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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www.16system.cn 2022-11-17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通用16篇)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1

  甲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证件类型:身份证暂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出卖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注:

  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1、车辆成交单价: 元,大写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 台。

  2、其他费用: ,由方承担。运费 元,由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3、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元(大写: )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其他约定: 。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条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甲方自提;乙方送车上门;

  其他约定:。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车辆合格证(国产车)或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备配件及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乙方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车辆,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接收车辆的,双方应协商延期。如协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车超过7天的,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处理有关车辆,不退还定金。

  9、从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关于定金

  甲方未按约支付车款,或不能按时提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按约交付车辆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亦有权将此款项在甲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十日内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车辆,甲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车价款。

  第九条有关维修、保养

  1、生产厂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约维修店向甲方所购买的本合同所述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乙方查询。

  维修站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2、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养、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

  (1)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年或者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年或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达者为准。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公布规定执行或参照保养和保修手册。

  3、乙方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保养。

  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甲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而引起的相关联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乙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2次以上(含2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手册。

  6、保修期内,如因自身故障致车辆停用时间累计超过天,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颁布的保修手册。

  7、保修期中,甲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日内(按厂家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主张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8、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乙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甲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第十条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所购车辆的最终用户,在办理上牌入户前不得为任何商业目的转售所购车辆。不得将所购车辆用于有损乙方及该车辆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车辆上的商标、徽章等标志。

  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保证能够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切相关的牌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对乙方的任何损失、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对于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条款和违约金约定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2、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或过失致使其迟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洪水、地震、暴乱、爆炸、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或在乙方供应商的工厂内发生的罢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6、滞纳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佛山市及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佛山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向佛山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双方不能共同确定检测机构的,则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双方以上的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只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讯息传递之用,建议不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变通讯方式,令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甲方提车的,乙方有权保留甲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乙方可以不为甲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2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关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检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_________》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三、车款与验收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买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五、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买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六、卖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卖方在买方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方提供:(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七、买方权利义务

  1.买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2.买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如买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未向买方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九、保证

  卖方须保证汽车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十、担保

  担保人须对卖方保证,买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一、声明及保证

  (一)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__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五、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3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 十一万元整 。

  买方应于20__年9月 1 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1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一、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甲方有偿转让乙方车一辆给乙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将车有偿转让给乙方,承诺转让前车辆的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

  2、有偿转让价款为:______¥元,大写:______人民币整。签订协议后立即付清。

  3、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4、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等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5、过户由乙方办理,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积极配合期限为3天。

  6、因是二手旧车,甲方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7、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但乙方未付清转让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8、转让时随车交付的证件有:车辆登记证、行驶证本,购置纳税凭证等各类证件。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二、二手车需要的证件

  1、车辆行驶证;

  2、车辆登记证书;

  3、车辆购置附加费证明;

  4、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上一次过户票;

  5、车主身份证需要原件;

  6、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7、机动车到场。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5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就汽车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时间、方式、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卖方代运,以卖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买方办理托收承付。

  3.卖方为买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卖方除向买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________元/辆。

  4.产品质量:按卖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卖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5.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六、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买方付违约金________元/辆。买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________%向卖方付违约金________元/辆,并付________%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一方因故要求变更合同,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以下称为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以下称为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1.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2.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

  3.生产厂名称:_________

  4.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1.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台。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4.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b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_________

  (1)实行送货上门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接收地点),交付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自行提货的,卖方应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提货时间通知甲方,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1)100公里_________

  (2)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乙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3.因乙方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乙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4.车辆由乙方交承运人运输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5.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车辆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八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声明及保证

  1.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买卖车辆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对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6)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7)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车辆不是国家禁止的车、拼装车或明令淘汰的汽车产品,也不是违反交通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的汽车产品。

  第十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十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

  (3)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1)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

  (2)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3)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4)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____对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_________:。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_________

  (2)合格证_________

  (3)说明书_________

  (4)保修卡_________

  (3)海关证_________

  (6)商检证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_________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受托人(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拍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2.委托报酬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_________元。

  4.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_________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4)车辆损失险,费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概算:_________

  (6)以上保险费用概算合计:_________元。

  (7)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5.代办上牌。

  费用概算如下:养路费: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元。代办费:_________元。

  6.代办装潢。装潢项目及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_________元。

  7.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_________元。

  8.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帐。

  9.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10.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11.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

  12.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机构停电、设备及电脑故障或临时改变办公时间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7

  买卖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共和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规定》。《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之原则,就车辆交易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同意将 车出售给乙方。

  该车基本 如在

  厂牌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

  车牌号码 首次落籍时间 车架号

  二 甲方同意将此车以人民币 转让给乙方。

  三 甲方将下列手续,随车证件一起交给乙方。【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车证 购置附加费 养路费 保险单 身份证复印件】

  四 车辆过户由 ¬{ } 负责办理。过户费用由{ }负责, 无条件协助 办理。甲方保证此车无盗抢,及任何经济问题,将车款全额返还给乙方,将车收回,并包赔全部经济损失。

  五 此合同书签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车涉及的交通违章事故,所欠费用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并即日结清。以后此车所有事务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责任

  ①;第三人交易车俩主张权利致使过户,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_________型号:_________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万元,数量:_________台,总价: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2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妥抵押贷款手续后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 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能通过落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二),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6、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1.2 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按逾期期限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内,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车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2 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购汽车的整车质量保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公里,两者以先到者为限,除非不属于保证范围内。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台州市汽车经营行业协会或甲方所在地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委托服务备忘录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银行按揭

  2、代办拍牌

  3、代办上牌(含代办保险及代缴各类税费)

  4、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约定如下:

  1、代办银行按揭。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2、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1 保险费(注明险种):_________元,保险生效时间应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2 购置税:_________元。

  3.3 其他:_________元。

  4、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5、以上费用除代办劳务费报酬由双方约定外,按支付凭证向乙方结帐;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委托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车辆交接书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____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_________型号:_________。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同意接受。

  2、下列车辆项目(限于该型号车辆配套设置和使用功能)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3.1 销售发票。

  3.2 (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3.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3.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3.6 移动证。

  4、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_________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9

  买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拓印粘贴)底盘号码:__________

  (拓印粘贴)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元,剩余车款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齐。

  第三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五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

  乙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10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年____月。

  行驶公里数:____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非营运、(/)其它。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元;大写:____。

  买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____。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买方(签字):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11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 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购买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真皮 ;其他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制造商:

  自排挡 或手排挡:

  新车 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 元 ;

  2、购置税 元 ;

  3、保险费 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

  ;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3、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4、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鉴于购车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注意事项:

  1、购车人在购车前最好要先看到业务员的授权书或介绍信,以明确业务员的真实身份,而不仅仅是看名片。购车人在购车合同前最好是先去销售商单位实地查看一下销售商的规模、实力、检查一下其营业执照的原件,以确认销售商的身份和资信状况。

  2、如果销售方是公司,购车人应要求销售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果销售方是个人,则应该要求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

  3、购车人在签署购车合同时需要确定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将导致责任主体不清,对购车人而言会不利。

  4、汽车的发动机、音响、空调以及行使时的噪音声响等等质量问题很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车人只能在交接车时找比较懂车的内行人士或老驾驶员试开一下,如果发现问题在交接单上注明或当场拒收,免去日后取证上的麻烦。

  5、对于进口车辆,购车人需要写明,不要只简单的写是进口原装,最好要明确制造地,因为现在跨国汽车公司都已实现全球采购制造,在泰国、马来西亚制造的与在日本、美国本土的质量、价格都会有很大的差别。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12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   型号   颜色   价格   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地址:

  电话:

  出卖人(签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____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________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相关的合同通用版83;楼房买卖标准版标准合同书;软件买卖标准版标准合同书;二手车辆买卖标准版标准合同书;车位车库买卖标准版标准合同书;钢材买卖标准版标准合同书;木材买卖合同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14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___元,剩余车款双方按照约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5、由于该车辆以较低的价位卖给乙方,该车自_____年_____月到现在的所有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处理。

  6、由于该车辆乙方需要保留车号,该车辆暂不过户,如需过户卖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手续。该车辆自交付给乙方即日,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车款,其建筑材料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价格。

  8、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库尔勒分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

  1.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15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佛山市区汽车买卖合同 篇16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余款 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