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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www.16system.cn 2021-10-03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我们仍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我中心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疫情防控期间,中心要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及时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保障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特别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要予以专门优先保障,确保依法依规、及时有序进行。

  二、强化疫情期间防控措施

  (一)凡能通过网上办理的交易服务事项一律网络在线办理。通过网上操作办理相关业务,从项目交易入场申请、信息发布、日程和场所预定、答疑澄清、网上电子竞价、保证金收退等交易环节全部采用线上办理。

  (二)我中心将优先保障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疫情防控所需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进场交易,其他项目请延后入场交易,确需采用线下现场交易或部分交易业务需要到现场办理的执行以下规定:

  1、限定参与人数。每个项目招标(采购)人、投标(竞买)人限派1名代表,监督人限派2名代表参与,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2、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投标人、竞买人、代理公司的代表需要提供本人所在社区或乡镇村出具的不属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证明原件备查后退回),并按要求填写《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疫期间招投标当事人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在《登记表》的交易当事人类型栏目中填写交易当事人身份证后4位数字(投标人、竞买人、代理公司的代表还需填写出具不属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证明的单位名称)。参加当天同一项目多次入场,只需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可以不再登记。对体温超过37.3℃,近14日内有湖北旅居史,近14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等三类人员一律不准入场。

  3、强化现场管理。现场提供服务的部室人员对进入交易现场人员应时刻提醒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带好口罩,做好健康防护。办理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不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维护好服务区卫生和秩序。

  4、进入交易中心时间较长的行政监督人员、招标代理人员应到相应的工作区域(行政监督区、招标代理工作区)开展工作,不得串区闲逛,进入与工作无关区域。

  5、评审专家仅在娄底市区域内抽取。

  6、中心安排1名保安值守电梯,严格把控电梯开关,只有投标资料超过20公斤方可乘坐电梯。

  7、如需要加班,只能通过市政府机关食堂订购盒饭。

  8、中心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查提醒、督促,确保防控规定的措施落实到位。

  (三)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区域消毒工作。

  1、中心电梯每2小时进行一次84消毒。

  2、大厅、开标室、评标室、监标室、专家候评室、专家抽取室等区域每天进行两次84消毒。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切实保障各学校(幼儿园)应急或重大民生项目、重点工程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为学校复产复工创造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巴南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临时方案。

  一、总体要求

  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开评标管理服务工作,要增强风险担当意识,细化防控措施,对可以进行线上交易的项目进行线上交易,对确需现场交易的项目开放交易场所,维持正常的开评标秩序,加强招投标现场安全防护,有序开展交易服务工作,校服在全区开学后再进行。

  二、工作措施

  (一)项目申请:凡有采购需求的学校(单位),由招标人提供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同时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进场交易项目各个环节的防控措施方案。

  (二)招标文件备案、公告:招标文件或补遗公告由服务中心负责在重庆市实验中学网站发布,投标人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补遗通知。

  (三)招投标文件的递交:服务类等项目采用线上招投标,由业主按照相关规定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实施,工程类采购项目采用线下招投标,允许投标人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需做好投标文件接收工作,并做书面签收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挂靠公司一律不得参与投标。

  (四)开评标环节:开评标环节要求投标人只需1名人员到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需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有关资料真实准确性负责;开标结果由招标人在重庆市实验中学网上公布。

  (五)评标:评标专家按照相关规定现场抽取。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并派监督人员全程参与,做好记录备查。中标公示由服务中心负责在重庆市实验中学网上发布公告。

  三、服务保障

  (一)场地准备

  区教育系统小交平台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开评标现场防疫工作。工程或校服招投标由服务中心在重庆市实验中学发布招投标公告,预约开评标场地时间。开评标活动原则上一天最多安排二场,按申请时间顺序安排,开标场所对应开放,场所开放时间上午为9:00,下午14:00。每个评标项目使用1间评标室,开评标场所开放在鱼洞鱼新街46号小交平台底楼。

  (二)过程管理

  1、疫情期间,业主单位不得超过3人参与现场服务,评标专家不得超过3人,每个项目投标单位只需1人到场参与投标;2、在开标室外空坝上安放凳子,每个座位间隔1米以上;3、参与交易活动的所有人员须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进入交易场所全程须佩戴口罩;4、指定专人对进场人员做好登记询问和随带资料的消毒工作,身份核验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出,如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并在隔离室等候,同时做好登记上报等措施;5、投标单位到开标现场外排队等候提交报名资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等候,依次排队提交,待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后到开标室外空坝上安放凳子上就坐等待,自觉做好安全防护。6、开标当天临时建立微信或者钉钉群,所有参与当天交易的工作人员和投标单位人员加入。开标环节采取视频会议或者现场直播或者派3人以下投标代表现场监督等方式进行,确保投标单位可以及时知晓和监督,待所有投标单位网络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并在外面签字。

  (三)信息保障

  服务中心小交平台做好开评标场所录音录像设备设施的调试、保障正常使用,如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排除;中标公示及时在重庆市实验中学网上发布。

  (四)后勤准备

  一是招投标前后做好交易场所及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通风、检查等保障工作。二是开评标期间产生的废弃垃圾、危害垃圾、餐饮垃圾需及时清理。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法规【2020】125号)文件精神,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请相关部门、市场主体配合执行。

  一、总体原则

  (一)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工作急需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二)对保障涉及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创新方式方法,确保依法规范、及时有序进行。项目的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定。

  (三)其他交易项目,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与有关当事人做好衔接,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

  二、预约办理

  各相关单位及代理机构在办理业务前应当提前和交易中心业务人员进行电话预约,预约后,按照约定时间和约定方式办理,避免人员聚集。

  三、简化入场程序

  对于交易项目进场一律通过邮箱形式受理。各相关单位及代理机构将需要办理进场登记项目的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邮箱中,工作人员确认后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发送至邮箱524985918@qq.com,联系人:李君,电话:13363931293;政府采购项目发送至邮箱36629370@qq.com,联系人:薛春莉,电话:13891976088;土地交易项目发送至邮箱740680456@qq.com,联系人:王艳玲,电话:13389237561。

  四、信息发布。交易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由各相关单位及代理机构与相关业务人员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32143402@qq.com,联系人:霍婷,电话:15929969728。

  五、场地安排。为切实减少相关交易主体的人员交叉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及时做好交易场地消杀工作,有效阻隔疫情蔓延传播,防疫期间每天只安排一个项目的开评标(资审)工作。

  六、因特殊情况,项目确需现场开标(资格预审)的,应当执行以下要求:

  (一)全员登记监测。入场前,所有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无呼吸气阀的合格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未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3℃、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必要时应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二)全员主动承诺。各市场主体、评标专家、监督人员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招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和监督人员、投标人、评标专家在现场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表1)

  (三)限定参与人数。原则上各市场主体限派一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招标代理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两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四)保持安全距离。交易当天,招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人员应提前到达交易开标现场,配合中心做好场地调配及人员引导工作。所有人员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座位隔空就座,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

  办理业务时,应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代理公司应在开标前将相关空白表格提前准备就绪;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

  (五)简化开标流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完成电子解密即可离开;线下开标项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评审结果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行业监督部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企业可将投标文件及CA锁邮寄至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统一接收。

  (六)加强评标现场防控。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组成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个项目安排两个评标室进行评标,实行分散评审,集中管理。招标人(采购人)应督促现场人员做好保持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护措施,尽量缩短评标时间。

  (七)疫情防控期间,提倡投标人资格后审,减少人员聚集次数。

  (八)紧急防疫联动。在交易过程中发现人员有疫情症状等紧急情况,应立即主动联系现场工作人员,并迅速上报主管防疫部门。

  (九)严格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所应当配备消毒器具,每次使用前后,都应当进行清理消毒工作。

  七、若中省有新的政策要求,将按新规定予以调整执行。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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