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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心得体会2022三篇

www.16system.cn 2022-06-05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好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心得体会2022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心得体会2022一篇

  近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杨局长还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我深受教育和启示。认识到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的今天,在全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非常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警示教育基地观看的触目惊心违法犯罪的轨迹,清楚看到各类官员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手中权力去中饱私囊,满足私欲,演绎了一幕幕淋漓尽致的权钱腐败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腐化堕落,严重损害了国家干部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廉洁从政,掌握好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一、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为什么活着?为谁活着?人应该怎样为人处事呢?其实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行为回答着这个问题。人们的言论行为举止,都是由其世界观决定的,在世界观的指引下不断描绘人生图画。世界观决定人们的思维方式,决定人生观和价值观。之所以倡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就是要学会运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维方式分析、判断、处理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抵御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权力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权威和势力。在有组织的社会中,权力是由组织经过一定程序赋予执行者的一种强制他人服从的政治力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用权的责任意识,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白,权力是谁给的,手中的权力应该为谁谋利;凡滥用权力者,必将受到制裁。从而做到警钟常敲,时时警醒自己,时刻不忘权力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金钱的诱惑,永葆共产党、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要树立严于律己的形象

  树立严于律己的形象,就是要造就更高的思想境界和更高的精神追求,就是要努力加强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加强个人道德品质修养,在思想上筑起牢不可破的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商品经济社会的今天,人人都有占有更多利益的欲望,每个人也都有获得利益的权力。廉洁自律,就是要过好金钱关、利益关,正确处理好利益得与失的关系,享有合法利益。只有合理、合规、合法才是过好金钱关、利益关的准则,否则,金钱、利益就是引诱你走向深渊的门票。

  我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到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理,管得住小节。不该拿的钱坚决不能拿,不该办的事坚决不能办,不该吃的饭坚决不能吃,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去,自觉保持严于律己和为民服务的公众形象。

  作为一位基层环保工作者,不仅仅要提高环保工作业务素质,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政治理论素质,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始终坚持热爱环保事业的信念,严格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环保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心得体会2022二篇

  党的以来,就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通过学习、交流,我对重要讲话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新要求有了进一步的领会和把握,认真学习贯彻这些重要论述,对全党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政治定力,坚定立场方向,聚焦目标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联系工作实际,有几点体会:

  一、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一个政党,不严明政治纪律,就会分崩离析。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决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才能团结一心,共图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绝不允许任何人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这是底线,任何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追究。

  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13年6月1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强调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要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这是中国共产党结合新的形势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

  “四风”问题的提出,切中时弊,反映了群众对政府的诸多看法。“四风”问题反映出深层次的腐败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一系列规定出台,带来一股新风,全体党员干部在路线教育活动中,查找不足,解决自身存在问题,进而密切了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调动了广大人民的积极性,社会凝聚力不断增强,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不断加大。

  解决“四风”问题不能一劳永逸,必须要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使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风气养成重在日常教化,要时刻摆上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率先进行的公开承诺,就是将纠“四风”和树立新风并举,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引领社会风气向清正的方向发展。

  作风建设还必须落脚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对老百姓关心的突出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举措,一件件解决好,让大家感到我们是能办成事的,而且是认真办事的。这样才能取信于民、取信于全党。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小街小巷路灯改造、渔民上岸工程实施等,让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政府是在为百姓干实事,做好事,实实在在感受到纠正“四风”的成效,这样才能聚民心,得民智,共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为推动改革发展提供强大正能量。

  三、强力反腐倡廉,以廉政勤政促社会进步

  站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深刻阐述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他特别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表达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部署,表达了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转变作风的决心。

  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凡腐必反,除恶务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2014年仅蚌埠市就处分党同干部961人,移送司法机关65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86万元。反腐力度加大,使党风政风有了新的更大转变,逐步由不敢腐向不想腐迈进。

  四、众志成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2012年11月习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的,既饱含着对近代以来中国历史的深刻洞悉,又彰显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宏伟愿景,是在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奋斗目标基础上,推进实现“中国梦”的新的战略思想。

  在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要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仍须经历艰难漫长的追梦之旅。我们要把伟大的梦想变成美好的现实,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持立足新起点,不断创造新业绩。我们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13亿人民的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到21世纪中叶,中华民族必将实现伟大的复兴,到时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将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习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体现了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体现了对目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的清醒认识,表现出强力反腐的坚强决心,彰显了高超的领导智慧和工作方法。今年将不断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的讲话,提升思想境界,更好地指导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心得体会2022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只有责任追究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才能落到实处。近年来,庆元县委以责任追究为抓手,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的落实,党风政风得到明显好转。

  一、几个典型案例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每年年终,组织考核组对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列末位的单位和第一责任人违纪违法被立案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XX年年,有4个单位5名领导干部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二是对廉政建设方面发生重大案件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XX年年以来,庆元县林业局及其下属的庆元林场、森林公安分局、营林公司、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等单位共15人因受贿、渎职相继被查处,其中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县纪委报经县委同意,决定对县林业局班子进行责任追究,对县林业局党组诫勉一年。林业局下属基层单位申报先进集体、林业局班子成员个人评优评先均因党风廉政问题被“一票否决”。

  三是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XX年年,县食用菌科研中心发生菌株错种事件,影响6省23个县食用菌生产,造成109批次群众上访,给菇农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县纪委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责成县食用菌科研中心主任陈某引咎辞职,给予分管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另一位副主任被诫免半年。

  近两年来,该县按照规定,对领导干部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自身存在的不廉洁等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共取消了9个单位10名领导干部的评优评先资格,廉政诫勉谈话23人次,党纪政纪处分7人。实践证明,只有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才能促使广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得到落实。

  二、责任追究过程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把准追究尺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责任追究有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在具体实施中,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松紧有度”的原则。不履行职责和不正确履行职责有所区别,前者要从严追究;因责任心造成的工作失误和因能力水平造成的工作失误有所区别,前者要从严追究;对违反规定引发重大事故与组织部署不周密导致重大事故有所区别,前者要从严追究;对发生问题不闻不问甚至包庇纵容的与能主动查处或协助查处的有所区别,前者要从严追究。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处理好上级责任与下级责任的关系,不以下级责任代替上级责任;处理好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关系,不以集体责任掩盖个人责任;处理好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关系,不把主观责任规避为客观责任。

  (二)灵活运用方法。在责任追究过程中,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不同对象在事件中履行的职责不同,讲究政策,区别对待,灵活运用不同的手段和方法,以期达到责任追究最大的社会效果。一是对问题性质严重,且已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党纪国法,平民愤,树正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该重处分的要重处分。二是对问题性质不很严重,只在本系统或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的,为教育本人和系统内的干部职工,可采取组织处理的形式追究责任,如免职、责令辞职、调离重要岗位等。三是问题性质一般,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应引起警示,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的,主要运用教育手段进行责任追究,如通报批评、诫免谈话、责令检查等。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发生菌株错种事件后,该县坚持“分清责任、区别对待、灵活处理”的原则,对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的干部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对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的干部作出责令辞职的组织处理,对承担次要领导责任的干部诫免半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纪律效果。

  (三)注重组织协调。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组织协调,善于组织协调,找准位置,演好角色,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种力量,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真正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之中,推动全局工作的开展。具体落实到责任追究工作中,重点是建立健全三种协调机制:一是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科室之间责任追究案件的协调机制。由委局领导牵头,办公室、信访室、纪检室、党风室、执法监察室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职责范围内责任追究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纪检室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查清直接责任的同时,查清领导责任并予以追究;执法室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关部门和单位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导致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信访室发现有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或因处置不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科室之间信息共享,配合协作,形成合力。二是建立纪检监察系统上下级之间责任追究案件的协调机制。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案件或进行专项检查中,遇到因干部管理权限问题而不便追究时,及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及时将案件移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责任追究案件的协调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和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成员单位之间做到情况互通、案件互送、成果共享。司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涉案单位或个人违反党纪国法,应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材料和证据;审计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和工程项目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责任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审计材料。反腐败协调小组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移送案件和报告情况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几点体会

  一是责任追究要跟选人用人相结合。在推荐选拔任用干部时,要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成果,区分不同的责任,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实行否决、暂缓使用等措施,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同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制定对策,减少失误。对在推荐考察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弄虚作假、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的,在干部任免过程中以少数人研究或圈阅代替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的,领导干部违反组织原则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的,在提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收受贿赂造成用人失误的等等,都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坚决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从制度上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责任追究要跟制度建设相结合。要建立“一案一回头、一案一总结”制度,对实施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查找主客观原因和深层次问题,帮助有关单位分析总结,吸取教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责任追究在源头治理中的防范性作用。如对该县食用菌科研中心实施责任追究后,纪委监察局和科研中心一起,认真查找分析该事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在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同时,及时帮助其完善菌种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又如去年该县发生两起领导干部公车私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件,在进行责任追究的同时,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公车定点入库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与管理的通知》,并加强了明查暗访的频率和力度,公车私用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

  三是责任追究要跟项目建设相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为经济服务的中心意识、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责任意识和全县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把改善投资环境、优化服务当成第一要务,把责任追究工作贯穿到项目建设全过程,营造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在经济建设或项目推进过程中,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违反科学发展观,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违规干预和插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违规变更设计、提高概算,并利用职权从中谋取利益;随意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工作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等都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通过责任追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