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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www.16system.cn 2021-10-03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湖北煤监局关于集中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鄂煤监察〔20XX〕82号)的精神,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特制订我矿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煤矿困难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引导我矿各部门、各工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矿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重点,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把历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长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分析,举一反三。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得到有效落实,煤矿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一)紧紧围绕湖北省煤监局、鹤峰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深刻理解坚持安全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以《四川泸州市桃子沟煤矿“5.11”事故警示教育片》、《湖南省煤业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土朱煤矿“3.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专题片》两个警示教育光盘为载体,警钟长鸣、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形成良好的警示教育氛围,使煤矿从业人员从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推进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加强煤矿各级人员的教育培训。从宣传教育活动入手,组织工人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切实提高员工标准化作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以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实施为契机,确定每月30日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

  (四)围绕“双七条”规定,以预防发生较大及以上瓦斯、水害、运输等事故为重点,对照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分析,防止侥幸心理酿成大祸。

  (五)加强煤矿安全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形成强烈的安全文化氛围。建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教育专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在矿井醒目地点设置安全标语等;充分利用班前会等时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六)通过观看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

  四、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煤矿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安全生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的难点问题结合起来。

  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的决定,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林场党委决定以田凤山、韩桂芝、马德等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从2004年12月中旬开始到2005年1月末,在全场党员和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利用党政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深刻剖析产生腐败问题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认清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促进全场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振奋精神,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场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全场的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警示教育的重点对象和解决的重点问题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范围是全场党员和干部,重点对象是科级和股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解决的重点问题是:第一,重点解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等用人的不正之风,坚持以政绩取人的用人导向。第二,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问题,在对待钱物上,洁身自好,不送不收,不贪不占。第三,着力解决木材流通领域偷拉私运、乱砍盗伐、以好充次,多装少算等违纪违法现象,建立和完善伐区作业管理制度、资源管护管理制度、木材检验管理等制度。第四,着力解决建立反腐倡廉机制问题。加快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第五,着力解决社会风气问题。以这次警示教育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大力提倡和培育健康向上的礼尚文化,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力度,坚决摒弃送礼,行贿、聚众赌博的陋习,净化社会风气,通过警示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三、步骤和方法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同区委安排同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从2004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采取集中、分散,中心组和专题办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区委主要领导讲话和观看中央纪委摄制的电教片《中国廉政报道》。同时,要把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等先进典型及我省十大廉政标兵事迹结合起来。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深刻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从而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明确目的,整强自觉性,为搞好警示教育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

  这一阶段的学习教育,要着重领会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论述,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重点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在对待职位上,要听从组织的安排,服从人民的选择,坚决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骗官等腐败现象;

  在对待钱物上,要洁身自号,不送不收、不贪不占、不谋取制度和政策之外的任何私利;

  在对待权力上,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在待人接物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讲人情与讲党性、讲关系与讲原则的关系,逐步形成健康向上的礼尚文化,坚决改变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不良社会风气。

  (二)剖析检查阶段。从2005年1月1日至1月15日。这个阶段,着重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对照典型案件进行全面剖析。以田凤山、韩桂芝、马德等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认真分析他们从高级领导干部堕落成为腐败分子,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以及给党和政府带来的恶劣政治影响,进一步认清田、韩案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对照田、韩案件每位党政干部都要认真检查反思自己有没有以权谋私、买官卖官、送钱收钱、插手工程项目、偏亲向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全场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真正受到教育,对贪欲之害、不廉之果、失足之恨有刻骨铭心的切肤之痛,切实取得入脑入心,触及灵魂的良好效果。可采取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党支部会,党小组会的形式,剖析检查,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2、凡和田凤山、韩桂芝案件在经济上有来往的同志,组织上虽然没有找其核实问题,只要主动说清问题,组织上为其保密、既往不咎,不影响使用;

  如果不主动说清问题、组织上要视本人的问题和平时听到的反映,对其进行警示谈话,拒不谈清问题的,在使用、提拔上要从严掌握。所有同志都要以田、韩案件为鉴,接受教育,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三)专题讨论阶段。从2005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针对前两个阶段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抓住深化改革,源头治腐这个重点,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查找深层次原因,围绕如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如果做到拒腐倡廉等关键问题,开展专题讨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建立和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专题讨论,统一认识,理顺干部群众的情绪,正确认识和处理讲人情和守纪律,健康的社会礼尚文化和变相送礼行贿的关系,在全场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四、措施和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警示教育是区委部署的一项中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林场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支部也要将此项活动纳入重点议事日程,按林场党委要求统一部署、统一思想实施。

  2、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全场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林场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部门要把开展警示教育的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宣传部门要加大这次警示教育的宣传报道力度,在全场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3、要保证活动不走过场,收到实效。各支部要按林场下发的学习提纲,认真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并撰写三千字的学习笔记。同时各支部要召开1-2次讨论会,认真剖析田、韩、马案件带来的警示教育,每名党员和领导干部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科级干部还要撰写一篇剖析材料,警示教育活动结束后,各支部要向党委写出专题报告。

  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本院各部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法办〔2011〕420号、浙高法明传〔2011〕158号)要求,现就我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对象及时间

  本院所有干警和工作人员,活动期间为今年9-11月。

  二、活动步骤及内容

  1、动员部署。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进行活动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明确开展教育活动的内容、要求。

  2、组织学习。采取召开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部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各部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等所列重点学习资料。同时,通过继续组织干警学习全省法院廉洁司法先进事迹及区管以上中层干部到南郊监狱参观学习、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等形式,引导全院干警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常思贪欲之害,筑牢思想防线,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生动局面,以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和职业操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讨论交流。内容:(1)对照检查。组织干警认真查找自身在理想宗旨意识方面是否坚定、执行规章制度方面是否自觉、工作过程中是否缺乏责任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是否到位及机关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有无执行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并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2)撰写体会。干警联系个人思想实际撰写1篇心得体会,以部门为单位,对本部门干警所撰写的心得体会进行集体交流讨论。

  各部门对干警个人心得体会和查找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梳理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报院监察室,由院监察室集中报院党组。

  4、总结整改。各部门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措施要抓好落实,对部门开展专项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0月底前将开展此次活动的情况报院监察室。

  院集中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全面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落实下一步工作部署,并于11月10日前将全院开展活动总结报中院监察室。通过整改和总结,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院集中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叶玉秋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纪检组长俞银新任副组长,副院长金鸿鹏、麻晓勇、范春晖及政治处主任赵志毅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徐红蕾为主任,工作人员朱霞玲、李迎芳。相关部门廉政监督员为联络员。

  2、人人参与。全院干警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讨论,并联系个人思想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做到人人参与,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院监察室要注意收集好的体会文章予以展示交流。

  3、注重结合。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学习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深化司法作风、推进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活动和工作,切实做到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与部门业务工作共同部署、共同落实,“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4、加强监督。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尤其是部门负责人要狠抓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落实,制定学习台账,务必按本实施方案的时间、内容要求完成此次活动。此次活动开展期间,监察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