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心得体会 > 心得体会范文 >

县纪委监委主任纪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www.16system.cn 2021-10-03
  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决定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县纪委监委主任纪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心得体会,以供大家参考!

  县纪委监委主任纪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2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xx省、xx市纪委监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规则的通知要求,通过参加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我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了规则,能够深刻认识到制定规则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打牢了运用规则开展检举控告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个人学习情况,我谈一下自己的学习收获和体会

  一、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出台和制定规则的重大意义

  处理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群众监督制度,保障党员监督权利。新出台制定的规则对党员、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作出规范,必将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通过学习,熟练掌握了规则的具体内容和规定要求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紧密结合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方式,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地学习了规则。规则共十章五十八条条,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遵循的原则、检举控告范围、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检查督办、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工作要求和责任等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一是进一步规范检举控告的受理程序。规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进行编号登记,按规定录入检举举报平台。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建立健全对检举控告件的内部移送、向上报送、向下转送工作机制。“对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检举控告的筛选和研判。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经过筛选,对属于本级受理的初次检举控告移送本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要求监督检查部门不得随意处置检举控告,对收到的检举控告进行认真甄别,属于受理范围的在综合分析、适当了解、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后分类处置;对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经报批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处理。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内部的制约和监督。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反馈内容应当包括处置方式、属实情况、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情况等。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办理情况的监督,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定期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检举控告工作的检查督办。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存在问题典型、久拖不办等情形的,可以发函交办;对交办的检举控告,存在超过期限仍未办结、推诿敷衍等情形的,可以进行督办。

  五是进一步明确检举控告工作的要求和责任。强调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有关负责人应当接待重要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要求工作人员强化宗旨意识,耐心听取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制度规定;明确在处理检举控告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运用规则做好检举控告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遵循。

  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持续发力,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加深对规则的全面、准确把握和理解,做到学深、悟透、弄懂、用实,增强贯彻落实规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规则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要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要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要切实增强制度意识,从现在起就严格按规则办,确保规则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县纪委监委主任纪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就是我们的工作指南针,出台很及时,也很有必要,规范了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时期相关检举控告的受理和办理,群众反映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快收快办……”盈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在学习交流群分享了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网站、客户端、微信群等平台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自学,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交流心得体会、线上分组讨论等方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则》的热潮。

  通过学习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规则》的制定,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初心使命、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重要举措。《规则》的出台,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有利于提高问题线索源头的处理处置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规则》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工作,细化和明确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等,如《规则》第三章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初次检举控告由信访部门直接转办承办部门,有效缩减转办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信访部门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办。”州纪委监委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负责人结合工作在线上留言。

  全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干部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规则》,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基本要求,细化实施方案,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同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把学好用好《规则》作为全面加强检举控告办理力度、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有力有效的“磨刀石”,做到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

  县纪委监委主任纪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景东县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学习强本领,通过微信、报纸等媒介进行认真学习,并及时在“景东清风”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内容,强化宣传学习。《规则》引发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热议。

  “《规则》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受、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景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罗忠团表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各种检举控告情况较多,要依纪依规处理好教具控告相关工作,就要学深悟透《规则》内容,并运用于具体实践中。

  景东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邓祖凡说:“《规则》对检举控告工作做了具体详尽的规定,为检举控告工作的科学性、高效性提供了基本遵循。纪检监察干部要一定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既要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又要积极保护好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规则》鼓励实名检举控告,既是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规范了检举控告行为,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表达诉求,反映问题;同时也能更好地预防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景东县信访室主任李晓艳认为,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群众心声的方式之一,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途径之一,要畅通检举控告的渠道,提高办理检举控告水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景东县花山镇纪委书记方绍伟在认真学习《规则》后表示,“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表达诉求,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我们要本着为群众解决疾苦的态度来认真对待每一个检举控告,认真分析甄别,用心办理处置,让群众信任而来,满意而归。”

  转发朋友圈宣传《规则》,微信群交流学习心得,这是《规则》印发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可视的动态,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学好、用好《规则》,用行动落实规定,强化监督执纪执法,维护群众利益,为深入推进景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懈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