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计划 >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方案

www.16system.cn 2021-12-28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方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21〕11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15个选派村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二、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13个脱贫村和2个乡乡村振兴重点推进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

  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按2:2:1的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委组织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县委组织部将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方案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着眼于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人民网)

  乡镇党委政府作为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乡镇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乡村振兴工作的落实,因此,坚持党建引领是助推乡村振兴的关键。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国家历来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于党。作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的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党发挥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增强本领,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乡村振兴工作亦是如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性和全局性、科学性,因此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强化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引领作用。因此基层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第一线,要始终坚持以各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引领,根据农村实际,因势利导因地制宜,认真谋划乡村振兴发展。

  三是发挥人才作用。“得人则安,失人则危。”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才和人才工作。实现乡村的振兴发挥人才的作用至关重要。基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本土人才打造成为现代化农业农村建设的主力军,要实施农村家庭能人计划,着力培养认定一批带动能力强、有农业生产经验的“土专家”“田秀才”;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育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乡村工匠。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方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1号)、《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7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7〕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21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

  选派帮扶干部年度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