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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精药品检查总结三篇

www.16system.cn 2023-07-02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的一种书面材料。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医院麻精药品检查总结三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院麻精药品检查总结一篇

  根据医院等级评审有关规定,药事部门于20xx年7月16日到7月22日对临床科室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总体检查结果良好,麻醉、精神药品能实行三级五专管理,处方使用登记总体上比上次检查规范了很多,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都有详细的登记,但也存在不足,具体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下。

  一、临床科室存在的问题:

  1、个别科室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登记不完善。

  2、大部分科室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登记内容修改处未签字。

  3、个别科室的患者身份证不详者,大夫未代签字。

  二、对临床科室的要求及改进措施:

  1、加强麻醉、精神药品学习,熟悉并掌握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

  2、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认真做好各项登记。

  下次检查时根据整改情况持续追踪改进。

  医院麻精药品检查总结二篇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18日-19日,药剂科对全院备用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的科室和麻醉药品处方进行了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1、医师处方未按《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执行,开具的处方用法用量与取药日期不符,签名不全(医、药)。

  2、各临床科室无统一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和交接班本。

  3、各科室标签标识未统一。

  4、医务人员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知晓度不高。

  5、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未签订知情同意书。

  (二)个性问题:

  1、妇产科、重症医学科无保险柜。

  2、手术麻醉科登记记录不规范,未实行交接班。

  3、西药库房:无监控视频,验收未到最小包装。

  4、西药房:无逐日消耗登记本,红处方未编号,未实行批号管理,空安瓿回收登记不全,登记记录本及交接班本签名不全,无监控视频。

  三、原因分析

  1、对制度的培训力度不够。

  2、对制度、二甲条款的解读不够深入,未全面细致反映对特殊药物管理的要求。

  3、工作人员较少,工作忙;工作时不细心。

  4、原先未对临床科室统一要求。

  5、现有设备设施限制。

  四、改进措施

  1、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制度的全院培训。

  2、定做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统一标识。

  3、设制全院统一的临床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和交接班本。

  4、建议妇产科、重症医学科购买保险柜。申请保卫科给西药房、西药库房安装监控视频。

  5、西药库房、西药房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批号管理,修正登记本,添加批号栏。

  6、设制逐日消耗登记本并作记录。强调各项登记签名齐全。

  7、药师严格按《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审核医师开具的处方,未按要求开具的与医师联系发回重开。

  8、制定《麻醉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要求医师在第一次为患者建立病历时签署。

  以上问题已反馈给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药品管理人员负责整改,存在的问题下次检查作为重点。

  医院麻精药品检查总结三篇

  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严格管理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其他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采购与运输:

  1、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

  2、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按要求由本院专人、专车、定时购买。

  (二)验收:

  1、麻醉、精神药品的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簿由专人负责管理。

  2、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时按规定由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储存与保管: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交接班有记录。

  2、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四)发放、调配与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

  2、药房麻醉、精神药品周转柜每天结帐,按照用量定时向药库请领,药库根据药房的麻醉、精神药品专用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专门请领者并由专人核对。

  3、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精、麻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

  4、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的按相关规定保管。

  (五)报残损及销毁

  1、发现麻醉、精神药品破损及过期须即报院领导,加盖公章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2、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用过的贴剂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废贴数量。

  3、收回的空安瓿销毁前按要求妥善保管,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作记录、签名。

  4、销毁过期的精、麻药品报院领导后再上报卫生局医政科审批,在卫生局医政科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将销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六)丢失及被盗

  麻醉、精神药品在运输、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或被盗、被抢的或发现骗取冒领麻醉、精神药品的立即报告院领导上报所在地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

  (七)患者不再使用无偿交回的麻醉、精神药品,按规定销毁。

  二、麻醉、精神药品的保管

  (一)按药监局和卫生局的要求严格做到五专。即:专人、专柜、专销、专帐、专用处方。

  (二)药房的存放设有保险柜,并设有专人管理。

  三、麻醉、精神药品的检查制度:

  (一)每月由业务副院长到有精、麻药品基数的科室检查,并做详细的检查记录;

  (二)每季度及大节假日前由院务会、护理部、药房到有精、麻药品基数的科室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四、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的管理制度:

  (一)领取与使用:精、麻药品处方均有编号,领取时按处方上的编号顺序领取;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经考核合格取得精、麻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能开具精、麻药品处方;

  2、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同时并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

  3、开具的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取药者身份证号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方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方可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

  (二)处方的保管与销毁:精麻药品处方的保管由药剂科精、麻药品专管员统一管理,麻药处方保存至少3年,精神药品保存至少2年,保存期满后在精、麻药品专管员的监督下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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