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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防疫要求

www.16system.cn 2022-08-24
  “会议”,是汉语词汇,拼音是huìyì,意思是指有组织、有领导、有目的的议事活动,它是在限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下面是好范文网为大家整理的会议防疫要求,供大家参考选择。

  会议防疫要求


 为落实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会议顺利举行,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根据省、市、县工作方案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前提

  本方案是基于现阶段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策略制定,具体措施随疫情形势变化和国家、省、市、县防控策略调整而及时更新。

  二、适用范围

  镇人代会会议会场、全体参会人员、工作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会前准备。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对人代会参会代表、工作人员等所有参会人员(以下统称参会人员)进行健康筛查,主要包括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会前一周由疫情防控工作组对未曾外出浙江省外的参会人员“健康码”状态进行排查,名单由党政办、党建办工作组提供。会前14天由党政办、党建办工作组对因出差浙江省外或省外返乡参会人员进行排查,并对会前14天有返还的参会人员落实健康监测工作,包括要求参会人员报到前14天起每日早晚(用水银温度计)测量(腋下)温度,自我观察有无寒战、咳嗽等疑似症状,如体温超过37.3℃(腋温),或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传染病后方可参会。对会前14天有浙江省外返还的参会人员,需在第一时间向大会工作组提供到达日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方可参会;对无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外出返回参会人员需第一时间前往县综合服务点(设在雄风山庄)进行核酸检测;对境外返回人员要全程完成“14+7+7”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14天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后方可参会。

  无浙江省外外出史的参会人员应于会前如实填写《健康申报承诺书》,对有浙江省外外出史的参会人员需完整填写《健康申报表》并签字。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会:

  (1)参会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行史和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未按照相关要求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的;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无法出示会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

  (4)每日健康监测中发现体温超过37.3℃(腋温)或出现疑似症状,会议报到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

  (5)健康码非绿码,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

  (二)物资和场所准备。

  会场须提前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用品,包括测温枪、消毒药械、口罩、手套、洗手液、干手纸、垃圾桶等。在公共区域应配足免洗手液,随时供参会人员使用。

  会场在会议前一天完成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会场、设置临时观察室,指定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三)宣传引导。

  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示参会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事项和特殊情况下的求助方式,告知出现相关症状后应主动报告并自我隔离。宣传引导参加人员遵循“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规范,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会议期间尽量不扎堆、减少聚集等。在会场设立监督岗,防止人员聚集并劝导参会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落实好相关防疫措施。

  二、会议期间防控措施

  (一)人员健康要求。

  1.健康监测。在会场入口验码测温点对所有人员检查健康码并测量体温,持“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入内。会议期间,工作组要密切关注代表委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参会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时应立即报告驻会医务卫生保障人员,并配合专业人员进行隔离、治疗、调查等相关措施。

  2.加强防护。会议期间除主席台外,全部参会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席台座位保持0.8-1米距离,主席台人员会议期间可不戴口罩。工作人员、保洁人员等加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并做好手消毒,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提高防护等级。

  (二)会议场所卫生要求。

  1.会场保持空气流通,优先采用开门、开窗等自然通风形式。

  2.会议场所使用后进行消毒。场所在消毒完毕经彻底通风和擦拭后可重新投入使用。加强公共休息区等部位的消毒工作。落实厕所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做好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增加冲洗和消毒频率。3.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明确标志。

  (三)空调使用要求。

  启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周围环境必须清洁。

  三、应急处置

  会议期间,会场派驻医疗卫生保障人员,配备必要的卫生防疫物资,负责指导会场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紧急处置可能出现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点医院县第一医院开通应急救治绿色通道,确保有需求的与会人员及时得到有效医疗服务。

  如在会场发现异常情况,按照本预案的有关规定,开展医学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等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完善组织保障

  大佳何镇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叶亦健同志任组长,伍正明、林伟娇、葛斐嫣同志任副组长,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保障组、物资保障组、技术指导与应急处置组,负责组织协调镇“人代会”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风险监测、物资保障、技术指导、应急处置等工作。

  会议防疫要求

为落实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会议顺利举行,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根据省、市、县工作方案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前提

  本方案是基于现阶段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策略制定,具体措施随疫情形势变化和国家、省、市、县防控策略调整而及时更新。

  二、适用范围

  镇人代会会议会场、全体参会人员、工作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会前准备。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对人代会参会代表、工作人员等所有参会人员(以下统称参会人员)进行健康筛查,主要包括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会前一周由疫情防控工作组对未曾外出浙江省外的参会人员“健康码”状态进行排查,名单由党政办、党建办工作组提供。会前14天由党政办、党建办工作组对因出差浙江省外或省外返乡参会人员进行排查,并对会前14天有返还的参会人员落实健康监测工作,包括要求参会人员报到前14天起每日早晚(用水银温度计)测量(腋下)温度,自我观察有无寒战、咳嗽等疑似症状,如体温超过37.3℃(腋温),或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传染病后方可参会。对会前14天有浙江省外返还的参会人员,需在第一时间向大会工作组提供到达日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方可参会;对无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外出返回参会人员需第一时间前往县综合服务点(设在雄风山庄)进行核酸检测;对境外返回人员要全程完成“14+7+7”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14天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后方可参会。

  无浙江省外外出史的参会人员应于会前如实填写《健康申报承诺书》,对有浙江省外外出史的参会人员需完整填写《健康申报表》并签字。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会:

  (1)参会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行史和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未按照相关要求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的;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无法出示会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

  (4)每日健康监测中发现体温超过37.3℃(腋温)或出现疑似症状,会议报到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

  (5)健康码非绿码,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

  (二)物资和场所准备。

  会场须提前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用品,包括测温枪、消毒药械、口罩、手套、洗手液、干手纸、垃圾桶等。在公共区域应配足免洗手液,随时供参会人员使用。

  会场在会议前一天完成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会场、设置临时观察室,指定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三)宣传引导。

  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示参会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事项和特殊情况下的求助方式,告知出现相关症状后应主动报告并自我隔离。宣传引导参加人员遵循“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规范,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会议期间尽量不扎堆、减少聚集等。在会场设立监督岗,防止人员聚集并劝导参会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落实好相关防疫措施。

  二、会议期间防控措施

  (一)人员健康要求。

  1.健康监测。在会场入口验码测温点对所有人员检查健康码并测量体温,持“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入内。会议期间,工作组要密切关注代表委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参会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时应立即报告驻会医务卫生保障人员,并配合专业人员进行隔离、治疗、调查等相关措施。

  2.加强防护。会议期间除主席台外,全部参会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席台座位保持0.8-1米距离,主席台人员会议期间可不戴口罩。工作人员、保洁人员等加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并做好手消毒,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提高防护等级。

  (二)会议场所卫生要求。

  1.会场保持空气流通,优先采用门、开窗等自然通风形式。

  2.会议场所使用后进行消毒。场所在消毒完毕经彻底通风和擦拭后可重新投入使用。加强公共休息区等部位的消毒工作。落实厕所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做好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增加冲洗和消毒频率。3.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明确标志。

  (三)空调使用要求。

  启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周围环境必须清洁。

  三、应急处置

  会议期间,会场派驻医疗卫生保障人员,配备必要的卫生防疫物资,负责指导会场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紧急处置可能出现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点医院县第一医院开通应急救治绿色通道,确保有需求的与会人员及时得到有效医疗服务。

  如在会场发现异常情况,按照本预案的有关规定,开展医学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等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完善组织保障

  大佳何镇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叶亦健同志任组长,伍正明、林伟娇、葛斐嫣同志任副组长,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保障组、物资保障组、技术指导与应急处置组,负责组织协调镇“人代会”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风险监测、物资保障、技术指导、应急处置等工作。

  会议防疫要求

为做好各类会议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会议顺利召开,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会议为50人及以上且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的会议。

  一、会前防控措施

  (一)会前健康申报

  所有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均须在会前依法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健康申报正常并取得健康码绿码者方可参加会议。

  (二)会场准备

  1.会议举行前对会场等相关场所严格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并配备口罩、体温枪、消毒液等相关疫情防控物资。

  2.会场应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临时隔离场所设于相对独立区域,与会场不在同一楼栋或同一楼层,尽可能保持间隔距离,避免人流交叉。临时隔离场所内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洗手卫生设施、消毒药械,产生的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3.会场消毒和通风。在人员进入会场前1小时,对会场、卫生间、公共休息区等重点部位及场所公用扶手、门把手、座椅等公众接触部位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换气。

  4.做好个人防护。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前往会场途中,全程戴好口罩。乘车尽量开窗通风,一般不开空调。小型车辆一次仅坐2人(不含驾驶员);乘坐公交车辆,应隔位坐人。

  二、会议期间防控措施

  (一)会场要求

  1.在进入主会场的相关通道外围设置体温检测和签到处、医疗岗和卫生防疫岗。

  2.所有人员进入会场时实行“亮码+测温”,做好测温记录,体温正常且持健康码绿码的方可进入。如有咳嗽、发热(体温≥37.3°)、乏力、腹泻等症状者,应禁止参会。

  3.会场主席台座位原则上保持1米以上,大会主席台与会人员戴口罩。主席台下座位隔位就座、前后排错位就座,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休会期间也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长时间交谈、近距离接触。所有工作人员在会议服务期间均需佩戴口罩。如会场容量有限,可将参会人员分散安排在几个分会场,与主会场间以视频方式进行连接,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二)用餐要求

  会议不得提供集中用餐服务。

  (三)健康监测

  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在会议前和会议期间,应主动报告健康状况。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或工作人员如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立即送至临时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三、应急疫情处置

  如在会场发现健康异常人员,迅速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立即报告驻点医务人员,并开展医学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完善组织保障

  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分组,分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现场保障小组、物资保障小组、技术指导与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各类会议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风险监测、物资保障、技术指导、应急处置等工作。

  (一)综合协调小组

  负责会议期间疫情防控综合协调工作,包括收集整理信息,与党政办、党群办、民社办、平安办、应急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各村居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联络。组长:沈迎春,成员由党政办、党群办、民社办、平安办、应急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各村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现场保障小组

  负责制定会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各会场落实重点部位预防性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组长:任虹,成员由民社办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各村居负责人组成。

  (三)物资保障小组

  负责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的供应保障工作。组长:唐彬,成员由党政办、财政办工作人员组成。

  (四)技术指导与应急处置小组

  负责做好可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迅速转移病人,判定并隔离密切接触者,对疫点进行消杀。组长:任虹,成员由民社办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各村居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