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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

www.16system.cn 2022-08-09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1篇

  为确保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意见书》(国海督〔X〕5号)、《X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X政电〔X〕55号)要求,结合X市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海洋督察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海洋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全面”“三大定位”“五个扎实”战略布局和自治区“三个生态”的战略部署,切实抓好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问题整改,不断提高海洋管控、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改善我市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着力营造“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美丽海洋,为建设富强、开放、生态、文化、幸福新X提供良好的海洋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要深刻认识围填海管控和环境保护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X主席讲话精神上来。针对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市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不回避、不遮掩,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整改清单制,逐条研究、逐项分解、提出对策、压实责任,全面整改,按照“X年底、X年底、X年底、长期坚持”四个阶段分步推进、扎实整改,确保整改效果群众认可、社会满意,形成全社会关注海洋、爱护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责任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组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4大类14个小类18个问题事项,主动认领,实行清单制,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到位,定期督导和督办。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再反弹

  以此次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着力在推进工作创新、加强警示教育、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求突破。全面审视和认真分析海洋管理工作中频繁出现、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深挖体制机制中的“病灶”,破除海洋监管中的“壁垒”,切实减少和杜绝再出现类似问题。强化制度的执行,切实用规章制度管事、管人,进一步提升全市海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做到问题整改治标和治本同步、预防和整治并重,严守海洋生态红线,严格保护自然岸线,从根本上实现我市海洋的可持续利用和长效保护,切实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意见

  1.切实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摆在更为突出位置。迅速掀起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思想的热潮,宣传贯彻总书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2.进一步加大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加大资金筹集和整合力度,确保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建设资金,并逐年增加全市海洋开发与保护资金投入比例。

  (二)切实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1.划定并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分区分类制定红线管控措施,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区域得到有效保护,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内一切破坏生态违法行为,禁止生态敏感区的开发建设活动。采取部门联动执法,依法取缔保护区内非法抽砂、养殖。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逐一制定生态修复方案,采取清拆、土地复垦复绿、人工种植、生态补偿等多手段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3.全面完成围填海项目的治理整顿工作。加强力量,抽调得力干部全面开展和推进完成围填海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确保督察问题整改到位。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依法治海、生态管理等系列办法的编制,提高陆海统筹和自然岸线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实施海洋生态整治修复工程,加快推进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实施。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2篇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县依法治县委发〔2020〕1号)和省、市、县要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认真整改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整改原则

  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督察发现短板弱项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紧扣反馈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各股室、各企业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督查考核,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业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业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办问责,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部署,统筹做好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全方位审视和改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创建,严格落实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整改问题和措施

  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五方面21个;

  实地督察天水市反馈问题17个,其中天水市(含秦州区、麦积区)10个、秦安县7个。针对这38个问题,制定以下110项整改措施。

  (一)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从“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需要继续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五方面反馈21个问题。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列入党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进行1次集中学习;

  2.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组织专题法治讲座;

  3.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列为党政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2:有的领导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门的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设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规工作,没有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去谋划和推进。

  整改措施:1.局务会议和各股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

  2.县政府及部门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要点;

  3.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3:少数地方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对法治政府建设没有明确思路和计划。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法治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4:一些业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1次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5:少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八五”普法工作;

  3.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4.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制度,实行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有的地方党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压力责任传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7: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1.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8:有的地方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本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细不实,对重大法治问题没有及时研究处理,没有按要求听取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没有主动按规定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察检查;部分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没有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没有或很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整改措施:1.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按要求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4.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按要求公开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公开县政府及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比重;

  4.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0: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县政府部门按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实际,增强规划和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没有遵循规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没有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有的虽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但存在“走过场”、“赶会”现象,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核后依然存在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个别地方将应当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定为依申请公开文件。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将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杜绝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2.县政府及部门通过门户网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3.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自查清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有的在制定相关制度时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2.县政府及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3:各地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众意见渠道不畅、范围不广问题,公众意见因缺乏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和平台无法得到有效体现。

  整改措施:1.县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拓宽和畅通征求公众意见渠道,扩大征求意见建议范围;2.涉及社会管理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

  3.在制定对企业切实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的意见;

  4.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建议记录制度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4: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等程序救济权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缺失、违规代收代缴罚款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时,征收范围不明确,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将土地、房屋征收行为列为督查重点;3.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纠错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规范,一些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对“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17:一些部门行政应诉能力不足,出庭应诉人员不能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不能针对原告诉求提出合法合理的答辩意见。

  整改措施:1.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加强日常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应诉人员应诉能力;2.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3.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

  带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省自然资源厅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20xx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法治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邀请法学专家为全系统作专题讲座。二是全面谋划部署。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研究制定全系统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八五”普法规划等文件并组织实施。三是统筹推进落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厅务会等研究部署立法、普法等工作8次,先后对制度建设、重大案件办理等工作批示11次,推动中央和部省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自觉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法规政策。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成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代拟稿起草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督察办法立法调研。科学申报20xx-20xx年重点推进立法项目8个、20xx年立法项目2个。二是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政策文件。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印发全国首个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省级考评细则。研究出台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地勘单位改革等政策,有效助推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法规政策管理。对涉及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内容的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启动厅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依法制定并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

  (三)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

  一是有序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将天府新区、中国(绵阳)科技城等范围内省级用地审批权分别委托成都市、绵阳市等市政府行使,大力提升用地审批效率。二是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对重点项目一对一确定“用地保姆”,省级核发重大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98个,全年获批建设用地45.5万亩,川藏铁路、成渝中线高铁、大运会主场馆及配套工程、白鹤滩水电站、乌东德电站、夹金山隧道等一大批国省重大项目用地得到及时有力保障。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阶段实现“多论合一”,论证审查时间减少50%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一网通办”实现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00%对接,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等25个事项和不动产登记3个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川渝通办”矿业权登记走在全国前列。四是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出台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矿业权出让环境。会同财政厅公布钒钛磁铁矿等6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率,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在全国率先采取“固定采矿权收益率+竞价探矿权出让收益”方式出让2宗锂钾资源矿业权。20xx年度,我厅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先进窗口单位。

  (四)从严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执法。

  一是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督察。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20xx年耕地保护督察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配合做好20xx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在德阳市、峨眉山市、高县开展省级耕地保护专项督察。二是加强卫片执法。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月清、季核、年度评估”要求,全省发现违法用地4199宗、8.17万亩,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513件,其中省级直接立案查处2件、挂牌督办5件。三是大力推动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向30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印送提醒函,采取定期通报调度、点对点提醒约谈、暂停用地审批、追责问责等方式持续督促整改。历年国家土地督察反馈问题综合整改率达87.83%,历年卫片执法发现违法用地整改率达81.85%。四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长江黄河流域违法用地采矿等问题专项整治,有力有效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五)不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规范行政决策活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核35次、公平竞争审查6次。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形成主动公开事项清单,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43件,实现连续6年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零逾期。三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清理涉及工程招投标制度规则。土地整理、地灾防治等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系统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台上线试运行,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全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项目129个,发现问题18个,均整改到位。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99件、省政协委员提案75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100%。建立厅领导对口联系市(州)“两代表一委员”机制,14位厅级领导赴市(州)调研座谈,收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460条,已全部办结,得到代表委员高度肯定。

  (六)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稳妥推进信访工作。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集中交办自然资源系统的529件重复信访事项全部完成化解;开展“走基层、解忧难、化积案、维权益”专项行动,化解信访积案61件,化解率达91%。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等案件。全年办理复议应诉等案件835件,同比增加42%。坚持定期通报和以案释法,发布案情通报12期、典型案例3期。三是全面排查整改征地类案件。全系统共排查1397件,实质化解1091件,持续化解306件。

  (七)扎实解决法治建设三个具体问题。

  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安排部署,圆满完成法治建设三个具体问题的示范解决任务。一是围绕业务与法制结合不紧,全系统梳理形成单位法治总台账和总导图各22份、部门法治总导图649份、岗位法治分导图2771份、业务流程图1751份,强化了干部职工岗位法定、职责法定的意识。二是围绕行政裁决运用不足,出台省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办法,拓宽争议解决渠道。三是围绕生效判决执行难,与省法院建立不动产网络查控系统,全面实现被执行不动产在线查询、查封、过户。

  (八)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抓好“八五”普法开篇布局。谋划出台全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二是抓“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开展系统内法治教育。制定20xx年学法普法指导目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耕地保护制度等专题培训12期、培训1100余人次,举办自然资源大讲堂14期、培训47000余人次;组织“党建引领法治”答题打卡、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学法考法、庭审旁听等活动;编印自然资源法治参阅7期、基层疑难问题征集解答3期、法律法规问题解答2期,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多形式面向社会普法。利用新媒体开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发布各类文稿300余篇、短视频35部。强化与其他部门互学联动,到省法院、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宣讲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法规体系不够健全。二是“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三是部分地方和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不高,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四是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效果有待提升。

  三、20xx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积极推动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立法。

  做好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解读和实施工作。积极推动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督察办法立法。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加强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等制度研究,做好立法储备。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抓好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用地审批质效。巩固提升“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川渝通办”,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纵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助力打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法治账图成果推广运用。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推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探索推出一批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产品。

  (四)继续加强自然资源督察执法。

  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机制、处置机制、治理机制、评价考核机制,构建“大督察”“大执法”格局,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压紧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整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