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料合同
www.16system.cn供料合同(通用7篇)
供料合同 篇1
需用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农田灌溉水渠
2、工程地点: 舟曲县峰迭镇
第二条 沙石料供应工程内容概况
1、承包内容:承担甲方承包工程的沙石料供应。
2、沙石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施工位臵。
第三条 单价的确定
沙子单价(元/m)按实际水渠方量收方,每立方40元(含运费)。
第四条 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合同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有价款结算完毕3后即告终止。
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供料合同 篇2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订购数量及单价
注:结算时按实际方量计算。
二、甲方向乙方供应砂石料,甲方保证乙方所需要的砂石料,含泥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
三、计量方式:供应数量由乙方委派运输司机或工地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按实际方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现金交易;有特殊原因;另做协商。
五、运输方式:由乙方自提,甲方不承担运输任何费用;如要送货上门;运费另算。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有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按经济合同执行。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积极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需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供料合同 篇3
需用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 石料供应工程内容概况
2.1、承包内容:承担甲方承包工程的石料供应。
2.2、石料供应开始时间:具体工作方法时间按照甲方发出的书面
2.3、石料供应总量: m3。
2.4、石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施工位臵。
2.5、石料的规格及其它要求
第三条 单价的确定
3.1、石子单价(元/m3)
3.2、运费(元/m3)
3.3、其他费用
3.4、合计总价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第五条 甲方工作
5.1、提前24小时提出石料供应计划,并提交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石料需求单》。
5.2、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情况及现场车辆行驶停放路线等。首次供应石料,在进入现场转弯处应设明显标志或有专人候车。
5.3、按有关规定保证对石料进行合理保管。
5.4、为乙方车辆进出场创造良好的条件,保证场内道路畅通、坚实,并具备必要的照明条件。
5.5、石料到现场以后,要有专人负责验收石料,并指挥车辆就位。
5.6、甲方负责现场附近50米以内交通、环卫事宜。
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根据甲方的石料需求单,按时提供甲方要求的规格的合格石料。
6.2、乙方在运输石料的过程中,要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道路、交通卫生等方面的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索赔、责任及损失。
6.3、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
6.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6.5、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责任和义务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处罚,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石料价款结算及支付
7.1、石料量核算
7.1.1、石料数量核算依据:双方依据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的石料需求单和甲方材料员和门卫共同签收的石料入库单,共同确定石料数量,作为每月石料数量核算的依据。
7.1.2、核算程序:乙方在每月 日(节假日除外)将当期的石料供应量《石料需求单》复印件报送甲方进行确认。
7.2、价款支付与结算
7.2.1、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7.2.2、石料价款按数量支付,当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法对乙方供应的石料量进行核算、确认达 m3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报告后 日内财务部发出付款证书,于 内向乙方支付。
7.2.3、其他约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石料,因乙方供应不及时造成工程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每延误 天,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罚款 元。
8.2、因乙方原因造成石料供应数量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3、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石料质量责任,如果石料质量发现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4、因乙方人员现场不听指挥或其它原因,造成石料在现场堆放不当,造成的二次搬运费由乙方承担。
8.5、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货款达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在提前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应石料至甲方支付所欠货款为止,同时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索赔、责任及损失。
8.6、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双方均无需承担责任
8.7、其它约定:
第九条 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
第十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合同份数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有价款结算完毕后即告终止。
10.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本合同副本 份。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供料合同 篇4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的“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及物流园B区综合楼”项目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货物的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供货内容等见下表:
注:1、供货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模式,无论市场如何变化双方均不作调整。
2、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选择多家供货人,不得以此为由进行堵工闹事。
3、乙方不得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材料供货原因而导致的堵工闹事行为,否则处罚20000
元/次。
二、货物种类、规格、型号及数量
”工程项目所需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以双方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为准,如现场抽查某车牌供货数量少于收货单时,该车牌所有供货数量均以实际抽查最少数量计算。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
1、乙方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规格、数量进行供货,并且以双方共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约定
时间内没有供货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或未经甲方确认擅自进行供货的,甲方一律概不认可,且乙方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交货地点:安顺市马场镇沙坝村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及物流园工地。
四、货物数量、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乙方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及检验报告等
相关文件以供相关部门验收使用,所供货物方量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签字,如乙方供应的产品存在质量、数量问题,因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送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多联式存根《工地收货单》,甲方须在《工地收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负责人书面或短信、微信等其他方式委派的两名以上现场人员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3、供货验收流程:甲方发要约指令→乙方自行供货到工地→甲方验收签字→卸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在乙方供货每满两个月期限后支付至前期已供货量总产值的70%。
2、甲方于春节放假前一周内付至乙方供货总产值的80%,工地完工后3个月后付清尾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货物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予以退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供货质量及进度造成甲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金额从乙方材料结算款中扣除。若双方存在争议,需提交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如乙方中途违约,无法按时供货,或者发生堵工闹事行为,甲方有权另行发包,已供货产值按综合单价的80%结算,乙方无条件自行退场。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或者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方:
签约日期:___ 签约日期:___
供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因施工需要由乙方为甲方负责砂子的供应,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充分协 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要求 :砂子应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 5 ㎜ ,含泥量应小于 3%,其它指 标也应符合《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有关规定。
二、收料地点 :由乙方运输至甲方的使用地点后收料。
三、单价: 元/立方米。
运至 段内时单价:
运至 段内时单价:
以上单价含一切费用。
四、计量与支付方式
1、计量:对所购砂料的数量由甲乙双方在甲方指定的卸料点现场按照装车收方计量或由乙方 现场堆料一定数量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具体采用那种方式收方,由甲方根据工程具体 施工情况而定。此收方数量经现场核实后,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2、支付:甲方按实际拉运数量和本协议价格计算出的总价,每 支付一次。不开具发票.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需砂料的规格和技术要求;
2、按照双方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额;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卸车时发现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乙方不 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时,甲方有权拒收;
4、甲方委托联络人 或桩号,以保证乙方及时供应。 电话: ,为乙方提供砂子需要的时间、地点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按甲方要求供应砂料(此要求包括砂子的质量、数量、规格、供应时间、供 应地点等) ;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 何责任。
3、乙方联络人: 电话: 乙方接到甲方材料使用要求后在 24 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六、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
八、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当协商解决或由有仲裁管辖权的劳动仲 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一式两 甲乙双方各执一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供应结束、费用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供料合同 篇6
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需方在沥青混合料生产中,使用供方的碎石,供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按规格向需方供应碎石。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需要进场,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
2、交货地点:湖北经天路桥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
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运费、材料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三、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碎石每吨
1、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现场签证单据为准计算。
2、付款方式:年底结清。
四、技术要求:供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需方要求的,供方必须清除现场,结算时不予计量。
五、验收标准:石料严格按GB/T14685-20xx标准验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方验收质量及方量时,供方必须配和,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供方: 需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料合同 篇7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加工生产及相关服务达成达下协议。
第一条、石材供料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2、石材供料时间:
3、交付地点:
4、甲、乙双方根据合同要求及供料进度确定具体批次的石材产品的交付时间和地点。
第二条、承接方式
1、甲方应在年月求,就相关要求向乙方进行书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提供石材等原材料的,加工设备技术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并接受甲方检验,加工费用明细见附件加工单。
3、乙方需要第三方协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求设计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另一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应当符合以下标准,国家相关规定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等相关标准。
第四条、运输与装卸
1、成品石材的运输由:石材在运输中发生的损毁由负责运输的一方负责,运费由 乙方 承担。
2、成品石材运到施工现场应由:
3、石材在装卸中发生的损毁由负责装卸的一方负责,装卸费由
第五条、验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厂前自检,并向甲方出具石材产品的出厂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时,甲方应派人与乙方一同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当同时出具验收单;实际交付石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依据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验收单确认,质保书及验收单为本合同附件。
2、成品石材的运输由甲方负责的,甲方在装运前验收并出具验收单,成品石材的运输由乙方负责的,乙方在装运输后验收并出具验收单。
第六条、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 (大写)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双方约定预付款处理方式 按进度。
B、款项支付
Ⅰ、按供料进度, (时间)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结算报表后 日内核算并支付进度款。
Ⅱ、按供料进度,每 (数量)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结算报表后 日内核算并支付进度款。
Ⅲ、合同价款结算方式为
Ⅳ、供料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价款的 %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完工验收后 天内支付余款,甲方暂留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保修金,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质量不符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达标后继续供料,对不达标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因重新供料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改进后仍不能达标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价款 支付。
3、因甲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价款 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乙方对已加工的成品石材享有保留权。
5、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与未尽事宜补充
1、乙方开始加工后,甲方变更加工或相关服务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并制定书面补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为标准计算变更部分的合价款,因变更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但无合同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向法院仲裁申请仲裁
2、双方协商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 方: 乙 方: 签订人: 签订人: 住所地: 住所地: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