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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

www.16system.cn 2022-06-14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公司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司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公司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二、督促员工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严格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加强公共区域防护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五、完善后勤管理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六、有效应对疑似症状者出现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公司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

  根据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关于《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六指[20xx]30号)和裕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关于《六安市裕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裕指[20xx]23号)及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同时因我局人员和疫情防控职责范围及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现将前期制定的方案调整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区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做好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

  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和部署,区商务局关于公共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的主要工作任务涉及范围是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接受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组织领导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成立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明确职责

  区商务局负责全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商贸流通重点场所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工作。

  第一组分管领导:-:-成员: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市场秩序股全体人员。联络员:-

  负责平桥乡、高新区(平桥园部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苏埠镇、石板冲乡、韩摆渡镇、分路口镇的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组分管领导:-组长:-成员:商贸服务股全体人员。联络员:-

  负责西市街道、鼓楼街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青山乡、西河口乡、徐集镇、江家店镇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第三组分管领导:-组长:-成员:电子商务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联络员:-

  负责小华山街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独山镇、狮子岗乡、石婆店镇、新安镇、顺河镇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第四组分管领导:-组长:-成员:对外经济贸易股全体人员、-。联络员:-

  负责城南镇、高新区(城南镇部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罗集乡、固镇镇、丁集镇、单王乡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五、检查重点内容

  区局负责公共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部门,要紧紧依靠属地政府,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扎实细致的开展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并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商场、超市的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标准

  (1)有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有应急工作预案,有应急处置区域,有员工健康档案,有经营场所消毒记录。

  (2)商场入口处,有专人值守,进入人员要带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

  (3)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

  (4)加强通风换气,公共用品和设施做好清洁消毒,经营环境卫生整洁。

  (5)公用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6)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按时测量体温,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全国及省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地点和市、区疫情防控最新措施要求。

  (7)外省来(返)六安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成阴性方可入内。

  (8)若进店顾客体温异常或健康码显示不是绿色或者行程码带“*”号谢绝入内,应急处置区域进行隔离,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

  2、宾馆酒店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标准

  (1)营业前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大堂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客房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6)保持大堂、电梯口、前台和客房走廊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8)前台应设置“一米线”,提醒客人保持安全距离。

  (9)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全国及省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地点和市、区疫情防控最新措施要求。

  (10)减少聚餐、培训、会议、娱乐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12)省外来客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海方向的顾客一律不予入住,如发现有上海方向顾客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

  (13)顾客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安康码绿码的基础上,于同时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设置了临时核酸采样点对所有省外返(来)人员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出来前,非必要不外出。

  (14)若进店顾客体温异常或健康码显示不是绿色或者行程码带“*”号谢绝入内,应急处置区域进行隔离,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红码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黄码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

  15、行程码带“*”号人员应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指三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且两次检测应间隔24小时),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

  (三)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标准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适时开展疫苗预防接种。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汇报防控指挥部并督促及时就医。

  (3)对进入农集贸市场的顾客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顶棚式或露天市场交易区应宽敞通风;室内市场在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抽气扇加强空气流通。

  (5)加强地面、摊位等清洁消毒,市场每天结束经营活动后,应开展一次全面清洁消毒。

  (6)加强公用卫生间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应清除公厕周围露天堆放的杂物等垃圾。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加强垃圾的卫生管理,市场应设立集中、规范的垃圾站/房(应密闭),并配备专用加盖的废弃口罩收集筒(箱)。每户配备加盖垃圾筒(箱)。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

  (8)完善给排水设施,地面设下水明沟,下水道保持畅通,地面和下水明沟无污水、无积水淤积物;应配备地面冲洗水龙头和消毒设施,便于污水的冲洗消毒;污水排放应符合相关规定。

  (9)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确保市场内按照果蔬类、鲜肉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并明确标识。

  (10)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费,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采购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11)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2)工作人员、售货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3)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全国及省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地点和市、区疫情防控最新措施要求。

  (14)省外来客,一律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显示阴性,方可进入。

  (15)若进店顾客体温异常或健康码显示不是绿色或者行程码带“*”号谢绝入内,不予入内,到指定应急处置区域进行隔离,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

  以上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标准将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文件精神及我区防控部门最新要求予以动态调整,并及时宣传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当前,周边省份疫情多发,我省多市也出现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外防输入的压力很大,全局上下要牢固树立“持久战”“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克服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盯紧关键区域、把握关键环节,做到常态化防控措施一刻不放松。

  (二)主体责任再压实。严格按照市、区应急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对各项防控措施进行再部署、再要求,督促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宣传教育、体温检测、“健康码”扫码、场所消毒、通风换气、防控物资配备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督查指导再强化。区局各相关股室要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政策要求和各级防指的最新精神通过疫情防控微信群及时传达到各市场主体。同时要加强督查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将提请区防指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