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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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共县委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按照当地实际情况予以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实施办法》、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方案》为抓手,建立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促进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由“虚”变“实”、由“宽”变“严”、由“软”变“硬”,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握在手中,为与全县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局党委指导和督促下一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股室所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建设。局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在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经费支持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统一管理。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干部职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和认同。通过在全系统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文明创建相关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识水平和面对不良信息时的“免疫力”。
(五)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亲自抓、一手抓,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原则,主动、及时权威信息。进一步完善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和会商处置机制,局办公室加强QQ群、微博、微信及门户网站的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加强系统网宣员、新闻发言人、通讯员三支队伍建设,着重考察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耐心细致地做好对重大思想理论和舆论问题的引导,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七)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定期研判。健全全系统社会舆情收集报送网络,落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季度分析、半年通报的制度。局党委要对涉及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及时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工作机制
(一)开展好专题研究与舆情研判。局党委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建立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分析;建立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每年至少通报1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二)开展好意识形态检查工作。综合检查由局党组会同分管股室,每半年开展1次,检查结果上报上级党委组织。专题督查由职能股室负责组织,每年开展1次,检查结果向内部党组织进行通报。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会等方式。综合检查一般单独开展,专题督查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工作一同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不重复进行。
(三)开展好专题汇报工作。党组织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总结,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或当面汇报。
(四)开展好报告与述职。局党组将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范围,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党组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与评议。
(五)开展好教育培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并协助县委宣传部开展好意识形态主题宣讲活动。
(六)开展好绩效考核。局党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目标考核及“五位一体”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下一级党组织制定的考核体系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权重,不得低于上一级的相应权重。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等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格问责和追究。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施责任追求应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摆上重要位置。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这根弦任何时候都必须绷紧、不能放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牛鼻子”,牵一发而动全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党组领导班子应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机关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强化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机关党组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三)强化落实,深入贯彻实施。各股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落实、强化执行、强化督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硬杠铁纪抓紧、抓好、抓实。坚持问题导向,提出管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举措,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为一个个项目、一个个载体、一个个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学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我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名族团结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统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3、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2)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5、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规定的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县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8)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学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支部班子、行政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局党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20xx学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党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我校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学校支部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行政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支部委员和校长室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为成员。统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及落实。
2.抓好部署推动。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听取汇报和推动部署,在制度上、人员上、经费上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大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建设学习型管理团队为抓手,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1.认真制定领导班子和学习型管理团队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和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全体教师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结合推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抓好形势政策教育,组织教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部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廉政政策法规等内容,提升和推动全体教师正确理解和自觉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1.深入推进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价值目标,围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取向,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准则,全面系统地进行阐释解读,引导全体教师深入理解、准确把握“三个倡导”内涵,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2.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爱岗、敬业,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提升教师服务学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以“党员主题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4.充分利用“五一”、“端午”、“七一”、“中秋”、“国庆”等节庆,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在欢乐喜庆中倡导文明新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
(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加强网络评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2.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媒体团结引导服务制动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评论,善于运用新媒体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网速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五)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做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待。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迅速分析研判,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2.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有效途径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网上活跃人士、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密切关注方向,坚决防止非法串联、造谣生事,同时采取座谈、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危害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坚强队伍。
1.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用好现有编制资源,及时补充工作人员,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力量。
2.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3.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行监督,绝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精神的言论,绝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