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资料 > 自查自纠报告 >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www.16system.cn 2022-06-27
  信访,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短信等多种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请求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重治标、轻治本。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二)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三)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即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要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由于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各种矛盾交织、民事、刑事犯罪频发,大量矛盾纠纷进入司法领域,导致涉法涉诉信访特别是涉检信访十分复杂。如何处理涉检信访问题,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面临的重大课题。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从涉检信访面临的困难问题、引发涉检信访的原因以及解决的对策,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困难

  在新形势下,群众到检察机关信访,反映的问题不仅仅是涉检信访问题,所涉及的问题十分广泛,有的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有的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办案不文明、不规范或者是办案质量不高引发的,有的则是无理纠缠甚至是有一定目的或个人目的。近年来,我院在涉检信访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疏堵并举,源头治理,有效消除信访隐患,连续几年实现了涉检信访良好的发展。但是,在新形势下,涉检信访工作也面临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涉检信访行为发生的时间比较敏感

  在接访过程中发现,群众上访一般选择在闲暇期、年末即将过年期间、“两会”或国家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及两委班子换届期间或者其他敏感时期。从我院近几年群众信访情况表明“两会”期间、两委班子换届及其他重大事件期间群众上访、举报、申诉量比较大。

  (二)涉检信访群众年龄普遍偏大

  近几年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涉检信访群众年龄普遍偏大,中老年人居多。涉检信访案件上访人大多处于50-60岁,甚至有的上访人年龄超过60岁。通常年轻的上访户较为明理,通过向其解释法律、讲明道理,他们一般都能理解和满意,因此也很少发生越级上访。年龄偏大的上访群众,文化水平低,缺乏法律知识,情绪偏激,思想较为固执,不轻易接受外界观点,容易导致盲目信访。

  (三)涉检信访呈现“三多"现象

  信访呈现“三多”现象,即重复上访增多,无理缠访缠诉增多,信访不信法增多。部分群众对于自己台法权益受到损害但又不知道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去维护,信“访”而不信“法”。没有想到要寻求正当合法途径提起诉讼等形式解决,片面认为只有把事情闹大引起领导的重视才能解决问题,而有些上访人则是由于对法律政策了解不深不细,盲目跟风,举报申诉没有针对性,出现盲目检举、多头举报、重复上访等问题。也有少量案件已经通过行政机关合法途径处理,当事人不服,仍多次向检察机关提出不合理要求,检察机关就同一问题详细作了答复,多次进行释法说理,才化解信访人心中疑虑。

  (四)涉检信访息诉罢访工作难度加大

  对于部分信访人申诉案件,由于申诉案件比较特殊,法律、政策性比较强,申诉人对复查结论不服,可能导致重复申诉、越级申诉的案件。有的申诉人对申诉结果的期望值过高或者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一旦结果不能达到他们的要求,就认为检察机关执法不公而缠诉,申诉人演化为上访人,导致不能息诉的情况发生。

  二、成因

  从上述涉检信访问题的基本特点分析,当前基层涉检信访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办案环节存在瑕疵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办案环节上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有的办案人员不重视办案细节,在案件程序上把关不严,出现差错,引发了涉检信访矛盾的发生。二是办案证据质量上存在证据缺失瑕疵。承办人员在取证方面不扎实,只停留在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上,过分重视和依赖言词证据的取得和使用,忽视其他证据的收集和鉴别,使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不强,也是引发上访的关键。

  (二)信访接待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基层检察院控申部门承担着信访接待工作,人员配置不足,严重制约着信访工作的发展。部分干警对少量信访人的诉求只注重法律效果,而不注重社会效果,忽视了化解矛盾和息诉工作。对来访群众进行释法说理和引导上做得不够,有的检察干警工作方式简单,责任心不强,对待群众淡漠,业务能力不强,对信访的一些疑难复杂问题,不能做出正确的解答和圆满处理,有一推了之的现象,使部分来访群众心中的疑虑难以消除。

  (三)群众法律知识欠缺,举报申诉没有针对性

  在基层院接待和处理信访案件中,有部分诉求是涉及案件管辖问题的上访,仅有少量的涉检信访矛盾。有的当事人由于对法律政策了解不深不细,举报申诉没有明确的针对性,于是出现盲目检举、多头举报反映问题。按照刑法管辖规定的解释,对反映的问题明显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按规定将此类信访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举报人又来检察机关反映,认为是检察机关推诿,造成重复来访。有的群众将本属于法院管辖的问题,多次来我院要求解决,释法说理后,其仍然认为检察院有权利管辖其反映情况。我院从法律的角度向上访人释法明义,最终才缓解了上访者的对立情绪。

  (四)当事人无理纠缠,重复投诉,拒不罢访

  在基层院信访接待中,有个别举报人或当事人由于对处理案件的期望过高或对法律认识模糊,无视信访有关规定,以利用信访达到个人目的和利益无理缠访,间歇性投诉,这也是形成涉检信访的一个因素。

  三、对策

  针对当前基层涉检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从源头上处理和预防涉检上访问题的发生,找到化解对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要把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坚持并强化检察长接访工作,在重大疑难的首次信访中,检察长接待能够增强来访群众的信任感,能够有效平息事态,助推案结事了,提高接访的成效。二是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于重点涉检信访案件,坚持领导包案,明确领导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积极开展检察长带案下访巡访工作,探索建立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工作新机制。对各类信访苗头,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协调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涉检信访人员稳控在当地。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

  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是减少涉检信访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治本之策。案件质量存在瑕疵和缺陷是引发涉检信访的主要因素,只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在执法活动中要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办案过程中要强化对行政、民事案件的监督,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在办理刑事案件件中,办案人员要提高证据意识,注重保证案件质量,并在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完善案件监管机制,深入剖析执法环节中细微问题的处理情况,最大空间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与律师队伍的沟通与协调,引导律师发挥积极作用

  律师在涉检信访案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他们既可以引导上访人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又可以误导群众走上访、闹访之路。上访人心理上往往认为律师是帮助自己的人,因此会言听计从,而对检察机关的解释和说理,却很难接受。可见,律师的负面作用不容忽视,因此,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律师队伍的协调与沟通,充分发挥律师的正面作用,减少非正常访的发生几率。2021年我院积极探索创新方式,联合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检律协作定期会商机智的意见》,推行以律师为第三方的特殊身份介入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息诉工作,为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开辟新的路径,收到良好效果。

  (四)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稳妥处置终结案件

  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终结条件的涉法涉诉案件,依法终结后,应建立通报制度,及时向政府、信访等有关部门通报,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信访的,有关部门应不再受理批转。对依法终结的案件,地方党委、政府应建立稳控处理机制解决。在党委的协调、政府的支持下,整合公安、司法行政、乡镇政府、社区等各方面力量,按照属地原则,综合治理,做好上访人的稳控工作。尤其是对一些无理缠访、闹访的人,要依靠相关部门来依法进行惩戒,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对上访人合理的要求,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通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综合治理等手段,统筹解决当事人在生存、生活面临的困难,使信访案件实现真正终结。

  (五)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树立正确的涉检信访观念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抖音等渠道,做好宣传,以案说法,以案释理,让群众了解关于涉检信访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创新宣传方式,结合每年的“宪法宣传日”及“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到各个乡镇和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与群众面对面接触,收集社情民意,为群众解答控告申诉方面问题,接受法律咨询,矛盾排查化解,增强宣传效果。同时,要整合部门优势,坚持做到涉检信访工作全院一盘棋,信息资源共享,对群众提出的一些疑难问题,要经过探讨后有理有据的统一答复,避免多头答复,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区别性质,因势利导,依法公正地处理好上访问题,对无理上访、缠访以及破坏社会秩序的依法予以处理,以维护法律尊严。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面对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煤炭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经济效益下滑带来了诸多问题,如工资降低、福利不到位等,员工群众的期望得不到满足,再加上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因此各种形式的上访就随即而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企业稳定中“第一信号”的作用,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是信访涉及的问题复杂,处理难度大。随着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的增强,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所反映的问题也是多方面,处理的难度也随之加大。棚户区安置,退休养老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解决。这些问题处理失当,如果其他偶发事件诱发随时都可能酿成严重的不稳定事件。

  二是信访事件多是职工个人的利益问题。例如,效益下滑带来的如工资降低、福利不到位等,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队伍的稳定和职工积极性的提高,也容易造成部分职工群众发生上访事件。

  三是大部分上访者“信访不信访”。上访者情绪易激动,认为大家的解释劝说是哄骗他,总认为领导可以包办一切,总认为政策可以变通;少部分人错误的认为找的领导越大,就越能解决问题,解决问题越快;闹得越厉害,领导的压力就越大,就能快速解决问题。

  四是处理信访件的方式方法问题。有的信访件需急事急办,快速处理,有的信访件需缓一点,冷处理一段时间,在度上把握不好,有的信访件需业务部门及时和上访者进行沟通,但总是靠基层传来传去

  的,给他们一种“踢皮球”的错觉,在交流时,过多的使用“要向领导汇报汇报”、“要研究研究”,给上访者一种“只有领导才能解决问题”的错觉,并且反馈时间拖得过长,造成上访者直接找领导的原因之一。

  由此看来,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保证体系,增强信访工作的针对性,扩大覆盖面,提高时效性,增强控制力,是解决信访工作的主要对策。

  首先,要从诸方面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无阻,从而使得信访工作能够扎实而有效地开展。树立起大信访观念,建立起从上到下网格式的信访格局,形成干部员工人人重视信访工作、个个维护企业稳定的强大合力。同时,全方位强化法制理念,利用小品、情景剧等多种员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认真贯彻信访法规,通过矿电视台、广播站开辟专栏播放条例、通告,书写标语、横幅,发挥宣传效果。

  其次、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狠抓源头治理把信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女工协管员以及共青团、工会等个人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坚持以正面疏导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说服教育,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对员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企业党政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改善员工群众生活、工作条件,努力维护员工群众合法权益。

  最后,信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多措并举,为推动企业和谐发

  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信访部门是一个接待“窗口”,接访就如医院门诊,信访工作人员就好比医生,需要采取“望、闻、问、切”的方式,解决了问题让人满意而归,因此就能防止“医闹”等问题的发生。对于上访人员,要根据其性格特点有的放矢地疏通引导,不能火上加油,要多煨心灵鸡汤,把握接访主动权。接待时要结合信访人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客观因素及反映问题的类型,多与其进行沟通,积极引导,要摸清信访人的心理需求和根本问题所在,建立有效的处置方式,从而让信访人稳定情绪,摆正心态。人心齐就能把泰山移,员工心无杂念,不发生越级上访的事情,企业党政就能一门心思地去抓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重点工作,干群同心,推动企业和谐发展。

  总之,信访工作是企业联系职工的最直接的工作,可以了解职工的心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只有处理好企业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很好的实现信访工作职能,才能为煤炭企业的发展铺平道路,创建一个良好和谐的发展环境。

文章标签:
精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