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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www.16system.cn 2022-08-10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法律法规最新修改及调整,按照县政府要求,完善和修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前瓮安县交通运输系统共有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共254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183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事项8项。

  (二)全面履行行政职责

  交通运输主要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责任履行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的集中统一领导;瓮安县交通运输局下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置事业编制18人,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目前到岗到位情况:事业在编人员12名,其它执法辅助人员6人,其中1人脱产下沉到猴场镇大田坝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另一人,抽调到瓮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三)普法宣传,营造交通运输领域整治氛围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法制宣传为契机,结合超限超载整治、打非治违、非法改装等专项整治为落脚点,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法制水平;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增强社会监督的参与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浓厚的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氛围。2021年以来,共投入法治宣传工作经费约0.8万元,利用单位场所LED屏、悬挂横幅的方式参与宣传24家次;发动出租公交车参与行业整治宣传1000余辆;制作宣传展板2块;开展超限整治、打非治违、普法宣传等活动5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通知》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作出工作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着力解决本领不强、担当不够、执法不廉等方面问题,一是派遣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省、州、县关于行政执法培训5批次,参与人数12人次;二是以领导干部上讲台方式,开展内部执法培训10次,100%覆盖全体执法人员;组织签订《2021年行政执法承诺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程序、廉洁执法的目标。

  (五)严格执法,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打非治违”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检查车辆2190余辆,共查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31起,立案15起,处罚金额31万元;查处违法违规客运车辆34起,处罚金额0.695万元;查处客运、危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36起,处罚金额7.25万元。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207辆,卸载车辆2162辆,卸载货物4万多吨,查处未规范装载4起,罚款5000元;巡查货运源头企业25家次;处罚非法改装车辆9起,罚款1万元;开展县乡公路安全巡查200余天次,巡查里程约3000多公里,处理破坏(损坏)公路安全设施12起,收取公路赔(补)费55492.5元。

  (六)处理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投诉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举报投诉的服务工作,提高群众执法监督参与度、满意度,通过监督电话、12345平台,本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投诉的处理工作,主要涉及非法载客、出租车乱停乱放乱收费、拒载、公路的损坏赔偿等工作,今年以来受理各类投诉共计350起,切实做到每一起投诉让当事人满意的目标。

  (七)行政复议、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我局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有12人(其中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岗10人,岗位调整或派驻乡村振兴2人),且执法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缺乏法律专业和高素质的法制工作专门人才,不能满足繁重的交通执法工作需要。

  (二)执法车辆较少,不满足正常工作开展。目前,我局共有执法车辆2台,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远不能满足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增强干部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精心谋划和安排部署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持续、深入、强化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干部法制理论学习;利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段开展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宣传。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基本准则。围绕全县普法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全体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让“八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局各项工作,依法行政、法治交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初步形成。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第一议题”内容。明确要求局各级党组织、局属各单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第一议题”内容,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

  (二)以局党组会议形式开展学法活动。在局党组会议上专题宣讲、集体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等重要法治文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修订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制度—标准—培训—督导”的依法行政闭环工作机制,推动法治交通工作专业、高效、务实开展。2021年,我局起草了《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并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由此确定了在长沙县共享单车的投放管理模式。

  (四)持续推动依法科学决策。一是不断完善局党组会议、内容、程序,健全集体决策机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事项,均需经过征求意见、适当酝酿、请示报告、集体决策等环节,并邀请纪检组到场监督,所涉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法律服务作用,将合法性审查纳入重大行政决策前的必经程序。今年以来,针对重要涉法文件提出法律意见书10余份,对288件合同协议开展合法性审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职能,推动交通服务走实走深

  2021年,我局入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133项(独立项53项、业务办理项80项),其中承诺件104项、即办件29项。实现就近办8项。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1232件,同比增长30.1%。

  1.压缩审批环节。根据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运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人员对我局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大幅提升窗口行政服务效能,实现70%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

  2.推进网上办理。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列入“湖南政务服务网”,符合网上申报受理的事项实现了全过程网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即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让群众真实感受到办事的便利性。

  3.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完善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机制,推行“全天候”政务服务。贯彻落实上级惠企文件精神,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快捷办理。同时继续执行货运车辆“三检合一”的便民服务政策,支持货运车辆异地检测结果互认,保持与有质资综检站的实时联系,保证综检数据与运政系统实时对联。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方便群众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 

  (二)推进依法行政,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稳步加强。 

  1.强化对执法单位的工作指导。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限期整改,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

  2.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扎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1年度共随机抽取道路旅客运输、危货运输、驾培机构、维修业户、货运站场等30余家企业开展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同时联合市监局、交警大队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一次。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全年深入物流园区、水上交通、道路运输、铁路沿线及隧道桥梁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共计排查治理一般隐患900余处。处理省、市、县整治办交办件50余份,累计排查治理道路风险路段隐患13处,整治交警部门抄告170家普货企业和692台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督促运输中心、运服中队对涉事企业(个体户)开展警示约谈40余次。每季度与县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34家渣土运输企业、15家混凝土企业及物流园区开展联合检查,对排查交办的105处物流园区违章建筑已暂停经营30处,其中整改完成9处。

  3.依法做好投诉咨询和信访工作。一是高质量完成政府服务便民热线事项的办理工作。截至12月,我局共接收政府服务便民热线转来市民群众关于交通行业事项工单2956件,按时完成率达100%、市民满意率为99.85%。二是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信访工作,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引导信访群众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群众依法信访的理念。2021年共办理各类信访件9个,全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调查处理和回复,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含局领导接访人次)。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法治交通氛围不断提升

  1.落实普法责任。制定普法年度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压细压实,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持续开展依法防控疫情宣传,认真开展疫情防控“三法一条例”宣传工作,多种形式开展依法防疫宣传。

  2.认真组织宪法和新法宣贯学习。积极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专题宣贯,邀请专家就《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鼓励干部职工加强法律学习,培养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

  3.丰富普法形式,推进全民学法。紧紧围绕交通运输系统的中心工作,形式多样地广泛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顽瘴痼疾”、“扫黑除恶”、“交通领域执法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活动,主要到辖区交通要道、车站、货物集散地、建设施工工地和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悬挂横幅;在各镇(街道)、企业、车站以及办证窗口共派发宣传小册子、单张;在车站、公共汽车张贴标语。同时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开展集中宣教2次,宣讲4次,面对面集中宣传活动6次。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交通运输系统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系统体制改革之后的组织结构转型,人员工作性质、社会各方面关系的调整等。一是联动执法机制不强。部门间建立了一定联动执法机制,但与常态化、机制化仍有不小距离。二是法治管理能力不足。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新业态不断出现、新职能不断增加、新业务不断拓展,少部分管理人员适应能力不强。存在法治思维不强、法治能力不足的短板。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创新意识,普法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和氛围,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普法的积极性。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

  (二)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证照分离”、“放管服”的总体要求,梳理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积极推进全流程网上审批,提供审批结果的物流快递和审批收费的在线支付服务,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全流程自动审批为目标,提高审批效率、消除廉政风险、增加人民群众办事的便捷感和获得感。

  (三)建立健全行业新型监管制度。构建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抽查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行业监督检查机制,逐步推广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快制定货运、维修、驾培、出租车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全行业诚信监管制度,完善交通运输信用评价标准,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于不满足资质条件、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经营者,督促整改,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吊销撤销许可证照等惩戒措施,促进市场主体自我规范、自主管理、守法经营。

  (四)积极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手段,有针对性地加强《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等重点法律的宣贯,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持续面向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法规规章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有效实施。持续推出市民喜闻乐见的法治交通普法宣传品牌,利用公交车、公交站台、交通工程施工围挡等配合开展公益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局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深化法治交通建设,推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轨道,法治交通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县跑改办要求,完成审批事项比对、跨区域通办事项梳理工作,通过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提升掌办网办率,积极营造更快捷、高效、规范、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完成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证明类告知承诺制事项梳理,事项标准化核查规程编制,并实现上线办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做好政务服务2.0推进工作,梳理我局政务服务2.0下放乡镇事项,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2、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涉企收费政策和限制行业公平公正准入政策的清理工作。对我局有关政策措施、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5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经审核保留5件。

  3、加强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严格按照《天台县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落实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政府合同备案工作,加强对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提升行政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本年度共审查政府性合同69件,没有因政府合同争议引发的诉讼案件。

  (二)持续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修订权力清单和裁量基准。根据综合执法改革需求和法律法规变化,做好国家监管平台、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交通领域县级事项的动态维护工作,动态调整交通运输权力清单、监管事项清单,提高交通运输自由裁量基准的科学性、合理性。

  2、推进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上报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计划2个(苍山、街头),12月中旬已完成全部项目建设。装备采购方面,已完成执法记录仪采购36台、24口数据采集台2台,一线执法人员执法仪配备率100%;完成处理大厅便民物品配备,高清仪、身份证识别器等必配装备的采购。

  (三)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及证件管理。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执法证件清理以及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发及新证申领启用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三覆盖”。已完成基层站所政务公开栏全覆盖;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全覆盖;全年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52件,法制审核及上报备案52件,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案一审”全覆盖。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执法队积极组织开展了“两客一危”春雷行动、延伸“八无攻坚保卫战”,推进路域环境整治、超限运输“百吨王”整治行动、工程车辆抛洒滴漏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稳有序。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76件,罚没款金额91.06万元,无行政复议变更、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

  2、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

  一是创新执法数字化场景应用。我局牵头的营运车辆进出(含包车备案)一件事数字化场景应用项目被列入省交通运输厅试点场景。该项目通过数字化改革赋能客运包车业务,打通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与道路运政系统的数据壁垒,实现一个账号包车全流程管理。迭代优化秒批功能,集成审批管理端入口至浙政钉,实现审批管理人员移动办公。包车备案标志电子化管理,群众在公路与运输网上服务大厅查看包车备案结果及备案标志牌信息,可自行下载打印,免除审批人员发放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2021年度天台县道路运输行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2021年天台县道路运输行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设置抽查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今年共设置抽查任务16个,开展双随机抽查67次,即时抽查19次,“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跨部门联合监管率18.75%,信用监管率100%,监管效能大幅提升。

  三是推进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着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平台建设,已完成建设点位1个,位置在S326省道27K+100M左侧,处于天台三门交界路段卡点,该点位已实现省平台数据对接,并通过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目前已投入使用。新增点位1个,位置在老60省道26K+000M,该点位与已建成的点位相互配合,可以实现东边三门方向过来车流量的完全掌控,该点位目前还在建设中。

  3、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

  一是统筹内部监督力量。2021年局里调整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分工;印发《天台县清廉交通建设实施意见》《2021年天台县交通运输纪检工作要点》《天台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实施细则》,同时严格落实《天台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天台县交通运输局失职责任追究制》《天台县交通运输局干部问责制》等制度,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追责力度。

  开展以“四强化、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啄木鸟”行动,通过案卷评查、网上抽查、专项检查、现场督察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即时责令整改。

  开展交通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整治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天台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整治方案》,编制“三张清单”,聚焦执法队伍内部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清单式”整治活动,并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销号任务。先后接受省、市级暗访督查5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7个,整改完成率100%,开展全员自查自纠2次,完善职责制度51项。

  二是创新廉政举措,拓宽监督渠道。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执法人员公正清廉执法,我局推出了廉政监督意见书制度,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办结后自愿填写《廉政监督意见书》反映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实施廉政监督意见书制度以来,拓宽了监督举报渠道,方便当事人针对执法人员在立案、调查取证、执行等每一个环节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并提出反馈意见,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四)加强法制保障

  1、推进诉源治理化解行政争议。

  为深入化解交通运输行业矛盾与纠纷、维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依据《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天台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等规定,组织协调全局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和督促各相关科室、队行政调解工作的落实。重点加强对客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驾培、道路运输服务等场所、人员的排查,有针对性的采取治理整顿措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产生。加强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的衔接与互动,对符合行政调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调尽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行业稳定。2021年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35件,成功调处35件(其中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纠纷21件、机动车维修14件)。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干部学法制度,持续开展“法润交通”普法教育。将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与中心理论组学习相结合,印发了《2021年天台县交通运输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参照学习计划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辅导讲学、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党内法规制度及交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的整体法治能力水平。

  二是强化标准培训,提升法治素养。执法队成立后,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及业务素养,结合今年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开展的执法能力比赛活动,制定2021年法制培训计划。集中组织学习《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1.0版)并开展标准案卷制作培训活动。邀请市执法队业务骨干来我局授课,并集中对一线执法过程中碰到的法律适用、系统应用等方面疑难问题予以解答。5月初,借市交通运输局在天台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的机会,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听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学习贯彻新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提升交通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知识,9月份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培训教育活动。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根据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现外聘专业律师1名,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制度、合同、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发挥了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4、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擦亮普法宣传品牌。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2021年度天台县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并做好责任分解。先后组织开展了“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月活动,送法进乡村;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企业;开展法治进工地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浙江与宪法宣传月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开通普法专线,在全县100多辆出租车顶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普法宣传内容。通过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大提升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局行政执法队成立以后受编制等原因限制,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执法队伍与日益繁重的行业监管、安全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现有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程序意识、执法技能和信息化手段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非现场执法案件占比较少;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升,在案卷评查中发现部分处罚案卷在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方面仍有不足,存在瑕疵,需要进一步提升案卷质量。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初按照“十四五”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及时调整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制定了《2021年天台县交通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逐一分解,与其他目标考核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党委班子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及时调度解决有关问题,为法治建设提供保障。本年度没有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被问责的情况发生。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完成法治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不断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加快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度。

  (三)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创新培训形式,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的更新解读,梳理执法要点,解决执法难点,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

  (四)积极做好数字化法治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工作,提升智慧化执法与监督水平。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通过综合监管、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组织案卷评查、网上实时检查、交叉检查和明查暗访,确保取得实效。

  (六)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执法过程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润交通·共筑幸福路”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执法工作中开展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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