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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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安排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同心同德、携手奋进,不断开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刚才,我们书面传达了全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精神;晓明同志结合实际对创建重点工作作了具体详实的安排部署,讲得很客观,也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我完全同意;华龙街道、区教育局和伊利乳业3家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关键要言必行,行必果;张午鹏处长的讲话站位全局、高屋建瓴,对做好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下面,我再强调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切实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把握:
(一)深刻认识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党和国家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也是立足国情不断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省委省政府创新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甘肃品牌”,即实施“一廊一区一带”行动,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入全面深入持久创新发展的新的更高阶段;市委荣灿书记强调,全市各级各方面要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坚持目标导向,把问题和短板搞清楚,把重心和方向定位准,把思路和举措谋划好,努力把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深刻认识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是建设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友爱、守望相助,共建家园,共同奋斗,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立足区情实际、产业基础、区位优势,提出以打造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为目标的“一城五支撑”发展战略,兰西节点城市越来越被人熟知和认识,越来越多的目光开始向红古聚焦,从根本上改变了红古被边缘化的尴尬局面,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这是全区各族群众群策群力谋发展、同心同向绘新篇的生动写照,是我们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缔结出的实践硕果。当前兰西城市群节点城市建设正由破局开篇向发力见效阶段迈进,今年我们又肩负着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的历史重任,面临许多硬骨头要集中攻克,加之受突如其来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冲击,改革发展的任务更加复杂艰巨,这就更加需要有一个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局来做保障,更加需要全市各族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奋斗来做支撑。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抓手,团结和引导全区各族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画好同心圆,凝聚正能量,努力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营造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三)深刻认识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是检验作风建设成效的有力抓手。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省上拟将今年创建测评验收工作从年底提前到8月份左右,留给我们有效工作时间已经不多了,可以说创建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特别是去年城关区已经创建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今年西固、安宁,红古3个区提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无形之中给我们增加了较大压力,我们要用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取得的具体成果来检验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的实际成效,变压力为动力,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创建步伐,全力以赴,坚决拿下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项殊荣,继而向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军。
二、切实抓牢创建重点任务。主要抓好四个重点:
一要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核心。要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和永恒主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红古区打造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的意见》精神,更大力度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十大生态产业培育壮大,加快推进窑煤500万吨高效洗煤、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宝方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等重点项目,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持续做好“旅游+”文章,推动乡村旅游、交通物流、商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大力支持民族经济发展,积极培育现代农牧业、民族旅游业、民族传统文化等特色优势产业,提升民族经济产业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二要牢牢抓住改善民生这个根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发力,使各族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把创建工作同美丽乡村建设、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民生工作结合起来,尽心竭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住房、健康、教育、饮水安全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影响力。
三要牢牢抓住社会稳定这个保障。要全面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严格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持续开展“四进”宗教场所活动,抓牢抓实宗教领域32个突出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7座阿式建筑风格清真寺的改造任务。要不断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建设,注重源头预防和末端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调处化解等机制,认真开展涉及民族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面、深入、准确地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民族方面突出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妥善化解,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要牢牢抓住“十大工程”这个关键。实施“全覆盖、精准滴灌、文化引领、权益保障、金种子、精神家园、民心满意、经济提速、生态文明建设、区域协同发展”“十大工程”是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抓手,可以说这是做好创建工作的任务书和作战图,各镇街、部门要围绕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我们要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注重发掘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培育树立更多具有红古特色和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的品牌,为全区创建工作添砖加瓦、增光添彩,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坚决拿下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项殊荣,继而向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军。
区委区政府已经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推进和指导协调工作,区四大家领导要结合分管和联系工作,积极主动抓好各自领域创建工作,定期召集会议研究,督促创建任务落实;统战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照考评时间细化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建立任务清单,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镇街和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落实方案,全力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总之,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现在开始,就以开局就是决战的斗志、起步就要冲刺的勇气,全身心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确保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一举成功,努力开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崭新局面。
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二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和安排,这是全县各族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围绕“一个战略,四个目标”,确保今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局面的一次誓师大会。在去年的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我们确定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工作目标,并两次向国家民委和省民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市民宗委、省民委和国家民委的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国家民委陈改户副主任、专职委员李文亮和相关处室听取了我县创建工作的专题汇报,对我县开展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作出了重要指示。我县根据国家民委和省民委、邵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上下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邀请国家民委原政法司毛公宁司长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制定下发了《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实施方案》。这些都为开好这次会议、谋划好创建活动作了充分准备,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天国家民委李文亮专职委员、省民委赵仁秀副主任、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岳林等领导亲临大会指导创建工作,既是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更是对我们开展好创建活动的期待和鼓舞。我们坚信,在国家民委的大力指导下,在省、市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县28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一定能实现成功创建的目标。等会,国家民委、省、市领导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保证。面临新的发展形势,我们响亮提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奋斗目标,这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县委、县政府顺应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履行民族地区党委政府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的重大决定。
1、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我县特殊县情的需要。在56个民族的祖国大家庭里,我县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从全县民族成分来看,我县是一个多民族县。全县有苗、汉、侗、瑶等24个民族,全县28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7.3万,占全县总人口的63%。城步是全国五个苗族自治县之一,也是邵阳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自建县以来得到了中央和省市大力扶持,始终淋浴着党的阳光雨露不断发展,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民族团结之歌。从地理位置上来看,我县周边都是少数民族居住区,与龙胜各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绥宁的关峡苗族乡相邻。对于维护边界民族的和谐稳定,保持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和睦稳定,促进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将产生很强的辐射带动作用。从历史来看,自1956年成立苗族自治县的58年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县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来抓,不断深化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不断提高处理民族问题和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格局。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在城步加速推进“一个战略,四个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民族团结就像空气和水一样重要。因此,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始终是我县改革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做好我县各项工作的客观要求和现实基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2、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要求。我县是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国务院关于《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中提出,要将武陵山片区建设成民族团结模范区。国家民委《关于武陵山片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实施意见》指出:“坚持武陵山片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同步实施,要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力争使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项基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范围内加强和创新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示范。因此,抓住机遇,着力建设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我县作为武陵山片区县的重要课题。国家民委对我县民族工作高度重视,董武同志又在我县挂职,并亲自分管创建工作,对我县的创建工作必将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3、我县已具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坚实基础。多年来,我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主线,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苗汉各族同胞共同生活在一起,早已水乳交融,不分你我,互帮互助,手足情深。一是民族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我县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治权限,依法制定完善有利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修改完善了《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奶业发展条例》、《城步苗族自治县民族风格建筑条例》等法规,形成了以自治条例为主体、单行条例为补充的民族自治法律法规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民族事业进步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全县建立了不同层次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23个,充分利用五年一小庆、十年一大庆的民族特殊政策,定期召开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营造了全县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多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涉及民族关系、影响民族团结的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有少数民族干部1240名,占机关干部总数的63.5%;涌现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有8人评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有8个单位评为湖南省先进集体,土桥农场、长安营乡、兰蓉乡先后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有7人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为我县创建活动积累了经验。民族联谊活动更加频繁,与龙胜等周边县市区建立民族联谊机制,实现了23年无民族边界纠纷。每年参加或举办全国五个苗族自治县联谊等活动,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有力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民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特别是近几年的发展,我县经济总量不断做大,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财政总收入突破3亿元大关,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城镇居民收入达到15324元,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呈两位数以上增长,在西部三县综合排名第一。产业发展来势较好,工业实现较快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风电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奶业重现新的转机。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民生民利改善进入历史最好最快时期,城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通畅率已达到98%,县城面积扩大到7.8平方公里。民生支出达9.51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0%,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首次突破1亿元大关。农村危房改造达到7000多户。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近年来,全县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舆情事件、重大腐败案件,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苗乡干群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民调测评进入了全省57位,全市第二位,获得了“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全省“无毒县”称号,全县呈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这为我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定信心,从推进自治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一个战略,四个目标”、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长足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不断开创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县委要求在9月前完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各项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紧盯这一工作目标,围绕《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务求实效。
(一)加快经济发展,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实基础。经济发展是保证民族团结进步的第一要素,只有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才会有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才会有民族地区的团结进步。各级各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发展、抓项目上。特别要以迎接建县60周年为重点,认真谋划实施好今年安排的大庆项目。加快推进白云大道、边南公路、城武高速、洞新高速、武靖高速、城步—通道等交通大项目,改善我县交通现状。加快民族大道、城东路、民族体育活动中心、城北学校、儒林大桥等项目进度,启动儒林、城南农贸市场、城南片区和城北小区建设工作,推动县城扩容提质和县城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县城大变样。着力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集团,保持投资的强劲拉动。突出工业主导地位,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服务业,大力发展旅游、乳业、林业、风电、高新电子、生物制药等优势产业,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排名进入全市第二方阵,保持西部县领先地位。
(二)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改善民生民利。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幸福工程,我们一定要顺应各族人民过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着力点,让各族人民更多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创建成果,进一步凝聚民心、汇集民力、造福人民。我们要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和商务部对口扶贫、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高寒山区村脱贫解困等重大机遇,用足用活中央和省委的扶持政策,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下大力气解决贫困地区脱贫致富问题。通过整村推进、产业扶持等措施,重点建设一大批有重大拉动作用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形成一村一品或几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切实改变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优先发展民族教育,落实好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措施,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办好每个乡镇一所合格公办幼儿园,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认真抓好农村校舍安全工程和合格学校建设,加快完成红旗小学、希望小学、县一中扩建工程,确保全县中心小学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合格学校标准,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民族教育质量全面提高。要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全县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减免资金,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题。
(三)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的和谐局面。实践反复证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各族人民之福。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稳定工作抓好、抓实。要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群众工作站和村民法制学校等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涉及民族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面、深入、准确地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并及时妥善处理,积极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深化平安城步创建,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不发生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不发生民族宗教事件,不发生重大边界纠纷,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态势。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团结奋进、共谋发展的良好政治局面。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是基础。要整合教育资源和宣传资源,充分结合干部理论教育,党校教育、学校教育,大力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民族自治条例和近年度来我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推进党的民族理论方针和民族政策进课堂、进教材、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四个维护”的思想在广大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要突出抓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对国际、国内出现的各类制造民族分裂、渗透活动案例的警示教育,坚决同各种违反法律、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制造民族矛盾和民族分裂的行为作斗争。要结合民族团结教育,使各级干部都熟知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了解少数民族宗教信仰、重大节日活动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在工作、生活、交往中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信仰和习俗。要加大对改革开放成就和全县建设发展成果的宣传力度,突出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和主体作用,增强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和自豪感。要广泛运用文艺作品、影视节目、报刊书籍、新闻宣传等形式,灵活多样开展宣传教育,使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切实把创建工作成果转化为增进民族感情、巩固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推进建设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总结建县近60年的创建活动经验,大力宣传创建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以乡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为主阵地,大力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乡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家庭,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营造全县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尽管我们有良好基础和丰富经验,但争创任务仍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有了明确的分工,但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创建要求还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学习研究,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迅速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定详细的创建内容和工作进度安排表,层层制定争创方案,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下发的《创建方案》,立足各自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推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工作细化分解表,加强动员部署,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活动的开展。县民宗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真正发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研究分析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症结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协调抓好落实。
(二)立足实际,解决问题。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核心还是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是为创建而创建,更不能把创建与当前的各项工作搞成“两张皮”。各项基础工作做好了,创建工作也就达标了。所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必须立足实际,切实找准开展创建工作的着力点、结合点,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作为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在工作推进中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四风”问题,增强群众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创建活动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结合起来,与做好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与实施民生计划、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尽心竭力地为各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安民。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评。县创建领导小组要出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县考评细则》,严格考评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思想不重视、领导不得力、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的要约谈警告、限期整改;对完不成任务的,要采取末位淘汰、组织调整等措施。创建领导小组要经常听取民族团结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同志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密团结各族群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实现全县各民族繁荣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三篇
这次会议是在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闭幕后,州委召开的首个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力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进一步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热潮,发动全州各族群众齐心协力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为新时代治蜀兴川贡献阿坝力量。会议得到了各方的关心支持,省民宗委富国主任专程到会指导,带来了省委、省政府和分管领导的亲切关怀。首先,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向富国主任一行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向省民宗委长期以来对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同志们,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阿坝发展进步的根本基石。阿坝建州以来,历届州委、州政府始终坚定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了各民族干部群众相互帮助学习、相互支持合作、共同建设美丽家园的优良传统。2010年,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的相关要求,我州在茂县和若尔盖县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点活动;2011年,在全州范围内启动创建活动;2017年,州委、州政府出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方案》,拉开了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的帷幕。目前,全州554个单位分别被命名为国家、省、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及先进单位,其中全国示范单位4个、省级示范单位18个;238个模范集体、808个先进个人受到国家和省、州表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作出了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的重大决策部署,并明确指出支持阿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州委全会响亮提出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的战略目标,并把“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作为核心主干,这是我们立足新时代,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是顺应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期盼的重大决定。刚才,创建领导小组各组组长围绕这一“核心主干”和会议主题作了工作安排、谈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富国主任作了重要讲话,给予了我们坚定的支持和深切的关爱,特别是在创建工作上给予了强有力的指导,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指导性,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党和国家历来高
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阿坝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多文化交融的特殊州情,决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特殊地位。我们要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大意义,主动参与、自觉自为,坚定不移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是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就民族团结、生态文明、藏区工作、脱贫攻坚等作出了重要论述,为我们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州作为全国唯一的藏族羌族自治州,地处生态屏障第一线、地灾防治第一线、反分维稳第一线、脱贫攻坚第一线,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我们要用好示范创建这个载体和抓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担负起“两个坚决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宗教政策,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为着力点,不断深化示范创建活动,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二是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党和国家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和全国各地各民族兄弟的无私援助下,我们经历“5·12”汶川特大地震的涅槃重生,战胜“7·10”特大山洪泥石流、“8·8”九寨沟强烈地震等自然灾害,城乡面貌、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是省委赋予我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州委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对于加快构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社会生态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政治自觉,坚定向中央看齐、向省委看齐,以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向组织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三是切实增强行动自觉。过去,阿坝的发展得益于民族团结进步;现在,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的伟大实践离不开民族团结进步;未来,阿坝要实现全面小康、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更离不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有利于我们凝聚全州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加快构建“四向通道、全域拓展”“三地共建、五业同优”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有利于我们夯实反分裂斗争的思想基础、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筑牢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根基;有利于我们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推动各民族像石榴子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夯实党在藏区的执政基础。我们要严格按照州委决策部署,从责任分工、资料准备、服务保障、舆论宣传等方面着手,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去年4月印发的《阿坝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方案》,提出“从2017年到2020年,通过四年努力,在区域经济跨越发展、改善民生凝心聚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社会事务依法治理、民族文化繁荣、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干部培养使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建成具有全国综合示范效应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新部署,州委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重整行装再出发,一届接着一届干。在刚刚闭幕的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提出“到2020年,全州50%以上的
县(市)创建为省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60%以上的乡(镇)创建为州级及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70%以上的村(社区)创建为县级及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全面建成具有全国综合示范效应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也就是说,到2020年,全州至少有7个省级以上示范县(市)、135个州级以上示范乡(镇)、948个县级以上示范村(社区)。目前,全州已有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九寨沟),40个州级以上示范乡(镇),321个县级以上示范村(社区)。综合考虑创建基础条件、评选周期等,重点分3个阶段推进一是从现在到年底为加快推动阶段,重点推进红原、松潘2个已申报省级示范县的考评验收工作,并积极争取国家民委、省民宗委支持,将有条件的2—3个县(市)纳入明年创评计划。同时,州、县一级迅速启动开展创建考评工作,实现每个县有2个以上乡(镇)通过验收,每个乡(镇)有1个以上村通过验收,确保今年至少有2个县、26个乡(镇)、220个村创建成功。二是从明年1月至6月为全面冲刺阶段,力争列入计划的2—3个县通过验收、完成创建,并同步推荐条件成熟的1—2个县(市)申报国家、省级示范县。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全面启动“四级联创”工作,实现每个县有3个以上乡(镇)通过验收,每个乡(镇)有2个以上村通过验收,确保3个县、39个乡(镇)、448个村创建成功。三是从明年7月至12月为查漏补缺阶段,至少确保1个县、30个乡镇通过验收,提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建成具有全国综合示范效应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同时,持续深入做好创建工作,力争在“两个一百年”的第一个一百年(2021年)时,州、县(市)、乡(镇)、村(社区)都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区,进一步巩固发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进一步细化创建标准
把阿坝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既是州委贯彻省委重大战略部署的坚定举措,也是我州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的重大机遇。阿坝的创建工作有机遇、有基础、有支撑,我们必须对标要求、自加压力,做好做实规定动作、创新创建自选动作,把重点和一般统一起来,把外在条件和自身努力统一起来,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
要做好做实“规定动作”。标准是准则、是规范、更是约束。2017年国家民委出台的《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细化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这是创建工作的“硬杠杠”和“铁标尺”。国家创建指标体系分为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42个测评指标,总分值为200分,其中一级指标“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分值为26分,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分值为39分,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分值为22分,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分值为13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分值为100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测评综合系统指标体系,全面涵盖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落实、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等考核指标。创建工作是一次综合检验和全面考验,而不能仅把创建工作视为一场简单的活动。全州上下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坚决确保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如期创建成功,并且还要继续全域推进县(市)、乡(镇)、村(社区)全部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
近期,州创建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指标体系,逐条逐项、认真细致的进行了自查,查找出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对照2020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指标,当前全州已创评成功的示范县(市)、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指标命名覆盖面不宽,平均还不到21%,形势不
容乐观、任务极为艰巨。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虽然基本实现了自然村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有安全饮用水,但是在农家超市、科普宣传栏、互联网、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创建资料收集不完整、归档不规范,部分县(市)、部门对创建工作还存在一定程度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推进力度不均衡、创建氛围不浓厚等情况和干部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不高等问题。四是对照测评标准,我州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指标差距不小,仅有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等指标基本达到要求,其他37个软指标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收集完善佐证资料。对此,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切实端正态度,按照“重点工作项目化、规定工作目标化”要求,对照指标体系,全力抓好创建,一条一条抓落实,一项一项看成效,确保每一个规定动作都高水平完成。特别强调一点,对37项具体创建指标,州、县、乡、村四级领导干部务必做到熟稔于心、了然于胸。
要创新创建“自选动作”。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要出经验、成典型,抓好规定动作还不够,必须按照州委全会作出的部署,紧跟时代步伐,探寻阿坝路径、彰显阿坝特色,用一个个浓墨重彩的自选动作,走出一条极具阿坝特色的创建之路。一是创新建立“四同”联动机制。准确把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核心主干的定位,把创建工作与其它领域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有机结合起来,以促进民族团结、深化民族和睦为牵引,大力实施“创建+”,建立创建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频、与脱贫攻坚同推、与维护稳定同抓、与凝聚人心同促的联动机制,不断叠加放大创建效应。二是创新推进“七进”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我州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六进活动的基础上,创新增加了“进军营”活动并以百分制设置考评办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开展好活动。三是创新实施“三大行动”。用好用活改善民生政策资源,启动结对暖心行动,利用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等平台,实施机关团结共建、贫困家庭结对认亲等,维护各族群众“一家亲”;开展慈善爱心行动,加大对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在贫困特殊群体间传递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健康温心行动,利用医疗帮扶、“同心共铸中国心”等平台,培育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常态开展免费义诊巡诊,不断彰显民族团结大家庭的温暖。
四、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核心在党委领导、基础在工作落实、关键在齐心合力。按照工作安排,我州将于2019年6月起接受省初检和国家检查验收,创建工作已进入倒计时、步入攻坚期。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按期实现创建目标、圆满取得创建实效。
一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到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发展。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指导面上工作,又要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既要深入查找问题,又要针对性地提出办法措施,把创建活动纳入科学管理、高效有序的轨道。州、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定期研究分析,破解问题症结,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推进情况,并协调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健全本地区、本单位创建工作办事机构,选派精兵强将配强创建工作力量,大力开展新时期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对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认识。
二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创建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各方面关心支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创建合力。要充分发挥各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及其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民宗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认真做好今年底或明年初召开全州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筹备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评选10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200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教育干部群众的过程、加快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过程。要把创建活动与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强大工作合力,推进各项工作大提升、创建活动大开展。要根据《阿坝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方案》,加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细化方案,把创建活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要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引导是争取人心、扩大团结、共同进步的重要抓手。要健全完善宣传、统战、民宗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贯穿到各领域各行业中,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和持久动力。要在全社会、各民族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不断增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以重要纪念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和每年九月自治州民族团结月等为契机,广泛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拓展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创新宣传教育理念、手段和方式,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强化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教育,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特别强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如果搞成是党委、政府自身的创建活动,甚至是体制内的自娱自乐活动,那就大错特错。创建活动一定要充分发动全州各族群众广泛参与,州内开展的宣传娱乐活动都要强化全民参与内容,强化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教育。要充分发挥媒体广泛宣传的优势,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系列报道,以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为重点,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创建的自觉性,不断形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强化督查执纪问责。严密组织、加强督导是创建活动取得成功的保障。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核、问责和奖励制度,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县(市)党委和州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述职和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要强化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日常考核监督,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的动态管理,不断深化创建工作实效。要切实发挥各级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扩大群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要按照创建目标、进度要求,加大督查力度,敢于动真碰硬,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州、县(市)创建办要切实担当履职,及时掌握面上情况、摸清真实家底、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整改建议,有效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同志们民族团结是我们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乘势而上、锐意进取,以创建工作的新实践、新成果,不断谱写阿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篇章,为加快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凝聚更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