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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苗助长读书笔记

www.16system.cn 2023-06-24

拔苗助长读书笔记。

下面是编辑帮大家整理的拔苗助长读书笔记,请收藏本文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我们应该养成坚持读书,会读书读懂书这些优秀的习惯,作者写的作品总是让人感触颇多。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

拔苗助长读书笔记【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成语故事书,其中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故事:“它讲了一位农夫,希望自己的禾苗能快点长高,于是他就将一棵棵禾苗拔起,等他看到时,禾苗已经枯死了。”我想大家应该已经知道是什么故事了吧?对了,就是《拔苗助长》。这个成语故事告诉我们:要尊重自然规律,不能因图好﹑图快就在上面做些手脚,这样反而会自食其果。就像我原来读口算一样,乱编一些数字,读完了就去玩了。结果在考试中经常出错,也希望大家不要跟那个农夫学。可以多看看成语故事书。

其实我知道成语故事书里只有一些故事和道理,没有别的一些书内容那么有趣,看得很乏味,但是这本书用一些简短的小故事总结出一个个道理。只有多看这些故事才能把知识变成自己的。

希望大家多看看成语故事书,多学到一些知识,还希望大家能够把你们所看到的故事和我一起分享,好吗?

拔苗助长读书笔记【篇2】

今天放学回家我坐在沙发上读了拔苗助长的故事。这故事挺有意思的讲的是一个农民为了能让自己的禾苗快速长大,然后就就听别人说拔这个禾苗,可以快速长大。农夫听了去试了一下。结果禾苗枯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情要有规律,不能一味的急于求成,反而会坏了事。

就像我们背古诗一样。不能一味的去,死记硬背。要利用好自己的时间。先去理解一下这个古诗的意思含义,再多读几遍,了解这首古诗,大概的意思。了解一下作者的写作时的感情,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这样就能够比较容易的把一首古诗给完美的背下来。

这个拔苗助长故事也告诉我们学习的道理。要想学习好必须要有,一定的规律。这样学起来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不能一开始就死记硬背。这样做事的效果只会非常低下。那些成绩好的人为什么成绩那么好呢?这是因为他们有好的学习方法。要想有好的学习方法必须自己去摸索。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学习。

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这样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学习。你就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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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苗助长读书笔记【篇3】

我在星期天读了一则非常好的寓言故事,这篇寓言的名字叫《拔苗助长》。这则寓言故事我非常喜欢。

故事是这样的:古时候有一个农夫,他性子很急,眼巴巴地盼着田里的稻子能够快快长高,甚至恨不得明天就下田收割。但是稻子还是长得很慢,永远也没有他想的那么快。这个农夫突然想出了一个使稻子快速长高的办法,他急忙地跑到稻田里,把稻子一束一束地从地里拔高了一些。当他筋疲力尽地回到自己家的时候,对他家里的人高兴地说:“今天可把我累坏了!不过辛苦总算没有白费,田野里的稻子都长高了好多好多。”他的儿子听了,赶紧跑到田里去看看。完蛋了!所有的'稻子全都已经枯死了。

读了这则寓言使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任何植物都有它的生长规律,不能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人去违背了它的生长规律,一味去贪多贪快,就不会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做任何事情都要照它的发展规律办事,不能急于求成,否则,就会欲速则不达

作文等等……这不是拔苗助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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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读书笔记

根据你的需要,编辑精心整理了一本书读书笔记,相信你阅读本页面后有一些收获。书使我感觉到快乐,让我感觉世界是多么的有趣,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 读后感是对作者表达方式的分析和评价。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1

当我开篇《如何阅读一本书》时候,阅读完序言,我整个人都十分的惊讶,惊讶于我原本错误的观点,我原先觉得读书,或者正式一点称之为阅读,难道还需要学习?这不是拥有基础教育的人肯定拥有的本能,实际上原先的我并不觉得阅读称得上一项技能,因为技能意味着需要锻炼以及拥有一定技巧性。

而这本书颠覆了我的认识,很开心,这正是阅读所带来的好处之一,它可以让你见识到世界更广阔的真相。

人类的认识范围是有限的,我们无法每个人都像徐霞客一样用自己的双脚去丈量现实中浩瀚的疆域,而各种各种地图手册动物植物以及旅游手册,他们可以让你在家中认识到原来世界如此的瑰丽。

人类不断的发展着自己探索世界的手段,以及探索的深度,发明出来来天文望远镜用来观测遥远的宇宙,发明出显微镜用来观测细胞,发明出深海探测器去深洋中探索奇形怪状的海洋生物,发明出可以深入地心的器具去观测地心的岩浆。这就是人类的本能,探索并改造世界,而我们只是人类的一员,我们无法做到所有一切,人之一生于人类的一生如蜉蝣,但我们可以通过阅读,去了解这所有稀奇或者神秘的一切。

生而为人,我们的本能之一就是发现,阅读给了我们折中的方案,借助别人的眼睛去看世界。

借助别人的眼睛看世界是不够的,人之一生,除了发现,必将还有成就的欲望,我们需要发展自己的能力,自己的兴趣,而阅读就是我们投资自我,发展自我能力发现自我兴趣绝佳的方式。有历史类的书籍让你知道人类社会的兴衰起伏,有哲学类的书籍让你知道生活的经验智慧,有科学类的书籍让你知道世界的通则真理,有小说类的书籍让于文字中知悉人性娱乐消遣。

书之一道,无所不包,囊括你想象的到,你想象不到的,在其中,你可以浅显的知晓你所感兴趣的方向,继而发展。

如果一个人一辈子只能有一项坚持做的事情,我选择是阅读,如果一个人一辈子有两件事可以坚持,我选择第二件是锻炼。

这个建议出至一个非健身达人,甚至前科是一个宅男甚至还被同学曾经戏谑的说看到你我想起来一个成语胖若两人的人,似乎很诡异。而这正恰恰说明了这个观点的普适性,锻炼并非健身达人的专利,而是人的专利。

当你对于进化学说,或者行为学有一定了解的时候,你必定会知道一个真相:以前的人类是母系氏族,所有的人类都生活在朝夕不保,甚至饿死的阶段。而那个时候,运动天赋是非常重要的,它可能就是保证你生命的根本,狩猎或者说捡一些猛兽进食过后的腐尸以及在茂林中采摘果实都是需要高强的体质保证。

还有一个事实就是当人类进化出工具之后,人类的基因以及趋于固定,变异越来越少。

事实上,我们可以肯定,我们源自于祖先的基因中本就是存在一种运动基因,它是优势的。也就是说我揣测,优于运动的人必将活的比较久,这里优于运动并不是指那些高强度而且没有节制的拳击手之类的。实际上,经过优胜劣汰的我们本来就是传承着我们祖先的基因,而基因中的所带来的运动的本能可以说是天赋,应该也可以说是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人天生需要运动。

可能由于我的表达方式以及认识水平的问题,上面关于运动与人的关系论证的逻辑存在一定的问题。

但是我们可以明白的知道,体质可以影响你的精力。当你拥有较好的精力的时候,你才可以更好的生活。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2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3

苏轼曾说:"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

——题记

读书不是一朝一夕的差事,而是一种应当一生去追求,去秉持的习惯。然而读书不是认字,不是图个热闹,懂得如何去读书当是养成这个习惯最重要的事情。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看来好笑,可能大多数人看到都会觉得它近乎废纸,心中想着"我连读书都不会吗?"其实不然,读懂一本书还真的没那么就简单。

书中说有许多人看书仅仅是打发时间,甚至看完就忘,"这样的人不值得羡慕,而应当同情"。这话看似冷酷,其实正是对读书而不得其法的我们最深刻的诠释。

它将阅读分做四个层次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题阅读。这四个层次是渐进掌握的,上一层次包括下一层次方法。第一层次基础阅读,其实就是最简单的对句子的理解,只要识字即可,对读者要求并不是很高,同时所收获到东东西也是最少的;第二层次检视阅读便是要求读者将眼光从句子放到全书的格局上,这样读者所获得的便不仅仅是单句的知识,而是全书所写的内容,这便高出了一个层次;第三层次是分析阅读,如果仅仅是追求消遣或者娱乐就不需要用到这一层次了。这一层次就要求我们在对书中表面的内容了解后,对作者想表达的深层的思想进行咀嚼和消化,着重于理解和提升;第四层次便是主题阅读了,这一层次对读者的要求很高,此时读者的眼光就不再局限于一本书之上了,而是要从多门数中寻找相同的观点,进行总结、磨合以及升华,我想这应该是最顶级的读书方法了。

以前资源有限,古人看书尚需"手自笔录",前辈看书也许四处淘选,而如今我们想要看书几乎是随手可得。现在不会有人再去以读书作为消遣,更多的是为了提升自己,与别人的思想碰撞摩擦,所以依我看来,读书的前提条件就是选择一本适合自己的书。所以,我在看完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后觉得自己最需要提升的就是这一点。我们总是被一些所谓"畅销书"的噱头所吸引,而并未检视它究竟是否适合自己。由此看来,对于早已熟练基础阅读的我们而言,检视阅读是我们在挑选书籍时不可或缺的一个步骤。

其次,现代人最需要的就是使自己浮躁的内心平静下来,而连续的思考不失为静心的一个极佳途径。主动地去翻阅一本适合自己的书,在检视后以全局的眼光思考它的脉络,将全书连贯起来,这使得你会沉浸在自己的脑海中,不仅仅收起了平时的浮躁,更能帮助你解开在分散阅读时的疑惑,同时这种新的视角将会带给你一些原先意想不到的新的感悟,这也正是分析阅读的价值所在。

最后,所谓的主题阅读,按我的理解要建立在一定的阅读量上才能做到。换句话说,这个层次教我们的是在阅读了很多书而又理不清他们之间关系的时候,如何去系统的理解,辩证的分析,最终学以致用。在做主题阅读时,要在脑中同时思考多本书中类似的内容,无论观点是相同的还是矛盾的,都要用自己的判断力和价值观把它们变成自己的东西。我认为,这一层次才是将书本上的东西或用起来的关键。

我算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但是总感觉读书时有着亏欠:读到好书时感觉自己的阅读不求甚解亏欠了作者;读一般的书时又感觉在亏欠自己的时间。然而看了这本书后,我的这个困难便迎刃而解了。我现在正在读一本叫做《万万没想到——用理工科思维理解世界》的书。里面的内容虽然是用很浅显的语言写出来的,但思想却着实很有深度。我在读这本书时,不再把自己局限于一句话或是一本书中,而是把阅读当成是一个和自己以往阅读过的书中的内容进行对照和联想的过程。在看完后我惊讶的发现,我不仅仅对这本书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对以往读到的那些名人传记、社会学著作当中的内容也有了属于自己的思考和认识。可以说,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为我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总体来说,还是要感谢作者,因为这套方法是我无论对国内的著作亦或是国外的著作都在此产生了兴趣,并且有了很多有趣的想法和预期,因为我知道这样有方法有条理的阅读一定会比以前盲目的阅读拥有更多的活力,迸发出新的火花。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4

《如何阅读一本书》在“初浅的阅读”一节中,作者提出:“头一次面对一本难读的书的时候,从头至尾读完一遍,碰到不懂的地方不要停下来查询或思索。”

这似乎令人有些不理解。读书,不就是为了读懂读通顺吗?怎么对待不懂的不认识的字词都不能停下来查询或是思索的呢?看了作者的分析阐述,你不得不赞同他们的理念。当你读一本书,发现其中有许多疑点,并且时不时地停下来的时候,你一定会感到畏惧,感到烦恼,于是,在你还没将书看完,甚至看到一半的时候,你的读书的兴趣也就荡然无存了,这样你就被这些困难所纠缠所左右。所以,为了让自己多少对这本书有所了解,你就必须义无反顾地读下去,并且学会略过那些读不懂的地方,很快你就能看到你能看懂的内容,这样,当你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至少,你对这本书的内容有了或多或少的了解,这比你什么都不了解,不是要好得多了吗?至少在浏览了一遍之后,你才能决定我是否需要认真的学习;如果自己再次阅读的时候,自己对其中的难点和重点多少有了了解,学习和思考也就有了明确的方向甚至方法了。

所以,“头一次面对一本难读的书的时候,从头至尾读完一遍,碰到不懂的地方不要停下来查询或思索”,我觉得是非常中肯的阅读建议。

遗憾的是,我们在进行阅读教学中,总会要求学生去注意那些读不懂的地方,并会教导学生,碰到不认识的字,可以去查字典,或是去问他人。可是,结果呢,一节课下来,学生就被纠结在这样的解惑释疑中,浪费了完整阅读的机会,时间过去了,课文内容是什么,学生居然一无所获。这真算得上现代阅读教育的一大弊端了。

好在我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意识到了这种教育方法的弊端。一般的情况下,在我的阅读教学中,便开始注重让学生进行初浅阅读的体验。引入课题后,便会十分重视给予学生完整阅读课文的时间,既不要求他们提问,也不要求他们识字,只是要求他们从头至尾阅读,然后谈谈初读后的收获,或是思想上的认识,或是人物性格的体验,或是好词好句的欣赏都行,一点两点也行,三言两语也可,只要是学生初浅阅读后的真实体验就好。至少在第一课时里,学生对文本有了了解,有了接触,也为进一步学习和思考打下了基础。

正如作者在谈到这个问题时,引入了阅读莎士比亚的戏剧,本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是一代代的高中生被逼着一幕一幕的念,一个生字一个生字地查,结果是他们从来就没有真正读过莎士比亚的剧本,等到读到最后的时候,他们已经忘记了开始是什么,也无法洞察全剧的意义了。与其强迫他们接受这种装模作样的做学问的读法,不如鼓励他们一次读完全剧,然后讨论他们在第一次阅读中所收获的东西。只有这样,他们才算做好了接下来仔细又专心研究这个剧本的准备,,因为他们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可以准备再学一点新的东西了。如此,我把初浅的阅读有效地融入到阅读教学中的改革,似乎找到了专家的理论指导了。

这种感觉真好!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5

阅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获得信息,一种是增进理解力。

当一本书的知识量与我们自身知识储备对等时,读这本书时,我们只是了解了我们已了解的事情,读懂了我们读得懂的东西,从中只是简单地获得了一些讯息。。

当一本书的知识量超出了我们自身的知识储备时,读这本书我们会对作者想说的话不是很了解。这时我们仔细推敲不懂的那些文字,从模糊的概念到似懂非懂的了解,至到摸到头脑里的某个开关,突然茅塞顿开,清楚地理解了。

这个过程如同破茧,我们从一开始不相等的理解力,克服到了一定程度的理解范围。因为理解力增进了,我们比未阅读此书时高上一截了,同时自我也提升到了可以与作者自由对话的地方了。

著名数学家华罗庚有一个快速找到好书的方法。一本书拿到手里只看书名,然后闭目想着这几个问题的解答,这本书如果我来写会有什么?知识点要如何构架?如何谋篇布局?

把这几个问题想清楚后才翻开书本。如果这本书与自己想的一样就不会去读。如果书里有一些自己开始想不到的独到、新的东西,就会仔细阅读。

华罗庚只读作者超出自己的书,并不是所有的书都值得我们阅读。

散文家余秋雨提出:“应该着力寻找高于自己的‘畏友’,使阅读成为一种既亲切又需花费不少脑力的进取性活动。尽量减少与自己已有水平基本相同的阅读层面,乐于接受好书对自己的塑造。我们的书架里可能有各种不同等级的书,适于选作精读对象的,不应是那些我们可以俯视、平视的书,而应该是我们需要仰视的书。”

大多数人读书只是被动地接收书里的讯息,只知是什么,不问为什么。

而读一本我们需要仰视的书,最大的好处是增进了我们的理解力。因为它超出了我们以往的认知,读懂它要花费很多的脑力活动,这种主动的阅读方法,便是《如何阅读一本书》所要讲的一种阅读技能。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6

最近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一行人去西天取经,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制服了众多妖魔鬼怪,并且成功地通过了81次劫难,拿到了佛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这本书里我觉得白骨精三骗唐僧这个故事比较有趣。书上说有一次,唐僧他们一行人来到一座山上休息,孙悟空要到其他地方给唐僧找东西吃,可又不放心唐僧,就在地上画了个圈让唐僧走进去,然后就飞走啦。白骨精一看,第一次变成了一个小姑娘,提着个篮子,想骗唐僧,可孙悟空及时赶到,白骨精没成功。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老太太,可又被识破。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老爷爷,还是被孙悟空认了出来,匆忙想逃,可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孙悟空一棒打死了。

这本书里不但有许多精彩的故事,而且有很多好词好句,看了这本书后,我又认识了好多新字和新词,而且知识也比以前丰富了许多。

《西游记》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不但内容精彩,而且看了之后知识也丰富了。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7

《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读书,读史,读人,亦是解读一种精神,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张骞出使的坚毅与无畏,陈胜举兵的大义与凛厉。品味全书,我心中只有一个人可谓为英雄——项羽。是的,就是那个四面楚歌,垓下自刎的落魄之人。鲁迅先生曾写道: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但我想项羽是个例外,遭汉军重围,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敬他为豪杰请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鹊安知鸿鹄之志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他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遗恨千古。然而,刘邦违背鸿沟和约终究成为其一生难以拭去的污点,他终究是个不顾手足之情的刽子手。于他,项羽不过就是冗长而虚渺的过渡之梦。梦醒之时,天下尽在咫尺。于我,他终只是个鸟尽弓藏、为权势而活的枭雄。成王败寇,战争俨然成为解救之法,英雄与枭雄无数次站在风口浪尖上角逐,其中一人的失败便意味着另一个人的成功。然而英雄无所谓清贫抑或富贵,不为名利所趋,所欲追寻的不过“正义”二字,为的只是黎民百姓与江山社稷安危。姬昌父子起兵反商,为的是因炮烙之刑无辜惨死的冤魂,为的是不让比干一颗赤胆忠心付诸东流,为的是维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不过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一本书读书笔记 篇8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写了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事。

他们师徒四人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

唐三藏他十分善良,就是有妖怪,想要他的命或者想和他一起生活,他也不同意打死妖怪。同时他也很坚强,他知道走向西天的路很艰难,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可是他还要继续前进,没有丝毫退缩的意思。缺点是自己分不清人和妖,却经常不分青红皂白,就要教训他的徒弟孙悟空。

孙悟空对师父忠心耿耿,认真负责,勇敢机智,冲锋在前,不怕得罪人,一心帮着师傅取经,愿意为师父付出一切。缺点是有点翘尾巴,自以为是,不断捉弄猪八戒,脾气有点不好。

猪八戒会照顾人,缺点是好吃懒做,老觉得自己干的多,得到的少,有点骄傲自大。

沙僧一直默默无闻,不论干什么都任劳任怨,对师父也很忠心。缺点是本领不大,没有自己的主意。

这就是西游记,一本有启发的书,我懂得要学习唐僧的坚持不懈,勇敢地追求。学习孙悟空一心为他人着想,任劳任怨的精神。猪八戒会照顾人,风趣幽默的作风。沙僧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

背影读书笔记

主题阅读推荐:“背影读书笔记”。

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背影读书笔记,作品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读了作品时,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简单的句子叙述下来完成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背影读书笔记【篇1】

《背影》是朱自清誉满文坛的代表作,叙写的是一些朴实而生动的感情细节。《背影》也是篇首点明题旨:“我和父亲不相见已有两年,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在叙事中,融进了真挚的情感。在通常的情况下,要表现人物的感情,往往要写这个人的正面,写他的表情、眼神等,唯恐给人印象不直接。但在这篇作品里,作者却不写父亲正面的形象而写了父亲的背影,切合人物特定的关系和场合。孩子大了,尤其是男子,他虽然很爱自己的父亲,但这种爱比较含蓄,不那么外露。在离别的时候,明知父亲很哀伤,他不会特地从正面去细致观察父亲的表情,只会在父亲转过身去时,表面装着毫不经意,而实际上是很注意地从侧面或背后去看父亲,而且也只有这时才好意思看仔细。所以,作者以背影为中心来写,正是他抒情真实的地方。

文章围绕“背影”对各种材料进行适当的剪裁布局。首先是由远及近,回叙父子奔丧时的相聚,细数父爱的种种表现,定下深情怀念的基调。接下来写父亲“终于不放心”,亲自“送我上车”的情景,初步揭示了父对子的挚爱之情。这些简练的叙述,为即将推到面前的“背影”作了必要的铺垫和蓄势。再接着对父亲买橘子的“背影”集中描写渲染,一方面描写父亲行动的艰难,真切地表现父对子的深情关怀。另一方面突出“我”的动情,表现了父对子的感激思念。最后概述父亲老境的凄凉颓唐及始终惦念儿孙的厚爱。并通过读信时的心境描写,让“背影”第四次出现,首尾呼应,感情回荡。

在第三次提到背影,是描写父亲离开车站时,说“父亲的背影混入来往的人里”,只虚带一句,文字很简单,但父亲那么眷恋儿子,至此也只是黯然分别悄然离去的悲酸惆怅,感情也就包蕴在其中了。文章的最后,又一次地让父亲的背影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映现——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由生离的悲伤发展到死别的预感,感情愈是深沉真挚。

作者将自己的真挚情感与叙事结合起来,不是简单的凑合,而是“情”与“事”交融。通过一系列的典型生活细节,抒写自己的衷情,真切自然而不空泛。其生活细节自然而然地成为感人的'“抒情细节”。

朱自清偏重于叙事的散文感情委婉细腻、诚挚、真切,有别于周作人的恬淡,有别于俞平伯的缠绵,也有别于徐志摩的矫饰,“另有一种真挚清幽的神态”。正是因为他在抒情与叙事结合中追求着一种“真挚”的特色。

背影读书笔记【篇2】

感悟赏析:

最近,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回忆性散文《背影》,这篇文章讲述的是朱自清从南京去北京大学时,其父送他去车站并给他买橘子的情景,读之感触深刻,父爱如山,有时候我们因为阅历和年龄的问题,不能理解他们,而阅读朱自清的背景,让我懂得了很多。

背影读书笔记摘抄好词:

居安思危、不一而足、周而复始、望穿秋水、秦晋之好、不落窠臼、司空见惯、怙恶不悛、百年好合、出神入化、身体力行、敬谢不敏、嗤之以鼻、天之骄子、贤妻良母、能说会道、进退维谷、甘之如饴、人心不古、颐指气使、墨守成规、左右逢源、回心转意、插科打诨、别来无恙、翩翩公子、穷兵黩武、舌战群儒、字字珠玑、义无反顾。

背影读书笔记摘抄好句:

1、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2、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

3、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

4、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

5、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6、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

7、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

8、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

9、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老境却如此颓唐!

10、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

11、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12、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读后感·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

13、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只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14、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

15、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背影读书笔记【篇3】

这周语文课上老师讲的朱自清的《背影》,我感触颇多。

我的爸爸也像朱自清父亲一样,胖胖的。但他不像朱自清的父亲那样不善于表达自己对孩子的爱。他爱我、疼我,我是心知肚明的。他会为了我的一句“想你来接我了”,而在回深圳时,二话不说开车从南山到坪山来接我回家。

我去深圳聚橙剧院比赛,他不辞辛苦了,既当司机又当小二,在烈日炎炎下背着比他还高的古筝,爬了好几层楼。

只是现在想来,我当时不懂事,还怪爸妈没看清时间很晚才到场地。只是现在我回想起来,还看得到,爸脸上挂满了闪闪发光的汗水,挺着一个啤酒肚,轻轻的把背上背着的琴立在地上。然后一只手扶着琴,一只手腾出来飞快的抹掉几把汗水。继而又把琴背起,默默加快脚步,追上了对他生着气的女儿。爸会因为我突然嘴馋我给他发的一句,“我想吃大闸蟹”而给我寄来一箱三百多块一只的肥螃蟹。而他会大手一挥,财大气粗地说“想吃螃蟹就跟我讲,包你吃的买满意。”

今年暑假,我去杭州培训了一个月的画画,一周就周日放一天假。他常驻滁州,离得相对深圳比较近,于是每周六他中午会坐两个多小时高铁到我这里,提早订好附近的酒店,等我上完下午的课就接我出去玩,周日晚上就回培训机构去。

几周以来,我们一起参观了灵隐寺,一起游了西湖,一起看了电影,一起逛了中国美术学院,一起吃楼下的面条,一起聊天,一起默契的玩手机。某天醒来后,我突然一时兴起,用酒店的小便签纸和劣质铅笔,用了几分钟,照着他画了一张很简单的速写。因为没有橡皮,也没有想多认真画,最后出来的成品并不是很好。

但是我没想到,他却爱不释手,因为这是我目前为止给他画的第一张速写——现在想想,我画过那么多人,那么多物,最后却没有专门为爸妈画过一张速写,不免有些心酸——于是他把他万年不变的微信头像改成了我给他画的、那一点也不精致的小小的速写。后来,他还很乐呵的告诉我,有同事说他的头像还很像自己,他就欣然告诉同事说:“哈哈,这是我女儿画的。”

其实,我比朱自清幸运,因为我比他早了十几二十几年明白了自己的“聪明过分”,也因此比他多了无数时间陪伴自己的爸爸、自己的家人。我才十几岁,还是学生,既没有工作的束缚也没有自己家庭的困扰,因此,我可以比朱自清多很多他多没有的精力和时间多和家人聚在一起。所以我很高兴,极其高兴。

但是很少有人像我这么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就连朱自清也是在很久很久以后、在他父亲时日不多且他也无暇顾及亲人的时候,才恍然大悟所谓“父爱”,才明白自己的过分“聪明”。因此我又很悲伤。悲的是向朱自清、像许多我的同龄人一样的人;伤的是自己竟然十三岁才明白这个道理,那我之前的种种行为岂不是伤狠了爸妈?太晚了。为什么我没有再早点意识到这个问题呢?

想至此处,情不能自己。复杂的感情交织在一起,我哭了。于是之后讲《背影》这篇课文的两节课,我都哭了。或许班上有许多人都在可怜我哭得如此伤心,在嘲笑我是个离不开爸妈的孩子,有许多人都不解我的泪点在哪里。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我是在虔诚地忏悔我十几年来的过错,而他们以后全要忏悔二十多年甚至三十多年四十多年以来的错。到时候,他们哭的就不是几节课的时间了!

背影读书笔记【篇4】

生活中的我们常常这样或那样的背影,但我们却常常忽略它,背影究竟包含着些什么呢,我们或许也不曾想过。但我们的心必定曾为某些熟悉的背影泛起过涟漪,波澜不惊的,却又是难以忘怀的。

慈母严父似乎是一个经年不变的定理模式: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活在母亲的呵护下的,对于父亲的爱却没有多少印象。但朱自清先生笔下的平凡父亲的背影,却给我们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思考……朱自清先生以敏感的心灵捕捉到了让人心酸的父亲的背影,从小的出口喷发出来的情感往往让人心神激荡。内心深处的情感往往是由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虚假不了也掩饰不住。这篇散文读下来就给人一种自然而然的感觉,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应当。生活的小片段背后总是有深沉的情谊。就像文中的父亲,对儿子满腔的爱却不知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父亲想买的并不是橘子,而是儿子的健康舒适,是为自己的满满的爱找到一个出口,却又不想让儿子看穿。这样深沉的爱又有多少人能懂呢!只有懂得爱人的人才能感觉到爱。

从“黑色小帽”到“蹒跚地走到铁道旁边买橘子”整个过程中没有一点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的矫情,有的只是深深的父爱,浓浓的情意。不需要过多的言语,不需要过多的表达,只是一句“但他终于不放心”便将这份最深沉的爱熔铸在两人的心中。作者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说明父亲有多关心自己或者自己有多疼惜父亲,只是将这些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浸透在朴素的文字中。作者选择了静态的背影,却表达了复杂波动的感情。这种感觉还真应了那句话“情到深处总无言”。人不一定要经过多大的情感波折才会得到历练,只要能用心感受,平凡生活中也有大爱。这或许就是普通人的幸福吧!

每次读这篇文章总是忽略写作技巧,思路构思之类的专业性的鉴赏方式,因为我总觉得字里行间的情感是不需要这些来限制的。好的文章就是能够以情动人,能够引起人的思考。我们是时候去学会珍惜了,是时候体会他人的爱,然后去爱别人。父母的爱是世间最伟大的爱,却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接受太多爱的我们,似乎对于他们的关心已经麻木了,这是多么悲哀的事。他们给了我们全部的爱,但我们却对这全部视而不见。父亲的爱永远是深沉的,父亲总是不太愿意表达自己的感情。以前的我总是觉得爸爸不爱我,后来在爸爸为我感冒而担心,为我难过而焦急,我才知道我一直都错了。没有哪个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这一点我们都很清楚,但在我们和父母闹别扭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能想起来呢?

父爱是伟大的,但它又是深沉的,用心感受才是最真的!

背影读书笔记【篇5】

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冲洗心灵;父爱如路,伴你走完人生。恐惧时,父爱是一块踏脚石;黑暗时,父爱是一盏照明的灯;干枯时,父爱是湾生命之水;拼搏时,父爱是精神的支柱;成功时,父爱是鼓励和警钟。父爱如大海般深沉而宽广——这,或许就是我读《背景》后对父爱深层的认识。

当岁月的风尘将皱纹刻上他的额头,将雪鬓迁上他的青丝时——我们才发现父亲——老了。在冰天雪地的日子,在面临亲人逝世,职务被撤的艰难日子里——有一个早已被岁月压弯了的背——坚强地搞起了整个家。纵然背上的责任千斤重,但这个受岁月磋砣的背却宁愿在独自抗起的同时——微笑着说:一切有我抗,放心……“这就是一个父亲的形象。变卖家中一切行当,还却了亏空。却又得借钱办丧,悼念死去的“祖母“。为抗起整个家,纵然满鬓苍白,年老体弱的父亲也仍心甘情愿地外出奔波谋事。一切只为了在外念书的儿能够吃饱穿暖——哪怕身为人父的自己忍饥挨饿。这就是一位人父——无论付出多少,也不会多说一句。尽管日子再难熬,有了父亲这座大山依靠怎样都是幸福的。

远去读书的儿又一次离开不善言辞的父。不善言辞的父只能将不舍投注到行动——蹒跚的脚步跨越出艰难的步伐头等。年老肥胖的身躯吃力地穿过铁道,气喘吁吁地问道:“老板,这橘子怎……怎么……卖?“然后便用抽搐的手数颤巍巍地递过去……,纵然心中有着千万不舍,但离别迟早会来到。不如用人父以往刻板的表情减少儿子的顾虑,然后说上一句“进去吧,到那边来信……“父亲的背景随着火车鸣笛混入人群中远去了——此时,父亲的背景应是何等地高大,大得能够顶天立地!

父爱无言,父爱无声,父爱无疆——父爱,是何等的深沉而宽广。父爱是而含蕴的语言,但它却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真谛。父爱深深地刻在了我们生命的道道年轮中并且永不磨灭

羊有脆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父亲的内心同样是渴望爱的,所以让我们这些子女回馈的爱在父亲有限的生命里量出无限的长度。

背影读书笔记【篇6】

读完《背影》有种很强烈的心灵撞击,虽然这是个被写烂的话题。

朱自清说,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父亲的背影谁又能忘得了,不管我们遇到什么挫折,总有父亲的肩膀做避风港,当风雨歇后,父亲便张开双手任我们飞翔,默默的转身,留给我们一个背影做前行的力量。

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朱红的橘子,离开时的一步三回头,虽然作者已经20岁了,但父亲还是放心不下,毕竟再大在父亲的心里也还是个孩子。“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作者对父亲买橘子时背影的描写平平淡淡,朴实无华,但却是最真实的声音,看了让人心酸,我们会不自觉的想到自己,想到自己的父亲。

我们小的时候坐在父亲是肩上,父亲抓着我们的小手,幸福的带着我们到处转,仿佛我们的一切父亲的肩膀都可以扛得动,当我们慢慢长大,慢慢从不谙世故变得懂事,然后在这个青春的大好年纪开始叛逆,渴望独立,开始忘记小时候看见父亲离开的背影就开始无助的哭泣,仿佛整个世界的离去都不敌父亲转身一瞬的凄凉。

从小就知道父爱如山的道理,却很少真正体会其中的道理,就像没经历过风雨又怎能感受到太阳的热量。只有当我们彷徨、不知所措的时候才想起,曾经父亲的身影在我们的心中是多么的高大,家里的什么东西坏了、自己遇到什么困难了,都会自豪的说,没关系,我爸爸会修,我爸爸会做,我爸爸什么都会。

当我们以后长大的时候还会不会这样说?

当父亲老去的时候,会自言自语的说,不老不行了啊,孩子都这么大了。当我们有一天真的发现父亲真的老了,心里该会有多么悲伤!

背影读书笔记【篇7】

【好词】

剥蚀 空无人迹 孤零零 憔悴 沉默 悲伤 异乡异地 死去活来 崩溃 眼泪汪汪 踉踉跄跄

【好句】

那天的风特别大,拍散在车道旁边堤岸上的浪花飞溅的好似天高。

那一排排被海风蚀剥得几乎成了骨灰色的老木房子前面,我看见了在风里,水雾里,踽踽独行的母亲。

她的头发在大风里翻飞着,有时候吹上来盖住了她的眼睛,可是她手上有那么多的东西,几乎没有一点法子拂去她脸上的乱发。

自私的哀伤将我弄得死去活来,竟不知父母还在身边,竟忘了他们也痛,竟没有想到,他们的世界因为没有我语言的媒介已经完全封闭了起来。

【好段】

眼前孤伶伶在走着的妇人会是我的母亲吗?会是那个在不久以前还穿着大红衬衫跟着荷西与我像孩子似的采野果子的妈妈?是那个同样的妈妈?为什么她变了,为什么这明明是她又实在不是她了?

这个憔悴而沉默妇人的身体,不必说一句话,便河也似的奔流出来了她自己的灵魂,在她的里面,多么深的悲伤,委屈,顺命和眼泪像一本摊开的故事书,向人诉说了个明明白白。

而那些家属,哭号一阵,吃一阵,然后赶着上街去抢购了一些岛上免税的烟酒和手表、相机,匆匆忙忙的登机而去,包括做母亲的,都没有忘记买了新表才走。

母亲踏着的青石板,是一片又一片碎掉的心,她几乎步伐踉跄了,可是手上的重担却不肯放下来交给我,我知道,只要我活着一天,她便不肯委屈我一秒。

回忆到这儿,我突然热泪如倾,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

【读书笔记】

父亲……为了写这篇读后感,我不得不执笔题下这两个字,父亲啊,现在洋气一点叫爹地,矫情一点叫爸比,而我,是个连最普通的“爸”都说不出口的懦夫,而且是个彻底的懦夫。

至少,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过。

我和我的父亲,仅有的交集除了血缘,就只是那一句“我妈呢?”,说来实在嘲讽,实在好笑。那个男人,在我眼里就是不正经的,浪荡的,毫无责任感并且脾气还不好的,虽然这些在那些大人眼里是幽默、浪漫主义、洒脱和真性情,但是在我看来实在是好笑至极!

我从不乐意主动跟他讲话,从来都是用白眼球看他,但他似乎什么都察觉不到,总是嬉皮笑脸的凑到我面前,扯些有的没的。每到这时候,我的讨厌之意毫不掩饰,默默离他远点:“呵呵”。这种情景多得我难以数计。直到有一次,我彻底惹怒了他。忘了是什么原因,只记得当时他愤然摔碎了一个玻璃杯,我却神情淡然。摔东西是我最讨厌他的行为之一。那个时候,厌恶之情泛滥如海,以至于他哑着嗓子问我的那句“刘晓帆,我对你来说算什么?”我都只是微笑着起身,淡淡道:“可有可无”。他甩门而去,我留在原地。看着地上狼藉,一脚踹翻垃圾箱,便也扬长而去。有时候我真痛恨自己,看吧,刘晓帆,摔东西这些坏毛病都是因为你身体里流着他的血,都是因为遗传于他的基因

可是,我发现他变了。他原本白皙水嫩的不像男人令我讨厌的皮肤,如今变成了黑黑的健康的很男人的古铜色;他原来千奇百怪染了色的头发现在已经修的短短的很普通了;他原本每天去钓钓鱼唱唱歌的生活小情调现在也已经淹没在每日的奔波劳累中。他开始很晚回家,甚至我很久都不能见他一面。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剩下什么,那点可怜的,几乎没有的,所谓的亲情?呵,我不敢说。

妈妈也不止一次想缓解我和他的关系,但那都是徒劳的。所有的所有,最后都只是留给我一句:“多年以后,你会后悔的。”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我脸上蜿蜒,一头扎进枕头里,很轻很轻的说:“不会……”。

然而今天,朱自清的《背影》,老师的日记,让泪流满面拼命掩饰却被大神一下子发现的我,对爱有了一种新的认识。准确点说,应该是对父爱有了一种新的认识。他的爱,在不厌其烦的嬉皮笑脸中,在一次次愤怒的摔东西中。想想也真是,明明是我故意激怒他,还厌恶他摔东西。难道他的满腔怒火,不去摔东西,要来打我吗?从小到大,他从来没动过我一根手指头。他会累,他会疼,但他从来没有在深夜买醉,或许是压抑着,或许是他们说的,责任与担当。

我们之间,剩下的还有什么?我不清楚。但是,就让我用剩下的年华,去弥补这么多年来我的任性与不懂事,剩下的话,不必多说,我只是想叫你一声,爸爸。

背影读书笔记【篇8】

多年后再读朱自清的《背影》,却是另一番感受,仿佛春风吹过宁静的湖面,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父爱如山般深沉,用尽千言万语也表达不够。

“他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看到这里时,我想到了自己的父亲。小时候父亲总是骑着自行车带我出去玩,或是把我扛在肩头满街溜达,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父亲的头发变得花白了,脸上的皱纹深成了沟壑。我长大了,父亲却老了。

时光的洪流,卷来了我的青春,却也卷走了父亲的青春,他用坚实的肩膀为我托起了一片光明的前途。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清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曾经,作者对父亲做的种种事,都觉得是可笑的、荒谬又无用的。可,当他发现父亲费尽心力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他时,朱自清终于感动落泪。我的父亲亦是这样一个人,从不会对孩

子多说什么,可人生中的每一刻都有父亲的身影。我生病,不管多远多晚他都会出去买药;我不开心,他找了很多蹩脚的话题与我闲聊;我成功,他却假装不在意的在外人面前炫耀。在父亲的眼里,他的女儿是从相貌到智商都最优秀的女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能感受到这无声的父爱,并渐渐融化在深深的父爱中。

父亲为我遮风挡雨,给了我温暖的童年;父亲为我指引方向,给我人生的启示;父亲不善言谈,却让我的人生旅途不再孤单。父爱,是伟大的,是无声的,是深沉的,是需要用心才能感受到的。

伤逝读书笔记

时光荏苒,过去的工作即将划上句号。经历过这段时间的忙碌后,我们可以对此进行总结,写好工作总结,需勤于思索,善于总结,不断反省自己的得失并不断进步。那么大家是如何进行总结的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伤逝读书笔记,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伤逝读书笔记 篇1

《伤逝》是一篇抒情体小说,它采用手记的形式,来写主人公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悲剧故事。这故事没有放开笔墨写他们的热烈相爱、争取自由的斗争,而是用倒叙的手法,由涓生来追述和总结过去,大力压缩同居前的热恋与抗争的激扬文字,着重铺写同居后的不幸遭遇和爱情破裂的过程,使整个故事情节的进行和人物的描述,都渗透着“悔恨和悲哀”的感情色彩。涓生和子君是“五四”时期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知识分子。他们在个性解放、平等自由等资产阶级民主主议思想的影响下,勇敢地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争取个人的婚姻自由。在他们的坚决斗争下,终于冲破重重阻力,创立了“满怀希望的小小家庭”。但是这场自由婚姻的胜利,却成了他们爱情悲剧的开始。他们同居以后的“幸福生活”,很快就被残酷的现实生活所代替。他们不仅分离,而且从什么地方来又回到什么地方去了。子君不得不回到已经与之决裂的家庭,不久便在“无爱的人间死去了”,涓生也回到了同居以前借居的会馆,负着巨大的悔恨和悲哀,虽然也在努力寻求新的生路,但是囿于他的思想,也只是孤独地挣扎着。

涓生和子君爱情悲剧的思想意义在于,从反面告诉我们:追求爱情婚姻自由,真正实现个性解放,必须同改造社会的斗争结合起来,才有出路。也就是说,造成这个悲剧的原因有两方面:当时社会现实的客观原因和涓生、子君思想上主观原因。造成涓生和子君爱情悲百的客观原因。在客观上,他们背叛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的行为,既不容于家庭,也不容于社会。涓生在百无聊赖中等待子君就曾“我便要取了帽子去看她,然而她的胞叔就曾当面骂过我。”可以想见封建家庭礼教的代表子君的“胞叔”对“爱情自由”、“婚姻自主”是多么残酷。

伤逝读书笔记 篇2

一篇文章的成功,细节描写异常重要。《伤逝》真实而细致的细节,给人以强烈的感染力,可见作者极高的文学造诣。

小说写得极其平常,即便在写其二人热恋到分手的过程也未发生什么重大事件,那些家常里短,那些“油鸡们”和“叭儿狗”,那些夫妻之间的眼神,姿态,动作,那些……这些微妙而闪光的细节,都很好的服务于人物的思想和感情。

“孩子似的眼里射出悲喜,但是夹着惊疑的光,虽然力避我的视线,张皇地似乎要破窗飞去。”当涓生向子君表达爱慕之时,子君的眼神被刻画得如此传神。进而,将子君这一整体形象活脱而出,娇人,可怜,淋漓尽致。

破屋,板床,半枯的槐树和紫藤,只是盐和干辣椒,面粉,半株白菜……数句白描,将涓生那丝异样的空虚和寂寞跃然纸上。这意味深长的细节给人以难以忘怀的铭记。

伤逝读书笔记 篇3

从小说的名字中可以感受到这是一篇以悲剧结尾的文章。伤逝为逝去的东西而伤心,让人联想到遗憾、悔恨,给人一种悲哀、凄凉的感觉。作者以涓生手记的方式叙述了在五四这个黑暗的社会时期,两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为了爱情而不顾一切,走到一起,最终因社会的压力与生活的残酷而走向分离的爱情故事。

读完《伤逝》之后,感触颇多,有一种悲凉的感觉。

在我看来,子君,作为一位时代女性,能够冲破封建观念的束缚,挣脱封建家庭的牢笼,毅然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当时是很叛逆的,是很困难的,是与时代不相容的。但她对爱情坚决,喊出了自己的心声,喊出了数千年来女性不敢喊出的我是我自己,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响亮的个性解放的呼声。她不顾世俗的眼光,义无反顾的和涓生在一起,即使是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当她与涓生在一起生活的时候,由于生活所迫,她成了一位典型的家庭妇女,为家庭琐事而忙碌,为小事而争吵。慢慢的,她由一个思想解放的新女性转变为一个世俗的女子,而这时她与涓生的感情也慢慢变淡,慢慢变质,最终走向毁灭。而子君最终被抛弃而走向了死亡。

涓生,一个新时代的青年,虽然也有着新思想,但却是不彻底的。刚开始的时候,他是勇敢的,对爱情执著,对未来充满希望。但从本质上说,他依然受着封建思想的毒害,表现出守旧与懦弱。尤其是和子君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他的自私、虚伪、卑怯的心里慢慢的滋生起来。当他与子君出去的时候,他害怕别人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而子君却大无畏。到最后,他们的生活越来越惨淡,面对生活的压力,他把生活的重担推给了子君,而自己却不敢面对。最残忍的是他离开了子君,把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渊!我认为,涓生的新思想只是表面上的,是经不起时间和现实考验的。

一段美好的爱情就这样逝去了,而当涓生再怀念过去的美好的日子的时候,一切已经都无法挽回了,他剩余的时光只能一直伤逝下去。二人悲惨的结局,让人不免伤怀。因此,我们对待爱情时,既不能失去自我,也不能逃避责任。

伤逝读书笔记 篇4

当我第一遍读《伤逝》的时候,还是带着初中生稚嫩的心理,对于鲁迅笔下的涓生和子君,只看到他们恋爱的悲惨结局,无法感悟其言语中隐含的更丰富的内涵。但等到我进入绍兴文理学院,来到鲁迅先生的故里,仿佛又多了不一样的感受,所以当我再次翻开《伤逝》的时候,也就产生了不一样的读后感。

《伤逝》是鲁迅先生写的唯一的以青年的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篇小说描绘了一对五四时期的青年在冲破封建的、传统的旧思想后收获爱情,但思想被禁锢在个人狭小的空间里,无法放眼更广阔的世界而最终悲惨收场的故事。

小说一开始便提及了悔恨和悲哀,写到子君离去后涓生空虚的、寂静的如死灰一般的世界。通过聆听子君的鞋声来等待她,也因此引出子君的出场脸上带着微笑的酒窝。于是开始追忆和子君生活的点点滴滴。

当涓生和子君在破屋相视片时之后,便开始谈家庭专制、打破旧习惯、男女平等、伊孛生、泰戈尔、雪莱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子君这样坚决地、平静地说出这些话,可以体现出五四时期被新思潮唤醒的青年人,怀着个性解放的强烈意愿。但是尽管如此,还是未能完全摆脱旧思想的束缚:当涓生指给子君看壁上钉着的铜板的雪莱半身像时,她只草草看一眼,便低下了头,似乎不好意思了。从中也可以映射出传统的旧思想对人们思想禁锢之深,影响之广泛。不管怎么样,在当时那样的社会背景和时代下,涓生和子君身上也是带着新潮儿味的。涓生送子君出门后,子君目不邪视地骄傲的走了,没有看见,我骄傲地回来。在子君心中存在着那个性解放的坚定的信念,便心生骄傲,而涓生竟也骄傲地回来,在我看来,便是一种心理自慰。

涓生和子君冲破家庭的束缚,在吉兆胡同构筑起属于两个人的幸福城堡。但这幸福却是如此短暂,如此脆弱。当他们的家因添了花草、四只小油鸡、一只叭儿狗后变得热闹,而他们也沉浸在这幸福和安宁中时,却又不得不在现实经济压力面前败下阵来。子君的大无畏因为油鸡和阿随、因为经济的窘迫而变了色、消失殆尽,而涓生也一时无法理解子君的突变,反而感到心痛,甚至几度想到了子君的死,我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从这点可以看出涓生与子君的爱情已近乎走到尽头了,两人无法再燃烧爱情的火花。在社会经济的巨大压力下,涓生和子君的爱情也黯然失色,最终无法挽回。

在涓生得知子君死去的消息后惊得没有话。涓生最终选择离开吉兆胡同因为阿随的回来。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阿随,就像对逝去的子君,心中充满了愧疚和悔恨。子君在生活面前表现出旧社会女性柔弱的一面,向困难退缩,所以当希望破灭后,她的生命也将结束。涓生虽然有了浅显的盲目追求爱情的认识,想使自己走出困境,但他的步伐是那么无力,犹如井底之蛙,只能在子君死后沉浸在无限的悔恨和悲哀里。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悲剧也准确、真实地映射了五四时期一批青年的现状,在追求个性解放的道路上表现出其软弱性和动摇性。

伤逝读书笔记 篇5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涓生因为尚未忘却的翅子的扇动,这在文中多处提到,而他又以为他的翅子又因子君“只知捶着一个人的衣角”而比先前颓唐得多……于是决定“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在决定着他们只有分离才能开辟新的道路时,他又意识到“——我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这个时候他有一丝不舍,其实,他早预到子君没有了他,只有死。因为子君“她自始自终,还希望我维持较久的生活……”就算这样,涓生还是因为早晨的时间多,而计划在闲谈中,故意提起往事,似一个隐形的坏孩子,把那翻在心里折腾过的“所谓不虚伪的真话”对子君说了出来,而子君听后“她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直到“子君却不再来了,而且永远,永远地!……”,涓生这才意识到当初以为“将真实说给子君,她便可以毫无顾虑,坚决地毅然前行,一如我们将要同居时那样。”恐怕是错误了,因为子君“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涓生最后虽然也悔恨和悲哀了,但却只能换来子君永远的空虚,欢欣、爱、生活已经全都逝去了。这个时候,我想人只有在失去时才感到存在的可贵,这句话便是真理了。

再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如此经典的场面在21世纪已经视为珍宝,更何况在那个世俗的年代。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的一般,能够滔滔诵。”。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其实我也不怀疑那个场面的真实,只是很明显,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可恨的是,这个时候涓生并没有显示出在分手时“所谓真话”的勇气,我想倘若涓生真是那种“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那么他当时更应该对子君讲出他的心态,似乎在后来的描述中,他的各种对子君不满情绪他都有所隐瞒,当然除了分手那一次来了个真实的。如果在当时寻住所的路上,他也来个真实的表白,或许会让子君明悟一些,或许将不会有后面的草率同居,更不会淹没子君死的悲剧。因为当时境态的子君却是“大无畏的……坦然如入无人之境”,子君的爱是那样的纯真,那样的执着,她的眼里只有他,她的世界唯有爱情。

于是,他们的爱情走向在开始就已经有了明显的差别。子君是义无反顾的,从他们最初交际半年时的对话,她分明地坚决地沉静地说“我是我自已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直到面对涓生热烈地追求,她果断地舍弃家人,将整个社会抛在身后,毅然地跟着涓生。这是一种对社会的背叛,是不符合大众化的,是当时那个时代不相容的,但子君却坚强地选择了那样没有退路的爱,其中的勇改和无谓又岂是你我能体会的?但涓生最后却用“所谓的真话”把她推向地狱,虽然文中没有交待子君的死因,但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当初他们同居时,她的叔子已经不认她做侄女,可见家庭反对之强烈。那么子君被涓生“逼”回到足以被唾沫淹死的家族中,私订终身、未婚同居,这诸多罪状,还不够她死一百回吗?这便是涓生悔悟时说的“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这重担也便真的“压”死了子君,毁灭了涓生赎罪的机会,完全破灭了他们的爱情。从而更加突出了涓生的不负责任,自私阴暗,这也正是鲁迅先生的一惯写法,不同的是,这次揭示的是人性弱点的阴暗面。

伤逝读书笔记 篇6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爱情小说,小说短短一万多字却生动地描写了子君与涓生从相恋同居到爱情破灭的全过程。语言简短有力,思想内容深刻庞杂。

涓生和子君他们单纯追求个性解放,爱情至上,走个人奋斗的道路,最后造成了悲剧。

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

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

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

总之,《伤逝》中子君是个悲剧性的人物,她对爱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悲剧色彩。涓生的无爱之爱又起了一个催化剂的作用,加深加快了她的悲剧化进程。

伤逝读书笔记 篇7

子君走了,涓生说: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

伤逝,子君的伤,涓生的伤,也勾起了我的伤。

子君爱涓生,是那样地热烈,那样地纯真。在那个受旧思想束缚的年代,一个弱女子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不惜与家人反目。我不知道当她分明坚决地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又需要多大的勇气。艰苦的生活,子君没有半点抱怨,她总是用笑容去遮掩她的不乐。为了她爱的人,她倾注着全力去做饭,日夜的操心,她就这样终日汗流满面,短发都粘在脑额上,两只手也粗糙起来。然而最终的最终,她还是没有得到那份本应属于她的爱情,子君几乎付出了全部,然而还是输给了现实。

涓生爱子君吗?我想爱吧!爱开始的子君,爱逝去的子君。如果有这样的女子为你付出全部,爱你多于爱自身,我想你也是爱的。只不过后来经历了一些事情,某种东西蒙蔽了那份纯真的爱吧!生活越来越拮据,油鸡们逐渐成为肴馔,阿随也被送走了,涓生看子君的颓唐,感叹人是多么容易改变呵!当涓生孤身枯坐,回忆从前,竟觉得大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吗,而将别的人生的要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世界上并非没有为了奋斗者而开的活路。如果说子君变了,那涓生必然变了,而且变得更加彻底。爱情与生活,为何硬要这样联系呢?子君没有错,涓生没有错,只是爱情太过脆弱,输给了生活。

我同情子君,也为子君感到不值。那样纯真的人儿,只是为了寻求她的爱情,她付出了全部。不管生活多么困苦,她都竭力地呵护着她的爱人,然而结果是他不爱她了。精神上的打击要比物质上的打击更加沉重吧!子君的离开是必然的,她已经没有任何留下的理由。子君死了,她连惟一的希望都破灭了,生存对她又有何意义,活着对她就是一种精神上的煎熬吧!或许有一天,涓生会明白子君的苦衷吧!他会发现子君没有变,子君一直都是那么爱他,子君的付出是那么地无私,以至于连回报都忽视了。不过,子君等不及涓生的觉醒了,她是那样地,带着悔恨,永远地逝去了。

爱情为何如此脆弱?无辜地被扣上罪恶的头衔。当所有的矛头指向爱情,我们也只是悲哀地选择结束。是爱情的错?还是我们不够坚持?当爱情遇上现实,爱情就被扼杀了,怪现实太残酷,还是爱情太脆弱?其实爱情没有错,现实也没有错,错的是我们自身,我们总是主观地把爱情和现实联系在一起,为了生活,好像就非要抛弃爱情似的,所以爱情输给了现实,是那么地无奈。

得到的总是被当做理所当然,还挑三拣四,为何要等失去后才知道珍惜呢?失去了,再多的悔恨,也是于事无补。得到的就是最好的,得不到的,那本就不属于你。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你一直挑她的小毛病,就不会发现她的优点。如果你努力发现她的好,那么她的小瑕疵也近乎完美了。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修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相遇,相识,相知,难道还要相离吗?一份爱情,的确来之不易,为什么不能好好珍惜呢?不要用其它的理由去扼杀爱情,爱情真的很脆弱。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要不断地磨合,学会包容,学会理解。

涓生悔恨了,可是子君不在了。珍惜为你付出的人吧,同时要有颗感恩的心,懂得去回报。爱情就是那么脆弱,需要双方的共同的呵护。输什么,也不能输了自己。

伤逝读书笔记 篇8

《伤逝》在鲁迅的小说中具有特殊的意义。他是作者第一次以青年的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也是唯一的一次。小说写的是一对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青年人,怀着个性解放的强烈意愿,勇敢地冲出家庭结合在一起,寻觅到了应得的爱情与幸福。然而,他们终究在现实中停下了脚步,导致了无可挽回的悲剧。

我并不想多谈涓生是否有负于子君。在现实的残酷面前,人自私的本性,抑或是本能的适时爆发,我是可以理解这种情况的。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们就可以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被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但至少面对生活的打击,涓生还依稀意识到“只为了爱”的盲目,并想竭力“救出自己”,可也正是这种个人奋斗的思想阻止他迈出大步,于是他最终也只能在子君死后沉浸在无限的悔恨和悲哀里。

文中描述子君的心理活动很少,我们只能从涓生的想象中来寻找她的影子,但她的形象却是鲜明无比的。尤其是她的死对涓生全部的爱更是对比出一个永恒,“子君总不会再来的了……她的命运已经决定她在我所给与的真实的——无爱的人间死灭了!”这种美好东西的毁灭,更激起读者随之而来的悲情意识,也许正是这才揭示出悲剧人物形象的实质吧,令我不免再次为之嘘唏心痛了。总之,《伤逝》中子君是个悲剧性的人物,她对爱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悲剧色彩。可相比涓生,子君在生活面前尤为退缩,因而打击来临时,她只能让生命随着希望一同死亡。

为什么子君和涓生在得到幸福后又那样轻易地又失去了呢?本来现实就从不给梦想轻易实现的机会,更何况他们又把幸福想得太简单。童话故事的结尾总是说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而我们也曾向往过这样的生活。但童话毕竟是童话,它可以在爱情圆满的时侯留给我们一个美好而模糊的未来并果断结局。现实生活中我们却不能这样做,生活是连续的,恋爱后还有婚姻不是吗?所以追求到爱情自由以后还需要走更坚实的路。人是群居的动物,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二人世界中生活下去。还记得某部电视剧中的一句经典台词:婚姻就是两个家庭的社会关系之和。我对这句话表示赞同。子君和涓生的眼光只局限于小家庭凝固的安宁与甜蜜,全然不顾家人和朋友,更不要说去面对当时社会的压力了,故最终也只能是悲剧了。

牛虻读书笔记

下面由编辑给您带来的“牛虻读书笔记”。我们常常阅读优秀书籍可以使人心旷神怡,当选择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心中经常会有许多感悟。读后感就是将自己的经验和书中的知识相结合,更好的提升我们的一种方式。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牛虻读书笔记(篇1)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牛虻读书笔记(篇2)

18世纪这英国有一户贵族,我想最多是中层贵族。

他们家族的性格是内向敏感,门衰祚薄,主人公是这家小姐比阿特丽斯。他差点儿被继父强奸,却没告诉任何人,从此性厌恶,悲观,后来有一个人向他求婚,她认为这是一桩交易,用性和生育换取保护,就答应了。他时不是做噩梦,总觉得自己很不幸,别人对他怀有恶意,总是自责。

他表面上装完美,成为了贤妻良母的楷模和典范。其实瞧不起其他人,厌恶儿子和丈夫。他的妹妹和丈夫有了绯闻留言,勋爵夫人看出来他妹妹心怀不轨。提醒比阿特丽斯,比阿特丽斯高傲冷漠的表示,他们与我无关。她背地里忧心忡忡。他的丈夫和妹妹犯了一次错误后悔过了。

勋爵夫人死前提醒他,不要欺骗自己,自尊心过高。

他的丈夫有了情妇,她和她丈夫说:可以理解,只担心情妇人品不好,可交给自己对付。他的小儿子具有和她的性格。却不幸早夭,后来他遇到一个渔民的儿子,和他的小儿子性格相似。就收养对方为养子。

比阿特丽斯在养育孩子过程中,犯了偏爱的错误,他的二儿子去做了别人的养子。他的妹妹两次都嫁给了富贵人家。

比阿特丽斯后悔错误的对待儿子,同时也为自己对待丈夫不公平而后悔,因为他年轻时内心自认为高人一等,对丈夫如孩子、牲口。

比阿特丽斯在家中几乎一言九鼎,随着岁月的流逝,在他的女儿和杨子身上看到了寄托,学会了平等待人。人到中年,因伤过世。他的一个儿子和丈夫至死没有看穿他的真面目,认为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妻子和母亲。

女主的兄长,这人不咋地,然而作者很喜欢他。他兄长出于怜悯和自私,娶了一个可怜的家庭教师,没想到这个女人歇斯底里,毫无优点,把他的生活毁了。

他出于高傲的原因,就是不甩掉他的妻子。他的妻子莫名其妙的几次想谋杀他,最终他的仆人把他的妻子暗地毒死了。女主很爱他的哥哥,他的哥哥最后很快乐的去世了。

再说女主的女儿,感觉写的很假。比阿特丽斯的女儿和杨子结了婚,他们因为宗教和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破裂。他的女儿难产而亡,留下了一个女儿,这个孩子没有受到充分的教育,钱又被偷走了,嫁到了中产阶级一个老头家。他出了轨,然后忏悔了,有了一个儿子,把儿子宠坏了,早亡。

不明白,比阿特丽斯临死前不让别人通知他的二儿子,是不是报复。

牛虻读书笔记(篇3)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书笔记(篇4)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在革命的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跌宕起伏,充满了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所有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了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在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园里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里尼,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但最后因为蒙泰里尼信仰的坚定,在自己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了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严重的精神分裂中痛苦死去,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在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我们的人生也是如此,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别人的嘲讽、背叛能使我们懂得种种道理,坚定自己的信念能使我们更加顽强。合上《牛虻》我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牛虻读书笔记(篇5)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因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而我对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对这本书也是一直敬而远之。后来,孩子把这本书买回家来,他没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瘾——原来在革命大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满着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牛虻小时候也是一个非常单纯、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诚地信仰着上帝,虽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状况比较复杂,父亲早亡,同父异母的哥哥嫂子歧视、排挤他,亲身母亲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够给予他温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学琼玛。而这两个人也注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够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团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也许是女人见识,如果换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会把牛虻——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放走,毕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个老爷子也够信仰坚定的,硬是没有妥协,最后还在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精神严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对初恋女友琼玛的`怀疑和试探、猜测,牛虻是以遗书的形式告诉她,自己真的就是那个琼玛最爱的人。其实琼玛一直在怀疑牛虻就是亚瑟,几次试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认,而且每次都装作冷酷无情或者插浑打科,敷衍过去。对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这时的琼玛已经是孀居,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和心爱的人又是志同道合的人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吗?

与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合上《牛虻》,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牛虻读书笔记(篇6)

我已经很久没有用心地读过一本书了,因为好看的书都被我看完了。但是,自从读了《牛虻》这本书后,我又开始喜欢上阅读了。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读完这本书,我有什么收获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牛虻》是我参加镇演讲比赛得到的奖品。因此,拿到这本书后,我就特别喜欢它。看到这本书,我就想到自己从训练到参加比赛的艰辛。颁奖仪式结束后,我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回家后,我就拿起这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亚瑟,他虽身于富商家庭,但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成年后,他投身于革命,因为一时疏忽,泄露了机密,便战友被捕,又被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最后又痛苦地发现自己是一直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残酷的现实让亚瑟只好用假自杀来作掩护。在外面漂泊了13年,历经艰难后,他最终回因化名为“牛虻”组织武装,偷运军火,不幸被捕。在对方的军官的威逼利诱及生父的劝降下,不为所动,最后从容就义。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感受特别深刻。亚瑟的成长经历告诉我,只有不怕挫折,勇于面对困难,坚持自己的理想,才能够实现自身的生存价值。这本书浅显易懂,内容生动,主题深刻,读后我受益匪浅。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积累了不少好词佳句,还掌握了一些读书方法。阅读时,要让自己心平气和,在安静的环境下阅读,更能够身临其境,与文中的主人公同喜同悲。阅读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才能够感受到当时的环境对主人公的影响。

《牛虻》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我要向亚瑟学习,学习他身上坚韧不拔的精神。

牛虻读书笔记(篇7)

《牛虻》重的亚瑟无疑是一个很有信仰的人,先是坚定不移地笃信上帝,后来呢?又坚信无神论,并以同教士为敌而乐,并因此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与他对应的红衣主教蒙坦里尼同样也是一个信仰坚定的人,他自始至终都笃信万能的上帝,悲痛地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被处死,自己也因悲愤过度而亡。

当亚瑟在狱中要求他的父亲、红衣主教同他一起逃走并一同战斗时,他事实上也在要求他父亲放弃他的信仰,甚至向他的信仰开战,这对红衣主教来说是无论如何也难以忍受的;而当亚瑟断然拒绝蒙坦里尼安排他逃走时,他拒绝的不仅是教士的恩赐,更是一个父亲的爱子之心。亚瑟要坚持他的信仰,蒙坦里尼同样也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后者所能做的只有安排前者越狱;而前者拒绝这个安排与其说是坚持自己的信仰,倒不如说是出于对教士的愤恨和对蒙坦里尼的绝望。

牛虻读书笔记(篇8)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小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最后竟然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若干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最终牛忙送送上了刑场,结束了生命。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牛虻读书笔记(篇9)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