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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演讲稿范文(通用4篇)

www.16system.cn 2024-06-13

演讲稿:演讲词,它是在较为隆重的仪式上和某些公众场合发表的讲话文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依法治校演讲稿范文(通用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依法治校演讲稿1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大家好:我是历史文化旅游系教师付国印,很荣幸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就依法治校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我准备的题目是《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法治校园》,如有不当之处,欢迎各位领导老师批评指正。以下我将本次准备的内容分成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法治与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

第二部分依法治校的含义、目标、要求及其基础第三部分学校如何依法治校

第四部分学校常见法律纠纷及其解决

第一部分法治与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

一、什么是法治

1997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李鹏总理工作报告中使用的“法制”是制度的“制”,这个制被称为“刀制”。半年后,江泽民总书记作党的十五大报告,也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书记用的是治理的“治”,这个治被称为“水治”,从“刀制”到“水制”,半年时间,一字之变,预示着治国方略与国家价值观有重大改变。

1956年,董老(董必武)代表中央在八大上作报告,他讲,说到文明,“法制”算一项,什么是法制?我们望文征询,法制就是法律和制度,如果按照董老的理解去解释法制,有了法律,通过法律再建立起制度,就叫法制。从这个意义上讲,奴隶制时期就有过法制,封建制时期有过法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时期都有法制,已经有了法制了,那还建设什么法制国家呢?所以“水治”这个“法治”有更为深刻的含义,如果说“法制”是静态的,那么“法治”则是动态的,“法制”是一种客观描述,而“法治”是带有价值观的,所以从“刀制”到“水治”的转变,预示着我们国家的价值观发生了一次深刻变化。

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

二、法治与法制的异同

联系:法制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法制的体现和保障。

 二、法治与法制的异同区别:

1.法制是指法律制度与它相对应的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而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法制首先强调法作为制度化构成物所形成的统一体,而法治首先强调法作为社会控制工具在治国诸方式中的地位和功能。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国家直接相联系,而法治则直接与民主制国家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就是说,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但实行法治必须以存在法制为前提。

3.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且法律应当是“良治”、“善治”,即基本上是适合社会生活的法,而不是当权者的任性。而法制并不必然蕴含严格依法办事的内容,从而法治总是与专制、特权、任性相对立,而法制都并不必然意味着这种对立,它可以充当专制、特权的工具。

三、人治与法治之争

我国古代儒家学派:

“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古希腊——柏拉图

主张贤人政治,公开提出应由哲学家当他构想中的“理想国”的国王。

亚里士多德

坚持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划分法治与人治最根本的标志在于:

当法律权威与个人权威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还是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权威之上?或者说,是“人依法”还是“法依人”?凡是法律高于个人权威的都是法治,而法律权威屈服于个人权威的则是人治。

而且当二者出现矛盾冲突的时候,不是个人权威屈从于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权2

威屈从于个人权威,二者必居其一。

结论:法治和人治绝不可能结合起来。潘恩——

“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成为国王。”由此可见:

“法治”一词并不只意味着单纯的法律存在,它要创造“一种法律的统治而非人的统治。”也就是说,法的权威高于人的权威,由法律支配权力是法律的根本。

四、法治的基本要求:(1)法律至上(宪法具有最高权威性);

法律至上--在现代文明中,法律不再是政府的命令,而是一种具有社会公约性质的、表达社会共同信念的共同规则。法律从政府的工具转而成为政府的主宰和存在的依据,并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方式去思考和行动;国家的治理者与受治者均须受到法律的平等约束;共同规则需要有人去守护和执行,而这正是政府和公共权力赖以存在的基本理由。

(2)良法之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权利平等--在法治原则看来,法律作为一个统一标准,应当对一切人的相同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做出相同的反应,这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公理。

(3)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权利自由(正当法律程序原则);(4)国家机关职权由宪法法律授予,依法行使;(5)(5)司法独立;

五、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提出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修正案,在《宪法》第5条增加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上升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

六、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的标志

1.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国家生活以及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3

个方面均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外或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

3.实现“民主的法制化”和“法制的民主化”。前者是指民主的制度、权利、结构、形式和程序均在法律制度中确定下来,使之具有法律的完备形态,后者是指国家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均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真正实现广泛的民主。

4.国家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形成和良性循环。5.“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制度得到有效的保障。6.在司法和行政活动中普遍地尊重、保护和实现人权。

7.国家的法律秩序稳定,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的控制,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

依法治校演讲稿2

据说,威廉一世的行宫前,有一座普通的磨房。为了拆除它,皇家颇费心机,甚至龙颜大怒。要拆除这样一个毫不起眼小磨房,何难之有?这是君权与人权的较量,较量的结果是磨房依旧,而它的保护神就是法。最终,这座小磨房成为了英国司法公正的标志。是啊,法乃治国之根本!治国如此,治校亦然。学校一方面是培养人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的窗口。依法治校,用法制来规范和保护我们的教育教学行为,已成为当今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记得我在学校政教处工作时,曾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八年级学生小勇,为了上网,在校门口敲诈七年级学生小豪的钱,小豪不给,小勇就叫上几个“哥们”,也是他的同班同学,将小豪打了一顿,并抢走了小豪身上的十多元钱。第二天,小豪叫来自己的哥哥,在放学路上将小勇打成重伤,头部缝了七针。在派出所的审理过程中,小勇觉得很委屈,不就是拿了他十几块钱吗,这也算敲诈呀?小豪更是一脸无辜,谁叫他拿我钱呀,拿钱就该打。大不了我赔点医药费不就完了。

案例带给我们的不仅是震撼还有悲哀。我们扼腕深省:法之不明,才何以成?无法无天,焉能成长?少年不强,民族怎强?为了国家今日之安定,为了民族明天之富强,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法制教育必须加强。为此,我们学校在这方面加大了宣传力度,专门请了法制副校长定期来为同学们讲课,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课上,师生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已成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学们和老师一道,认识了《宪法》的庄严,体会了《义务教育法》的用心深远,明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意义,感受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温暖……我们喜看:校园和周边秩序井然有序,学生朝气蓬勃,生机无限!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教师有责。”在教书育人和民族振兴的路上,作为教师,我们任重道远。所谓学高为师,身正是范。依法治校更应该从教师做起。一个具有法律素养的教师势必会影响一大批有法律意识的学生。教育需要师德高尚的教师,教育更需要依法执教的教师。

我亲眼见证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在教育战线上奉献了20多年的老教师,因为打了学生一巴掌,被家长告到了教育局,局里处分了他……这位老师觉得委屈,觉得冤枉:“我是为他好才打他,爱之深责之切啊,这么多年不都这么教的吗,严师出高徒,我错了吗?”许多老师也觉得这位老师没错。学校及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之后,我们的老师豁然开朗:孩子虽小也有人权也有人格尊严,法治时代绝不能再讲棍棒教育。《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所以我们必须依法执教,因为我们要培育的不仅仅是成绩优秀的孩子,更应该是人格健康的孩子。我们要的不仅仅是优秀的成绩,还要孩子终身发展。

对此,有位全国优秀老师说得好:“法律不是不让我们爱学生,而是让我们会爱,让我们爱得更理智更深刻啊!”

是啊,依法治校,我们才能看到校园环境更安全舒适,学校管理更公正有序,教育教学秩序更有条不紊。法治为我们肃净校园,法治为我们营造和谐,法治为我们确保平安,法治助我们长足发展!

“教育逢盛世,风好正扬帆。”亲爱的教育同仁,让我们遵循法律法规,让依法治校成为一种信仰和力量,让法律之光为我们的校园照亮一片和谐的天空!

依法治校演讲稿3

各位领导、各位教师、全体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在我校召开法制教育现场会,邀请了派出所的领导,我们的法制校长来给我们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这将会使我们获益匪浅,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前段时间,我们学校周边常有一些社会青年和外校学生逗留、滋事、殴打我在校学生,甚至非正常进入我校,并向住宿生索要钱物,学校值班人员及时制止并迅速与派出所取得联系才未引起严重后果,事后派出所机构对几起不法事件及时有效地进行了严厉打击和依法处罚,还给学校一个安静的教育环境,我们感谢派出所领导对我校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派出所民警对我校安全工作的无私奉献。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不懂得感恩社会、感恩父母、感恩老师。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有的还和一些品德差、影响坏社会青年来往频繁,蠢蠢欲动。在此,我奉劝并告诫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政教处的工作中心就是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处理学生的违纪情况。政教处将会密切配合派出所加大力度处理来自校内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不利因素,努力保证全体师生有一个安静安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最后希望派出所领导、法制校长,能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我校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我校及学校周边治安情况的监控力度,同时,通过这次法制教育要求各年级、各班利用班会时间举行“法律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教育学生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使我校学生能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努力构建我校成为一个文明、守纪,法制、和谐的校园。

依法治校演讲稿4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

古人说:“无规不成方圆。”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则,否则一切都会陷入污泥。”国有国法,校有校规。

这些法律法规是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基本规则。国家要发展,学校要和谐,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自觉遵守校规,这是毫无疑问的。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成为文明学生,必须用智慧的眼睛、清醒的头脑、理性的行为、看学校,看社会,去做事,去为人。

我们还年轻,我们往往迷惘与清醒并存。我们必须压抑青春的激荡,收敛青春的野性,走向理性,抛弃感情的冲动,走向成熟。用校规,用法律规范我们的言行,不断完善自己。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一个文明的学生,必须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关上水龙头上的自来水,捡起地上的垃圾,当你不小心撞到对方的时候说声对不起,见到老师问声好……

所有这一切,我们要为铸造我们的高尚情操,并自觉有目的`地去做。因为高楼大厦总是一砖一瓦砌成,浩瀚大海皆由百川汇集。

文明的细节就像水里的沙子。不管怎样随波逐流,总归会沉下来,其中的一些还会落进蚌肉中,饱饮日月的精华,成为引人注目的珍珠。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学生,必须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坏习惯会让你的生活陷入黑暗和低谷,而好习惯会让你的生活充满光明和理性。

“一个人真正的精神价值,是看他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会做些什么。”一位名人曾经这样说过。

我们必须坚持和理性地培养好习惯。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是创建文明校园的保证。有校规和法律概念。我们并没有失去自由,而是摆脱了束缚和狭隘,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

举目了望我们的校园,五彩缤纷的鲜花,郁郁葱葱的树木,干净宽敞的操场,窗明几净的教室这一切标志我们的老师和谐地工作,我们的同学享受在这美丽的校园学习,共同创造了学校的辉煌。这与我们共同遵守校规密切相关。

让我们一如既往地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成为一名文明的学生吧。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