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书 > 承诺书 >

年轻干部廉洁承诺书【汇编四篇】

www.16system.cn 2024-05-19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年轻干部廉洁承诺书【汇编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1篇: 年轻干部廉洁承诺书

  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精神要求,本人就廉洁过节作如下公开承诺,敬请大家予以监督:

  一、坚决拒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提货券和电子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二、坚决拒绝接受下级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安排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坚决拒绝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下级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私自索要钱财、通讯工具等;

  四、坚决拒绝利用培训中心、内部食堂等名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五、坚决拒绝违规参加或组织任何形式的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六、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

  七、坚决拒绝出入私人会所、麻将馆、高档娱乐场所等;

  八、坚决拒绝用公款搞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九、坚决拒绝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十、坚决拒绝公车私用。

第2篇: 年轻干部廉洁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委推行的《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三、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法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四、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利用职权向企业、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私用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休闲、接送家属子女上下班或者学习等。

  六、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

  七、不违反规定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八、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九、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十、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一、不参与赌博活动。

  十二、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十三、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第3篇: 年轻干部廉洁承诺书

  为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讲政治、顾大局、自觉维护上级权威,确保政令通畅。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做到既能干事、又能共事。

  2.认真学习并坚决执行《廉政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3.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中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党和人名赋予的权力,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全心全意为人名群众服务。

  4.在日常生活中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5.不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劵和各种奖金。

  6.不接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馈赠,不参加被检查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

  7.不参与各种赌博活动,不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利用上班时间参与股票交易及上网玩游戏。

  8.保持廉洁自律形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甘于清贫,淡于名利。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朴素的优良传统,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纪律,坚持党的原则,严守党的纪律。

  以上承诺,本人严格履行,敬请各级领导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承诺之处,愿意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4篇: 年轻干部廉洁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托托乡村干部良好形象。我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和本地本部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一、努力践行以下行为:

  1、模范执行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询私情,做到对事不对人。

  3、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加强“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约束。

  4、努力践行“八种良好风气”,切实转变作风、做干部群众的表率。

  5、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不独断专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6、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做到勤政务实,不与民争利。

  7、廉洁奉公,不收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

  二、坚决杜绝以下行为

  (一)参与或者支持宗教活动;

  (二)以各种非法手段拉票贿选或者在选举中侵犯村民的合法权利;

  (三)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四)违反规定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或者违章搭建地上建筑物;

  (五)在集体土地(含林地、草场、水面、荒山、荒地、湿地、滩涂等)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等过程中暗箱操作,优厚亲友,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侵占集体财务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七)克扣、截留、拖欠强农惠农、扶贫帮困、赈灾救济、抗震安居、农村低保、社保、医保、移民、农业综合开发、征地补偿或其他专项款物;

  (八)将应由个人支付的水、电等费用摊派到集体或村民;

  (九)以村务或者其他公务为借口,用公款吃喝、宴请和接待;

  (十)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或者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十一)公费旅游,以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或者用公款为他人支付旅游费用;

  (十二)借婚丧嫁娶、升迁、升学、住院、节日、迁居、割礼、生日等事宜聚敛钱财;

  (十三)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色情、涉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及为“黄、赌、毒”和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

  (十四)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