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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www.16system.cn 2022-06-18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医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市、县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催促市场主体实施主体责任,实施各项防控举措,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防控。一是催促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防控主体责任,对食品加工制作、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等环节加强检查,催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二码”联查、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和戴口罩等个人防护要求。二是严格实施有关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就餐人数或错峰就餐,举办50人以上宴会应当制定防控方案,提倡每桌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三是实施餐饮环节进口冷链食品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催促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标准使用“__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做好餐饮消费登记工作(留存购置者或者餐饮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确保购进、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四是推广使用公筷公勺。(牵头领导:___,责任单位:食品局、各基层所)

  (二)持续加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监管。一是催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认真实施市场主体责任,每日一清洁、每周一消毒、每月一休市;二是催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实施主体责任,做好服务台值守,实施好进出人员查验“二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三是严格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四是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牵头领导:___,责任单位:市场标准科、各基层所)

  (三)持续强化冷链食品监管。一是持续更新冷库台账和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台账,严格防控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链食品流入市场;同时严查“拆零”销售行为,确需“拆零”的必须保存原包装标签等。二是严格实施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催促经营单位严格实施防控主体责任,指导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提前向当地市场监管所报备。三是推广运用__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指导辖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标准使用“__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对“五证一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消毒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追溯凭证、省内监管仓出仓证明、追溯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采购、销售。四是实施销售管理及实名登记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柜销售。严禁进口冷链食品与其他冷链食品混放存放、销售。在销售时要详细记录购置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购置数量、批次、联系电话等信息,做到每一次销售去向都可追溯。五是协同县疾控中心做好风险排查监测工作。(牵头领导:___;责任单位:食品局、各基层所)

  (四)持续强化药店监管。一是加强药械质量管理。重点检查药店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二是强化新冠疫苗流通环节质量监管。重点检查疫苗在储存、运输中的质量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等。三是加强新冠检测试剂监管。重点试剂购货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记录是否完整可追溯、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标签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等。四是催促药品经营企业全面使用__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采集核对购置抗生素类、抗病毒类、退热类、止咳类、止泻类、含特别药品复方制剂、血液制品等药品人员信息,积极发挥药店的“哨点”监测预警作用,切实做到信息可追溯,同时做好询问报告管理,疑似情况马上向所在社区或公安机关报告。五是强化药品零售企业防控督查,检查其各项防疫措施是否实施到位。(牵头领导:___;责任单位:药化科、各基层所)

  (五)强化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一是重点加强医药用品、防疫物资价格监督检查,催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二是加强对批发零售环节的巡查,及时掌握最新市场价格动态,紧密关注价格舆情,做好事前监管工作。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做好与疫情相关的消费维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牵头领导:___,责任单位:市场标准科、投诉举报中心、各基层所)

  (六)持续加强机关内部日常管理。一是从严控制省外出行。节日期间,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倡导非必要不出省。二是加强日常防控措施实施。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个人防护,同时做好家庭、单位清洁卫生,实施消毒措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牵头领导:___,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基层所、直属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县局成立秋冬季新冠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当前疫情的复杂性、不确定性,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履职尽责,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实施落细各项防控举措。

  (二)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实施市场主体责任。要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催促“二码”联查、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日常消毒等防控措施实施,对不能实施防疫工作要求的市场主体要进行约谈,必要时停业整顿。

  (三)强化责任包保和工作督查。继续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到所工作责任制,包保责任领导要加强检查督导,及时觉察问题、解决问题。局督查办要对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觉察问题、解决问题,扎实推进防控工作全面实施。

  (四)强化宣传报道。各部门在防控工作中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宣传办要及时编发工作信息,积极发挥“__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作用,宣传防控相关知识。

  (五)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医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是我国传染病监测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是每个直报单位及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为切实加强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质量,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xx年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xx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管理控制,从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重点措施四个重点环节出发,切实做好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报告和处置工作,杜绝误诊、误判、误报、漏报、瞒报、迟报等现象发生,提高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

  二、组织领导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法定职责。成立以县卫健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疾控股股长、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质量控制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技术组,专家技术组负责我县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断、风险评估工作。(各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其他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相应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作职责

  (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风险评估与质量控制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开展传染病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以及督导检查工作,向外发布有关信息和宣传通报工作。

  (二)县疾控中心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每日对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上报的疫情进行巡察及审核,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相关信息的监测、报告、管理及分析工作,报告质量控制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督导。

  (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监督工作。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是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主体,要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采集各自辖区的报告信息,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规定做好本院和本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公共卫生报告和报告质量控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传染病疫情个案报告质量控制

  1、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诊断标准,提高报告意识。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及诊疗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诊疗技术水平和报告意识。一是全面掌握诊断标准和诊断流程,提升诊断能力,特别是要做到早期识别传染病;二是熟悉各种传染病诊疗技术指南,并适时根据传染病诊疗技术指南的更新及时培训,熟练掌握传染病疑似、临床、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三是提高报告意识,实行首诊医生报告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奖惩及责任追究机制,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

  2、强化责任,防止漏报。

  一是优化程序,完善流程。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实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电子化,在医务人员作出传染病诊断时即可填写报告卡,并由疫情报告管理人员适时审核进行网络报告。不能建立该模式的医疗卫生机构则应根据实际,优化传染病报告的程序和环节,完善纸质卡片的填写,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应加强单位内部自查,及早发现影响传染病及时报告的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对在自查中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当立即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规定予以补报。

  3、加强报告数据审核,提高报告质量

  (1)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须对收到的纸质传染病报告卡或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中抽取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的信息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省、市、县三级确认审核。对于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确认审核。

  4、提高实验室诊断水平

  实验室检查是确诊传染病最重要的方法,在传染病的早期筛查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实验室的诊断水平将极大提高传染病诊断的灵敏度和特异度。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加大实验室硬件设施的投入,确保实验室传染病检测项目开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常见传染病的实验室诊断能力,综合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至少应具备常见传染病的实验室诊断能力。二是加强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外派进修、上级以上专业机构培训及单位内部学习方式提高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的诊断水平。三是加强实验室结果的信息反馈,对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传染病检测结果阳性的病例要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经治医生,并由经治医生结合临床给出诊断。四是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检验效度和正常运转。

  5、科学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目的在于查明传染病发病的原因及其可能传播的因素,主要通过询问和现场观察二种方式获得,调查的内容包括核实疾病诊断,追溯病例的传染来源和传播途径,查明密切接触者,确定疫点、疫区或疫源地范围,进行疫情处理等几个方面。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对重点传染病(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脊髓灰质炎、人感染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狂犬病、流行性乙脑、登革热、炭疽、流行性出血热、肺结核、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新生儿破伤风、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等)散发疫情要进行个案调查,对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中发生的传染病病例都要进行个案调查,并书写调查报告。

  做好传染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需要一支专业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流行病学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确保个案调查及时、高效、规范。

  (二)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质量控制

  1、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疫情早期发现能力

  一是要加强个案病例的监测,各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病例的接诊过程中,应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科学诊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早发现和报告聚集性病例。

  二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诊断和报告的准确性,避免传导不良信息。如在报告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病例时,在没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和诊断时,不宜以“食物中毒”诊断和报告,应以“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病例”报告。三是各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在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同时,对病例个案进行分析,尽早发现可能存在的聚集性疫情,如发生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人群密集的传染病疫情。四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日常的网络巡查中,要以周、月、季、年度为期对辖区内传染病疫情进行数据分析,评估研判当前疫情发生的可能趋势,要特别关注到一周内一个县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以及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办应急发〔20xx〕288号)中规定的情形。五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信息系统的预警信息及时按规定尽快核实、处置。

  2、落实风险评估,完善报告程序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xx版)》的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传染病暴发疫情的信息报告后,应立即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县卫健局。如果达到规范报告要求的应提请卫健局组织开展风险评估,以确定该暴发疫情的等级,并由县疾控中心在突发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告或订正。

  3、及时开展传染病聚集性病例调查核实。

  接获传染病聚集性病例发生后,所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疾控中心应立即核实和收集基本信息,开展实验室检测,一旦达到应按照传染病暴发调查的步骤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根据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分别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中完成录入或订正。事件报告时限应在初步核实后2小时以内,初次报告附件上传的时限应在初步核实后8-12小时以内。一般和较大级别事件的进程报告要求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即2次进程报告时间间隔不到超过7天。重大及以上级别事件要求每日进行1次报告。周内上传,即结案报告与最后一次进程报告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4天。

  4、认真组织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

  县卫健局每年组织开展辖区内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的应急培训,需涵盖流行病、消毒处置、卫生检验、临床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进行一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模拟应急演练,以此锻炼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应根据县卫健局的要求开展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的业务培训,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在专业技术机构的指导下自行组织开展模拟应急演练。

  五、工作指标

  1、目前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报告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为机构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重卡率、综合指数。

  机构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网络正常运行机构数/机构总数×100%;

  及时报告率=及时报告卡片数/报告卡片总数×100%;

  及时审核率=及时审核卡片数/审核卡片总数×100%;

  重卡率=重卡数/现住址为本地区的卡片总数×100%;

  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整的卡片数/报告卡片总数×100%;

  综合指数(%)=机构正常运行率×0.2+及时报告率×0.2+及时审核率×0.2+(100-重卡率)×0.2+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0.2。

  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完成率=重点传染病病例规范调查数/重点传染病病例报告总数×100%;

  2、传染病暴发疫情信息报告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主要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六、检查与督导

  县卫健局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考核方案,每年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组织开展2次以上考核和4次以上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4次及以上常规和专项技术指导,至少保证辖区所有直报医疗卫生机构1次全覆盖。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实行奖惩制度,定期进行自查。

  医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和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