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扫黑除恶讲话稿
www.16system.cn司法局扫黑除恶讲话稿1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学习并传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一、总体情况
紧紧围绕县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把工作细化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工作开展。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重点,以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组合,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加强基层司法所业务建设,完善功能设置,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努力把县司法局打造成为公共法律服务指挥、协调、处置枢纽。全面加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巩固基层司法所和乡村(社区)法律服务站(点)、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律师法律顾问室、村组(居民小区)法律服务工作室等服务载体,逐步建立以县司法局以“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为支撑,乡镇和村(社区)法律服务站点为纽带,以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健全和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全力争取政策、经费保障,探索创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构建城乡一体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体系。
进一步推进政府、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和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努力实现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建立健全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强化乡镇“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律师蹲点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向乡村(社区)选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民、居民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顾问服务,切实解决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推动建立律师参与信访、调解和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公益法律服务补偿机制,推进公益法律服务面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继续做好法律服务中小企业工作,优化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帮助中小企业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强化对重要园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专项法律服务,努力解决征地拆迁、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群众纠纷等法律方面的问题。着力为深化农村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推动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律师依法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规范,加强执业监督检查,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大力加强律师执业道德建设,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立完善律师执业档案和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加强律师执业诚信建设和律师行业社会监督机制建设。
(二)构建城乡一体的公证体系。
大力发展县域公证事业,增强县城公证机构辐射乡村的能力,确保公证资源覆盖全面、配置合理。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行业管理“两结合”机制,增强管理合力,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公证服务积极介入教育、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住房、文化体育、残疾人特殊服务等各个领域,为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维护和实现各项民生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开展巡回办证、蹲点办证,组织公证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公证咨询和业务办理,努力满足基层群众公证服务需求。严格规范办证程序,努力实现执业标准化、工作规范化和监督制度化。
(三)构建城乡一体的法律援助体系。
坚持县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为重点,推进乡村(社区)和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联络点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建立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衔接机制,实现部门之间法律援助资源的互通共享。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审查、审批、决定、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工作流程。改进案件指派工作方式,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开辟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权益有保障。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条件、便民措施和投诉监督途径。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
截止6月20日,全县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件(州定28件),完成州定目标285.71%,其中:刑事辩护1件;民事79件(其中:人身损害赔偿7件、工伤认定2件、劳动争议28件,其他42件。法律援助事项431件,其中提供法律咨询388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1份、修改合同11件,援助专题讲座6次,农民夜校5次;接受法律援助人数591人次,完成率82.08%,其中:妇女214人、儿童9人、农民工368人。处理重大涉访涉诉案件3件。为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82个服务对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8万元。其中,为精准扶贫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涉及贫困户人员6人,接待贫困人员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三、主要做法及经验
1.扎实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通过举办农民工夜校、组织律师宣讲团深入各村集中授课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内容接地气,贴近农民工生活,实用性高。
2.认真开展十大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相关工作,纪检组长监督工作的开展,并安排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上报。目前,工作完成率均为60%以上。
3.法律服务走进精准扶贫村。指派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对一为全县精准扶贫村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定期入村走访群众,讯问有无困难,并给予法律专业方面的帮助。
4.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宣讲团,安排中心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律师参与宣讲,重点宣讲《继承法》、《婚姻法》、《民间借贷纠纷》、《土地法》等法律法规。
司法局扫黑除恶讲话稿2
同志们:
最近,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和省、市、县委先后召开不同层次的重要会议,专门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部署。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旗帜是十分鲜明的,态度是十分坚决的,处置是特别果断的。希望我场各区、各部门迅速抓好贯彻落实,掀起我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在此,对我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央根据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宜居、平安、幸福”海兴农场的客观需要,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场各党支部、各区、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这次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中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加快发展海兴农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要实现海兴农场经济的迅速崛起,打造平安幸福农场,就必须限度地消除一切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良好氛围。因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于建设平安幸福农场,实现社会经济快速崛起,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场发展保持了一个较好的社会治安形势。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个别区域认识不到位,对打黑形势缺乏准确判断,存在盲目乐观思想,工作不够深入,摸排不够细致,没有掌控可能隐藏着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少数干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打、不想打、不会打的问题。三是执法思想不够统一、协调不够有力,对群众举报的具有涉黑涉恶嫌疑的案件认识不一致,影响了打击效果。四是宣传发动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客观上制约了全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给职工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抓住了直接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矛盾,而且也找准了有效解决治安问题的切入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充分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和呼声,顺应了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时代要求。
第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严峻考验。维护稳定和“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矛盾焦点也在基层。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总结群体性事件的教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那里党的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薄弱、涣散、战斗力不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名存实亡,完全丧失了战斗力。基层党组织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对各种不安定因素的预防、排查和控制力度,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黑恶势力,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二、全民动员,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这次“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场“扫黑除恶”工作具体实际开展的,能不能打好这一仗、打赢这一仗,既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提高执行力、践行宗旨教育的检验。各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面提升我场公众安全感指数和群众满意率这一目标,抓住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主线,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全面深入摸排、部门联动治理为重点,实现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社会政治稳定形势明显好转、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生产生活秩序明显改善,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打击实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事情,更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组织好这次专项斗争,我场建立了由党委书记、场长为组长,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以及各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精心制定了实施方案,结合我场实际,分阶段、有重点的组织好集中打击行动。各区、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尽快采取行动,将活动落实到实处。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司法、纪检、武装部等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同时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积极完善扫黑除恶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把集中打击和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逐步使扫黑除恶经常化、规范化。要抓紧建立场党委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派出所为主体、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配合支持、各有关单位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全民动员、广泛宣传,强化活动声势。在重大节日、集场圩日以及敏感时期,充分利用各种公共媒体,以标语、明白纸、广播、网络、宣讲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综治及和谐平安建设宣传。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将上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每家每户。各区要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到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广播有声音,道口有标语,使扫黑除恶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依靠群众,全面摸排,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要始终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区、单位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结合起来,以各区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治安乱点和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人民内部矛盾,要强化源头治理,在议事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工作方法,尊重群众意愿,避免滋生和激化社会矛盾,预防和杜绝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越级材夜思、群体性事件;要强化海兴农场和谐平安联创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平台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努力把每一起矛盾纠纷都化解在基层、在行业,解决在萌芽状态。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硬仗,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艰巨政治任务。希望同志们一定要以决战必胜的信念,攻坚克难,圆满完成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切实做好全场的安全稳定工作,为打造“和谐、宜居、平安、幸福”农场,实现我场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