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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www.16system.cn 2023-06-19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紧紧把握乡机构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改革与农村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通过体制和机构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全乡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改革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减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基本原则: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精简人员编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功能,降底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实行政事、事企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办好社会事业.

  坚持民主、法制的原则。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机构编制法定化。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区别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

  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同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避免在改革过程中出现大的波动。

  二、规范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

  (一)职能定位

  乡党委和人大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

  乡政府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加快转变职能。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执行政策、发展经济、社会服务、维护稳定。即: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计划生育、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

  2、促进乡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民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支持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支持发展民营经济。

  3、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和乡村道路等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农村社会保障、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培训和就业等优质服务。

  4、努力建设农村和谐社会。排查调处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平安;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安全生产。

  (二)机构设置

  1、党政机构设置。

  乡设立党委、人大、政府机构。全乡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便民惠民服务中心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牌子)。

  政协的有关工作,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兼管,不设政协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村级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统计、工青妇及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落实。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水保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民营经济、安全生产、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保、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精神文明建设、科教文卫体、民族宗教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它工作。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管理、农民知识化工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社区建设、以及涉及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乡设立人民武装部,主要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乡纪委和群团组织的设置按有关章程执行。

  各办公室的主任原则上由乡分管领导兼任。

  一般干部实行一人多岗,设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岗位,在重点从事一两项专门工作的同时兼事其它工作。

  2、事业机构设置

  事业站所在赣办发号文件规定的限额内,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益的原则,进行综合设置。

  (1)保留农业服务中心。

  (2)保留计划生育服务所。

  (3)保留财政所(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牌子)。

  (4)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更名为文化广播电视站。

  (5)设立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原畜牧兽医站公益职能和人员转入。

  (6)设立民政和劳动保障事务所(挂社会救助所牌子),主要承担民政、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事务。

  以上事业机构中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站、财政所仍由县主管部门管理(含人事),其他站所均由乡统一管理,业务接受县直职能部门指导。以上事业站所均相当于股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公益和经营分开的原则,经营职能,要面向社会,实行市场化、企业化运作。在核定的编制内,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全部实行聘用制。新设立的机构配备人员,原则上在乡内部调剂。今后,乡不再设立自收自支的事业机构,自聘人员要逐步予以消化。

  3、机构设置。

  派驻到乡的司法所机构不变,隶属县主管部门。

  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以外,由县直管理的所和主管局派驻乡机构,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征得乡党委同意。

  三、领导职数

  乡领导班子职数设置,按照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赣发[]23号文件有关乡领导职数设置的要求,本着精简、高效,严格控制领导职数,不设专职副书记职务的原则,结合我乡的实际,乡领导职数配备为:设正副科级实职领导职数在8名以内,其中党委委员7名,政府正副职4名;

  设书记1名,副书记(政府正职)1名,纪律书记和2名党员副乡长由党委委员担任,乡人大设主席1名,进党委班子。

  四、加强编制管理

  (一)实行编制总量控制。认真执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05]18号)精神,乡机关行政编制、乡事业站所编制、县派驻乡的事业站所编制,均实行总量控制。今后5年内(即十一五期间),乡行政和事业站所人员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

  (二)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将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将符合规定配备的人员纳入编制实名制名单,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超编人员和不符合有关人事管理规定配备的人员,不得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五、完善乡配套改革

  (一)改革乡财政管理方式。加强财政财务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在保持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不变,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基础上,以“乡财县管”为核心,实行“预算,账户统设,统一收付”的管理方式。

  (二)积极稳妥地清理和化解乡村债务。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办法和途径,切实做好乡村债务的清理和审核工作,坚决杜绝发生新的不良债务。认真落实“约法三章”和“两项制度”。乡政府和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举债建设。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

  (三)坚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属地参保、集体扶持、财政资助相结合的要求,搞好试点,逐步推进。

  六、实施步骤

  全乡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在年12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共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0月28日到11月4日,召开动员大会,完成制订乡实施方案和成立领导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5日到11月底,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到12月底。按照乡机构改革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写出总结报告,迎接县联合检查验收小组检查,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县深化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几点要求

  (四)加强组织领导。乡里成立了深化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深化乡机构改革工作,乡长为乡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工作正常运转。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办字〔2020〕5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兴隆县深化乡镇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围绕乡镇职能定位,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打牢新时代全面建设“生态兴隆、富裕兴隆、幸福兴隆、文化兴隆”的基层基础。

  二、建立健全和优化党对基层治理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

  (一)完善党领导基层治理的制度体系

  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加强对人大、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的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健全工作运行制度,探索建立各基层党组织向乡镇党委定期述

  职、报告工作制度,发挥乡镇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建立共建共享制度,落实驻辖区单位、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双考核”。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管理监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二)推行“大党建”工作机制

  按照“区域统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原则,在乡镇全面推行“大党建”工作机制,吸纳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为党建联席会议兼职委员,定期共同商讨解决党的建设和区域治理中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组建党建专门机构,承担党建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统筹协调乡镇内外、条块等各类资源,借鉴“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经验,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机制,推动实现基层各类机构资源共享、协调运转。

  (三)构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体系

  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健全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服务站、保洁队、合作社协调联动的农村组织体系和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协调联动的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治安防控组织等各类组织作用,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基层党组织与网格化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所有网格全部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整合网格内党员、志愿

  者以及社会组织等力量,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实施社区“两委”与物业企业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推进城市社区“红色物业”全覆盖。

  三、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一)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赋予行政执法权限。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对照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制定《兴隆县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由县直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赋权、委托程序,明确赋予、委托乡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赋予乡镇行使行政处罚的,可以依法行使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执法依据、职权范围、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其他确需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由县政府依规逐级提请省政府批准后赋权。赋权下放乡镇的行政处罚权,县直相关部门原则上不再行使。

  2.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行政执法权限下放情况,整合现有站所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执法资源,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不少于10名。以乡镇名义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公安派出所、税务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法依规分别单独履行监管执法职责,但要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

  3.明确权责边界。《兴隆县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赋权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乡镇为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委托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由县直部门与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责任等;对法律法规未赋权也不宜委托下放,但确需乡镇配合的行政执法事项,相关县直部门为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县乡执法协调衔接联动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

  4.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乡镇在执法过程中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限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加强乡镇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二)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体系建设

  1.下放审批服务权限。对照省《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指导清单》《乡镇和街道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指导清单》,制定《兴隆县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兴隆县乡镇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县直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赋权、委托程序,可将乡镇审核转报、县级部门向乡镇延伸受理环节的事项进一步下放,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2.组建审批服务机构。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组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统一承办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明确本级负责的以及赋权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县直部门延伸至乡镇的审批服务事项也要最大限度进驻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原则,合理设置“一站式”服务大厅。逐步扩大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按照方便群众办事、活动的要求,设置村(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场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村(社区)延伸。

  3.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行“全科”政务综合受理模式。实行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审批和监管互动方式,健全工作会商、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推进网上咨询、受理和审批,实现移动端不见面审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

  1.组建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依托乡镇现有综治中心整合综合指挥、信息网络管理等资源力量,在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牌子。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一体化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将县级相关部门的视频监控和信息化网络平台等接入基层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协调调度、综合监管。进一步优化完善协同办公、批管同步、云社区、各类政府部门服务热线的整合、共享,推进各级各领域数据归集。

  2.建立协调运行机制。乡镇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要与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职能统筹衔接,具体负责区域内的信息受理、工单派发、辅助决策等工作,及时收集多种途径排查出的民生诉求、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等信息,并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研判,根据事件类别和情况,派发给乡镇相关职能机构进行处置,或按程序上报县级综合指挥平台处置。

  (四)强化资源服务保障

  坚持重心下移、事权下放、力量下沉,推动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放基层,加强对乡镇的事权、人才、资金、技术、网络端口等资源保障。投放基层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社区)党组织为主体研究配置、使用。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村(社区)下沉,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经费保障。

  (五)推进基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基层信用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归集渠道,建立“乡镇+社会组织+居民”联动机制,实现基层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居民个人信用全覆盖。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失信记录。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和事后联合奖惩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机制。探索信用承诺试点,基层信用平台连通“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结合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务服务“掌上办”“信用加速办”的便捷渠道。

  (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加强对乡镇审批、执法等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与下放权限相适应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完善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及舆论监督等制度,推进乡镇依法履行职责。

  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一)推进职能转变

  乡镇应进一步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抓优化发展环境上来。在省《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指导清单》基础上,制定《兴隆县乡镇职责事项清单》,将乡镇职责事项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各工作机构。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县直部门行政事务需要委托或交由基层承担的,须充分听取乡镇意见并经过县委、县政府审核批准,并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权限、分工、期限等具体要求,落实人员、经费以及业务培训等保障措施。坚持重实干、重实绩、重基层的考核导向,规范考核评价办法,实行“上考下”、“下评上”、“民评官”以及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评价政府机构(部门)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清理各类“一票否决”事项,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下功夫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统筹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

  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统一计算机构限额,规格均为股级。按照“加强服务、简化流程、高效快捷、密切联系群众、治理重心下移”的原则设置以下机构:

  1.人口不足3万的上石洞乡、安子岭乡、陡子峪乡、南天门乡、八卦岭乡、李家营镇、孤山子镇、挂兰峪镇、雾灵山镇、北营房镇、大水泉镇、青松岭镇、蓝旗营镇、平安堡镇、三道河镇、蘑菇峪镇、大杖子镇、六道河镇、半壁山镇等19个乡镇设置工作机构7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另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单独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

  2.人口5-10万的兴隆镇设置工作机构9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中心)。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乡镇纪委;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在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宗教管理、党群服务等工作职能,每个乡镇配备1名专职党委组织员(按职级序列掌握),明确宗教专干等专门工作力量。

  (三)理顺派驻机构管理体制

  县级工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在乡镇的8个国土资源管理所与乡镇有关机构进行整合,由乡镇统一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公安派出所、税务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其机构和力量要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人任免,要听取乡镇党委意见。

  (四)优化人员编制管理

  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用人用编优先保障基层。赋予乡镇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自主权,实行更加灵活的用人方式。乡镇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各类机构和岗位之间,调剂使用各类人员力量。建立基层编制“周转池”制度。认真执行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规定程序纳入编制管理等规定。

  (五)严格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

  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职数,严格按中央和省委换届文件执行。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为7至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含政府正职)。乡镇人大设主席1名,可以设副主席1至2名;乡镇政府领导班子职数3至4名。建立公安派出所所长由乡镇政府副职兼任制度。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职数,可在全县范围统筹。乡镇纪委委员职数3至5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加强乡镇和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冀组字〔2020〕1号)。

  乡镇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一般按照2至3名核定,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按副科级干部配备,其中综合行政执法队和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可从在乡镇工作时间较长、符合任职条件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担任。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将深化乡镇改革纳入县委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县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改革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工作。乡镇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议事决策、统筹协作、工作落实等内部运行机制,着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改善乡镇机关基本工作生活条件。

  (二)抓好推进落实

  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经市委批复后,抓好组织实施。制定乡镇“三定”规定,对乡镇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乡镇党委负责具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措施、清单事项落实落地落细。

  (三)强化协调联动

  深化乡镇改革,要做好与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和相关改革的配套衔接,县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完善组织、机构编制、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深化乡镇改革的工作督导、舆论引导,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及时改进完善相关措施。

  (四)严明纪律规矩

  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明确的改革任务,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规定时限调整到位,不得拖延、消极应付。严禁借改革之机搞超编超配、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加强审计监督,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浪费。要加强对改革的督查巡查,严肃查处改革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央及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共郎溪县委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郎发〔2020〕1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对标苏浙沪、争当排头兵”,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毕桥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全面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镇党委对镇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

  ——坚持扁平高效。整合区域内管理、执法、服务等各类资源要素,构建“平台+机构+岗位”运行管理机制,推进综合治理,提升管理效能。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

  (一)组建“五个平台”,大力推进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工作的重点为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对乡镇和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主要统筹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增强群团组织的工作活力和服务能力。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由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主要统筹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着力推进乡村振兴、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由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主要统筹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形成共创平安的合力。依托综合治理平台,搭建乡镇综合信息指挥中心,负责县有关平台交办、网格员采集、群众投诉反映等各渠道信息事件的汇总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执行处理、反馈督办等。要将上级相关部门的视频监控等接入乡镇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形成以乡镇综合信息指挥中心为中枢纽带的综合协调指挥体系和信息归集流转体系。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镇域范围内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等方面执法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完善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建立综合治理平台与行政执法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执法保障,形成乡镇统一领导、县直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由为民服务中心承担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统筹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服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建立综合审批服务窗口,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同时完善与党群综合平台、村(社区)以及家政、养老、志愿者等社会服务组织的协作联动机制,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提供审批服务和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

  (二)统筹资源配置,大力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机构设置。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分类情况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毕桥镇党委政府机关设8个职能机构,核定行政编制30名,事业编制23名。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中共郎溪县毕桥镇委员会党校),副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党群综合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党建、人大、政务、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政法、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镇委党校和村级教学点日常工作;负责督查督办、目标管理考核、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机关文电、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后勤管理、公务租用车管理等工作;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与培训、发展党员等基层党建工作;承担人事、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与日常管理考核、宗教、统战、党管武装等工作;承担对内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文化旅游办公室),副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经济发展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项目建设、市场准入、招商引资、为企服务、统计、金融、审计、科技、商务、供销、物价等工作。承担辖区财政、资产经营、投融资、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交通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管理等工作;承担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污染监管、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及文旅产业规划和发展、一事一议项目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副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1名。负责综合治理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防范邪教等工作。承担网格化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员的教育培训,对辖区内社会治理和网格事项信息的收集汇总、综合研判、指挥协调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灾害防治救助、消防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股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农业、水利、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发展、土地整治、城镇规划等工作。承担农业、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承担农田水利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乡村振兴、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等工作;承担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水、改厕和村庄整治等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等工作;承担土地整治和征地拆迁、村镇规划建设与管理、农村建房审批与管理、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等工作;承担辖区养殖场管理和畜牧兽医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建制,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负责综合执法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组织协调派驻和基层执法队伍。统筹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文明创建、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等方面执法力量,协调指挥辖区内综合执法,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文明创建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为民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公益一类,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为民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承担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服务、卫健、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工作;承担对接县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招投标)等工作,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承担制定为民服务大厅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统一规范为民服务大厅建设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承担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的管理指导,提高为民服务效能;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社会事务中心,股级建制,公益一类,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承担民政、人社、教育、体育、残联、卫健、退役军人服务、老龄、关工、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社会事务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承担群众自治建设、养老服务管理、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就业服务、劳动保障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财政所,股级建制,公益一类,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政府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核算和监督;负责村级资金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负责对各项涉农补贴系统进行维护;负责对镇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财务核算和监管;负责民生工程统筹实施;协助镇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协助对镇国有资产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负责资产经营、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农经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人大、纪检机关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设置在同级人武部,与同级人武部联合办公。原镇党委、政府机关设置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2.统筹人员使用。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和“县属乡管乡用”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机制。制定属地管理人员和工作的平台调度、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办法,与县直主管部门建立属地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

  3.统一核定岗位。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实行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健全“五项机制”,着力形成改革合力

  1.健全平台内部管理协调机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牵头负责各个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协调工作。根据平台搭建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的工作与牵头负责的工作平台相协调。充分发挥平台的统筹、调度、协调和指挥功能,按照“大部制”原则,做到一类事情在一个平台内统筹,一件事情在一个平台内办结。具体事项办理按规定程序和流程开展。各平台相对打破原有工作体系和隶属关系,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平台+机构+岗位”的工作流程,实现体系再构、流程再造,做到扁平高效运行顺畅。

  2.健全平台间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五个平台”建设的领导和统筹。建立完善协调配合和决策机制。涉及需“五个平台”中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以及区域内重大事项及时会商,由党委和政府联席会议及时决策。强化党委和政府对平台和信息指挥系统的直接指挥、统筹、调度,做到急事不出网格、小事不出平台、大事不出乡镇。

  3.健全内部闭环管理运行机制。在平台建设基础上,整合现有设在本镇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社会保障、民生服务、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综合信息处理系统,依托网格、平台、信息处理等要素和模块,建立从信息接收→分办→处理→督办→反馈的闭环运行机制,实现各类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出”,做到纵向指挥扁平高效、快速便捷,横向管理全程留痕、闭环畅通。

  4.健全网格综合管理机制。根据地域、人口等实际情况,以“综治网格”为基础,将上级部门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

  每个网格原则上要有1名以上专职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网格员主要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借助网格管理,将驻村联村、专项监督检查、群众来信来访、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到的村(社区)和市场主体各类信息和问题,反馈到乡镇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再由乡镇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分流交办督办,问题处理后,网格员再次向乡镇综合信息指挥中心报告反馈。

  5.健全干部培养锻炼机制。根据本乡镇发展实际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培养选拔年轻后备干部。积极推荐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积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推动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毕桥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人员转隶、综合协调、财务清算组、纪律检查等四个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要加强与各部门、单位和各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毕桥镇机构改革工作。

  (二)稳步推进实施。改革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11月底前)。制定改革工作方案,安排岗位人员设置,编制岗位职责清单,全面开展动员部署。二是组织实施阶段(12月中旬前)。对照实施方案,做好机构改革机构人员转隶、岗位设置等工作。三是检查验收阶段(12月底前)。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总结,报县委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迎接县委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的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机构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四)严肃纪律要求。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