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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心得体会3篇

www.16system.cn 2022-08-01
  领导是在一定条件下,指引和影响个人或组织,实现某种目标的行动过程。其中,把实施指引和影响的人称为领导者,把接受指引和影响的人称为被领导者,一定的条件是指所处的环境因素。领导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互动过程。好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心得体会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心得体会1篇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新时期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

  今年是“十四五”开始的一年,也是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立足于新的发展阶段,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建设新的发展格局,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

  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干部,“领导”是党事业发展的领头雁,要加强“四个意识”,加强“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必须提高表率和带头。

  奋发新时代,开始新的旅程。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的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旨在通过有效监督,管理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领导作用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面推进严治党深入发展,是制定《意见》的另一个重要初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监督制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强“一把手”和领导层监督,作为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十八届三中全会建议加强和改善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第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层的内部监督制度。第19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加强政治监督,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今年年初举行的第19届中央纪委第5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强“第一”和领导层监督的意见,并致力于解决“第一”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意见》有助于加强对‘最高领导人’和领导层的监督,明确责任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充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有助于将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优势转化为治理效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管室参与起草《意见》草案的同志表示。

  通篇贯穿“政治说话”的要求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层的监督,是新时期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全面从严格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意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实践党治国党的政治责任为主线,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创新、自我提高,确保加强对“领导人”和领导层的监督朝正确的方向推进。(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自我革新、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自我改善)。

  《意见》共5个部分,3个版本,整篇都贯穿“政治说话”的要求。第一版是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加强“领导人”和领导层监督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监督重点等。第二版分为2至4部分,从加强对“第一”的监督、对同级领导层的监督和对下级领导层的监督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第三版是第五部分,对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提出了要求。

  要加强对“领导人”和领导层的监督,必须全面实行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意见》明确规定,以“领导人”和领导层监督为重点是“加强五个”。也就是说,加强“领导人”和领导层对党的忠诚,加强实践党的性质宗旨的监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两个坚持”情况的监督。立足新的发展阶段,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构建新的发展格局,加强促进高质量发展状况的监督。全面加强对严格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民主、中央集权制执行、按规定履行职责、负责行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这一“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总结,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焦点。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围绕“五个加强”,加强监督检查,认真、严肃、壮观。

  《意见》还将加强“领导人”监督和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的要求,强调“领导人”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

  例如,规定“第一负责人”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带头“保持两个”,这是坚定维护党的政治原则的表现。规定“第一负责人”要带头党内监督各制度,履行党的责任,以严格的自律为标杆,树立榜样,是履行政治责任的表现。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主动要求党组织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遵守政治纪律的体现。

  将实践中的有效实践提高到制度规范

  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不是单独设立炉灶,而是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系统地整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经验,这是《意见》的鲜明特点。

  近年来,党中央全面按照严格党、规定治理党,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权力、责任,

  担当设计制度,建立起以党章为统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主干,《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为支撑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这为制定《意见》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制度基础。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心得体会2篇

  俗话说得好:“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能力越大,责任越重。“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羊,要以上率下,当好排头兵,做好领头羊,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不仅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也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更是廉洁治家,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让“一把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一把手的”的地位特殊,责任重大,既是班子成员中平等的一员,又处于班子成员中特殊的位置,负有重大的责任。“一把手”在一个行业、一个领域、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甚至一个部门的全部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到关键作用并且负有全面责任。“一把手”的工作部署与决策,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面貌,对一个地区、单位、部门、行业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直接关系到领导班子建设水平。所以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是党和国家领导方针的重中之重,也是对“一把手”这种特殊地位和影响力的制约与保护。

  新形势下抓好“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需从思想政治教育入手,提高“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因此我们要加强党内监督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一把手”政治理论学习,有针对性的举办好政治学习大讲堂,从思想商解决好由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一把手”的党纪国法教育,要求“一把手”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其次党和国家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用权行为的监督。凡是有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能搞“霸权主义”,决定问题应实行票决制,确保决定真正的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意愿。最后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领导班子制定的工作计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内容,都要以适当的方式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不可忽视群众的监督的直接性和广泛,要让广大群众有知情权,让决策者依法办事,有规矩办事。

  相信在党和国家的重视、多方配合的环境下,我们各地区、各部门行业的“一把手”都是廉洁自律奉公职守的好领导!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心得体会3篇

  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居于领导班子的核心地位,担负着领导全面工作的重任。同时又拥有较大的权力,在群体活动中起着组织、指挥和决策的主导作用。那么,怎样才能抓好这种特定的角色位置在党内监督呢?笔者认为,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充分发挥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作用

  上级组织在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好下级一把手的前提下,要继续对其进行跟踪监督,决不能以为将某人推上一把手位置就算“大功告成”。在违法乱纪的干部档案里不乏这样的案例:有的人走在领导岗位或当上一把手后,他们身上存在的缺点甚至错误被人为地“掩盖”起来而得不到组织的及时警示和纠正,结果积小成大,慢慢变深,滑入泥坑。由此可见,那种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平常疏于教育,放弃监督,硬要重新调整班子活出了乱子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只会危害党的事业,错过干部教育的时机。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时指出:“有些人早就有不廉洁行为了,但我们在考察干部时确未能发现,结果导致其中一些人仍继续得到提拔和重用。社会上有人把这种现象说成是‘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干部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我们要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加大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在经常性的考察中,要进一步拓宽视野,既要听取一把手的汇报,更要听取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还要沟通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以便去伪存真,准确地把握一把手的本质和主流。

  二、要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

  同处于一个领导集体中,班子成员和一把手有更多的接触和了解的机会,监督起来最直接、最方便。但这里的关键是班子成员要有坚强的党性,敢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就一个班子而言,团结战斗不等于一团和气、彼此护短;尊重一把手不等于盲目信赖、庸俗迎合;互相监督决不是离心离德、搞“窝里斗”。毛泽东同志曾经告诫我们“身边要有不同的声音。所以班子成员都应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在坚持实事求是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坦陈己见,特别是对一把手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制止的要制止,达到优势互补和相互监督之目的”。

  三、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

  根据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不论职位高低、资历深浅,都要编入党的一个基层支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大量事实证明,只要各级机关党组织坚持正确的学习、生活制度,按照党章规定行使对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就能够有效地防范、遏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然而,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机关党组织行使监督的职能仍然在较大层面上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与监督领导干部相关的机制动力严重弱化。一些地方提拔、任免干部不征询机关党组织的意见,部分单位党组织(党委)民主生活会部吸纳机关的党组织专职书记参加,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和一把手不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党内活动,诸如此类游离于机关党组织监督之外的现象已酿成许多不良后果。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因受贿罪被逮捕,其反省中有这样一句话:“领导干部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失去来自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帮组。”他的这种“抱怨”虽然不能为其开脱罪责,但确实发人深省。

  四、要充分发挥党内外群众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

  群众拥有监督权利,也最讲实际,他们对党和政府形象的评价往往是通过贴近其生活领域的党政领导干部这个窗口来观察的,“排头兵”的权利运行是不是为人民服务,是他们关注的焦点,评说的热点,何况“众人的眼睛”本身就有巨大的威力,可以弥补其他监督主体视野的不足,令伺机越轨者心惊胆战。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邓小平同志指出:“扩大群众的监督,很重要。”但是,由于认识、机制、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当前的群众监督尚缺乏应有的力度,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不愿监督。有的人难以跳出功力的束缚,以是否直接有害自己利益为前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不敢监督。有的人认为自己被人家管着,担心提了意见会给“小鞋”穿。三是不能监督。有的人认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活动空间大、层次高,加之不少东西被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情况不明自然也就谈不上监督。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注重教育群众树立全局观念,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参与监督。要注意发动群众辩证地观察领导干部队伍,克服行驶监督权利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