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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3篇

www.16system.cn 2022-09-20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应急管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应急管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1篇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工作目标,牢牢抓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行政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机制,依法履行职责

  1.健全完善法治工作领导体制。根据局领导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法治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领导,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普法责任,强化普法宣传。健全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行政效能。

  2.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大法制审核力度,及时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可能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纳入法制审核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等涉法事务处理过程中的作用,提升我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3.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适时对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与现行规范性文件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和形势任务要求相适应。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依托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等,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确保我局相关公示信息及时、准确。畅通社会监督、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快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5.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我局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和月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各时段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率、检查方式、职责分工以及随机抽查比例和方式等内容,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将578家安全生产风险较高、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重点监督检查。

  6.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证件的申领和年审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100%。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分析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

  7.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围绕年度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将严格执法寓于热情服务之中,对于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以教育整改为主;对于屡查屡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从重处罚,直至提请政府关闭。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综合运用约谈、曝光、“黑名单”等系列手段,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8.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依法进行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上传至市政府和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规范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案卷制作,做到全程有迹可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告知和决定前的法制审核,主动前移监督关口,及早纠正和预防不当行为的发生,确保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规公正。

  9.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积极组织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均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严格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主要负责人在崇礼中海加油站不服我局行政处罚案中,按要求履行答辩、举证、出庭应诉职责,按时提交答辩材料和相关证据。

  (三)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10.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与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与事故调查处理相结合,加强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提高企业尊法守法意识,实现执法与普法并重,整改与提升并行。坚持以案释法,及时编制以案释法案例,落实相关科室普法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

  11.抓好领导干部和全体人员学法。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河北省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新制定(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教育培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学法5次。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干部法治专题培训,采取专家讲座、视频学习、以会代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对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全市应急管理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12.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建立法治宣传阵地,依托“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借助网络和新媒体,组织开展系列普法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力度和覆盖面。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组建普法志愿者服务队伍,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安全素质。参加了市“国家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组织了《河北省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知识竞赛等活动。

  13.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定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14.强化法治建设。认真抓好国家和省制定(修订)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张家口市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修订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积极配合市人大和省应急厅立法项目调研论证和立法需求调研,推进我市地方立法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并抓好贯彻落实。

  15.强化政策研究。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中心工作,针对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法治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政策法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把理论研究成果运用到依法行政实践中,为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支持。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市人大对区县和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由于应急管理系统是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尚处在三年过渡期,各项职能还在整合中,权责清单也在动态化调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需要加快进度。二是虽然目前我局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的制度化规定已较为完善,但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较少。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由于近年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继修订,与安全生产等事项相关的政策规定变化较大,法制审核工作本就专业性较强,如今更显复杂化,而我局缺乏法律专业出身的审核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力量。

  四、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制审核和管理;二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五是全面提高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六是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加强利用电视广播和新媒体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应急管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内党办发〔2018〕31号),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公正文明,切实提高制度建设,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切实增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分工负责,落实到人。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计划,日常有工作检查、年终有总结;二是补充完善各种法治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情况报告、例会学法、检查考评等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推进和落实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有序推进,高效完成。

  二、不断深化法律学习实施,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一)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职工大会、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职工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2.4”宪法日、宣传周、重点领域法治宣传如“民法典”等学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业务科室在日常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将普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深入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领域积极倡导和开展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价值观,在全区营造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氛围。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5月31日,我局编制了《东胜区2021年“安全生产月”倡议书》,制作启动仪式海报,在东胜应管理微信公众号全文刊登报道,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向广大市民发布公告,在联邦大厦A座一楼反复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启动及安全提示标语。安委办组织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统一滚动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营造出了浓厚的活动宣传氛围。6月1日下午,全区各成员单位、各企业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安全生产大讲堂、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启动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

  另有70余家企业通过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网络发布倡议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开展全民安全生产法治宣教活动以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和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

  一是6月1日和7月16日上午,我局分别邀请专家王瑞峰教授和宋守信教授开展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培训、观看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和案例分析。全区120多个部门、80余家企业、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近400人参加了会议。通过专家的宣讲,进一步提高了东胜区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形成了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东胜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东胜区召开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讲座。分别于9月30日、10月15日和11月22日,东胜区政府邀请安全专家、律师召开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讲座,就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如何开展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等作了分析和强调,做到"全面知法、熟练用法、严格守法、规范执法”。

  三是多次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等活动。加强执法监管人员意识,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将新《安全生产法》普及到各个企业、乡村、学校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守法用法长效机制。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期间,共计进企业200余次、进乡村20余次,进校园23次、进机关60多次、进社区50余次。8月份开始,我局通过东胜发布--东胜应急普法专栏平台,每日推送新《安全生产法》相关链接,就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内容进行普及,并每日链接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解释以及知识问答题目。同时还通过抖音、广播、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大力宣传,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的氛围。

  四是在“5.12”防灾减灾宣传周联合教体局开展了地震疏散应急演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委办联合奇瑞鄂尔多斯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暨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活动,联合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管委会在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暨应急消防综合救援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一方面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提高我区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潜力,加强我区应急宣传建设。

  五是强化值守应急,提高综合协调和现场处置潜力。实行专人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报告、迅速响应、科学处置。常态监测突发事件隐患,全面收集信息,准确掌握情况,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预警、警示信息。

  六是及时发布传播预警信息,畅通灾害预警渠道,全力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各园区、镇、街道、有关部门分别储备了一定数量的防汛抗旱、维稳、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救援装备。

  三、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建立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执法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事权和职能大力推进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监管行业领域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2.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官网、服务窗口、门户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向社会或管理服务对象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随机抽查检查事项等信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开展执法时佩戴执法证件、公开执法身份“亮证执法”,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全程音像记录,执法留痕依法依规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进行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行率达到100%。

  3.我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依法行政,我局不存在超越法定权限现象,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现象。我局行政执法机制公开透明、便民,在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不存在暗箱操作的情形。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任务,成立东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开展各项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扎实有效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共进行行政处罚26家次(其中对事故进行行政处罚3家次)。我局共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1455家次,发现隐患2871条,已整改2796条,其余75条隐患正在限期整改中。

  4.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和监督制度以及职工平时考核及执法人员评议考核的奖惩制度,全面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办理行政案件情况、遵纪守法情况、文明执法情况、廉政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我局不存在未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形。

  5.我局严格落实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形成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6.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内容要求进行制作、装订、归档相关案卷,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工作。

  (二)深化安全生产执法领域改革工作

  1.我局按照自治区统一标准使用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智能平台,推行各类行政执法信息的纵向、横向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交换以及执法结果智能分析研判。截至目前,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正在录入中。

  2.为了明确责任主体、提高执法效率,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完善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完全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截至目前,我局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等现象。

  3.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在每年一月底前上报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建立了“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4.为了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的规定,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截至目前,我局无民法典涉及规章相关规范性文件,未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鄂尔多斯市及东胜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无意见。

  5.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局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切实增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能力,我局制定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在2021年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不存在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阻挠、拒绝监察机关开展监督、隐瞒不报的情形;不存在领导干部出现通过行政复议由上级行政机关作出部分撤销或全部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人民法院诉讼作出部分撤销或全部撤销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情形。

  6.为了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树立一心一意谋发展的信心,明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惩戒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进柔性监管和“服务式”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结合东胜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行政处罚教育前置制度。

  (三)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行政备案)事项8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加大转变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我局按照上级要求依法承接部门职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其他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许可事项。截至目前,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已办结行政许可217件,其中其他行政权力(备案)76件。

  2.结合实际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做到“三减”。

  (1)减时限:我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线下线上服务,同时通过即来即办、现场申请快递送达、直接送达证件、预约提前核查等方式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和“一次办”.在2018年我局按照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已将所有办理事项的时限减少了60%。其中7项行政备案全部实现即来即办,3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以及《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注销》实现“零跑腿”。1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在精减至12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减少了90%。其他服务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次”,基本实现了“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和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

  (2)减环节:企业申请延期换证时需要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原由我局行政审批室负责现场核查,经局内研究变更为由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室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同时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减少了企业换证时的核查环节。之前,行政许可、备案办理环节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4步。经减少环节已将审核和审批环节合并,目前只需受理、审核、办结3步即可办结出证。

  (3)减材料:我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9〕9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9〕57号)要求,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事项,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基本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结合实际,对所涉及的13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取消了12项提交申请材料,坚持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今年以来,随着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系统的进一步完善,目前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已无需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证件,在办证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查询,如相关证件符合法定要求,皆由窗口工作人员自行扫描打印归档。

  3.我局按照上级要求重新编制梳理了部门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动态调整了清单内容,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于10月18日开始参加政务服务集中办公工作,联合市应急管理局、东胜区应急管理局、伊旗应急管理局、东胜区政务服务局共同对应急管理系统方面的自治区赋权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事项以及监管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截至目前,我局已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认领的自治区赋权事项共计13项内容梳理完毕。我局权责清单、监管事项相关内容正在调整梳理中。

  我局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和部门权责清单,厘清部门权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划清部门职责边界,解决职能交叉问题,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设立本单位内设机构、下属机构,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不存在擅自增加编制种类,未突破种类增加编制。

  四、健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机制

  紧扣制约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的关键问题,从源头和根本着手,建立完善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巩固提质增效和长效机制。

  (一)落实法治责任。切实落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进以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相融互动为抓手的部门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如期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长和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议事规则,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形势任务、纪律规矩、法纪观念等学习教育,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办案质量负责制,继续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法治及信用监督。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为了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制度,我局现已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了“红黑名单”和激励惩戒制度,建立了经营异常名录库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广泛应用,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截至目前,我局经营异常名录库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暂未添加失信企业,不涉及联合奖惩相关内容。截至目前,我局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系统平台上传报送了1-10月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情况等内容。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形势任务、纪律规矩、法纪观念等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建立问题清单并严格整改落实,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违纪违法人员。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为了保证日常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我局对主管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全过程进行公示,将部门执法信息按时公示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截至目前,我局已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从总体上看,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和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上级安排部署的一些工作任务因人员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工作开展不够及时、不够扎实,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法治工作任务;二是局内的一些管理制度未能及时根据新法进行更新修改,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的范围和内容需要继续扩大、丰富;三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存在瑕疵;四是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对监管行业的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按部就班依法依规,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完善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修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培训,让干部职工履职学法懂法守法。加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执法人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保障执法人员执法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随机抽查事项的覆盖率及抽查频次达到要求,做到有权不任性,“随机”不“随意”,努力营造和谐安全、平稳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是加大行政权力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是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基层法制基础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五是加大依法信访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水平、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切实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高效、有序发展,使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应急管理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3篇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普安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责任职责情况

  (一)局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对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作相关安排部署抓落实。

  (二)开展专题学习,推进法治责任职责落实。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问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谌贻琴书记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以及刘文新书记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学习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部分党内法规及相关文件,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要深入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应急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法宣在线、学习强国APP等学习平台,学习政治理论,提升政治理论水平。

  (三)制定本单位法治工作机构依法履行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开展相关工作。

  (四)建立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并要求本单位职工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学法用法学习及考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参加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轮训网上专题培训班参加学习;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网上庭审案例的学习,通过以案释法的活法使全局干部职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到跟深入的了解,全面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升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执法、按程序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五)对照省、州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制定我局法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六)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2021年5月25日-5月30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贵州省民法典专题测试活动,并要全局干部职工带动身边亲戚朋友积极参与答题,提高全民对民法典的认知度及法律意识。

  (七)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严格实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及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牵头或配合相关部门深入相关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等相关方面的检查,确保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全县执法水平。普安县应急管理局危化领域2021年检查相关企业100余次,涉及行政处罚17户(其中烟花爆竹16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户);综合领域检查相关企业100余次,共查处安全隐患150余条,涉及行政处罚1户;非煤领域检查相关企业80余次,共查处安全隐患80余条,涉及行政处罚1户,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执法,针对实际情况下达执法文书,涉及行政处罚的已全部按照相关程序完成执法卷宗的归档。

  (八)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会议,牵头制定了《普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县直有关部门编制完善了《普安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普安县防汛应急预案》《普安县抗旱应急预案》《普安县地震应急预案》等37项专项应急预案。

  (九)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已组建普安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备执法大队长一名。现正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用车保障工作的通知》(应急〔2021〕50号)文件要求,正有序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用车保障等有关工作。

  (十)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一是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培训,组织各乡镇(街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培训5次。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二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清查阶段,已完成上报承载体有学校181所、医疗卫生机构32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5所、公共文化场所3所、旅游景区1处、体育场所1处、宗教活动场所3所、企业基础信息3个、加油站17个、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承灾体2个、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承灾体15个、尾矿库承灾体2个、煤矿13座。完成减灾能力有政府减灾管理能力9个单位、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发改局)企业消防救援队1个(青山电厂)、乡镇街道减灾能力14个、社区(行政村)减灾能力96个。三是对前期清查阶段的数据进行调查完善,摸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减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各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应数据量巨大,目前正在对接州应急局请求外业进入完成调查。

  二、依法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情况

  认真落实党委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合法合规性审查审核制度。认真开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情况

  一是依法依规公开发布党政务信息。普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依法依规在政府信息网分别公开发布政务信息40余条。二是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相关要求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要求,2021年9月已通过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成42名执法人员行业执法证更换工作,8名申领新证人员已完成全部相关申领执法证所需的学习和培训工作,等待审核发证。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公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上还存在差距。二是“三项制度”的实施上还不够具体、全面。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对普安县应急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作相关安排部署抓落实。二是继续要求局广大干部职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问答》研讨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开展学习。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切实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监管执法水平,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执法过程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规范、行政指导等多种非强制性手段执法。四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用。集中开展对风险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五是继续是深入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六是制定相应普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相关工作。七是严格按照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八是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所下发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九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社会公众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提高公众防灾减灾和避险知识的普及力度和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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