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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治限治超方案

www.16system.cn 2022-07-19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交通部,治限治超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交通部,治限治超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公路治超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进一步加强我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有效打击处理阻碍治限治超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区三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经分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治限治超专项整治工作,为使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治限治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政工室、刑侦、治安、巡逻及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巡逻大队,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巡逻大队大队长-任副主任。

  二、行动时间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年3月1日至20-年6月1日,为期三个月。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要在区委区政府及治限治超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组的直接领导下,切实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严厉打击带车领车、聚众堵车、集体闯卡等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和治限治超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确保通过开展此次治限治超集中行动,使全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果。

  1、联合行动工作组。巡逻大队负责配合区治超办部署的临时治超行动及公路局鸿运停车场的治超工作;分局在衡龙桥治超点设立治超执勤室,抽调3名民警开展常态治超执法工作。各派出所负责配合本辖区内源头企业的治理工作,以及流动治超点警情的先期处置工作。

  2、专项打击工作组。治安大队负责对涉及超限超载货车司机聚众堵塞公路、集体闯卡、有组织带车领车、拒绝、阻碍、围攻、袭击治超站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工作。刑警大队负责对治限治超工作中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进行侦破打击。要及时掌握可能引发治超治安案件等突发事件的线索、信息,利用电子卡口和路面视频监控系统锁定、收集阻塞交通、集体闯卡、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的证据,坚决予以打击。

  3、宣传报道工作组。政工室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行动。要让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及公安机关整治超限超载的决心、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法规。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战果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治限治超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精心组织,严密施划。各工作组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要将工作措施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位参战民警。

  2、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高压态势。各警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协调解决治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形成工作一盘棋。专项整治工作领组要加强同交通、公路、安监、交警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按照协作机制,及时通报和处理发现的问题,形成全区治理超载的高压态势。

  3、把握政策原则,严格公正执法。全体参战民警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要加大治超的工作力度,更要强化依法行政。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办案的质量,避免因民警执法不当而引发警民冲突事件。

  4、加强检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5、强化信息报送,把握工作动态。各工作组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力求做到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全面细致,凡重大信息各要及时报告,便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随时掌握工作动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

  交通部,治限治超方案

  根据铜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省道路运输局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铜市交安[20-]67号),为深化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道路运输源头治超力度,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道路货物源头单位、货运企业、维修企业、货运站(场)经营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货物运输源头治超治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治超治限工作持续、稳定、有效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治超治限集中整治,重点对治超治限车辆、货物源头、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治理,实现运输车辆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运输车辆无非法改装;供货源头无非法装载;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载货车辆无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得到及时处置,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治超治限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轨道。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排查公布及监管工作。

  全面掌握全县道路运输货物源头单位情况,公布货物装载管理规定,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采取派驻监督员、长期稽查、技术设备实时监控和接受群众举报等措施,切实抓好货物装载管理;督促供货单位和运输车辆驾驶员严格执行合法装载规定,禁止超载超限车辆出场(站、厂),督促购货单位举报超限超载行为。

  (二)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工作

  对全县范围内车辆维修市场进行规范整顿,对从事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的企业和场所,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杜绝不合规载货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在公路重要地段(如货物源头运输卡口、治超站点)安排专人值守,依法查扣从事运输的非法改装车辆。及时与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订承诺书,督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经营。

  (三)认真落实“一超四罚”工作

  坚持不卸载不放行的原则,采取既卸载、又罚款的办法,对经确认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并逐一进行登记核实,建立台账;对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短途接驳、拒绝接受治超执法检查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源头治超治限管理,确保源头治超治限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江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源头治超治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设置货物运输源头治超治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任钰任办公室主任并具体办公。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治超治限工作,在江口县人民政府、县交通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源头治超治限工作,同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

  (二)执法成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治超治限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政,通过设点、稽查等方式对货源单位的治超治限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认真履行执法监管职责。

  2、对货源单位进出场车辆登记、统计制度、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维护装载、配载现场秩序。

  4、加强宣传与教育,对源头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不属于本部门处罚的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5、加强与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遇有突发事件要灵活应变,果断处置,及时上报。

  交通部,治限治超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主导、镇街担责、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巩固和提升治理能力,推动治超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根据《20-年全县治超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坚持“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抓治超就是促经济发展”的理念,始终把治超作为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工程抓实抓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集中治超,不断丰富和完善治超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积极打造良好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有效推进,成立黄兴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基层党建办、财政所、应急管理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黄兴派出所、黄兴交警中队、黄兴行政执法队、黄兴市监所、各村(居)委会

  黄兴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治超办),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114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治超办:负责全镇治超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对镇域范围内货物源头企业进行监管。每月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县治超办。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联合治超行动。

  黄兴行政执法队:加强对货物源头企业的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车辆非法营运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建立监督检查台账与日常巡查台账,对执法过程中查处的违法车辆,登记源头并交由相关部门查处,落实“一超四罚”制度。

  黄兴交警中队:开展常态化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运输车辆非法营运、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等违法行为。对执法过程中查处的违法车辆,登记源头并交由相关部门查处,落实“一超四罚”制度。

  黄兴派出所:依法严格查处强行闯关、堵塞交通、聚众闹事、威胁治超工作人员等妨碍公务的行为,为治超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保障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黄兴市监所:加强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市场的日常监管,联合黄兴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非法改(拼)车辆企业和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加强对混凝土生产企业及砂石场的监督检查,明确联厂监管责任人员,落实巡查、监管制度,建立监管记录台账。切实履行源头监管职责,监督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应急管理办:加强对非煤矿山的监督检查,明确联厂监管责任人员,落实巡查、监管制度,建立监管记录台账。切实履行源头监管职责,监督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列入交通安全管理重点。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对渣土源头企业及渣土运输企业的管理,明确监管责任人员,落实巡查、监管制度,建立监管记录台账。切实履行源头监管职责,监督渣土源头企业及渣土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基层党建办: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治超工作宣传报道力度,扩大治超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浓厚的治超舆论氛围。在新闻媒体上对超载率高的货物源头企业和经常超载的驾驶员、车辆进行曝光,对货物源头企业和驾驶员形成警示。

  财政所:负责治超工作各项经费保障。

  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密切关注辖区内道路运输状况,充分掌握相关情况,发现超限超载和非法(改)拼装车辆及时上报治超办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

  四、工作举措

  (一)强化源头企业管控。

  1.摸清源头底数。全面排查镇域内货运源头企业,建立台账,明确行业监管单位和监管责任,并向社会公示。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源头监管职责,落实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监管制度,监督货运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完善技术设施。督促县公示的重点货物源头企业全部完成视频监控及称重设备的安装及接入工作,确保视频监控和称重数据100%接入县治超信息平台,联网率达到85%以上。

  3.压实主体责任。督促货物源头企业建立货运车辆、驾驶人信息档案,严格按标准装载配载货物,做好货物装载登记台账。不为无号牌(临时号牌除外)、无行驶证、无营运证(4.5吨以下除外)、擅自改装或者拼装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不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4.严格落实制度。每月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年吞吐量在20万吨以上)不少于四次巡查,每月对一般货运源头单位(年吞吐量在20万吨以下)不少于一次巡查,并做好源头监管记录。对存在超限超载行为的企业依法处理,并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督促其立行整改

  (二)深化常态化联合治超。

  1.强化部门联动治超执法。加强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动,严查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槽罐车等重型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以及无证(车辆营运证、驾驶人从业资格证)或持伪造、失效的证件上路运营的行为;使用擅自改装或拼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采取绕道、盯梢等方式逃避检测或使用非法改(拼)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2.开展区域联合流动治超。治超办牵头,每月不定期组织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流动治超行动,重点对主干道、高速公路出入口以及物流园、混凝土生产企业、砂石场等源头企业周边进行规范和集中整治。

  3.加强高速入口联合执法。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优化路地联合执法模式。及时派人处理高速经营公司报告的劝返车辆,并根据高速入口超限超载车辆通行情况,适时开展入口集中整治。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非法改(拼)装车辆集中整治。发现擅自改型的(以行驶证为准,行驶证未核明的依据GB1589-20-认定),一律引导至超限检测站(执法场所)、一律恢复原状、一律依法处罚。市场监管、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车辆生产、销售和维修场所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深化治超领域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砂石、渣土、混凝土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格处罚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深入推进治超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盯梢、带路、集体闯关、暴力抗法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化“政府主导、镇街担责、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落实治超“一把手”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加强工作研究部署,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例会,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扎实有效。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充分加强工作对接和协作,互通信息,形成治超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治超工作,形成执法促宣传,执法加宣传模式,对于重点货物源头企业采取上门宣传形式,让每一个运输企业、经营户、驾驶人了解治超政策,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做到合法装载、安全运输,形成全社会关注治超、理解治超、支持治超、参与治超的共识,营造良好的治超氛围。

  (四)高效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收集各自治超工作情况,明确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将相关治超信息报送至治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