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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www.16system.cn 2022-10-08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16篇)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l.1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l.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 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应急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名词术语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2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室。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 ___,成员 ___、___、___)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 ___,成员 ___、___、___)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2)负责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 、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 ___,成员 ___、___、___)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5)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交通管控组(负责人 ___,成员 ___、___、___)

  (1)负责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防治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情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劝阻和疏散工作。

  (3)协调组织对乘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相关密切接触者移交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5.治安管理组

  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环境治理组(负责人 ___,成员 ___、___、___)

  (1)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可能与家禽有关的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的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镇活禽交易所市场等。

  (4)会同镇市场监管所做好野生动物交易管控,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

  7.新闻宣传组(负责人 ___,成员 ___、___、___)

  (1)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2)负责会同镇党政办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三、具体工作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

  所有住宅社区(村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街道或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协警、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业主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社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对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县区、镇街掌握去向,据情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社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村组)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社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河南、浙江温州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

  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村组)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组)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外,社区(村组)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立即关闭社区(村组)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社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2.社区(村组)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社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

  社区(村组)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在社区(村组)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社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备案,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甚至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社区(村组)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社区(村组)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协助社区(村组)开展疫病防控。

  2.充分发挥社区(村组)内党员、干部、老师、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管好家人和亲属,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社区(村)制度,强化社区(村)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社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及时信息报送。各社区(村组)每日汇总社区(村组)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镇防控领导小组,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一时间报告街乡镇及卫生防疫部门。

  (三)强化督促检查。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善后工作。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社区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五)抓好舆情监控。疫情动态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镇防控指挥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3

  一、工作机构

  成立__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建议由企业法人担任

  副组长:建议由各副总担任

  成 员:建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维护稳定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隔离组

  组 长:___

  成 员:___

  职 责:负责对需对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每日情况。

  (二)消杀组

  组 长:___

  成 员:___

  职 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

  (三)防护用品保障组

  组 长:___

  成 员:___

  职 责: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

  (四)维护稳定组

  组 长:___

  成 员:___

  职 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 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二)疫情处置

  1.当发现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当地卫生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

  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

  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监测2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每天测温不少于2次。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疫情管控

  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区疾控部门负责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应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办公、厂房、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

  (四)后勤保障

  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配给。

  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4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__市防控工作部署,根据《__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__实际,制定我市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等,下同)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1.防控为先。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要求,实行“有序放开受控”,确保全市企业有序复工、疫情可控。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尽快组织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复工。

  其他企业按规定时间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本地员工占比大的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规(限)上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予以优先审批复工;尚未达到复工条件的,经审批后可以安排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部分防控任务较重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企业复工。

  2.块抓条保。成立由市分管领导牵头的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街道)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建立镇(街)为单位、村(社)为基础、网格为支撑的防控工作体系,严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直企业(建设项目)服从属地镇乡(街道)疫情防控管理,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要全力协助镇乡(街道)开展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管理优势,统筹运用行业管理综合数据信息和行政法律手段,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和精准施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和执法保障。

  3.压实责任。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复工企业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承诺、做到“六个一律”: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完善的每日台账记录,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企业自身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一律如实报告员工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监测,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一律由企业组织,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疫安全教育培训;一律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一律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一律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防疫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一律落实未经审批同意复工的企业责任追究制度。

  二、具体措施

  (一)准备阶段

  4.系统摸排。各镇乡(街道)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聚焦筛选”要求,组织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的春节去向、返诸行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市公安局及主管部门综合利用大数据和行业信息,系统梳理湖北等重点区域返工人员信息,相关信息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各镇乡(街道),指导全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日查日清。

  5.提前告知。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一律不得返还;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返还。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__市外用工原则上“不招不进”,不得到__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__市外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6.复工核准。在做好人员排查的同时,确需复工企业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制度,准备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返岗返工人员“一人一档”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属地镇乡(街道)核查,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卫健局联合审核后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未停工(含已复工)企业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复工情况报__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备案。

  (二)返岗阶段

  7.全面防控。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绍外人员“受控式进入”。对绍外返诸人员,严密安排各交通入口站点逐一检查,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务必做到详细询问和登记,并及时采取针对措施。发现绍外来诸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8.有序对接。按照“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定向跟进”要求,各镇乡(街道)要及时对接各卡口站点入诸人员信息,并反馈有关人员对应企业。镇乡(街道)组织做好站点到属地的接驳任务,落实定向跟踪制度,动态掌握相关人员行程状况,确保跟进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企业要将返工人员信息提前2天报镇乡(街道)。

  9.分类管理。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要立即对绍外人员落实居厂隔离观察14天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卫健局备案。

  (三)复工阶段

  10.日常防疫。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不少于2次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吃住在厂。传达室严禁非厂人员进入,建立防控工作台账。

  11.疫情处置。如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企业须及时报告镇乡(街道),并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查实确有疫情的,各镇乡(街道)要组织企业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居厂隔离措施,对涉疫场所及时采取消毒和封闭等措施,并视情督促企业停工停产。对涉疫停工、封闭企业,由属地镇乡(街道)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和检验完成后,符合启封、复工条件的企业,凭卫健局出具的复工许可意见后方可启封和复工。

  12.督查检查。镇乡(街道)要建立网格化的巡查检查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并对发生疫情点启动溯源调查。要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大暗访力度,加密督查频次,对重点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严真实真落地、重点人员是否跟踪管控到位进行暗访和随机检查,注重发现和查处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13.各镇乡(街道)要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属地企业疫情防控管理。深化“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平稳复工、防疫到位。

  14.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供销总社、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单位)要牵头指导相关领域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市医保局要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防疫应急过程中及时拨付相关人员的医疗费用,并纳入“一站式”医疗救治。

  15.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开展执纪执法,严肃疫期防控责任落实,对因思想麻痹、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和蔓延,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凡居家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以外发现企业确诊病例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对复工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5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教办字〔20__〕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鲁教办字〔20__〕5号)要求,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请务必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立祥、袁志勇

  副组长:战文翔、史梅、耿少平

  成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亭同志担任。

  四、分工及职责

  (一)学校办公室。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负责汇总学校各部门每日报告情况,对接上报省卫健委、省教育厅;与烟台市卫健委、烟台市教育局、牟平区卫健局等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保持紧密对接,及时协调处理疫情突发情况;与学校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加强寒假期间各部门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宣传统战部。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三)学生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和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四)离退休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对离退休教职工要指派专人对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其居家、外出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五)附属医院。要积极配合驻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条件和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要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有效处置疫情。要积极落实学校相关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总务处。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抓好教学楼、宿舍、食堂、公共场馆、实验室、洗手间、水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七)安全保卫处。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禁止外来车辆、人员入内,联防联控,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八)各部门及时对本部门教职工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掌握教职工寒假外出及身体健康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进入应急状态,全面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方面的信息迟报、不报、瞒报、谎报的,将严肃问责。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6

  为了全力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遵化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

  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第一时间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1)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___(党支部书记监校长)

  副组长:___ (副主任)

  成 员:

  各班班主任及安保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全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确定工作方案,部署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络,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向上级教行部门报告有关信息,汇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校长是学校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第一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全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确定工作方案,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络,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有关信息,汇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副主任是本工作具体责任人,其职责是部署应急救援工作,督导班主任完成师生复学前后的安全防疫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线上先下衔接工作;班主任是本班级直接责任人,其职责是每天都要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席的学生,要了解掌握病因、及时追踪,并做详细记录。

  (2)宣传工作领导组:

  组长:___

  成员:___、___、___。

  职责:及时收集整理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和防控工作报道。准确掌握信息、做到及时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引导正确舆论。收集相关证据,打击不实言论。一旦出现舆情按以下程序及办法处理:首先做好信息研判。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等渠道,密切关注新冠疫情动态。其次及时反馈信息。小组成员发现舆情问题后,应立即首先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宣传工作组组长报告。相关负责人对舆情事件进行初步分析,需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宣传工作组接到汇报后,有针对性地布置处置工作,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全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件发展状态及相关信息。再次关注实时动态。对新冠疫情怀着的突发重大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对事件实行动态实时跟踪,关注舆情的传播及处置结果后续影响,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同一舆情事件再次发生及扩大。

  (3)后勤保障工作领导组:

  组长:___

  组员:___、各班主任。

  职责:要在开学前要做好教室、厕所以及学生的活动场所的通风及消毒防杀工作。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提供给学生的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才能使用。要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剂和温度计,洗手装置旁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等。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班级、家长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做好教师开学前培训,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严格执行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检学生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对办公室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学校离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群、钉钉群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和学生。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本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7、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香皂)、一次性手套、红外体温测量仪(水银体温表)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卫生室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帐

  1、按照教育局要求,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好统计排查。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防控措施

  1、开学前对全校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杀,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净化教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2、要提前对春季开学进行科学研判,制定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备全、备足监测设施设备,确保开学时开展学生疫情监测。

  3、开学时,对假期出省的或经过疫区的,在返回入学时,开展健康检测。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4、严格落实师生的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杜绝带病上班、上课。如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应居家休息,减少外出接触他人要佩戴口罩。

  二、开学时/后具体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安排在隔离室进行隔离,并立即上报教育办。开学后,学校在门口设立检测站,一生一档,教师分组对学生进行进校前体温检测及消毒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周一:___

  周二:___

  周三:___

  周四:___

  周五:___

  学生上午及下午上学前要在家测量一次体温,并上报班级群,体温正常的方可上学,不正常的上报后,家长要及时就医,班主任要做好追踪。上午学生在门口测量体温后,到洗手池按七步洗手法洗手后方可进入教室。第一节下课后,学生饮用学生奶前必须洗手,用餐后再次测量体温。第二节课间操做好眼保健操。下午学生在门口测量体温后,到洗手池按七步洗手法洗手后方可进入教室。第一节下课后再次测量体温。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教育办,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酒精、香皂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1、全面了解假期学生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

  2、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四)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消毒和清扫,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对水龙头、门把手、地面、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洗手池要有洗手皂。

  (五)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量,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急性活动一律暂停。

  (六)具体责任区划:

  各班教室:本班班主任,公共区域(厕所、蛋奶间、操场、洗手设备设施)___,大型玩具(前)___,大型玩具(后)___,隔离室:____。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7

  为了积极配合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为了不让三个多月以来医护人员志愿者们的心血因为个别的疏忽而浪费。同时,为了保证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园内的安全,提高对疫情相关的突发情况的处理能力,因此,在全校范围内举办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演练。

  一、演练目标

  1.通过模拟有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来检验学校对新冠肺炎防治工作是否做得足够到位,找出学校工作存在的隐藏不足,并在演练结束后进行积极完善和改正。

  2.提高学生及教职员工在学校内对疫情防控的能力,能够快速准确的对突发情况作出反应和及时的处理,不让病毒在学校有任何的传染机会。

  3.为了保障学生及教职员工在学校内的安全,为校内所有人员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二、演练时间

  20__.4.5

  三、演练地点

  学校__田径场

  四、演练人员分组情况

  保安组____

  医护人员组________

  后勤组____

  人员疏散组____

  记录人员组__

  五、演练内容

  学生在进入校园时,从宿舍楼出来时,进入教室时都会量体温,此时发现有学生发热的情况:

  1.保安组和医护人员组的成员会提前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当发现有学生出现发热情况,会第二次测量体温,如果仍然发热,会立即疏散人群,并将发热学生带到指定地点并及时记录提问。

  2.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询问发热学生在前14天内接触过哪些人去过哪些地方,及时记录并上报给疾控中心。

  3.立刻联系医院,并将该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是否感染了病毒,若确诊,则立即通知其家长并让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若未确诊并且医生诊断出只是普通感冒,则将学生进行隔离,等感冒结束后可重返校园。

  4.对确诊了的学生所接触过的其他学生进行隔离,隔离14天无症状后才可以正常上课。对学生去过的教室和寝室进行全面的消毒,不给病毒留一丝一毫的机会。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__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电影行业发展,指导全省电影放映场所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按照属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在各地电影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常态防控,健全应急机制。开放营业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做好防控方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并根据当地疾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三)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到精细化防控。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本场所防控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细化到个人。

  二、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四)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员工上岗前要检查体温,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度)、呼吸道症状时,要暂停工作、及时报告并就医。

  (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员工应当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放映单位应劝导员工春节期间避免离粤,并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六)严格岗位工作规范。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对员工用餐和工作会议的科学管理。

  三、场所防控管理

  (七)配备防护用品。电影放映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并在洗手间配备洗手液及消毒用品,为员工和观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八)保持良好通风。加强电影放映场所营业前和营业过程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保持电影放映场所空气清新。

  (九)加强清洁消毒。

  1.大堂、影厅、卫生间、走廊、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每日不少于2次喷雾消毒。

  2.售取票机、商品售货区、自动贩卖机、公共区域座椅、入口闸机、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每日不少于5次擦拭消毒。

  3.影厅座椅扶手、3D眼镜等观众直接接触物品,每场消毒一次。

  4.做好垃圾分类处理,防疫用品类垃圾应定点投放,日产日清。

  (十)加强防疫宣传。电影放映场所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映前公益广告片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观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四、观众进出管理

  (十一)做好入场检测。电影放映场所应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扫验健康码,检查体温,未戴口罩和体温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在电影院入口配备手消毒剂,引导员工和观众做好手卫生。

  (十二)调整售票方式。全部采取网络实名预约、无接触方式售票;原则上每场上座率不得超过75%,并由省电影局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进行动态调整。

  (十三)建立值守制度。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管理,监督进入影院区域的工作人员和观众必须佩戴口罩,对号入座;电影放映期间不得饮食。

  (十四)合理安排场次。电影放映场所减少放映场次,延长场间休息时间,对影厅充分清洁与消毒;不同影厅错时排场,避免进出场观众聚集。

  五、设施设备管理

  (十五)做好运行前检查。清洁打扫放映机房,设定合理的温度与湿度区间,对供电、排风、光源、还音、冷却等系统进行彻底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十六)加强维护保养。做好放映窗口、设备表面、放映镜头、空气滤尘网、冷镜及光管、散热金属网格等部位或器件的专业清洁工作。定期进行试放映,防止器件老化。保证耗材的充足储备。

  (十七)坚持正确操作。在使用放映机、服务器和还音系统等设备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六、突发情况处置

  (十八)加强沟通联动。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加强与当地疾控和电影主管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十九)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及时关闭场所。

  (二十)一旦出现疫情由低风险调整为中、高风险的地区,该地区各类电影活动一律停止,直到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恢复开放。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9

  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疫情全球大流行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随着冬春季来临,境外疫情再度高发,国内散发、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新冠肺炎与流感、腹泻、手足口病等其他传染病疫情交织叠加,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为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补齐防控短板,切实做好应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并针对风险隐患环节,就做实冬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思想上紧起来,工作上动起来,措施上实起来,纪律上严起来,坚持严防死守的态度不变,坚持现有疫情防控策略和措施不变,坚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不变,慎终如始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常态化防控举措,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同步跟进整改,补齐防控短板,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守住今冬明春防控的关键时期,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指挥突发疫情防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应急电话:。

  (二)工作职责

  冬春疫情防控应急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突发疫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和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提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建议;

  指导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疫情处置、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临时现场指挥部职责

  执行应急指挥部处置疫情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疫情相关情况及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判断疫情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指挥局机关科室人员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应急救援,迅速控制疫情事态;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4、应急处置工作队职责

  负责对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疫情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用品,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

  三、常态化应对工作措施

  按照“严防输入、阻断传播、精准救治”总体防控策略,强化联防联控、居家隔离管控,落实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人群聚集限制等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措施,严防新增输入病例。

  (一)科学合理安排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1、摸清健康底数。疫情防控期间,领导组要全面把握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健康和外出信息。对近一个月本人或家人有疫区旅行史、居住史返介的同志或与疫区人员有接触的同志,主动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安排在家隔离做好体温监测。

  2、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统筹安排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到东南街道水门南街社区报到,深入摸排流动人口,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服从街道社区的统一领导。

  3、严控人员接触。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日佩戴口罩到单位上班,进入单位前进行体温监测,在岗时保持1米以上间隔办公,办公区域应佩戴口罩,没有特殊工作需要应避免人员集中开会、组织集体学习,不得串岗聊天、相互拜年。

  4、严把门禁管理。外来办事人员进入单位必须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接受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与疫区人员接触询问和个人信息登记,对发现有疑似症状的及时劝返,暂不允许进入。快递严禁进入办公区域,统一放于门房处进行消毒。

  5、严格把好消毒关。责专人对单位办公区域进行通风、消毒、消杀,办公区域严格实行一日两次全区域、全覆盖消毒消杀等防控措施,确保办公场所清洁、通风。

  6、强化宣传教育。领导组要通过微信群等途径,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引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秉着科学宣传,不信谣、不造谣的基本思想,消除职工的心理恐慌。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正确认识和防护能力。

  (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利保障工作

  1、全面保障农村供水安全。要严格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机制和应急工作机制。要指导督促乡镇、供水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水源保护、水质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工作,加强饮水安全卫生知识宣传。供水单位和相关运行管理人员要加强水源地、取水口、水厂和输配水管网的安全巡查,有条件的要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做好自身卫生防护工作。

  2、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监管,按要求做好相关监测,发现监测数据异常要及时排查,及时报告、通报。要做好水利工程日常巡查和安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加强重大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运行安全。要密切关注巡查人员健康状况,统筹安排人员力量,防止出现管理空白。

  3、做好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对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负首要责任,要根据工程属地要求,制定防控细则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严格工作防护,落实严格门卫管控、体温监测、临时隔离、信息报送等具体措施,做好工地卫生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

  4、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工作,及时掌握我市水利工作中涉及民生保障、安全生产、防汛安全、工程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加强信息报送管理,遇到重大突发水利事件时,要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水利厅。

  5、统筹谋划工期。优化分析工程进度,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对汛前计划完成的要制订相应措施,保障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四)搞好工作统筹,确保科学决策。要把疫情防控与“六稳”“六保”结合起来,千方百计促就业稳增收,全力以赴抓项目增动能,坚决稳住经济基本盘,牢牢兜住民生底线。要把疫情防控与环保督察整改结合起来,强化问题导向,找准症结、找准方法、举一反三,做到实实在在、彻彻底底改到位、改到底,不断巩固成效。要把疫情防控与科学谋划“十四五”结合起来,立足全局、前瞻谋划、深入研究,为全区下个五年高质量发展定好目标、绘好蓝图。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0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___

  副组长:___

  成员:___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__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__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__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__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____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1

  为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做到稳步有序复工复产,根据《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1、成立疫情防控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部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项目、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二、加强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

  1、有序组织员工返岗。提前调度掌握返岗员工健康情况,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员工,合理组织分批次返岗。对返岗员工能够集中运送的,鼓励采取专车或包车等方式运送并做好防护。

  2、严格返岗员工管理。建立员工健康台账,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

  3、做好日常体温检测。每天在员工上下班时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指定专人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三、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和管理

  1、实施封闭式管理。对建筑施工项目严格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实行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24小时设岗。生活区远离工地的工程项目,鼓励专车接送员工。

  2、减少人员聚集。控制活动单元人数,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

  3、优化施工工艺。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施工设备、试验器具等应当由专人使用,原则上“一人一机”,轮流使用的,要做好消毒处理。

  四、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和管理

  1、会议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提倡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

  2、就餐管理。员工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3、宿舍管理。员工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装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

  4、清洁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当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5、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企业级项目部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和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员工心理压力。

  6、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五、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1、强化宣传教育。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教育,让员工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厂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海报挂图等宣传品。

  2、加强个人防护。员工在进入厂区或施工现场后应当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接触粉尘的工作场所应当优先选用KN95/N95及以上可更换滤棉式半面罩、全面罩,定期消毒,更换滤芯,使用过程中应当有效防止因喷雾、水幕、湿式作业淋湿滤芯而降低防护性能。接触化学毒物的劳动者,除配备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相适应的防毒面具(含滤毒盒)外,还应当根据工作场所人员情况,选配具有防颗粒功能的滤棉。在宿舍、食堂、澡堂、地面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等区域可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尤其是在佩戴和摘除口罩/面具、更换滤棉后,应当及时洗手。现场没有洗手设施时,可使用免洗消毒用品进行消毒。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4、加强班后活动管理。休息期间,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不得聚集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六、做好异常情况处置与报告

  1、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2、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工作场所及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3、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企业一旦发现病例,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_〕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_〕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_月_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1、检查车辆、防疫保障物资由总站统一安排调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总站、审图中心三家单位协助提供4辆公务车辆,每周具体车辆和司机应保持固定不变,报给总站统一安排调配);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提示:

  1.现场检查应确保自身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并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违反黑体字部分必须开出行政措施单或要求停工整改,并纳入拟通报批评名单。

  3.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必须明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对现场人员随机抽查(2—3名)并记录姓名,是否人员登记在册、是否有当日体温记录,查看“随申码”。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3

  过去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县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取得了阶段性的抗疫胜利。当前,国外疫情持续爆发,国内多地陆续发生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加之春节在即,人流加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和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途径向我县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广大旅客在进出车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并主动说明14天内旅居史和有无疑似、确诊患者接触史。

  二、交通运输从业者请及时调整近期运输作业范围,避免到外省和疫情高发区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及时上报车辆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并做好个人防护,车辆要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三、交通运输企业应密切关注员工和近期接触人员的健康状况,对车辆、人员流动情况进行全程记录。企业办公场所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四、从外省和疫情高发区返回的人员、车辆,须主动进行报备,人员隔离观察14天,车辆及时消毒处理。若与返回人员有接触要注意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不接触他人,并按疫情处置规程做好报备和医学观察。

  五、如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医务人员近况,并做好感染防控工作。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防控疫情,人人有责,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传递官方和权威信息,坚决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非官方公开发布的信息。

  让我们坚定信心、携手共进,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值此新春佳节之际,祝大家春节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新冠疫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工作基本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疫情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防控疫情、保障生产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公司内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安全有序的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危险源辨识

  3.1.1 职工放假、出差途中前往或途径疫区被感染。

  3.1.2 职工放假、出差途中通过接触被感染人员导致被感染。

  3.1.3 外来人员带来传染病源。

  3.2新型冠状病毒特性

  3.2.1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特性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β属) ,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__-nCoV)。

  3.2.2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分,本次新冠病毒为乙类疫情,按最高管理等级甲类管理。

  3.2.3 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3.2.4 预后情况:绝大多数病患预后情况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病情危重者以老弱为主。

  3.4 突发疫情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公司内生产、办公、生活区域。

  4 事件分级

  4.1 重大事件:进入过公司人员或公司内部人员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4.2 一般事件:与病患者有接触史的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进入公司内,或公司内人员出现相关症状(未确诊)。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 应急指挥机构

  5.1.1 应急指挥部

  成立“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分管副总担任。应急指挥部职责如下:

  a、高度重视疫情的危害性,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及时研判并做好生产经营活动决策部署。

  b、审批应急工作小组应对和处置方案,确保资源保障。

  c、关注所在单位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对有关困难员工采取救助措施。

  d、做好节后复工部署,摸排清楚员工节日期间涉及紧密接触的隔离安排,避免内部传染。

  5.1.2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在公司疫情指挥部下设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下设应急统筹、应急资源保障、应急协调管理三个单元,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

  a、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建立逐级汇报机制;

  b、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制定具体应对和处置方案;

  c、摸清所在部门、车间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实行一事一报机制;

  d、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出节后复工建议方案;

  e、收集出入疫区人员、出现流感症状人员信息并每日向领导小组汇报;

  f、督促全面开展生产、办公、住宿等场所的消毒工作;

  g、为员工配发有效的防护口罩,宣传正确的病毒预防措施;

  h、每日对所有员工监测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直至疫情全面被消灭。

  其它主要单位职责:

  5.2 各部门、车间职责

  5.2.1复工前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情况摸底工作,着重了解员工节假日出行情况,有无高风险地区等疫区及相关人员接触史,有无病患接触史,有无疫情相关症状,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备。

  5.2.2复工后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和措施。

  5.2.3 出现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现场管控。

  5.2.4 控制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出,若有必要,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3 生产保障部

  5.3.1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正常生产的必要物资供应。

  5.3.2 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劳保用品、消毒药水等必要物资的采购。

  5.3.3 做好水电气供给保障工作。

  5.4 综合管理部

  5.4.1督促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管控工作,及时发现疫情的苗头。

  5.4.2督促保洁人员同时做好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

  5.4.2负责后勤保障,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5.4.3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4.4负责对住宿部区域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

  5.4.5安排专人负责公司门口的监测设备如红外线温度仪等的监控记录。

  5.4.6准备应急时的车辆调用、确保及时有效出车。

  5.5其他部门职责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做好应急配合工作。

  5.6全体员工职责

  5.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司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5.6.2及时如实上报个人疫情接触信息和身体异常情况。

  5.6.3发现身边人员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主动上报。

  6 预防与预警

  6.1 预防

  6.1.1 按各部门员工摸底了解情况,安排有疫区或患者接触史的进行隔离14天,无异常后复岗。

  6.1.2在公司门岗安排人员对所有进入公司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

  6.1.3员工在国家相关部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前必须按公司要求每天佩戴口罩,口罩由公司发放每天两个。

  6.1.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尤其要防备疫情发生地区和可能感染的人员进入厂区,必要进入时使用测温枪进行体温监测无异常登记后佩戴口罩进入,进入后全程必须有人陪同。

  6.1.5加强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一般场所每日消杀一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消杀两次,口罩回收桶每日消杀三次。

  6.1.6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适量运动、注意休息。

  6.1.7办公住宿场所应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生活、工作场所干净。

  6.1.8勤洗手、勤晒衣服和被褥。

  6.1.9取消一切娱乐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6.1.10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的宣传,使广大员工能及时了解预防知识。

  具体预防处置流程如下: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3.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有则按处置流程处置。

  6.3. 2 公司领导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6.3.3 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在上级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抢救和转运,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

  6.3.4制作表格分发到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人员的体温进行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6.3.5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及时将疑似病人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情况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

  6.3.6综合管理部督促安保人员对外来人员及时进行摸底排查,尽早发现疫情的苗头,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做好厂区的卫生监督工作。

  6.3 预警结束

  疑似病人经医学观察诊断为非新冠疫情,或疑似病人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厂区及住宿部经过14天后无新的病例出现。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后发布预警结束通报。

  7 信息报告

  7.1 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7.2 当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任。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7.3 部门主任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公司相关领导。

  7.5 确认异常情况属实后由公司领导指定窗口向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地方卫生部门报告。

  7.6 突发事件发生后,以上所有流程报告间隔每级不得超过1小时。

  7.7 外部机构的联系方式。

  7.7.1 急救电话:120 报警电话:110

  7.7.2 兰州市疾控中心:

  8 应急响应

  8.1 响应分级

  8.1.1 发生一般事件,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为负责人。

  8.1.2 发生重大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负责人。立即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

  8.2 响应程序

  8.2.1 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接到发现突发事件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判断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5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有关精神,防止疫情传入我市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工程施工现场,现就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防止疫情在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防控工作指挥体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指挥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专人专责,落实防控措施,全面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施工现场要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一)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人员

  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市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工人)

  到青后,企业需安排在工地外固定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隔离,到期无发病症状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非企业安排固定场所隔离的,需持其暂居地街道办出具的已隔离证明方可进入建筑工地。

  (二)春节期间未停工工地的人员

  已在工地内人员,不得外出流动。对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每天2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高体温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外来配送材料、物资等人员

  配送材料、物资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四)加强项目内部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各工地要迅速完成本工地全体工作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对进出工地的全体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五、实行报告制度

  防控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工地发现有发烧症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的,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2:00上报情况。市内三区的建筑工程直接报送市安监站(电话85061282),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报市市政管理处(电话85713560)。各区市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

  六、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各工地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生活垃圾装袋清理。

  七、加强值班管理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八、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社区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6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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