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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www.16system.cn 2022-10-03

正风肃纪工作方案(精选3篇)

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切实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为即将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基础,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正风肃纪主题活动。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扎实开展以集中宣传教育、集中收集处理群众意见和反映、集中查办案件为主要内容的正风肃纪主题活动,从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入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促使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宣传教育。按照全域覆盖、全程覆盖的要求,运用电视、广播、短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活动目的、工作动态、反映问题的时间节点和范围方式等;通过开设专栏、印发简报、曝光亮相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褒扬正面典型,宣传镇上和各村居在推动发展和保障民生上的举措和成效,尤其是要把计划生育、扶贫救灾、低保以及宅基地审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干部选拔的具体作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成效宣传到每一个家庭。公开印发《仪陇县村(社区)两委干部“十不准”行为规范》等问责办法,扎实抓好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教育,营造上下联动、干群互动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收集处理群众意见和反映。镇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分别在复兴镇三叉路信用社处、和平路口和镇政府门口设置三个群众意见征求箱(意见箱的颜色为黄色),并设立群众投诉电话(7867128),意见征求截止8月20日止。镇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将落实专人受理投诉、登记意见。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队分片逐村逐户地听取群众意见,面对面与群众交心谈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一做好记录,同时为举报人保密,收集问题时不得让村(居)三职干部和村(居)民小组长陪同。镇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认真做好登记,并对各村(居)近两年的信访问题汇总。各村(居)要把收集的问题进行统一登记造册,自行保留一份,同时送镇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群众意见收集和处理组一份。

  镇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对各村(居)所收集的群众意见和镇转交的群众意见,分解到镇班子每一位成员头上,负责逐一调查核实,并依据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属应该给群众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到位;属群众对政策不了解和理解有偏差不应解决的,要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属信访老案或已经信访终结的,要按照信访工作办法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镇政府无法解决的将书面报告县主题活动领导小组。镇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意见处理情况立卷归档,分别上报县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群众工作部备查。

  (三)集中查办案件。镇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群众意见收集处理组、驻片工作督导组和各村(居)均要将涉及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案件查办组。案件查办组要对案件线索逐一进行甄别,一般案件交由镇纪委调查处理,典型案件报镇上由镇报县级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集中查办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处理结果,形成执纪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从8月7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宣传教育阶段(8月7日——8月10日)。镇上成立正风肃纪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通过电视、广播发布活动信息,召开全镇正风肃纪主题活动动员大会,培训驻村干部。

  (二)收集意见和处理问题阶段(8月11日——9月20日)。镇党委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要深入到所联系的片和村召开好党员干部和群众大会,广泛宣传此次主题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深入村社农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投诉,并认识做好记录,并及时把收集到的意见梳理归类交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镇的群众意见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报镇主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按类别安排党委联片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理。案件查办组要及时查办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处理结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30日)。通过开展这次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构建长效机制入手,抓好干部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构建起可操作、强约束、易监管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上成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在镇纪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5个驻片工作督导组,办公室内设综合组、群众意见收集和处理组、案件查办组、明察暗访组(下设机构及人员组成见附件1、附件2),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为活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搞好任务分解和把关导向,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镇上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反映应由相关部门处理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镇级各部门、各村(居)要服从镇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人员调度。涉农部门要结合群众意见,指导各村(居)开展好产业布局、项目实施、技术指导、政策支持、问题处理等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群众意见指导各村(居)开展好政策宣传工作、办理好民生实事。文化站、网络公司要及时发布活动信息,搞好动态报道,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三)强化保障,严明纪律。活动期间,全体镇干部以及村两委班子成员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得请假或休假,若因公确需外出,2天以内的事前必须征得驻片工作督导组组长的同意,2天以上必须报镇党委主要领导同意。镇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村(居)活动开展的检查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再状态、解决群众诉求不力的村(居)进行严格问责。

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篇2

  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年、环境优化年活动成果,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决定20xx年在全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四次全委会和县xx届人大二次会议要求,针对当前我镇党员干部队伍中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正风肃纪”为主题,以“监督检查、问责问效”为手段,不断构造加快发展的思想环境、创新创业的文化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实施范围

  镇机关事业单位、各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

  三、活动内容

  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治奢倡节俭”为主要内容,以监督检查、问责问效为主要手段,着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现象。

  四、方法步骤

  把握“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责任追究贯穿始终,切实抓好以下三个阶段工作。

  (一)迅速动员,全面部署。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站所要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联系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强教育引导,从思想上治理“庸、懒、散、奢”。利用先锋和政府网站、公开栏多方位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规定以及《绩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采取问卷调查、群众评议、专题座谈等方式,查找单位和干部队伍中存在严重影响机关干部形象及发展环境的问题。

  (二)全面实施,真抓实干。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站所要将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成效的最重要标准,创建群众满意站所、窗口、部门,在行动上治理“庸、懒、散、奢”。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少数干部纪律涣散、管理不严、上班迟到、早退或脱岗,无故不值班,午间饮酒以及违反规定公车私用、铺张浪费、公款宴请等问题;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少数干部办事效率低下、工作时效性差,以及心浮气躁、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执行不力等问题;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少数干部责任意识淡化、在岗不履职、在职不尽责,以及碰到问题不解决,遇到矛盾绕着走,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不抓、该管不管的问题。强化行政问责,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件件有回音,健全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动作风转变。不断完善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特别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责任到人,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曝光并整改到位。

  2、通过问责问效,强力推进作风转变。对照《绩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我镇“正风肃纪”若干规定,对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问责处理,并上报县“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

  3、定期通报问责问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根据上级要求,至少每月通报一次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和问责问效情况,县“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每月对乡镇和县直单位查找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和问责问效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4、县“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组织督查问责组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存在的“庸、懒、散、奢”行为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发现的“庸、懒、散、奢”行为进行曝光,并对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三)总结考评,完善提高。镇党委、政府在对“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对本镇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进行修订,并报县“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备案。县“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专项活动的成效进行考评,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治理“庸、懒、散、奢”。县“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办公室按照“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考评细则,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考评,作为20xx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

  四、工作要求

  “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成立镇“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把“正风肃纪”专项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检查、暗访和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以及被各级媒体曝光的“庸、懒、散、奢”行为,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严格按照《绩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篇3

  根据三河市委《三河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省委八届三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以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明确标准,对照检查,认真整改,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果促进和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

  二、主要内容

  围绕解决省委《实施意见》中提出的1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落实“八个着力”要求,重点开展以“十对照、十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十对照、十整治”内容包括:

  1.对照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要求,重点整治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2.对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科学决策的要求,重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各类评比、考核、培训、表彰和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

  3.对照勤政为民的要求,重点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慵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4.对照严控“三公”经费的规定,重点整治因公出国(境)、超标准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5.对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重点整治拉拉扯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6.对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重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有效防范和治理体育赛事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操纵比赛以及运动员选招、营养品采购等问题。

  7. 对照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多占住房,违反规定配车等问题。

  8. 对照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重点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9.对照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重点整治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安排高消费娱乐,变相旅游,以及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等问题。

  10.对照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重点整治干部脱离群众、对待群众简单粗暴、联系群众工作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8月初--8月10日)

  1.对照自查。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十对照、十整治”的主要内容,逐一对照,逐项查摆,通过群众提、个人照、上级点、互相帮,切实找准问题。

  2.单位清查。组织专门力量,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清查,确保清查全覆盖、不遗不漏、客观真实。

  3.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落实。

  8月10日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查表报镇纪委。

  (二)公开公示(8月10日--8月20日)

  通过公开栏等平台,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

  (三)监督检查(8月10日--8月底)

  通过随机核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领导班子及其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落实正风肃纪规定和集中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四风”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完善机制(8月底--9月中旬)

  1.健全完善制度规定。针对正风肃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重点建立完善公开承诺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制度、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2.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完善以各职能部门监督为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多渠道、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形成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实效性。

  3.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并将落实正风肃纪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到干部日常考核,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日常工作。党委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坚持领导带头。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开展专项行动,带头落实制度规定,带头同“四风”作斗争。主动接受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狠抓正反典型。要重视正面典型宣传,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以“亮剑”的精神抓整治,既抓大的反面典型,也抓小的反面典型,及时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开展民主评议。专项行动结束后,党委要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测评,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满意。专项行动结束后,党委要形成专题报告,向市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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