋 看到恐惧 看到岁月沉积下家族中的女人一颗颗已死的心 奥雷里亚诺最终破译了早已注定的命运 它笑着承认老了 在一个飓风的夜晚一去不复返

喜欢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的冷酷和他与宿命的因缘 喜欢阿玛兰妲对于爱情的渴望与压抑 与死神交谈 为自己织了一件美丽的寿衣 与家族的所有人微笑的告别 这是只属于她的美丽的死法 还有梅梅 美人儿雷梅黛丝 命运为这个家族抹上了圣洁的荣光

加西亚.马尔克斯凭空建造了一个恢弘的世界

啊 捉摸不透的命运 我敬畏并相信你的存在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5

好词摘抄:

前程似锦、风餐露宿、缺衣少食、兢兢业业、井井有条、

珠光宝气、金玉满堂、诗词歌赋、一穷二白、粗衣淡饭、

一贫如洗、光车骏马、安居乐业、家徒四壁、粗茶淡饭、

任劳任怨、暗无天日、万无一失、典妻鬻子、万恶不赦、

好句摘抄:

1.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

2.父母是隔在我们和死亡之间的帘子。你和死亡好象隔着什么在看,没有什么感受,你的父母挡在你们中间,等到你的父母过世了,你才会直面这些东西,不然你看到的死亡是很抽象的,你不知道。亲戚,朋友,邻居,隔代,他们去世对你的压力不是那么直接,父母是隔在你和死亡之间的一道帘子,把你挡了一下,你最亲密的人会影响你的生死观。

3.他们相信,即便他俩变成鬼魂,即是虫子从人手中夺走,其他动物又从昆虫口中夺走这座贫困的乐园,他们便还会长久的相爱下去。

4.某些人的爱情,只是一种当时的情绪,如果对方错将这份情绪当做长远的感情,是本身的幼稚。

5.这个家庭的历史是一架周而复始无法停息的机器,是一个转动着的轮子,这只齿轮,要不是轴会逐渐不可避免地磨损的话,会永远旋转下去。

6.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7.地球是圆的,就像橙子一样!

8.一旦到了人们只顾自己乘头等车厢,却用货车车厢装运书籍的那一天,就是世界末日的来临。

9命中注定孤独百年的世家,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第二次的机会。.

10.科学缩短了距离。

11.守信是一项财宝,不应该随意虚掷。

12.“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时候,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一定会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13.他们相信,即便他俩变成鬼魂,即是虫子从人手中夺走,其他动物又从昆虫口中夺走这座贫困的乐园,他们便还会长久的相爱下去。

14.梅尔加德斯预言过的:“这个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最后一个人将会被蚂蚁吃掉。”

15.这手稿上所写的事情过去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重复,因为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决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16.渐渐地,他变成了情妇的丈夫,妻子的情人。然而这种反复,不是为了摆脱孤独,而是为了保持孤独。姑娘向他挥动画笔——在这种招呼中,并没有告别,而只有希望,因为姑娘并不知道这一趟列车将一去不复返

17.这个无奇不有的世界上也一定会有一个男人以他无以伦比的无所谓态度来对付她的。

18.政府通过所能运用的一切宣传机器,千遍万遍地在全国反复重申。于是,一种官方说法终于站住了脚,这就是:没有人死亡,工人们已经满意地回到了家里。

19.上帝似乎决意要考验一下人们的全部惊讶能力,他让马贡多的人们总是处于不停的摇摆和游移之中,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望;一会儿百思不解,一会儿疑团冰释,以至谁也搞不清现实的界限究竟在哪里。

20.她身上披着蔑视一切的厚厚的盔甲,这是世间的任何诱惑都无法刺破的。

21.你如此憎恶军人,跟他们打了这么多的仗,对他们琢磨了这么久,到头来还是成了同他们一样的人。人生中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

22.买下一张永久车票,登上一列永无终点的火车。

23.战争已经被扔进了存放悲惨记忆的高阁,它仅仅在开启香槟酒的砰砰爆气里被偶尔提到。

24.每一个生命都有灵魂,只是怎样唤醒他们……

25.眼泪是假的,悲哀是真的,一千年以后没我

好段摘抄:

1、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2、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

3、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4、父母是隔在我们和死亡之间的帘子。

你和死亡好象隔着什么在看,没有什么感受,你的父母挡在你们中间,等到你的父母过世了,你才会直面这些东西,不然你看到的死亡是很抽象的,你不知道。亲戚,朋友,邻居,隔代,他们去世对你的压力不是那么直接,父母是隔在你和死亡之间的一道帘子,把你挡了一下,你最亲密的人会影响你的生死观。

5、买下一张永久车票,登上一列永无终点的火车。

6、一个幸福晚年的秘决不是别的,而是与孤寂签订一个体面的协定。

7、我们打了这么多年仗,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别把我们的房子涂成蓝色。

8、他没有察觉到时光在家里造成的细微而又令人心碎的破坏,这么长日子外出之后,对任何一个有着清晰记忆的人来说,这种破坏都会觉得是一种灾难。

9、死亡跟他没有什么关系,而生命对他才有意义。

10、这个家庭的历史是一架周而复始无法停息的机器,是一个转动着的轮子,这只齿轮,要不是轴会逐渐不可避免地磨损的话,会永远旋转下去。

11、预感总是倏然来临,灵光一现,好像一种确凿无疑的信念在瞬间萌生却无从捕捉。

12、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13、战争已经被扔进了存放悲惨记忆的高阁,它仅仅在开启香槟酒的砰砰爆气里被偶尔提到。

14、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15、政府通过所能运用的一切宣传机器,千遍万遍地在全国反复重申。于是,一种官方说法终于站住了脚,这就是:没有人死亡,工人们已经满意地回到了家里。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6

这本书五年前就想买来看,那年20xx,本书的作者马尔克斯去世。老公劝我别瞎花钱了,买来也读不懂,他一直认为我历史学的不好,没有强大的历史背景想读懂它很难。然后我就看一些书评,大部分人说光是人物名字会把你绕晕,有的人说读了好几遍才读懂,所以内心一直畏惧,不敢去读。

后来用一年的时间看完莫言差不多所有的小说,它是我国唯一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他的写作便向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与马尔克斯相像,有人对他褒贬不一,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作品,他很多次提及《百年孤独》这本书,再次促使我读这本书的欲望。

这本书有一个神奇的开头,这个开头神奇之处是一句话用了过去现在将来时,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好比一场足球赛,解说员一上来就告诉你比赛结果。这个经典开场白促使很多作家去模仿,尽管他们都不承认,说自己的开头都是原创。

我们先来看《百年孤独》的开头: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

然后看陈忠实的《白鹿原》开头:白嘉轩后来最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中娶过七房女人。

最后来看莫言《红高粱》开头: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用了近两周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我是一遍过的,而且一遍读懂了,把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通过笔记全部秒杀,人物名字虽相似但绝对不同,七代人在马孔多这个地方从无到有再到无。我喜欢书中那个被动挑起过无数战争,为了国家利益收手再也不参政事专注做他小金鱼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读到他每天不停的做小金鱼,攒够十个便融化再做,就一直这样重复循环,那一刻我真的想成为那条金鱼,用红宝石眼睛去感受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那种孤独;我喜欢书中那个走街串巷的那个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他给这个村庄带来很多新奇古怪的东西,把这个家族未知的命运写在一本书里,直到最后一代人被蚂蚁啃食后才破译出来;我喜欢那个伟大的母亲乌尔苏拉,她让那个看起来摇摇欲坠的大家庭始终能站在一起。总之书中的所有人物都很精彩,语言优美,值得去读很多遍,读完它在读其它书,你会发现同样是名家,写作差距还是很大的。

孤独存在于现在每个人的生活中,看似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真正能理解能交流的人真的很少,当你伤心需要倾诉时,翻遍你的通讯录都找不见一个倾诉对象,那刻是真孤独。当假话恭维的话满满地填满你每天的工作生活,我有时候在想,这些人在生命结束前会不会后悔,后悔用上天赐予你唯一的生命说了一辈子假话。

真诚待人,做一个正直的人,无论何时,与自己对话也不孤独。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7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8

孤独不可抗拒,但依然向阳生活,传言看《百年孤独》孤独百年。我看过《百年孤独》,还不止一遍,那是不是会于千年时光之中也只能孤独?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魔幻现实主义的文学流派的经典之作。作品通过描写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离奇和不可思议的经历,以及这个家族建立起来的马孔多镇一百多年的变迁,再现了一个灾难深重的拉丁美洲的历史图景,为读者展示了色彩斑斓的魔幻世界。当然,也锻炼了我们的耐心——长到记不住的姓名、为表尊重纪念重复的名字,能看完这本书的人都值得为自己点赞。

小说着力描写了马孔多人特别是布恩迪亚家族中人的孤独感。他们冷漠、疏远、缺乏交流、相互猜疑,麻木地在时间的轮回里度过他们的一生。在这一群孤独病患者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撑起这个家族的老祖宗乌尔苏拉伊瓜兰,因为她足够特别,她的身上有着与其他孤独者无法比拟的超越性。

社会之所以能进步,不是在于人类的知足常乐,而是人们的不断追寻、不断超越。具有超越性的人往往是孤独的,类似于“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他们站得高,望得远,看到了同时代人所不能看到的事物,常人是不能理解他们的,所以他们注定是孤独的。比如,王安石。人的超越性其实就是一种本能的意识,潜藏在每个人的深处,同时,它充满旺盛的生命力和情感,必然会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意志,使人不断去打破陈规、争取主动权,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生活。然而,这种抗争必定会引起社会的不满,矛盾就产生了。

王安石变法也正是因为这种抗争引起了社会的不满,产生了矛盾,故变法失败是必然的。同理,戊戌变法也一样会失败。人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生存的,必然会受到社会秩序约束,只能在社会秩序允许的范围进行活动。一旦人有了超越性,脱离了现有的秩序,那他必定会与周围的环境脱裂、格格不入,只会成为一个孤独者。乌尔苏拉就是这样一个超越中的孤独者。

马尔克斯赋予乌尔苏拉许多美好的秉性和特质,比如勤劳、干练、务实、有主见等,但她没有什么文化知识,也不懂很多深刻的道理,只是一个普通的妇女,把她的一生献给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儿女与丈夫。她的一生是与布恩迪亚家族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从第一代到第六代的发展、兴盛以及衰败,她为建立一个充满温暖、快乐与衣食无忧的家努力了一生,奋斗了一生,耗尽了一生。这只是她的一个理想,但她用她的一生去实现这个理想,即使在她眼睛失明后,她也还在耕耘自己的理想,创造她心中的美好家庭。这其实反映了她性格中的超越性,然而她这理想中的美满家庭生活并不是社会中通行的生活方式,没有基础。所以她的理想社会便只能是梦想,不能实现,她只能是一个超越中的孤独者。乌尔苏拉活了一百多岁,她在自己的一生中独自挣扎,从没有放弃过要超越现实、实现理想的念头,可现实对她总是残酷的,一次次背弃了她,最终,她在挣扎中留给世人一个心痛而又孤独的身影。

我想,要是乌尔苏拉从一开始就知道她的理想无法实现,她还会不会坚持去追逐梦想?若不坚持,她是不是就有可能成为这家族中唯一逃脱孤独命运的人?依乌尔苏拉的性格,知不知道自己的命运结果如何于她而言并不重要,毕竟她的悲剧就是与她性格中的“不肯向现实生活妥协与坚持”密切相关的。

孤独是生活的常态。纵使知道终己一生抑是难逃孤独,也愿自己能高歌往前进,向阳而行。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9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书中融汇了南美洲的文化。他描写的是小镇马贡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直至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惊异的疯狂历史。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一个专业老师那里看的。当时看着这个题目就觉得有种脱离现实的魔幻般的感觉,而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并不了解。在人文课上,老师也讲过这个小说。

小说描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一代一代,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蒂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由盛转衰,又由衰转盛,一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这一切是因为怕近亲结婚担心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原因。主人公因为邻居的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死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这小说读起来总是给人一种虚幻飘渺不真切的感觉。但是故事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蒂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是拉美自身的落后写照,在此向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

往往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着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又多离奇,都是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全书的资料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向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异常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我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明白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礼貌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之后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最好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独家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那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可悲、可敬、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10

1、失眠症最可怕之处不在于让人毫无倦意不能入睡,而是会不可逆转地恶化到更严重的境地:遗忘。也就是说,患者慢慢习惯了无眠的状态,就开始淡忘童年的记忆,继之以事物的名称和概念,最后是各人的身份,以至失去自我,沦为没有过往的白痴。

2、“爱情是瘟疫!

3、“如果一定要当什么,我当自由派,”他答道,“因为保守派净是些骗子。”

4、你那么憎恨军人,跟他们斗了那么久,琢磨了他们那么久,最终却变得和他们一样。人世间没有任何理想值得以这样的沉沦作为代价。

5、“奥雷里亚诺,”他悲伤地敲下发报键,“马孔多在下雨。”

“留神你的心,奥雷里亚诺,”赫里内勒多·马尔克斯上校对他说,“你正在活活腐烂。”

自从那个遥远的午后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他唯一的快乐时光就是在金银器作坊里打造小金鱼的时刻。他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

6、如果那个时期还有谁能做到与世无争,那便是日渐衰老,约略懂得幸福晚年的秘诀不过是与孤独签下不失尊严的协定罢了。

7、这列无辜的黄色火车注定要为马孔多带来无数疑窦与明证,无数甜蜜与不幸,无数变化、灾难与怀念。

8、“妈的!”她叫了一声。

阿玛兰妲正要把衣服收进箱子,以为她被蝎子蜇了。

“在哪儿?”她警觉地问道。

“什么?”

“虫子!”阿玛兰妲解释道。

乌尔苏拉伸出一根手指指向心脏部位。

“这儿。”她回答。

那个紧锁的房间,一度指引过家中精神生活的方向,从此以后遂被称为“便盆室”。

他紧紧封闭起自己的内心,家人最后就权当他已不在人世。

他第一次有意落入怀旧的陷阱,仿佛回到了吉卜赛人到来时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神奇下午。

9、乌尔苏拉知道布恩迪亚家的人都是无疾而终,并不怀疑阿玛兰妲的死亡预感。

10、

费尔南达不禁暗自担心他会不会也染上了且造且毁、且毁且造的恶习,就如同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做小金鱼、阿玛兰妲缝扣子做寿衣、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读羊皮卷、乌尔苏拉追忆往事那样。

11、暴雨过后的情形便是如此。人们一派懈怠,而遗忘却日益贪婪,无情地吞噬一点一滴的记忆。

奥雷里亚诺第二旧日的酒肉朋友在棺材上摆放了花圈,花圈的紫色缎带上写着一句悼词:让一让,母牛们,生命短暂啊。

12、然而漫长的囚禁、对外界的陌生,以及顺从的习惯,早已使他心中反抗的种子干枯。

13、“凡事皆可知。”

对她而言,布恩迪亚家男人的心里没有看不穿的秘密,因为一个世纪的牌戏与阅历已经教会她这个家族的历史不过是一系列无可改变的重复,若不是车轴在进程中必不可免地磨损,这旋转的车轮将永远滚动下去。

14、不论在什么地方都要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没有归路,春天总是一去不返,最疯狂执著的爱情也终究是过眼云烟。

神甫用怜悯的目光打量着他。“噢,孩子,”他叹息道,“对我来说,只要能确定你我在这一刻的存在就够了。”

15、奥雷里亚诺为避免在熟知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又跳过十一页,开始破译他正度过的这一刻,译出的内容恰是他当下的经历,预言他正在破解羊皮卷的最后一页,宛如他正在会言语的镜中照影。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篇11

孤独是什么滋味?

是不放糖的咖啡?

是两指间的烟火?

是抽空了的躯干?

当你读了《百年孤独》后,或许会别有滋味在心头。

孤独是一种执念。身处胡同,幻觉中的目标就在胡同深处,无法自拔。书中的代表人物是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带一帮人披荆斩棘干了两个多星期,却以失败告终。后来他又沉迷于炼金术,整天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由于他的精神世界与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的现实格格不入,他陷入孤独之中不能自拔,以至于精神失常,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孤独是一种重复。同样是为了某种虚幻的目标,又或是漫无目的,不断地重复昨天的故事。就如书中的奥雷里亚诺上校,他发动了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遭到了失败;跟十六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这些儿子在一个晚上接二连三被杀死了;他自己遭到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二次埋伏和一次枪决,但都幸免于难;最终回到了起点:不断反复熔铸小金鱼。

孤独是一种麻醉。就如庇拉尔·特尔内拉,她通过与不同男人纠缠来麻醉自己。

乌尔苏拉是该书的一丝亮色。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当乌尔苏拉终于死去,力量的天平失衡了,她的子孙也在不久的将来灰飞烟灭了。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精选

写作品的读后感有哪些技巧呢?作品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有些段落我还能背诵出来呢。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说空话,要斟酌自己的词句,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1

本篇小说主要从黄巾起义,终于到了西晋统一,以魏,蜀,吴三国的兴亡为线索,描绘了三国时期尖锐复杂的统治军事斗争。

书中用大量篇幅描写了几次大战役,如袁,曹官渡之战,魏,蜀,吴赤壁之战。每次战役各有特色。作者成功的塑造了一些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生动突出了人物的性格特征。

《三国演义》里有好多好多的英雄: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诸葛亮。

他知天文、晓地理、识人心,他神机妙算、足智多谋,《三国演义》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是智慧的化身,也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人称“卧龙先生”。他治国治军的才能与兼虚谨慎、济汇爱民的品格为后世树立了非常好的榜样。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辅佐,他向刘备提出了“联吴抗曹,据有荆益,三分天下”的隆中对策。他为报答刘备三顾茅庐之思,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呕心沥血,积劳成疾”,最后病逝于北伐前线五义原。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我要学习他的“忠”字,他是认定了刘备,就再也没有投靠别人,这让我很敬佩,想起当日本人向我们的国家进攻时,我们中国人可是出了不少汉奸,诸葛亮就像是当时跟着共产党的将军,不是小人,不会为了那个人的蝇头小利而放弃自己的国家,放弃了自己的朋友或战友,在那么险恶的时期里,他能那样的忠义,真是不简单!

说点儿难听的,如果说咱们世界又爆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真的,那时还会有几个站在自己国家的,不跑向科技发达的国家的(尤其是那些小的国家),恐怕那时就屈指可数了吧!

所以我要做一个不背信弃义、不为了那蝇头小利而放弃自己的国家、战友和朋友的人。

从这本名着的时候我还收集了许多歇后语: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关公赴会--单刀直入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曹操下江南——来得凶,败得惨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司马懿破八卦阵——不懂装懂董卓进京——来者不善许褚斗马超——赤膊上阵阿斗的江山白送”。

最后,我要说,《三国演义》不仅让我开了眼界,还告诉了我许多小知识和做人的道理,真是一举三得呀!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2

“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俗话说得好——众人拾柴火焰高!对呀,只要有合作精神,能团结一致,让大家合作做好一件事情,那还不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嘛!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感慨万千,深刻明白“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含义!

《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写了蜀、魏、吴三国之间的政治和军事的斗争,最后三国归于晋朝的故事。书中众多故事体现出了团结就是力量,如:“三英战吕布”、“苦肉计”等等。“三英战吕布”中,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团结一致,共同对付猛将吕布,这才战胜了吕布,这也说明了团结的重要性。

想到这里,我又回忆起“三个和尚”这个故事。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正因为三个和尚的不团结,所以导致他们都没有水喝。蚂蚁搬食物的情景也体现出了团结就是力量。一只蚂蚁发现了自己搬不动的食物,它便会回洞里搬救兵。很快,一批蚂蚁就会齐心协力地把食物搬回洞里。我相信,小小的蚂蚁肯定懂得“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含义,它们也知道团结的重要性!

一根筷子折的断,一把筷子折不断!一个巴掌拍不响,万人鼓掌声震天!“团结就是力量”,这个连小小的蚂蚁都懂得道理,我们人类怎么有理由不懂?

“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3

今天,我读完了《三国演义》一书,我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

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诸葛亮是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他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空城计,七星灯,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书中描绘的诸葛亮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

最后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篡了汉.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目光短浅,气量狭小,不是雄.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曹操还是个实干家,曾经行刺了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4

我爱看中国四大名作,其中又最爱看《三国演义》,这几天来,我把三国演义连环画册六十册,每册仔仔细细看完了,真是深深有感。

三国演义,叙写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吴、蜀、魏三国鼎立期间的一个个精彩故事。其中,我最喜欢赵子龙单骑救主和赵云截江救阿斗的两个故事,我认为这两个故事写得最为精彩。都真诚详细描写出部下对主公的忠心耿耿。如赵云冒死在百万曹军中救出小主公,冲出重围,将他交给刘备;赵云截江救阿斗写出了赵云有胆有识,从东吴船上救下阿斗。从中告诫大家要向他们学习,对国家对人民要忠心。三国演义中的其它故事,如赤壁大战、铁笼山姜维困司马,写出其中有些人的智慧过人、有勇有谋智勇双全、能打善战等的故事情节。

在吴、蜀、魏,三个国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国家就是蜀国,虽然蜀国的物力、财力都比不上魏国和吴国,但蜀国人才很多,像智慧过人的卧龙先生,有勇有谋的常山赵子龙,智勇双全的关羽,能打善战的张飞,无人能敌的马超。,而且我现在又生长、生活在当时的蜀国的土地上。

但我讨厌战争,讨厌你打我杀,讨厌对立,还好,现在我们国家生活在和平时代,没有战争,没有罪恶的子弹,没有战争的硝烟,我爱我的国家。

我要学习三国演义中那些智慧过人、有勇有谋、智勇双全、对国家忠心耿耿精神!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5

小的时候,我看的三国是连环画版的,那个时候的我只对里面的图画最感兴趣,文字大多我只能靠妈妈的解释才勉勉强强理解意思。

不过当时的我还是知道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比如“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我还认识了聪明绝顶的诸葛亮,那个时候的我对诸葛亮崇拜极了,直到现在也是如此。

《三国演义》真是一本不同时期读,有不同感受的著作。

到了年纪大了一些的时候,我开始看我可以接受的《三国演义》了,此时此刻,它已经变成了一本历史小说,里面故事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了,而且还让我的知识范围不断扩大,视野得到了扩充。

里面那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着《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

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6

滚滚长江水,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作者罗贯中。该书艺术地为人们描绘了三国时期的历史画卷。从东汉末年宦官之祸到黄巾军起义失败,直到魏蜀吴三国鼎立,终于西晋灭吴,统一中国,共约90年的烽火岁月,大体上分为军阀混战、封建兼并、三国鼎立、西晋统一四个阶段。

《三国演义》之所以流芳百世,千古传诵,主要有赖于精彩惨烈的战争场面描写和对主要历史人物的个性刻画和他们之间纷繁复杂的关系分析。例如:官渡之战,此战发生在东汉末年三国鼎立局势之前,曹操不仅兵力少,且南面有荆州刘表,江东孙策与他为敌处于不利位置。但曹操客观地分析了局势(公曰:吾知绍之为人,志大而智小,色厉而胆薄,忌克而威少,兵多而化分不明,将骄而政令不一,土地虽广,粮食虽丰,适足以为吾奉也。)决定以自己所能集中的近万兵力抗击袁绍的进攻。元200年,袁、曹两军在官渡作战。在这场战斗中,曹操善于捕捉战机,能够跟据战场姿态的发展灵活地变换战术,以正兵抵挡袁军的进攻,以奇兵袭击袁军的屯粮库(乌巢),烧毁了袁军的全部粮草,使袁军军心动摇,内部分裂,最后击败了袁军,创造了中国历史上以弱胜强的着名战役。其间各人性格展现的淋淋尽致,战场画面的描述也可圈可点,不失为精典。

《三国演义》毕竟是小说其中有不少不属实的记载,什么诸葛亮火烧博望、新野;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美人计。。。还有许多历史冤案:周瑜,性度恢阔、曲有误、周郎顾,与《三国演义》中周瑜完全相反;鲁肃本是一代英雄,结果被说成胆小怕事,唯唯诺诺。曹操

在我还未看《三国志》前,常为诸葛亮出师未捷身先死沉吟良久,并为关公华容放曹、败走麦城而捶胸顿足,还对在彝陵火烧连营大败刘备的陆逊恨之入骨。先在回想,儿时美好的回忆被真实打碎,失望、后悔、伤心最后脸红。

而今吾已长大,理智少许,当我爱上是非成败,转头空后不再为得失而叹息。分久必和,和久必分。我开始钻研每一场战役的天时、地利、人和与人物间复杂的关系。于是我了解到了让国家强大不应只靠武力。在政治上,应联和其它势力,互相帮助。而对内在经济上应跟据民情收税,兴立屯田,发展农业生产。正所谓修内而安外。待时机成熟,再一鼓作气,完成霸业。这说起来很轻松,但要实施并完成,需要大家的不懈努力,并非易事。

其实每个人也是如此,故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行,增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还46天就开学了,这个班里个个都是高手,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可不学,当效吴下阿蒙。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篇7

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让我有感于怀。

从公元220年——280年的60年时间里,魏、蜀、吴三大强国进行了激烈的战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很多身经百战和足智多谋的英雄,如刘备、关羽、张飞、曹操……我最佩服的是诸葛亮和曹操。

诸葛亮字孔明,是一位杰出的ZZ家、军事家。他被请出了茅庐,协助刘备统一天下大事,他有勇有谋,深谋远虑,他的病逝让人十分惋惜、悲叹,他的病逝让蜀国不能统一天下,但是人们铭记他的品德、智慧。杜甫的“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句话表达出了对诸葛亮深深的追思。

曹操字孟德,是东汉末年着名ZZ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的,先为东汉大将军、丞相,后为魏王。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其为魏武帝。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国北方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曹操以前我也不喜欢他,但后来我知道了,他贼眉鼠眼是因为他的疑心太重,如果他疑心不重他可能在很早就被杀了。

三国中,最可惜的是昭烈帝刘备,他的手下有当时除吕布之外的三个战士:关羽、张飞、赵云和的谋士,但他还是得不了天下。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精选

书是人的好朋友,它帮我们打开世界的一扇窗,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为使用时更加方便,下面是整理的“哈姆雷特读书笔记”,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1】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我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终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我的梦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我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2】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一直幸福生活、心地纯善的丹麦王子叫做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去世而感到非常悲痛,可是,更让他无所适从的是,他的母亲,格特鲁德,在父亲死后不到两个月就转而嫁给了哈姆雷特的叔父,现任的国王。

哈姆雷特感到非常的悲痛和不解,为什么母亲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就可以忘记悲痛转而投入叔父的怀抱。

一直到有一天,他从父亲的鬼魂中得知了父亲死亡的真相,原来,父亲死于一场由叔父主谋的谋杀。他感到非常的愤怒,自己的认知被深深的震撼了。为了帮父亲报仇,哈姆雷特决定要将国王杀死。

因为和叔父的势力悬殊太大,哈姆雷特先是装疯卖傻降低敌人的警惕性,尽管国王和王后多次试探,哈姆雷特都没有让别人发现他的真实意图。可是已经作为国王的叔父却还是想要哈姆雷特的生命。

最终,国王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哈姆雷特和国王同归于尽,王后也因为饮下毒酒而死去了。

哈姆雷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最初的时候,哈姆雷特是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面,他相信生活的真善美并且向往这种生活。可是当他的母亲在父亲死后不久匆忙改嫁给叔父,又从鬼魂得知父亲的死因时,他对世界产生了怀疑,他变得混乱和迷茫。他决定要为父亲报仇。父亲死后的这段时间的经历,哈姆雷特的思想有了重要的转变,他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变得很坚定,他打算奋起反抗,哪怕以生命为代价。

我相信哈姆雷特是一个勇敢的,智慧的勇士,他在敌我力量悬殊时没有鲁莽行事,对鬼魂的话也没有立即听信,而是通过改编戏剧的方式来试探国王,验证鬼魂的话的真假。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3】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我的原先的梦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先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之后,经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为什么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原先完美的东西原先并不存在,贞洁抵可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他也许应当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可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能够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可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是做寡妇保护自我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我的需求。这能够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以前没有吗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我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我们能够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我心中的梦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我的东西。而他的杯具就在于此。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他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我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我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尽管应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他们两个能够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欢乐的生存在完美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我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我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一样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到达自我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终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我。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我。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我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我的罪孽,并且妄图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我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莪菲莉霞投湖了。还有那个指示自我的孩子为自我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可是最终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可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4】

《哈姆雷特》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的一部悲剧。它主要讲述了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狄斯为了谋取权位杀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皇位,并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当得知真相后,哈姆雷特复了仇,但自己也命丧黄泉。

这本书既充分反映了作者对当时英国颠倒混乱的时局不满,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阶级与普通百姓为了争夺权力进行的殊死较量,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对生存还是毁灭这一问题的观点。

这的确是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在这个剧本中,哈姆雷特对命运的态度几经变化,甚至看似前后矛盾。他起初以为,命运变化无常,既不扬善,也不惩恶,反给高贵的人带来灾祸。他在一次独白中表示要挺身反抗“命运的暴虐”。但在经历一次“突变”之后,哈姆雷特转而完全信靠天意。通过展现哈姆雷特的两种命运观,莎士比亚不仅否定了对待命运两种极端看法,而且显示了正确对待命运的恰当态度:人的不幸,不是归咎于任何外在的偶然性,而在于个人的天性和选择。在剧中,哈姆雷特扮演着许多角色,他显得同时是一名哲人,复仇者和戏剧家。然而,遭遇变故后的哈姆雷特先是没能节制自己的悲愤,接着又一再抱怨命运不公。这对身为丹麦王子的他而言,无疑是个大问题。

哈姆雷特对命运的看法,暴露了他的缺陷,这,无疑是悲剧的开端。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5】

1. 你的话已经锁在我的记忆里,那钥匙你替我保管吧。

2. 一个梦的本身就是一个影子。

3. 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诚的行动,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心。

4.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

5. 送礼的人要是变了心,礼物虽贵,也会失去了价值。

6. 美丽可以使贞洁变成淫荡,贞洁却未必能使美丽受它自己感化。

7. 人们甘心久困于患难之中,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尽辛勤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要是他只要用一柄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

8. 可是场次早就有了安排,终局的到来无可拦阻。我孤独,伪善淹没了一切。活在世,岂能比田间漫步。

9. 凡事需多听但少言。

10. 新的火焰可以把旧的火焰扑灭;大的苦痛可以使小的苦痛减轻。

11. 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钱给人,因为债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而且还失去了朋友。

12. 人世间的哀乐变化无端,痛苦一转瞬间早换了狂欢。

13. 没有大事情,就不会轻举妄动,这的确是伟大。但是,当荣誉受到威胁,哪怕是为一根稻草而争吵,这也是伟大。

14. 嫉妒的手足是谎言!

15. 哈姆雷特你是个汉子,把那杯子给我;放手;凭着1天起誓,你必须把它给我。啊,上帝!霍拉旭,我一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永远蒙着怎样的损伤!你倘若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6】

很难说这样的结果是否是一个悲剧。但至少,上场人物死亡率是颇高的。皇室成员更是死的一个不剩。御前大臣一家也全部罹难。

可是,我认为,这里死的每一个人都有他该死的理由。国王的弑兄,王后的不忠,大臣的谄媚就不用说了,典型的该死。

大臣之子勒替斯,在与哈姆雷特比武前,在自己的剑上涂毒,与国王密谋杀害哈姆雷特,即使他有为自己的父亲、妹妹复仇的权力,但是没有做到光明磊落,甚至可以说十分卑鄙。

大臣之女莪菲莉霞,在自己的父亲被哈姆雷特杀死后疯掉了。最后投湖自尽。在对待自己的感情上,她似乎完全受到自己父亲的摆布,根本没有自己独立的想法,是个毫无主意和胆识的蠢女人。

最后是哈姆雷特。虽然,印象中似乎不择手段的报仇在正义一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认为,这并不公平。为了迷惑国王,实现自己报仇的计划,他不惜牺牲莪菲莉霞的感情,不惜伤害这样一个无辜的女子。所谓怨有头债有主,上一辈的恩怨不该牵涉到下一代。然而他却如此行为,令我不齿。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7】

谈到哈姆雷特的延宕,很多喜爱这个角色的读者或剧迷都多少会为他感到惋惜:或许再果断冷酷一些,复仇之计便可以大功告成,而且不必赔上自己的性命。然而,在我看来,延宕在《哈姆雷特》中的存在是必然且合理的。

一、从文本出发

(一)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高贵英俊而又聪明的贵族青年,就像奥菲莉亚口中夸赞的那样:“朝士的相貌,军曹的武艺、学者的口才,一国之君的辉煌前途,万人楷模的翩翩风度,显赫的至高尊严……”。虽然在杀父之仇的冲击下,他从过去单纯高贵的生活中惊醒,看到了生活丑恶的一面,也因此产生了必报此仇的念头,正如他向父亲的鬼魂承诺的那样:“赶快告诉我,我将在一念之瞬飞奔去与您复仇”。但试想一下,将如此一个青年拉下高高在上的位置,再往他的手中塞一把刀,然后说去杀了你的仇人吧!

任凭对所要杀死之人怀有的仇恨是多么巨大,只要没有被热血冲昏头脑,只要残存一点点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没有人会像入了戏的观众和读者们希望的那样果断而冷酷的杀死自己的仇人,更何况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哈姆雷特呢?克劳地是哈姆雷特的杀父仇人,他还是哈姆雷特血浓于水的亲叔父,所以哈姆雷特就更有理由延宕了。也许他的叔父克劳地是在欲望和野心的驱使下犯下了杀人的恶行,可是哈姆雷特的良知还不至于泯灭到轻易就能够杀人,甚至于杀死亲人的程度。所以他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克劳地,直到确认克劳地就是杀人凶手后才实施复仇计划。然而,哈姆雷特在杀克劳地的机会来临时还是犹豫了,成了千古留名的“延宕王子”。

(二)哈姆雷特曾经这样自白过: “而我……却是个懒散的家伙,整天抑郁不乐,胸无成竹的没个主意。简直像个白日梦迷,也无能替一位被狠毒谋害的国王说半句话。我是不是个懦夫?”从杀波隆尼尔、杀两个侍从时的表现来看,他不是一个懦夫,起码,他的延宕绝不是因为懦弱。在我看来,他的延宕就像是拖延症,而这“拖延症”正源于他的完美主义倾向。

哈姆雷特与赫瑞修交谈时这样说过,“一小块污点能抹杀一人之所有优点”,这应该足以说明他是多么最求完美了吧。这种倾向导致的结果就是做所有事情都想要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想要一次做好,所以不愿意匆匆忙忙进行,要万事俱备才行。看看哈姆雷特在克劳地祈祷时的表现:“现在容易动手了,当他在祈祷时;我现在就下手杀了他…【拔出佩剑】”观众们的心都吊在了嗓子眼,可是接下来却又一下子泄了气,“……这就算复了仇?这还须三思……假如我正当他在忏悔时把他杀死,那他为此旅程已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能算是复了仇吗?

不!”那到底怎样才算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复仇呢?“回鞘去吧,宝剑呀,让我寻个更好的机会:当他烂醉如泥、大发雷霆、淫榻寻欢、赌博渎神、或做其他毫无拯救可言之事时,那是我再颠他于我的足下……” 换做寻常的人,取掉仇人的性命就已经算作最最厉害的复仇了,可是追求完美的哈姆雷特不仅仅要杀掉克劳地,更要让克劳地的灵魂也下到地狱,这么彻底的复仇可是不容易寻求机会的。所以在王后的房里,误把波隆尼尔当成克劳地后,哈姆雷特才会那样毫不迟疑的刺出手中的宝剑。

二、从创作出发

哈姆雷特的复仇是《哈姆雷特》这部戏剧的主线,但是绝不是莎士比亚唯一想要表现的内容。他在《哈姆雷特》中把复仇当做整部剧的主干,然后再在主干的基础上添上各种支干及枝叶,这些添加上的部分也是他想要表达和呈现的。比如说哈姆雷特对于生与死的思考:“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还有他思想中鲜明的人文主义:“我可闭于一桃壳内,而仍自认我是个无疆域之君主”,“人类……它是天之骄子,也是万物之灵”……不难看出故事中发生的一切恰恰描写的就是当时英国的社会,整个故事渗透着属于莎士比亚那个时代的精神。

可以说,《哈姆雷特》这部作品是莎士比亚人文主义和对现实生活批判精神的最深刻的表达。所以,王子复仇必须得延宕,只有延宕才能为剧中想要反映的现实和表达的思想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如果哈姆雷特不延宕,那么在他一刀杀死了克劳地之后,《哈姆雷特》就结束了,无论是欧菲莉亚的发疯还是约利克的头颅,亦或是风趣的掘墓人,都将不复存在。此外,就喜剧效果而言,不延宕的《哈姆雷特》就是一部平庸的复仇喜剧,而延宕的《哈姆雷特》则在刺杀的不断地推迟中将观众的情绪带向高潮,此时最后的悲剧结局也能带给他们最大的震撼和启迪。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篇8】

文/宋玉琪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属于英国,而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特别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这句话总是被人们在不经意的时候提起。莎士比亚的名言,即使年代相差远久,对于现在人仍是非常熟悉。

完成於16xx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面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xx,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悲剧,哈姆莱特的形象也因此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通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暴政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来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己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来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

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该说贯穿于整个悲剧,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悲剧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面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面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面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己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只有自己知道。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达到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只有自己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能力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己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悲剧的最大根源。面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己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但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己一笑。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