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报告3篇
www.16system.cn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报告1篇
按照中共xx纪工委关于转发《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项目落地过程中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按照内容进行了自我梳理、总结完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整改情况
1、在“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方面,我局认真对照九个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在项目落地情况方面,对项目审批环节中涉及到我局的前置审批条件进行了梳理,不存在人为增加审批条件、不按时限要求和规定审批等问题。
2、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局发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待加强。我局成立不久,原部门审批人员划转不到位,部分承接事项难度较大,对审批人员专业要求较高,我局由于新人较多,过渡期比较长,相关人员对于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吃不透、拿不准”。针对这种状况,我局下一步将狠抓业务培训与学习,努力提升全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业务能力。一方面安排相应股室人员在主管领导和股长带领下到原单位向原审批部门人员学习、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求教,学习最新行政审批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参与相关业务培训,努力上手办理业务;另一方面在股室内部开展“老带新”模式,股长和业务老人与新人采取结对的方式互相学习,实现整个股室业务能力共同提高、共同进步,提升主动服务自觉性。与此同时,我局还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积极从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坚持政务大厅纪律日常巡查制度,每天不定时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全方位提高审批队伍综合素质。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主要做法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我局印发了《对简政放权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问效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梳理涉及本部门的简政放权政策,总结本部门在简政放权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出台的措施、采取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查找在简政放权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没有落实、执行不到位、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同时完善下放和划转审批事项衔接机制,保证下放审批事项能够接得住、接得好,取消事项能够及时取消。
2、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省“三级四同”要求,编制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优化完善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工作细则,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我区30余个部门(科室),认领了本级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了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形成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649项,实施清单项512项。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就管委公布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对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工作安排、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
4、进一步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刻制、启用了“xxx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指导xx镇和村(社区)完成了对河北政务服务网乡镇和村级页面的门户、事项信息的确认、补充、完善工作。
5、开展服务窗口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全程代办等制度,推行了“四公开”。在审批服务窗口公开将办事全流程服务指南、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办事结果进行公开。制发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规范性文件。
(二)扎实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加速释放投资活力。
1、认真贯彻落实《保定市深化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暨“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方案》。我区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市政、园林、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已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验收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制定了《xxx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回头看”暨投资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压减的方案》,目前已初步梳理完成立项、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流程。
2、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各相关业务办理系统。目前我区各部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213项;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人防等部门均实现了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理、监管和信息反馈,优化整合平台审批流程,确保了项目审批时间不高于国家和省平均时间。同时继续调整各部门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3、再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理流程》,在投资项目建设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经梳理,固定资产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18个工作日,压缩为60个工作日(不含土地手续办理)。行政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
(三)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要求,全面提高企业登记效率。
1、推行“审核合一”登记制度。除涉及特殊审批事项外,企业登记业务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企业登记时间压缩为一个工作日。
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个体户办理实行手机APP云窗办照;企业注册营业执照实现自助办理。目前我区企业开办实行即办即结。初次发票申领,1个工作日办结。
3、衔接落实国家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要求。对首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106项改革事项中由我区承担的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备案、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落实证照分离工作,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更大便利。
4、积极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在清理范围上,做到清理单位、清理事项、清理材料三个全覆盖,从证明需求单位角度梳理群众和企业办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在清理标准上,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要求提供的各种申请材料。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推进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抓紧上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梳理和汇总各部门上报的“四办”目录,编制了xxx“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其中“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287项,“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290项,“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103项,“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282项。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我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衔接国家和省取消下放,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做到本级“四办”目录的调整工作。
2、深化“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我区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推行一网通办,建立了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全区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213项,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xxx站点)公布”。网上申报功能经过测试,161项事项均能够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实现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办理。公布并实现了80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群众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就可查询事项办理相关材料,可以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预审,让群众和企业切实享受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带来的快捷、便利。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要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就必须牢牢坚持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将改革进行到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群众的需求与政府的服务实现无缝对接。
(一)着力做好行政审批局改革前后衔接工作。
1、开展行政审批“清零”工作。对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予以清空,重新梳理、重新论证、重新确认,并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规范。
2、做好整体设计,统筹谋划机构设置、事权划转。对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划转到位;对暂不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由相关部门进驻或在原部门设置的办事服务大厅办理。
(二)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接权能力。
1、要充分发挥我区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改革目标的系统谋划和过程把控,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同向发力,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政府与市场间、政府与社会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形成改革整体推进合力。
2、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特别是应本着人随事走的原则,在下放事项的同时,帮助接权单位培训人员、完善设备、提高水平,杜绝“甩手掌柜”,让基层政府有动力、有能力承接好审批事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3、接权单位要本着接住接好的原则,搞好协调对接,在充实力量、提升能力的同时,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应对权力下放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下放事项安全着陆。
(三)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为主要对象,以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为主线,围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大力整合审批办理环节,促进跨部门、全过程审批办理流程协调统一和深度整合。到2019年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8个工作日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8个工作日以内,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全面建成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审批管理系统。到2020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四)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效。
1、制度标准先行,整合服务资源。打破政务资源交换共享的壁垒,推动服务资源整合联动,实现一体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争取“最多跑一次”。
2、升级信息平台,增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真正做到让民众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可以轻松完成在线审批、网上办证、业务查询等办事手续。
(五)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加快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大力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综合运用,促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对相关部门已取消而其他部门仍要求群众出具的各种证明,应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核查解决,而不应该找群众提供。
(六)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队伍建设。
1、尽快完善行政审批局人员配备,完成对进驻窗口单位的审批事项、办件流程、人员情况调研摸底,形成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和窗口工作人员清单,为审批岗位设定及审批事项划转提供准确事实依据。
2、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制定部门审批责任清单,明确审批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3、加强审批队伍建设,培养公仆意识,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以健全的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充实一线人员力量,强化人员学习培训,由原单位对审批局现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在短时间内熟悉工作,尽快进入角色。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报告2篇
近年来,晋城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紧跟步伐、同频共振,在政策上提供支持、在服务上提高效率,持续转作风、强服务、优环境、促发展、树形象,全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大优化大提升。连续九年荣获人民群众“三感”测评全省第一,“三感”“九连冠”已成为晋城招商引资的一道亮丽名片。
坚持融入大局、便民惠企,主动助推民生发展
一是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一条举措》,出台高铁周边安防工作四项机制,确保郑太高铁晋城段线路安全畅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以“零失误、零差错、零瑕疵”标准完成了全国康养产业大会、炎帝文化旅游招商系列活动、杭州招商推介活动等一批重大警卫安保任务,为全市转型出雏型保驾护航。二是优化细化交通管理措施。制定《方便外地车辆通行的五条保障措施》,对外地来晋城的旅游车、自驾车,因不熟悉道路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予以教育后放行,并为其提供临时停车便利,为外省、市进入主城区的蔬菜、瓜果以及现货冷藏食品等运输车辆及时办理通行证。开展企业周边交通乱象集中行动,定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企业周边道路通行环境。强化车驾管服务,推行“流动车管所”进企业,广拓社会代办点,开办40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一站式办结新车注册、抵押登记等业务,极大方便企业生产经营。对大货车限行管控,有效改善大气环境治理。出台晋城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画定“Z”字形斑马线、右转弯危险警示区,在指定路口设置双向直行“绿波带”,扎实推进交通管理科学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持了全市道路交通平稳有序。三是持续推进网上网下政务服务。深化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应用和“一门通办”服务,在线上打造“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实现公安机关377项业务(其中服务群众业务271项,服务企业业务106项)全部网上办理;在线下建成家门口的“公安综合服务站”,建成全省首家“一门通办”综合服务大厅和12个“一门通办”民生岗亭,实现公安机关9大类36项户籍业务和交管业务“整合进亭”。截止目前,“一网通办”群众认证数136万人,办结业务570万件,企业注册数89384家,办结业务239万件。“一门通办”办结业务29万件,解决群众各类咨询诉求197件,群众满意度100%。四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先后推出办证办照“容缺办理”、放宽公租房商住楼落户条件、改善老旧小区交通微循环等2批5方面45项便民利民举措,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特种行业许可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公章刻制业务不限制数量、不强制推广应用芯片公章、不拒绝非芯片公章备案,业务办理不超过半个工作日。积极探索“跨省通办”,实现与河南3市居民出入境异地办证由20日压缩至10日,开展在山西、陕西和宁夏试点开展工作调动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迁移等5个事项跨省通办,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办结全省通办业务1168人次、跨省迁入2人。坚决打击车驾管业务领域“黄牛”“黑中介”,实行车驾管业务中介持证上岗。加快车驾管“智慧小镇”建设,深入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建成10个临时停车场,完成道路泊位技术改造10248个,协调9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05处小区释放车位17964个,协调推进4家物业将闲置的2230个地库车位对外出租,持续推动出台“车位贷”金融服务、买车位送物业费等新举措,全面缓解停车难问题。
坚持转变作风、警企共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深化警企共建。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一企(工程)一警制”,搭建全市技防企业微信服务平台,实行领导挂点联系、靠前服务,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位,定人员、定措施、定任务,2020年以来,共联系对接省市县三级249个重点工程项目,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同时,完善走访联系制度,组织开展警企大走访活动,走访企业6125家,开展警民恳谈会、报告486场次,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针对企业招商落地、项目建设、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主动开展治安风险评估和调处预警,做好疏导化解。三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晋城市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规定》等13项制度,绘制流程图,细化操作指引,依法保护企业正当经营活动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规范办案程序,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凡涉企业经济案件全部提级管辖,由市局法制部门把关,市级公安机关组织侦办,审慎采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扣划资产。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
下一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文件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在打造一流的安全环境、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打造一流的公安铁军四个方面聚焦发力,进一步转变观念,站在企业角度思考问题,出台更多便民惠商举措,积极回应企业对公安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以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铁决心、强担当、新举措,全力冲刺人民群众“三感”测评“十连冠”,为护航晋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贡献硬核力量,让广大企业家在晋城安心发展、舒心发展、大有发展!
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报告3篇
为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民乐县公安局按照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掖市优化营商环境季调度年评价办法(试行)》等3个办法的通知(民政发[2021]69号)和民乐县委办公室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民办发[2021]7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局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我局制定印发了《全面深化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文斌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郑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弢、政工监督室主任宁旭东,指挥中心主任魏辉春兼任副主任,督察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安大队、交警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分析存在的不足,明确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各部门警种的职能作用和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建立服务企业“护航警官”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完善了“护航警官”制度,制定了民警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持续落实甘肃公安“双十条”相关要求,对照任务分工,主动作为,治安部门对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了摸排梳理分工,并确定22人担任护航警官,确保任务落实到人。针对每一个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一名民警专责、一套机制保障,切实解决企业遇到的治安问题和实际困难,促进辖区经济健康、高效发展。一是落实项目警官对接。我局对全县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逐一成立由分管局领导负责,属地派出所为主体的服务专班。实行定期联系制,社区民警、所领导、局领导每月深入检查一次,及时掌握动态信息,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二是实行项目责任服务。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辖区派出所深入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调研,对违法犯罪、涉稳涉访、治安隐患等提出打、防、管、控等一系列服务举措,落实案件责任侦破、矛盾责任化解、重点人员责任稳控、安全隐患责任整改、环境责任治理的五项责任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早侦破”。为企业安全有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三是强化企业治安保卫。严格落实企业、重点工程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主体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重点工程主要负责人为法定的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主体,并督促建立和完善内部治安保卫机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及时发现整改各类治安隐患。四是积极排查涉企矛盾纠纷。我局各部门警种大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紧紧围绕涉企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社区,深入排查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掌握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疏导化解和源头稳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了小问题引发大隐患,小矛盾引发大案件。
三、严厉打击犯罪,全面优化发展环境
2021年,我局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保障和服务辖区企业健康发展,依法保护辖区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开展。一是建立涉企案件快速侦办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对涉企犯罪案件快速受理,快速侦查破案,快速追赃挽损。二是加大对金融诈骗、虚开骗税、假发票、假银行卡、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优先查办侵害重点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三是在办理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中,对嫌疑人自愿认罪、真诚悔罪且社会危害不大的,慎重使用限制人身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四是主动会同银行、银监、工商、宣传等部门,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整治活动,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全面准确地摸清各类风险底数,同时利用新闻媒体适时通报经济犯罪的动态、特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企业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避免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五是严打涉企网络传销、金融等方面的违法犯罪。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形势严峻复杂,我局持续加大对新型网络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黑社会性质的高利贷和有舞弊藏匿行为的金融操控、关联交易等经济犯罪的排查力度,确保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
四、继续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对3种从轻处罚情形、1种减轻处罚情形和9种不予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和适用条件,按照省公安厅下发的《甘肃省公安机关“两轻一免”清单》,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时,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基本事实和《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规定的“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具体适用情形,先确定依法适用的处罚幅度,再综合考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对象、后果、数额、次数、行为人主观恶意程度,以及从重、从轻、减轻等法定裁量情节,作出具体的处罚决定。坚持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尽可能减轻对企业正常发展的影响;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企业正常经营的,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确保因案件办理对企业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
五、实行户籍管理贴心服务
我县12个派出所现已全部开通“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户政业务,并制作宣传彩页及流程图积极宣传、大力推广,为企业用工、群众办事提供便利,让企业、群众利用互联网开展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在线申报等业务。在户籍办理中实行“零门槛”落户,开展为企业集体用工、企业招录人才等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数据处理、户口办理、证件制作、证件质检等一路都加急处理,大大缩短了办证时间,为企业提供了强力支撑。同时为派出所购置满意拍4台,户籍业务办理电脑5台,针式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指纹采集仪1台。车管所大厅配置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自助服务终端,通过设备更新,提高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了满意度。
六、优化道路环境,提升交管工作服务水平
一是交警大队各中队对营商企业采取灵活管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一般违法以教育为主。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不扣车、不罚款,免检放行,保障快速通过。优先给予运送鲜活农产品、粮油、食品、药品等物品的配送车辆城区道路通行和停靠作业权,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货物运输、工程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货运车辆的通行管理,优化停车位设置,对轻微违法行为开展以劝离、警告为主的“柔性执法”。二是事故处理中队对合法、有保险的营商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责任明确且能保证肇事车辆继续安全行驶的,不予扣留车辆,争取案件当日查结。三是交警大队定期深入到营商企业走访,征求企业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架设交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不断增强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大队与企业签订相关安全责任书,并要求企业同时跟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四是在下雨天企业停工的时间段,宣传民警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对企业相关驾驶人进行培训教育。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举措,邀请群众参与宣传,举全县之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七、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1年,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媒体,加强宣传和舆情引导,组织民警认真开展“百警进千企”活动,将5.15宣传日延伸拓展为“服务企业日”,一线民警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开展经济犯罪防范知识讲座、法制宣讲及座谈会,重点介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犯罪形势和特点,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传授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普及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投资风险意识,提高他们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深入企业广泛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并指导企业员工下载国家反诈中心官方APP,与广大员工签订居民诚实守信防诈骗承诺书,有效提高了企业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工作打算
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我们认为在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方面,还存在盗窃企业和重点项目物资,破坏施工设施等突出问题;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方面,存在企业用工和周边人员流动性大、成分复杂,出租屋基础信息不准,管理工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存在企业内部劳资纠纷,因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引发企业与驻地群众的矛盾纠纷,因企业工程承揽引发的拦截车辆、封门断路、干扰生产等问题。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公安民警进企业、进项目、进工地,切实当好企业的政策法律宣传员、涉稳信息联络员、治安管理特派员、企地纠纷调解员、内部防范督导员,对企业只支持不限制,只帮助不麻烦,只指导不干预。二是创新服务机制。坚持“满意”导向,继续推行预约式、一站式服务,不断转变服务形式,改进工作方式,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三是创新执法方式。始终将涉企案件和矛盾纠纷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大事来抓,围绕影响经济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不断加大防范、打击力度,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努力营造和谐的营商环境。四是开展综合治理。强化企业及周边地区治安排查力度,加强涉企案件分析研判,坚持内部单位治安状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企业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迅速扭转治安局面,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