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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www.16system.cn 2022-07-21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精选15篇)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1、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愉景华庭』地下 号车位,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以车位现状为准。

  2、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购买车位以个为准,不按面积大小计,但维修基金需以房产局实测面积交费。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有偿转让费。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将上述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三、交付日期

  暂定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逾期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车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车位有偿受让费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车位,甲方应支付车位有偿受让费0.1%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 使用权限

  1、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住户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5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东莞市 路 号 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转让给乙方。该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详见附件1。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万元; 在双方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后支付 万元;余款1万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3、过户过程产生的契税,由 方负责。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01 %的逾期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 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 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重庆市彭水县 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2、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五条 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乙方已购买魅力之城(二期) 号 单元 室房屋,并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购买甲方转让车位壹个,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车位具体购买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1、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魅力之城(二期)』地下 号车位,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以现场实地为准。

  2、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有偿转让费。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将上述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三、交付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但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签订之后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以及宏观政策调整、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等特殊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可相应延期交付而无须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

  四、逾期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车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车位有偿受让费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车位,甲方应支付车位有偿受让费0.1%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 使用权限

  1、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住户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5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7

  出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_________,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地下_________层,该车位编号为_________(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 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某小区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_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 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乙方已购买魅力之城(二期) 号 单元室房屋,并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购买甲方转让车位壹个,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车位具体购买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1、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魅力之城(二期)』地下 号车位,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以现场实地为准。

  2、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有偿转让费。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将上述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三、交付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但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签订之后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以及宏观政策调整、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等特殊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可相应延期交付而无须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

  四、逾期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车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车位有偿受让费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车位,甲方应支付车位有偿受让费0.1%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 使用权限

  1、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住户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5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出卖方):

  注 册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乙方(买 方 )

  身 份 证 号: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小区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地下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 编号为 号地下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地下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注:此价格中不包含地下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乙方签定本协议,首付地下车位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其余价款在一周内交清或向中国工商银行薛城支行进行银行卡分期贷款支付,甲方作为该笔贷款保证人。在银行贷款还款过程中若乙方连续逾期3期或者累计逾期5期,工商银行将终止办理乙方地下车位分期贷款并有权从甲方保证金账户中扣除乙方所欠贷款金额及利息和相关罚息,如造成此后果,甲方有权无条件把该地下车位收回,而乙方已交地下车位使用费甲方不予退还,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协议金额 × %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所购的上述地下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地下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地下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费用。

  五、乙方使用地下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六、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七、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地下车位时,乙方必须无 条件配合。

  八、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地下车位的管理方 式。

  九、在国家政策的允许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 更协议,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地下车位 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相应费 用。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二、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银行壹份。

  十三、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出让方):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身份证号:_____身份证号: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新明半岛雨荷轩地下车位转让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明半岛雨荷轩地下车位。

  二、协议价款

  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三、双方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后24小时内,乙方将转让款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2.甲方在收到款项后转让甲乙双方一同将该车位在物业就该车位的使用权手续办理完毕。

  3.乙方将该车位转让款项向甲方付清时,原向甲方转让该车位带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原向甲方转让该车位的一切手续(发票、收据等)均应交付乙方。

  四、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有效,修改无效。

  甲方(出让方):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12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所在土地用途为:车位,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车位所在楼栋【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车位预售依据

  该车位已由_____________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三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幢】【座】地下______层____号,该车位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该车位所在楼层【层高】【净高】为:____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_____米,最高为:_______米。

  出卖人委托预测该车位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__________,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车位有关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车位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车位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___。

  3、该车位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2和3可以同时选择)

  抵押权人同意该车位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车位价款。

  1、按照“个”计算,该车位总价款为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车位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3、其他约定。见附件四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车位总价款的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 出卖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车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不得擅自变更。

  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九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十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 、 、 、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车位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该车位四至已划线;

  第十一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时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车位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车位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交接手续

  (一)该车位达到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车位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一条处理。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 车位质量的约定

  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该车位所在楼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车位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车位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车位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使用承诺

  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六条 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车位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二)转移登记

  1、车位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车位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车位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__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该车位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车位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

  第十七条 前期物业服务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 __________提供停车管理服务。该企业应该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

  出卖人依法选聘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停车管理服务。该企业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的备案手续。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按照【年】

  【半年】______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按照前期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地下停车管理服务。

  (四)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见附件六。地下停车管理服务的内容应与前期服务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一致。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六的内容,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提供停车管理服务,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申请办理该车位的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出卖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申请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申请预售登记。预售的车位已抵押的,预售登记应当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共同申请。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1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重庆市彭水县 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自本协议签定日起,该车位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履行转让合同。甲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退还转让总价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50%的违约金。

  2、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五条 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1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鱼台县城区翠湖龙庭小区玖号楼东单元壹楼西户车库使用权转让事项,签订合同如下:

  一、转让车库使用权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鱼台县城区翠湖龙庭小区玖号楼东单元壹楼西户车库一个,本宗车库面积为贰拾陆平方米,具体编号为 。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甲方收到乙方该款项同时提供签字并按手印的收据。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三、双方权利义务

  1、该宗车库在移交乙方之前,甲方购买该宗车库产生的有关费用及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该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负责腾空车库交于乙方,并将车库有关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宗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移交之前的车库管理费用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全部车库转让金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经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甲方车库共有人同意上述车库转让给乙方,并在甲方处签字按手印。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