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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五篇】

www.16system.cn 2022-05-02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rdquo,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如果该方法是在案例之前提出的,则为&ldquo方案&rdquo。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的文章5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6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常培治办【20-】5号)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时间确定方式

  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

  二、坚持安全健康原则

  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三、掌握审准操作流程

  (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座743室,联系电话:82801837)。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样表1-4)。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四、指导机构提前准备

  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工详实,职责到位。明确机构法人(举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实施举措、预警与应急等。校长(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学和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处处有监管,时时有监控”。

  2.全面筛查人员健康。指导各类机构要严格落实“一表、一码、一卡、一承诺”,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机构员工尤其是外籍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本人以及共同生活人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对外地返常的机构员工应实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最新要求执行(见附件5)。坚决拒绝不符合“防疫”要求未能进入学校上课的学生参与机构培训活动。

  3.消杀清洁机构场所。根据国务院《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防控指南》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相关要求,指导各机构要排查重点区域、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在“复培”前两天对机构内教学、活动、楼梯、厕所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记录。

  4.完善防疫保障条件。指导各机构要按照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紫外线灯、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等物资,重点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可配备、培训兼职卫生保健员)。各机构出入口设置“临时隔离点”,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5.加强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各机构要利用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多形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熟悉本机构防控工作要求,在机构内外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机构员工、家长和学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各机构要组织开展体温测量、发热症状处置、人员紧急隔离送医应急演练,每一名员工和学员要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五、落实日常防控举措

  (一)日常防控

  各类机构“复培”后,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疫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密安排“常态”流程。督促各类机构要按照学员不集聚的要求,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要在教学区外设置相对独立的接送学员家长等待场所,配备消毒设备,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培训场所要控制学员人数,人均3平方米以上(课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员工、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教学培训活动,停止举办引起家长或学员聚集的教学培训活动。各类机构不得提供学员就餐服务,教职工用餐应安排错时就餐、同向就坐,就餐中不交流,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离开。

  2.严格机构“封闭”管理。督促各类机构要细化对员工健康状况和出入地区的摸排、登记工作,加强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复培”条件的学员,一律予以劝返。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确有需要进出机构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一律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测温→登记→放行+监视”等流程。

  3.严禁学员“密闭”培训。督促各类机构要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相关指导要求,每天对培训场所做好空气消杀,并应持续开窗通风;不具备开窗通风条件的培训场所,在每批次培训结束后,应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照射消毒,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每次持续照射时间15至20分钟。做好空调及滤网消毒,使用效氯浓度为100—250mg/L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对空调进出风口每天擦拭消毒1次;过滤网每周浸泡消毒1次,每次浸泡10-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4.严肃健康“动态”跟踪。督促各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机构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机构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态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报送当日数据和按属地社区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学员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并及时通知属地社区、卫生疾控、审批登记等相关部门。

  (二)工作要求

  1.强化使命担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区、镇(街道)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层次培训机构防控工作体系,帮助各类机构准确掌握区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卫生疾控、就近发热门诊医院、所在社区等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3.强化督导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在各类机构“复培”前后开展明查暗访。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机构,对不符合防疫条件违规“复培”或疫情防控流于形式的机构应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4.强化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学员,各机构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5.强化网格巡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省政府“苏政办发【2018】98号”和常州政法委“常培治办【2020】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申报验收,积极推动有序“复培”。细化巡查摸排,对各类机构“复培”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第2篇: 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各学院、处、室、馆、所、中心: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要求,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成员:各学院院长、各处室负责人、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校医院院长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接受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持信息畅通,保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

  二、工作职责

  1.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发布各类与疫情相关的通知公告,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情况;2.校医院负责与上级疾病防控部门的联系、取得工作支持,制定学校疫情防控的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处置师生疫情突发事件,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3.宣传处负责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做好疫情防控的知识宣传,24小时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4.保卫处负责对学校各大门进行严格管理,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必要时封闭校园,维护学校安全稳定。5.资产处负责制定物资采购计划,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不受影响,为教学楼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在公共场所配备消毒液、洗手液。6.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全校公共场所、食堂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确保学校各类生活物资供应,确保师生就餐、用电、用水正常。7.学工处和国际处负责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实施方案,摸清学生基本情况,加强学生的疫情防护和安全教育。8.各学院、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的防控教育和信息收集,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1.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利用QQ、微博、微信、电话、短信等各类通讯工具主动、及时、准确的向每位师生公布政府、学校疫情防控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预防宣传,正确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要求师生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各单位也要注意加强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师生不去人口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地方,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身体不适务必及时就医。2.建立疫情防治信息“零报告”制度,各学院、各单位务必每日收集师生的健康信息并于17:00前向领导小组报告,有问题报问题,无问题报平安,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症状的师生应立刻向领导小组报告。3.严格管控校园。鉴于武汉市目前疫情发展态势严峻,除学校大门以外,学校西区大门和侧门关闭,保卫处加强学校大门管理,对进出校园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登记。4.积极处置突发疫情。师生在校期间有疑似病症出现,各单位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由校医院向上级疾病防控部门汇报并取得医治帮助。

  四、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事关学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大,不容有失。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XX、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意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疫情防控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做到思想重视、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二)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第3篇: 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01总体要求

  按照“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的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方针,严格做到“七个落实”,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药品器械落实、宣传教育落实,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局的发生和蔓延。

  02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统筹安排。

  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防控专项组:

  1、综合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消毒液、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仪、口罩等相关防护物资的采购、分发、备用;设立“疫情检测点”并负责建立人员体温、出入、外来人员台账登记;负责局机关楼道、处室、公共场所的消毒;负责制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负责上级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文件的报告、传达、应急事件的处置等综合协调工作。监控中心防控工作由监控中心主任文丽青同志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人员管理防控组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人员管控并登记造册;掌握局机关、各县(市、区)分局、局属各单位上报疫情人员详情,并将每日统计详情报局主要领导批示后,按规定方式向上级报告。

  3、医疗废物管控组

  工作职责:按职部门责要求,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中关于加强医疗固废物品管控的有关要求,不间断对全市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点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不出现任何不确定因素;

  4、外围督查组

  工作职责:按照市防空办安排,对我局牵头督导的涞水县、定兴县、满城区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每日将检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5、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烟花爆竹禁放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防控。

  6、水环境保障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

  7、环境执法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有效的处置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突出环境违法违规案件;对支队全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防控组织领导;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处置。

  8、环境监测组。

  工作职责: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测要求,配合环境执法开展环境执法监测。

  9、机动应急处置组

  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如有疫情感染人员,配合各专项组迅速对相关人员采取送医、处置等工作。

  03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成员要充分认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局党组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要分别内部人员逐人逐项明确工作,压实责任并指定专项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做好全局疾病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对人员管控要展开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实际底数,落实逐级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密切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各组要切实履行好各自防控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通报、协同行动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回保人员检测到位、个人防护到位、消毒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药品物资储备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全面形成防控合力,确保全局防控工作滴水不漏。

  (三)加强值守、及时上报信息。各组要切实根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24小时手机开机、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系方式畅通,遇到突发重大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和上级沟通,密切掌握情况,严格落实日报告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零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问题,积极主动引导。

  (四)强化督查,严格落实责任。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对各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4篇: 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01总体要求

  按照“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的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方针,严格做到“七个落实”,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药品器械落实、宣传教育落实,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局的发生和蔓延。

  02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统筹安排。

  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防控专项组:

  1、综合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消毒液、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仪、口罩等相关防护物资的采购、分发、备用;设立“疫情检测点”并负责建立人员体温、出入、外来人员台账登记;负责局机关楼道、处室、公共场所的消毒;负责制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负责上级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文件的报告、传达、应急事件的处置等综合协调工作。监控中心防控工作由监控中心主任文丽青同志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人员管理防控组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人员管控并登记造册;掌握局机关、各县(市、区)分局、局属各单位上报疫情人员详情,并将每日统计详情报局主要领导批示后,按规定方式向上级报告。

  3、医疗废物管控组

  工作职责:按职部门责要求,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中关于加强医疗固废物品管控的有关要求,不间断对全市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点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不出现任何不确定因素;

  4、外围督查组

  工作职责:按照市防空办安排,对我局牵头督导的涞水县、定兴县、满城区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每日将检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5、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烟花爆竹禁放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防控。

  6、水环境保障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

  7、环境执法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有效的处置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突出环境违法违规案件;对支队全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防控组织领导;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处置。

  8、环境监测组。

  工作职责: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测要求,配合环境执法开展环境执法监测。

  9、机动应急处置组

  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如有疫情感染人员,配合各专项组迅速对相关人员采取送医、处置等工作。

  03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成员要充分认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局党组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要分别内部人员逐人逐项明确工作,压实责任并指定专项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做好全局疾病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对人员管控要展开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实际底数,落实逐级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密切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各组要切实履行好各自防控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通报、协同行动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回保人员检测到位、个人防护到位、消毒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药品物资储备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全面形成防控合力,确保全局防控工作滴水不漏。

  (三)加强值守、及时上报信息。各组要切实根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24小时手机开机、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系方式畅通,遇到突发重大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和上级沟通,密切掌握情况,严格落实日报告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零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问题,积极主动引导。

  (四)强化督查,严格落实责任。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对各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5篇: 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各单位:

  近来,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湖北武汉为中心向我国多个城市蔓延,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张军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协调领导和处置各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

  分三个工作专班,分别按照主要任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广场公园专班

  主要任务:坚决杜绝人员集中在广场公园开展跳舞、下象棋、开直播和活动演出、兜售物品、游乐等活动。及时疏导疏散各类聚会人员,杜绝聚集现象发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市民群众正确对待疫情,不信谣、不谣传和自觉防控,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城市街道专班

  主要任务:坚持区域自治,进一步加大经营业主门前“四包”整治力度,突出加强餐饮食品经营业主检查力度。配合市场等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治理,确保区域餐厨食品安全万无一失。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特别对超市、车站、学校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路段要强化值守,强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快速处置,确保市区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三)环境卫生专班

  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力量,全面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水平。继续加大清扫清洁和保洁力度,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确保日产日清日处理。加大背街小巷和城中村垃圾处置力度,加大重点区域和部位的除污消毒杀毒坚决消灭卫生死角,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几点要求

  (一)要强化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围绕工作任务,采取得力措施,科学有序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扩散,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要突出重点,积极应对。各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认真安排,周密实施,积极做好各项应对工作。特别要围绕每个工作任务所防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随时积极响应全市疫情防控和处置等工作。公园广场组要加大人员的疏导疏散工作;城市街道组要抓住人员密集场所及人员流动量大的街道路口巡查疏散工作;环境卫生组要加大垃圾的及时处置和保证环境的干净整洁。确保防控工作不流于形式,不浮于表面。

  (三)要注意安全,紧密协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和受染人群情况复杂,而且防控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单位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要在工作期间严格规定,戴好防护口罩,做好自身防护防控工作,确保安全,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机关要要加强值班值守,严阵以待,并密切加强沟通联系,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地进行。同时,要积极预案,高度备战,组织落实好人员,随时出发,参与疫情防控处置,打一场没有硝烟的疫情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