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计划 >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www.16system.cn 2021-11-15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科

  副组长:王金峰、王传高

  成员:袁春果李云曹禄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王金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为成员。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8:30,其它季节到19:0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三年级段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足球操”等,四、五、年级段可以“猜字谜”“成语接龙”“病句诊所”“足球操”等游戏。

  (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一一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一一重新组班一一无缝衔接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根据需要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工作日期间按时接送学生的实际困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延市教基〔2019〕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作的原则。市教科体局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经发、人社、综治、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统筹规划,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精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坚持学校主导的原则。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三)坚持非营利性的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通过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四)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四、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当日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组织形式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及时公开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并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需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六、服务内容

  (一)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自主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二)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七、人员配备

  1.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八、组织保障

  (一)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对于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生课后服务费按规定标准,由家长缴纳。严格监管课后服务经费,保证专账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二)明确家校责任。校长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将申请程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收费标准、时间安排等告知学生及家长,便于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争取社会支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取得社会各界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安全管理。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使用好校方责任险。

  (五)完善监督管理。市教科体局将不定期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持续高效开展。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管,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学校课后服务相关制度。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和《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8〕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须坚持以下原则:

  1.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合力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市(县)区属地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根据职责共同推进。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开展课后服务可采用政府财政补助、社会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二、工作安排

  1.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小学、初中学生。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同季节可适当区别。

  3.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寄宿学生和乘坐校车的学生除外),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4.组织方式。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具体安排由学校负责,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与当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机构开展合作,联合提供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利用网络“名师课堂”等面向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辅导。(2)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可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

  三、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从2019年春学期2月25日起正式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经与当地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后,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2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2.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

  3.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支持各地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及相关机构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

  4.人员合理取酬。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应当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时长等情况,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民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纳入民办教育奖补政策体系。

  四、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课后服务涉及城乡千万学生,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方方面面,涉及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应急管理等各个部门的密切合作。市政府已将开展课后服务作为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市还将把课后服务纳入对市(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内容予以推进。各地要成立由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2.落实经费保障。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费用、社会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实行收费服务的地区,应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服务费。

  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结合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4.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财政补贴及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等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在校时间集体上课。要加强学生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督查,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共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