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公司规章制度
www.16system.cn员工入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内部人员中选拔;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和公司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以即时提升;
3、试用期员工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转正晋升。
第五条晋升操作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规定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行政部以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晋升核定权限
1、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特别助理与由总经理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部门主管提议,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核定;
第七条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
第八条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晋升职位。
员工入职公司规章制度
纪律处分
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都要接受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类别:警告(扣绩效分2分)、记小过(扣绩效分5分)、记大过(扣绩效分10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
第一条警告
1、无故不参加训练、集会、会议、培训会者;
2、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者;
3、带外人进宿舍未遂者;
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等有碍观瞻者;
5、厂证无照片或私自乱贴照片者;
6、用公司座机打私人电话者;
7、损坏公司财物及浪费公司资源(如电灯、电脑下班未关)情节较轻者;
8、检查、监督(包括品质)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情节较轻者;
9、未到下班时间等候打卡者(同时应按早退处理)
10、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域内),未造成事故者;
11、初次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12、不按要求分类放置垃圾或报废品者;
13、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未造成损失者;
14、擅自在公告栏张贴或涂改公告者;
15、加班时间无故不到;
16、不按规定戴带安全防护设施(如如口罩、耳塞等);
17、在公司未按规定的路线行走或私自进入禁区域;
18、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他人非机密文件、资料者;
19、因监督、监督不力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者;
20、违反公司其它相关管理规定者。
第二条记小过
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
2、故意刁难、工作不配合或妨碍他人工作者;
3、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者;
4、虚报考勤者;
5、故意阻碍保安人员、稽查人员执行公务者;
6、未经允许翻阅公司机密文件,但信息未外泄者;
7、造遥生事,诽谤或诬告他人;
8、未经批准擅自拆卸公司设备(设施)或非电气作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者;
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者;
10、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或过失发生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
11、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参观者;
12、出入厂区(含宿舍饭堂)或携带物品出入拒绝保安检查者;
13、故意泄露本人工资,或在同事中相互打听、造谣、散布他人收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
14、过失造成报表资料失实或虚构奖惩事由者;
15、撕毁公告或公文者;
16、消极怠工者;
17、文件管理未按规定管控文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8、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
19、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
第三条记大过
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
2、在公司内骂人、大声吵架、形象较坏者;
3、在公司内顶撞上级,影响较坏者;
4、对上级或客人态度粗暴;
5、非为谋取不当得或规避责任仿冒他人签名、私刻他人印章以及更改报表、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未造成后果者;
6、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者;
7、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听者;
8、上班时间喝酒,带醉意上班、影响坏者;
9、上班时间睡觉但未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10、托人或代人签到、刷卡者;
11、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或操作公司设备及有技术性工具者(未造成重大人员或物品损失);
12、行为粗暴,屡劝不改者;
13、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厂区者;
14、在禁止吸烟区吸烟者;
15、遗失公司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16、不按规定操作各类机器造成危险者;
17、工作时间接电话,屡劝不改者(公司允许者除外);
18、在同事中散布不利于上司领导工作的言论情节严重者;
19、擅自挪用、损坏公司消防器材者;
20、私自撕毁公司各类文件、公告、通告或不执行者;
21、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
第四条解除劳动关系(辞退)
1、采用欺诈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如:
1)使用虚假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证;
2)虚构简历或工作经历(包括虚填入职时要求填写的一切资料);
3)使用虚假学历证明(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特殊岗位操作证等;
4)以其它欺诈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
2、采用威胁等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
3、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者(不予经济处罚);
4、违反“劳动法”第25条(二)之规定之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5条(二)所指“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
1)在厂内、厂外打架或参与聚众斗殴者;
2)在与同事争执中出示凶器者;
3)威胁、恐吓、勒索、殴打上司、同事、公然侮辱上级者;
4)盗窃公司财物或员工私人财物;
5)在公司内吸烟致灾害事故发生;
6)一个月内上班时间睡觉两次(含二次以上);
7)被刑事处罚;
8)一年内代他人打考勤卡或委托他人打考勤卡达三次(含)以上;
9)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三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含)以上;
10)拒绝管理人员合理的工作调配,经3次教育后仍拒不执行者;
11)盗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12)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经两次(含两次)以上指正后仍不改正的;
13)故意损坏机器、设备、产品,浪费原料等;
12)未经公司书面许可披露或不正当使公司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者〔如盗窍、出卖公司技术图纸(资料)、客户资料、采购资料〕
14)聚众结伙,参与罢工,妨害生产和生活秩序经指正不予以改正的;
15)酗酒滋事妨碍生产、生活秩序者;
16)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或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工作者;
17)仿冒他人签名(或私刻他人印章)谋取非份利益或规避责任者;
18)组织、领导、煽动闹事或罢工者;
19)张贴或散布虚假煽动性文字,图画等足以破坏公司与员工关
20)更改报表、公文、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1500元以上者;
21)藏匿、吸食毒品者;
22)其它应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的行为。
5、违反《劳动法》第25条(三)之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5条(三)所指“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
1)不按作业指引(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批示的正确方法作业造成严重损失者(如:造成人员残疾或死亡或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
2)为谋取不当得利,弄虚作假作假、涂改、伪造单据(发票)或原始记录者;
3)因工作监督、监管不力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0xx元以上者;
4)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
6)贪污受贿、挪用、亏空公款者;
7)其它应视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
8)请假前往它处找工作者;
9)拉帮结派制造分裂者;
10)盗用公司印章者;
11)员工违反公司颁布的其它管理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出现时;
12)员工之行为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附件
1、警告一次扣除现金20元,小过一次扣除50元、大过一次扣除100元;
2、三次警告累计为一次小过;三次小过累计为一次大过;
3、记大过达二次后,第三次予以辞退。
员工入职公司规章制度
1、宾客只按摩、美容、理发而不洗浴者,使用企业规定的无门票结算时,必须由当事人签字证明;由经理处理并标明是否跑单。
2、招待费、减现金、招待票必须表明原因并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签字。
3、减现金必须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签字,并且宾客还未离开之前方可。
4、杜绝本公司其他员工到前台接打外线电话。
5、本台工作人员不得打私人电话(由每月电信局电话明细单检查)。
6、收取现金要能过验钞机检验真伪,杜绝收取假币。如出现假币,由当班收银员负责。
7、优惠卡、贵宾卡必须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在帐单上签字。
8、宾客结帐后,通知前厅顾导员为宾客取鞋,要报准鞋号,并且不准大声喊号。
9、手工记录的贵宾卡,按照卡号由宾客在帐单本上签字,并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在帐单上签字,卡用完后及时收回,并在本上做好记录。
10、钥匙牌必须每周一固定盘点一次,其他不定期盘点一次。出现问题由盘点时的当班收银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