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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www.16system.cn 2022-05-02
  责任书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工作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的文书。以下是好范文网分享的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意识形态教育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我馆意识形态领域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确保文化馆风清气正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贡献绵薄之力,结合我馆实际,特组织全馆职工签订本责任书。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在反分裂斗争中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二)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自觉抵制一切形式的破坏社会安定、破坏民族团结言行。

  (三)严格遵守七不准:

  1、不准拒绝接受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2、不准信教和参加宗教活动3、不准穿带有宗教色彩的服饰4、不准传阅非法读物和宗教宣传品5、不准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6、不准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

  7、不准参加民族分裂主义活动,不宣传封建迷信

  党员(职工):

  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工商所、直属机构党组织书记担负第一责任(没有设立党支部和配备支部书记的,单位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分管班子成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系统各单位按照《团风县工商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团工商党字[2016]3号)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系统各级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级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各级党委(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团风。

  8、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9、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打造文艺精品,传承乡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10、积极开展实施“十星级创建“活动、全民文明教育工程、典型示范引领工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工程,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1、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2、本责任书的执行,由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13、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中共**党委

  党支部

  签名:

  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xx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党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党组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分管单位各项工作开展的指导性内容,列入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我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

  4、党组成员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党组成员要对分管单位进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辨析干部职工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要情况、重要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6、党组成员要加强对文化、广电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讲座论坛等。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活动;

  7、党组成员要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的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8、党组成员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运用水平;

  9、党组成员要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运用新兴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

  10、党组成员要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