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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合同

www.16system.cn 2022-11-22

勘察设计合同(通用15篇)

勘察设计合同 篇1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勘察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勘察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勘察设计依据

  1.发包方给承包方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承包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方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第四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4.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

  6.承接方式:_________。

  7.预计勘察设计工作量: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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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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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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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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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方、承包方另行议定。

  2.本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方不按时向承包方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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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拨付工程费时间│占合同总额(工程进度)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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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方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方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方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2)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3)发包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费。

  (4)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承包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发包方应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

  (5)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发包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承包方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7)发包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勘察设计审批部门对勘察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

  (8)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9)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10)勘察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负责解决。

  (11)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承包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承包方责任

  (1)承包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勘察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勘察设计联络工作。

  (4)承包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方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承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双倍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一条 工程勘察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版权全部属承包方所有,发包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造型、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发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承包方勘察设计进度或造成勘察设计修改,承包方除可推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日期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勘察设计费。

  3.发包方因故要求变更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设计费。

  4.发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立即停止勘察设计,发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勘察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发包方报请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承包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发包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承包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发包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发包方付给承包方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发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承包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勘察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勘察设计费1%。

  第十三条 勘察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发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勘查设计费,或按勘察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设计时,须具有勘察设计审批机关或勘察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发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勘察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十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承包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勘察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方的,则应向承包方支付停、窝工费。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方、承包方商定。

  第十五条 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由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方、承包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方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方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方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并以发包方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完毕,如发包方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方承担,如承包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六条 奖励

  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承包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__%奖励承包方。

  第十七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十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合同需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勘察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因发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相应勘察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2项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4.本合同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发包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二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勘查勘查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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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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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附表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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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编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投资 │规模│建筑层数│结构│勘察设计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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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二: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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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  场地位置  │      │

  ├──────┼───┼────┼────┼────────┼──────┤

  │勘察设计单位│   │要求提交│    │提出任务书日期 │ 年 月 日│

  ├──────┼───┤    │    ├────────┼──────┤

  │      │   │勘察设计│    │要求提交资料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设计  │   │    │    ├────────┼──────┤

  │      │   │资料内容│    │要求提交资料份数│    份 │

  │技术要求  │   │    │    ├────────┼──────┤

  │      │   │    │    │附任务书附图  │蓝图 份 张│

  ├───┬──┴──┬┴──┬─┴─┬─┬┴──┬────┬┴──┬───┤

  │顺序号│总图编号 │建筑物│勘察设│层│高度 │建(构)│结构 │对差异│

  │   │     │名称 │计地坪│数│(米)│筑物等级│类型 │沉降敏│

  │   │     │   │高  │ │   │    │   │   │

  │   │     │   │(米)│ │   │    │   │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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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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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构)筑物基础     │    主要设备说明     │地下│备│

  ├─┬──┬─┬─┬──────┼─┬─────────────┤  │ │

  │形│尺(│材│砌│单位荷重  │设│    设备基础     │下设│ │

  │ │ 米│ │ │      │ ├─┬──┬─┬──┬───┤  │ │

  │ │ ×│ │置│(吨/米  │备│形│尺(│材│砌 │单位荷│室备│ │

  │ │ 米│ │ │      │ │ │ 米│ │置深│重(吨│  │ │

  │ │ )│ │深│)或总荷  │名│ │ ×│ │度(│/米)│或情│ │

  │ │  │料│ │      │ │ │ 米│ │米)│或总荷│  │ │

  │状│寸 │ │度│重(吨)  │称│状│寸)│料│  │重(吨│地况│ │

  │ │  │ │ │      │ │ │  │ │  │ ) │  │注│

  ├─┼──┼─┼─┼──────┼─┼─┼──┼─┼──┼───┼──┼─┤

  │ │  │ │ │      │ │ │  │ │  │   │  │ │

  └─┴──┴─┴─┴──────┴─┴─┴──┴─┴──┴───┴──┴─┘

  附表三: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

  │序号  │  文件和资料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四: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

  ┌────┬──────────────────┬──┬──┬────┐

  │序 号 │   勘察或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份数│质量│提交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勘察设计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_____》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_____、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_____。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_____。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_____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

勘察设计合同 篇3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通讯处:____

勘察设计合同 篇4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第二条 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序号文件内容或名称文件提交日期备注

  (二)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日期 备注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三)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二)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五)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三)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四)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违约金。(五)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县)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单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勘察设计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承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②选址报告;

  ③规划要求;

  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 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勘察设计合同 篇6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五)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条 勘察设计取费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二十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勘察费。

  第五条 经济赔偿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三十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一,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一百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一。

  第六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工程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经办银行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通信地址:

  市城乡建委设计科研处

  (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勘察设计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通信地址: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盖章)  年 月 日

勘察设计合同 篇7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制的经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地位。委托方是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承包方是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

  第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勘察合同,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经双方同意即可签订。

  设计合同,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方能签订。小型单项工程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文件方能签订。如单独委托施工图设计任务,应同时具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方能签订。

  第五条 勘察设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二、委托方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

  承包方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

  三、勘察、设计取费的依据,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四、违约责任。

  第六条 勘察设计合同在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由双方负责人或指定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按规定收取费用的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定金。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百分之三十,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的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贩还定金。

  第八条 一般建设工程(特殊专业工程除外)勘察设计合同双方的责任是:

  一、委托方

  1、向承包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的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付给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二、承包方

  1、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设计单位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设计单位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设计任务由两个以上的设计单位配合设计,如委托其中一个设计单位总包时,可以签订总包合同。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应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单位对委托方负责,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负责。

  第十条 委托方或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

  一、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应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对于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勘察设计单位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二、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因委托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

  三、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偿付办法与金额,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在合同中订明。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对于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以前的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选厂勘察、代编设计任务书等)以及咨询、技术服务等其它工作的委托与承包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十三条 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其他问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条例的规定制订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勘察设计合同 篇8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

  设计编号: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甲方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

  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____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 ____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 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本合同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计委,......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附:__________(1)________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2)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__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勘察设计合同 篇9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

  地 址: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

  承托方(乙方):______

  地 址: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 、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 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设计合同 篇10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______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勘察设计合同 篇11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工程名称: 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工程设计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勘测设计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承担责任。

  2、 负责与本工程配套项目的设计委托,并协调设计过程中的有关配合问题。

  3、 按本合同要求付给乙方设计费。

  4、 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按与甲方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文件,并保证质量。

  2、 乙方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供设计文件。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甲方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概(预)算。

  第四条 勘察设计费用

  1、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用。

  2、 结算办法:

  ①甲方应交付乙方委托勘察设计费:

  (RMB)¥: 元整(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②甲方预付之定金扣抵相同金额的勘察设计费。

  3、设计完成后,乙方通知甲方领取缴款通知书,甲方应及时付清勘察设计费用,逾期一年不付清勘察设计费用的,视为甲方放弃该工程设计,除另有约定外,缴款通知书时间即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时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因勘测设计质量低劣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引起工程返工浪费的,乙方除了应该完善勘测设计外,尚应根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大小减收(受损失部分的勘测设计费)以至免收勘测设计费。

  2、由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准确,或不能按期提供设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基础材料,而造成乙方停工、返工或修改设计的,甲方应按乙方为此而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和按天付给乙方以阶段设计的设计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设计阶段的提交日期亦应顺延。

  3、因建设计划项目变更,或设计原则与原设计任务书有重大变更造成设计报废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各阶段收费标准向乙方付清设计费,如仍须乙方设计则双方应经过协商另行签订合同。

  第六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本合同附件的勘察设计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留存。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勘察设计合同 篇12

  兹有工程

  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附件二。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xx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 %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 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 元。

  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删除

  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20xx元以下罚款。

  9.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甲方与其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内容(价格条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图纸一览表,双方认可的施工图

  3、甲方提供的设施 、材料清单

  4、甲方指定之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担保人:

  乙 方:

勘察设计合同 篇13

  发包人(甲方):设计人(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程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本合同内容: 项目采用设计总包责任制,设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红线区域范围内的电力通道结构和土建、电力通道电器、自来水、强电(含外电接入)、绿化景观(如有)等相关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所需的测量(包括地形和障碍物、管道等)和地勘工作,以及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

  第三条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设计周期: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20日完成施工图;

  勘察周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第四条 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规范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暂定为:(大写:贰佰捌拾万零肆仟柒佰元整)

  (1)暂定设计费=估算投资额×设计费费率

  【本工程的估算投资额暂按可研批复中工程费,设计费费率为2.2%】

  暂定设计费:结算时设计服务费计价额以经高新区评审中心审核批准的控制价金额为准。

  (2) 勘察费普通孔全费用包干单价为: 1480 元/孔,暂定工程量为: 65 孔,

  植物胶钻孔包干单价为: 360 元/米,暂定工程量为: 160 米。

  暂定勘察费:1480×65+360×160=153800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 )(最终按实际

  (3)测量费带状地形测量全费用包干单价为:180000元/平方公里,暂定工程量为:0.105平方公里,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件及合同附件(含变更合同的补充协议书);

  (4)合同技术规范书(含合同技术规范书的变更);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7)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有关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合同价款支付:

  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须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对收款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收款银行等相关信息进行书面确认,甲方按确认书进行款项支付,由收款单位向甲方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正式发票。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合同的结算、价款结算工作。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工作,使本工程按合同约定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工作并符合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具体详细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1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高新区南部园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年月日:

勘察设计合同 篇1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______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勘察设计合同 篇15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由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与______(设计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共同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文函,经双方认可,设计单位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以人民币(大写)元(¥)的合同总价,承担_________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含答疑及澄清);

  (5)投标函及投标文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9)正版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G1-G4层)。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设计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完成本工程各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样板点的标准建设工作。

  4.建设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单位支付合同价款。

  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副本___份,建设单位执___份,设计单位执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且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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