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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计划18篇

www.16system.cn 2021-10-03
民族宗教是指民族成员所共同信奉的宗教。这种共同的宗教信仰往往同该民族的民族意识紧密地相结合,其崇拜的神灵或信仰的对象有时就是本民族的守护神或传说中的始祖。以下是好范文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族宗教工作计划18篇范文,供大家参考选择。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1

  在辞旧迎新之际,为更好地做好丘北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2020年1月3日,丘北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及时组织全县6个民族学(协)会、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县委统战部和县民族宗教局体干部职工,召开丘北县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由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侯光权主持,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马兴龙、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杨永文出席会议。

  会议有两项议程,首先由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杨永文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十百千万”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八个方面对2019年民族宗教工作主要指标任务及重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针对2019年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稳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了2020年工作计划并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宗教届人士及少数民族(协)会成员充分发挥好联系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维护团结稳定的先锋模范作用,共同团结奋进。

  最后,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马兴龙同志对民族团结工作进行强调。一是要发挥作用,认真履职,扛起维护宗教团结的责任,做到抓关键、抓少数,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树立大局意识,引导教育好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县委、政府的各项决定,不要参与非法联名活动,不能擅自开办假期班。三是树立法制意识,加强各族学会和宗教场所的建设,加强对《中国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的宣传。

  通过此次会议,让各宗教团体、民族学(协)会负责人对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县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新的一年即将要开展的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更加坚定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信心,将有力推动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2

  2021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着力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宗教和顺,为绿色美丽、和谐稳定的剑河做出贡献。

  一、维护民族团结,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2021年我们深入贯彻学习2021年2月3日至5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视察时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积极推动新时代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21年,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和《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积极深入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做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6次以上,及时处置民族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发展民族经济,全力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以规划引领为起点,释放政策活力

  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发展政策,走符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山区经济发展路子。2021年,积极找到民族资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壮大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增收,推进民族团结。2021年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0万元以上,继续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文化传承、带动发展、促进增收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全域范围精品内涵提升。

  (二)继续实施好“双培”,激发内生潜力

  借力省民宗委“双培”工作培训,继续抓好2021年我县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培训工作,力争完成1个主体存在汉语言障碍的村寨开班培训,2个广播培训班,解决偏远贫困村寨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交流困难问题,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民族村寨自我发展内生力。

  三、加强领导宗教工作问题整改,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强“免疫力”,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主动抢占互联网宣传阵地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发挥县乡村三级协管员作用,坚决抵御各类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

  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2019年11月1日新修订),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假僧假道规范行政执法力度;每月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举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培训一期以上,培训人数60人(次)以上。

  (三)全员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继续深入开展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信教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四、其他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干部职工的年终绩效考评,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4次,每月与班子开展谈心谈话1次以上,班子成员与干部谈心谈话2次以上。加强全局干部的宣传教育,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意识。同时,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抓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业务,给人民群众带来方便。

  (二)扫黑除恶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扫黑除恶的宣传教育,不定时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排查,确保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信访维稳工作

  继续配合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民族纠纷矛盾排查,深入对宗教界人士开展宣传教育,跟踪其思想动态,确保不出现上访事件和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3

  一、以“六个一”抓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一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一是化解一批疑难涉稳问题,确保民族领域政治稳定。进一步做好湾丘基地应安置滞留人员的劝返和处置工作,协助湾丘乡加强凉山籍(除会东籍)和省外滞留湾丘基地人员联络和劝返力度。结合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民族特色、文化传承、生活习惯等元素,参与指导室内家具、生活必需品配备及房屋风貌提升,确保 6 月底前全面配齐,实现盖好房子建好家。配合扶贫开发局做好凉山籍自发搬迁非贫困人口相关工作,提请省市解决户籍落实问题。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民族地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强与乡镇联系,做好民族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族地区群众健康安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易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在民族地区培育文明、健康、科学的社会新风尚。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提升少数民族生活质量。开展新时代城市社区少数民族工作创新试点,创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式方法,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印发《关于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共享、共居的社会环境。三是拟定下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市、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家咨询会议,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影响力。邀请国家和省市民委领导和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米易,结合实际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咨询论证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理论保障。四是审定各类创建工作指标,根据国家级测评指标体系调整布局和深格打造创建全国示范县示范单位,重点打造一批质量和层次都比较高的示范点,丰富示范点内涵,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增强知晓率、影响力、带动力。积极申报米易县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增加全县示范点覆盖率。认真落实全省示范县2个(40万元)示范奖励项目。五是按照“文化+旅游”发展思路,举办一批民族文化活动,推进民族地区三产新突破。大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挖掘、宣传和传承工作,创作一批民族文化作品,至少创作并推介3—4首少数民族歌舞节目,建好2支以上民族文化展示展演队伍,在重大节庆赛会期间开展少数民族歌舞展演,展示我县民族团结成果和丰富的民族文化;精心制作火把节活动方案,高规格举办火把节晚会、少数民族选美比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展、少数民族体育比赛等民族文化活动。六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完善县、乡、村、组、户5级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人才台账,充分掌握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情况;出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措施,形成一整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积极与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协调配合,分批次组织县级机关、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赴高校系统培训学习民族知识和工作技能;继续组织好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到县级机关上挂锻炼工作。

  二、以“六个一”抓实宗教中国化方向实践,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依法规范管理

  一是继续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包括非法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所有场所全面关闭,一切宗教活动和聚会全面停止,所有场所除采购人员外,严禁人员进出,购买必要生活物资必须固定专人,确保2万信教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市督查、通报的宗教工作及宗教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问题整改。每月月初制定单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人、时间节点,月底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整改乱建小庙治理、部分乡镇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全面拆除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积极运用2019年度宗教巡察工作成果,定期和随机开展宗教工作督查,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三是完成伊斯兰教协会第三届换届工作。拟定工作方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长、副理事长。调整充实伊斯兰教协会班子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县伊斯兰教协会在新的解经工作和对宗教活动场所教务指导中的作用,提高伊斯兰教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宗教团体主动,不断提升宗教团体和清真寺自养能力。四是完成田坝清真寺二期、大水沟清真寺维修改造工程。督促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确保维修改造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推进道教道观建设各项筹备工作。五是着力开展“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化方向”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围绕三项创建工作,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宗教界人士教育培养教育,提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召开现场会,互观互检现场观摩,开展安全知识技能、民主管理培训。落实工作经费,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励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创建,争当先进,通过检查验收。每月汇总推进情况,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重点督导抓实灵佛寺民主规范管理、善牧堂及老教堂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场所管理组织履职情况、作用发挥的督导检查、考核管理,发挥考核激励、提醒约谈、过错诫勉、解除教职等手段作用。指导天主教界开展好《自立革新宣言》发表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强化独立自主办教。六是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对全县11个乡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99个村(社区)负责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员全覆盖开展培训,学习贯彻《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要点》和《全省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推动各级宗教工作干部敢管宗教、愿管宗教、会管宗教,努力做到“四了解”“三提高”(了解宗教政策、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工作职责、了解宗教知识,提高工作主动性、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高处理宗教问题水平)。组织各教派解读教规教义教风、人才队伍建设等机理知识。深入推进宗教工作“六个纳入”,加大对县乡村组宗教工作专题督查督导力度,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社会力量“四位一体”宗教治理长效机制。组织乡、村、组联络员,到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相关工作、解决问题不少于3次。积极推进宗教工作融入大数据中心,实现大宗教工作格局。建立各宗教活动场所问题清单和诉求清单,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逐一化解。

  三、以“六个一”抓实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管理,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民族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按照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要求,规范民族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下达、公示、实施、验收和移交管护等程序,确保项目全程公开,强化民族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二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培训考察。组织项目乡镇分管两资的领导、工作人员和项目所在村两委人员,邀请市两资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结合绩效评价要求,举办2期全县两项资金管理培训班,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求进行系统性培训,切实加强内业资料管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县区考察学习,切实提升米易县两项资金管理能力。三是完善好民族资金项目库。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动态更新民族地区民族资金项目库,使项目库及时更新完善。在前期完成省级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完成省市级民族资金项目申报。认真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完成县级民族资金项目方案并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及时安排资金和启动项目;积极与财政、两办协调,开展研判调研,制定县级民族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四是扎实开展好民族资金项目日常检查。按照《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民族资金管理要求,加强民族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并报县两资办备案,在责任单位自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梳理近来年实施的省市县三级项目,核查项目实施、验收、质量、档案和资金拨付、报账等工作环节,力争2年基本完成每个项目资金的管理,且绩效评价为优秀。按规定科学管理民族资金项目,有序推动民族宗教各项事务管理工作。五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好2019年以来的省、市、县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查漏补缺,随时做好省市核查工作准备。六是认真选题,积极思考,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明确民族地区发展优势和不足,研究民族资金在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建议。拟定新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4

  2020年,百色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参政议政。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中心,扎实开展政治协商
  依照《百色市政协2020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本委今年承担常委会安排的“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界别协商任务。为做好课题调研及协商工作,本委制定了详细的协商调研方案,常委会成立了由黄建平副主席担任组长的专题调研组,邀请本委相关委员及专家学者参与调研协商活动,在协商调研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思广益,注重实效。从7月上旬至8月中旬,调研组先后到本市平果市、田东县、靖西市、凌云县、乐业县、右江区等县(市、区)开展调研活动,深入项目现场实地考察,听取相关部门介绍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进行研究探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对我市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专程赴区内来宾、贵港等市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进行专题考察,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的创新做法和先进工作经验。8月下旬,调研组认真组织起草《百色市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报告》,向相关委员和专家学者征求修改意见建议。8月27日,市政协组织召开界别协商会议,听取相关职能部门作情况介绍,调研组通报外出学习考察和在本市开展调研的情况,并就调研报告作了详细说明,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沟通,达成共识。会后,调研组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题调研报告,呈报市委作决策参考,得到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彭晓春“转相关部门借鉴”的批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智宇批示“请检察院将报告所列问题分别对应部门列明并初步对接,提出具体解决路径,我再召集开一个协调会”。
  年内,本委还配合提案委开展“落实民族政策,助推协同发展”界别协商工作。常委会成立了由市政协韦晓东副主席担任组长的专题调研组,于5月至9月间先后在市内及区内外开展专题调研及学习考察活动。通过市内实地走访询问、现场听取介绍及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我市在落实民族政策,助推协同发展方面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赴区内的河池市、柳州市、南宁市及区外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攀枝花市等地考察和学习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落实民族政策助推协同发展专题调研报告》,探索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为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各项创建工作,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民族团结和谐、边境安宁稳固建言献策。
  (二)聚焦热点,努力推进民主监督
  一是以提案督办为抓手,履行监督职责。依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今年本委领衔督办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第63号提案《关于加大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力度的建议》。11月下旬,本委制定了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方案,按照“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工作到位,注重实效、委员满意”的原则,在承办单位办结并书面答复之后,组织邀请提案委员及承办单位深入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实地召开提案督办座谈会,由提案人对提案事项及原由作说明,承办单位就提案办理及问题处理情况作介绍和答复,面对面交流沟通、充分协商、达成共识,提案委员对该提案的办理过程表示满意。年内,专委会还协助做好分管副主席领衔督办的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第129号重点提案《关于在易地扶贫安置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提案》的联络服务工作,确保督办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落实特约监督员制度。积极组织专委会委员和界别委员担任执法部门工作监督员,及时掌握社会法制建设情况,对执法、司法活动进行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服务大局,积极建言参政议政
  今年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期间,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委员共提出提案15件;本委向大会提出的《关于在易地扶贫安置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提案》被列为市四届政协六次会议重点提案,得到承办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办理,在草拟《百色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中,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易地扶贫安置点作为创建活动“十进”亮点工作之一,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并下发实施。
  7月中旬,受自治区政协委托,本委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重大问题专题协同调研活动,邀请市民宗委、发改委、沿边管委会、发展研究中心等市直部门和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凌云县等少数民族聚居县、靖西市、德保县、那坡县等边境县共同开展调研工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分析,起草上报《百色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协同调研报告》,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我市的调研任务。
  (四)深化学习,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夯实履职基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开展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工作的理论根基。二是积极服务委员履职。为界别委员开展“五个一”履职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坚持走访委员制度,了解委员履职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建议。三是切实加强联谊沟通。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民宗委等部门的联络沟通,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出问题;做好区内外政协到我市考察学习的接待陪同和联谊交流工作。四是增进机关团结协作。积极参与“领导班子建设巩固提升年”、“书香政协?香飘红城”及机关党建等工作,加强与市政协各委室的团结协作,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会议服务和机关管理工作,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百色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特别是工作创新不足、深入基层了解反映社情民意不够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密切联系专委实际,以先进的思想引领工作。
  (二)继续围绕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等工作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政治协商活动,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常委会协商课题。
  (三)继续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推进法制建设、维护民族团结、改善社会民生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扎实做好重点提案督办工作。
  (四)继续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五)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专委会履职水平。组织专委会成员及界别委员参加培训学习及调研考察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撰写提案,自觉履职。
  (六)继续积极配合市政协办公室及其他专委会做好机关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5

  一、工作总结

  1.大力开展民族宗教法规宣传教育。在全市宗教界部署实施以《宪法》及《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普法工程,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均开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栏。按照“五个一”标准,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嵊州市基督教堂创建成为省级普法基地。在嵊州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校)开设宗教政策法规相关课程,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市统战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贯彻,举办4期各类培训。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部署开展升挂国旗专项活动,实现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全覆盖。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嵊州市惠安寺被评为2020年度绍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助学、助业、助困”三助活动,全年共资助本市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9名、高中生16名,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及侨眷困难家庭13户,共计发放帮困助学资金9.7万元,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民宗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宗教工作力量配备,市民宗局具有3本行政执法资格证。民宗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管理反应机制,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和351个已登记编号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全部纳入乡镇(街道)全科网格管理。围绕平安宗教场所

  “1+9”创建指标体系,依托浙江掌上宗教APP,常态化开展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通过宗教场所月度自查、网格员月度巡查、平安巡查员月度督查,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了一批宗教和民间信仰领域的安全隐患,全市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四个平台一张网”的作用在宗教领域得到体现,基层宗教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3.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及时成立市民族宗教团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团体换届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换届工作,对宗教团体班子进行了专门考核,在此基础上择时召开了嵊州市基督教两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嵊州市佛教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嵊州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四个团体均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实现了新老领导班子的政治交接和平稳过渡。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年共筹集300多万元,完成了惠安寺、城隍庙等5处重点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完成第三批6个宗教活动场所内部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提升宗教场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宗教财务信息化管理,制订《嵊州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年内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和3个宗教团体全部完成财务上线注册登记。

  二、2020工作思路

  1.优化少数民族团结服务。重点依法依规办理少数民族各项事务,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指导乡镇(街道)抓好民族政策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进”宣传活动,有针对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培育,深化示范点品质再提升,新对象培育再挖掘。健全完善各区域少数民族“万人互助”网格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在帮困解难、矛盾调解和服务管理中的作用。指导少数民族联谊会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助学、助困、助业”三助行动,切实发挥联系广泛和桥梁纽带的组织功能。

  2.加强宗教领域依法管理。深化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和宗教场所升挂国旗活动,引导宗教界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帮助宗教界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推进将宗教和民间信仰有关事务纳入全科网格管理,重点开展宗教(民间信仰)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加强信息化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高水平推进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工作,按照“1+9”创建指标体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考评,促使宗教场所平安和谐有序。有效开展以“治热、治乱、治假、治俗”为重点的“四治”工作,加强重点时期、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时机的安全检查,持续净化宗教领域生态环境,促进宗教场所生产安全。着力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工作,切实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3.促进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健全落实宗教工作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定期开展民宗工作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帮助和促进民宗干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积极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各宗教场所协调内部关系,调整管理组织,规范日常管理。统筹推进宗教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宗教大数据智慧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宗教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宗教工作“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6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着力加快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进我市“一中心两枢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工作

  1、推进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

  2、筹备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积极筹备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推动出台《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文件。

  3、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调查研究。

  围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宗教基础工作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做好新常态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4、继续做好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

  抓好武陵山片区联络员服务工作、信息综合报送工作、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深化工作、民族政策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片区规划带动扶贫开发工作、片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5、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对少数民族重大资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重大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举办1期民族地区电商培训班;强化招商引资措施,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加强对民贸民品工作的检查与管理,做好民贸企业认定工作,扶持民贸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良好效益;积极申报市本级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企业。

  6、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筹备举办邵阳市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建立市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基地,打造一些传统的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的优势项目;指导相关县开展重大民族节庆活动和文化活动;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事业,认真做好高校招生“两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争取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医疗补助费、群众困难补助费标准。

  7、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督促《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邵市发〔2016〕15号)文件的落实。

  指导新宁县黄金、麻林2个瑶族乡开展明年成立60周年乡庆筹备工作;充分发挥市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推动市民委委员单位与民族乡开展对口联系工作,为民族乡多办实事、好事。

  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六进”活动,着重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校园”活动;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指导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搞好创建工作,做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西湖社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做好散居资金的申报与项目的检查、验收、监管工作;加强清真“三食”管理。

  8、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

  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争取定期研究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争取做好市民委委员单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配备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族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选送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进行学习培训,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的人才培养工作。

  9、加大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力度。

  开展民族宗教普法工作,大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培训班,加大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网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应对重大网络民族宗教舆情。

  10、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

  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做好佛道教工作。坚决查处寺庙被承包经营、乱设功德箱的现象,防止发生新的投资、承包、经营寺观现象,冻结新建审批。以“去极端化”为重点,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指导伊斯兰教界开展新“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加强对清真寺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和引导,遏制和纠正“去中国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以“去福音化”为重点,做好基督教工作。加强基督教人才的培养,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以纳入管理为重点,做好民间信仰工作。加强对我市民间信仰问题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探索分类管理的方式方法,审批登记发证一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11、规范管理宗教事务。

  指导市、县爱国宗教团体健全组织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宗教团体履行职能的考核,促进宗教团体建设水平上台阶。继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探索场所管理的有效方法;继续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帐户等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搞好宗教活动场所基础数据库的统一核对,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换发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促进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指导佛道教的讲经交流活动、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把重点放到推进中国化上来,重视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12、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进一步做好来邵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来邵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各项事务;进一步细化来邵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

  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切实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

  13、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完善委机关各项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上下班工作秩序,严格考勤,加强“四型”机关建设。

  三、主要措施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增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四个”意识贯穿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之中。

  2、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已部署,关键在于贯彻执行。因此,在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安排,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落实。

  3、突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是基础性工作。通过突出抓好民族宗教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为全面完成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夯实坚定的基础。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7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赶超战略、加快新三明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民族工作要紧紧围绕“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民族团结进步窗口”的目标,推进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各民族交往较交流交融,全面促进全市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工作要继续以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实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发挥宗教界正面作用,提高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破解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动新时代三明发展作出新贡献。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精准脱贫,加快民族乡村全面小康步伐。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族贫困村脱贫攻坚暨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推进会精神和《三明市深化精准扶贫2015-2018年行动计划》,加大我市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25个民族村、11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村帮扶力度,壮大集体经济,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瞄准建档立卡的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加大政策资金整合力度,着力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落实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措施。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争取各方面资源,开展“圆梦工程”、“温暖工程”、“增收工程”等帮扶活动,支持投入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和小康建设。二要发挥民族政策资金叠加优势,抓好抓实省、市关于帮扶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市、县、发达乡(镇)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机制,开展新一轮市直单位挂钩帮扶43个民族村工作,培育民族乡村自身“造血功能”,增加自我发展能力。三要继续争取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扶持,推动民族乡村“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就业”不断优化升级;倾斜帮扶2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自然村,帮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助推少数民族群众增产增收。继续做好人口较少民族(高山族)发展扶持工作。四要支持民族乡村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和民族民俗文化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通过优势产业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加大对民族教育、卫生、科技等民生方面投入力度,深入实施“民族教育提升工程”“健康扶贫和畲族医药保护发展工程”“科技支撑民族乡村发展工程”,持续补齐民生短板。重点支持民族中小学(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协调落实少数民族普通高中学生从2018年秋季起免学费政策和少数民族助学金制度;继续帮助民族乡村卫生院所改善医疗条件,开展医疗专家赴民族村义诊活动,培养畲药人才、培育畲药产业;联合省厅举办各类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增强脱贫致富能力。

  二、展示三明形象,全力做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承办参赛工作。一要联合市体育局做好第九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承办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省民运会在我市举办圆满、安全、顺利。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拟于2018年11月在我市举办,预计参会人员约1200多人。二要认真抓好我市射弩、板鞋、蹴球、高脚、陀螺、武术、表演等各个参赛项目的组织集训,组团参加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项比赛,争取优异成绩。

  三、传承民族特色,着力弘扬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一要整合各方资源,争取各类资金,加快推进第三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指导永安柯山、汀海、宁化治平、湖背角、明溪官坊等5个少数民族村打造成环境美、生态优、村民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时,做好第四批特色村寨试点村调研申报工作。二要编排选送《古傩寻踪》等节目参加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积极参与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丰收节、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乡镇交流会和福建省第七届“三月三”畲族文化节等活动。继续指导民族乡村开展“三月三”畲族文化节、回族文化节等活动,宣传展示我市民族民俗特色文化。三要做好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收集、挖掘整理和民族文化进校园、进社区等工作,传承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形成新局面。一要不断提升依法服务管理民族事务的水平,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社区民族工作。二要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宗教活动场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人文化、大众化。三要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指导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列东中学、永安市民族中学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活动,完成三明市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民族民俗展馆建设,努力将展馆打造成国家级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五、树牢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一要强化宣传培训。将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配套制度列为落实“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利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宣讲,让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了解、掌握、遵守新修订《条例》。搭建学习宣传培训平台,组织开展网络学习宣传和知识竞赛活动,实现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并着力扩大社会知晓面。二要深入推动实施。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法治思维和方式,把实施新修订《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确保实施工作全面落到实处。三要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新修订《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重新梳理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明确新增和变更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和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根据新修订《条例》完善规章制度。

  六、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开展主题引导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宗教加强思想建设,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宗教中国化”实践活动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展示、培育和弘扬宗教界爱国主义精神,支持宗教界举办各种形式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书、培训、体验、研讨活动。二要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组织宗教界积极参加省厅各类培训活动,推动建设学习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负面清单”机制,打造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财务管理、安全工程建设、非法出版物整治等内容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融平台”;开展佛教活动场所星级管理工作。三要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支持宗教团体依法加强宗教内部事务管理,在指导教务、管理教职人员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指导市道教协会做好换届筹备工作。

  七、加强引导服务,发挥宗教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要支持宗教界在公益慈善事业中发挥作用,推进宗教慈善活动形成新常态。二要支持宗教界在文明城创建中发挥作用,鼓励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公共文明督导、社区自愿服务等活动。三要支持宗教界在对外交往中发挥作用,以“慈航文化”、 “萧公文化”等为重点,深化闽台宗教文化和民间信仰交流,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积极支持佛教界参与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等重大活动。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8

  2018年,区民宗局紧紧围绕中心,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为全区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1、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夯实民族宗教领域工作
  一是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先后5次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涉及民族宗教的重大事项3项。二是把民族宗教稳定工作列入到各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内容,对十九个乡镇街道进行了2次阶段性考核。三是进一步完善和利用好民族宗教四级工作网络,在已健全的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组织的基础上,形成了区、乡镇办、民族聚居村(宗教活动场所)分工负责,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
  2、扎实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全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涉及民族宗教的重大事项3项;将宗教工作纳入2018年村两委换届联审,先后组织2次阶段性考核。二是贯彻《宗教事务条例》。采取不同形式对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业务培训;其中对乡镇宗教干部集中培训6次,对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培训20次,以乡镇为单位共计38次对新当选的村(社区)支书和主任(村长)进行轮训,开展了为期三天的“两委”主职干部暨第一书记共计600多人进行宗教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组织宗教界人士、宗教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专题学习;组织宗教界人士参观桐柏叶家大院,开展红色教育;邀请中国国学院专家对宗教界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培训等;开展“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主题教育,在全区教育领域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筑牢防范宗教进校园防线。
  3、践行群众路线,积极办好事办实事
  为我区争取上级少数民族发展基金38万元,用于蒲山镇和安皋镇道路建设,两个项目均已开工。加强对全区民族村建设,靳岗街道的邵沟村今年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下一步加大力度,争取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加强民族工作建设,维护民族领域的稳定和发展,做好清真食品的规范管理,维护市场的有序经营,为广大穆斯林群众的生活提供优良的环境保障。
  4、以宗教界开展各项活动为载体,维护宗教秩序
  一是在全区宗教界继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要求各宗教团体扎实开展学习活动,把握宗教工作基本原则,确保我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继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在宗教活动场所悬挂了各项规章制度400余块,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规范、民主、公开、透明。三是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乱塑宗教造像清查治理工作,排查并取缔“借教敛财”、“以教牟利”和“烧高价香”现象。四是开展依法对基督教的规范管理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在不影响信教群众过正常宗教生活的前提下,基督教活动场所由原来的18个压减13个,剩至现在的5个。五是提高警惕,积极抵御宗教渗透,共配合相关部门参与活动4次。开展抵御宗教渗透工作调研,针对抵御渗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与宗教界人士谈话制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经常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自觉抵御国外、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名义所进行的各种渗透。六是持续整治宗教乱象。加大对假僧假道、乱建乱塑宗教场所和造像、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违规办班的治理力度;依法关停未登记开发清真寺2个,解聘未备案外省籍阿訇1名,治理沙化阿化现象4处;抵御宗教领域渗透,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七是密切配合区委做好了2018年农历“初一”和农历“三月三”独山宗教场所安保工作。
  5、专项行动工作效果显著
  突出培训:对区乡村组干部进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等培训49次,增强区专干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界人士培训5次,统一思想和行动。突出宣传:设置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台20个,宣传墙678幅,宣传板100余幅,宣传横幅185条,发放宣传彩页8000余份;在卧龙广播电台开设《宗教法规之窗》专栏,利用卧龙电台微信公众号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宣传解读,精心编排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节目在各乡镇、行政村巡回演出,受到好评。突出引导:在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悬挂国旗;每周日上午在宗教任务重点村开展“颂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活动日活动,通过参加活动发放积分,凭积分到同心超市兑换商品,以此教育引导信教群众脱离宗教。止目前,共开展各类“同心”活动370余场次,受益群众47000余人。突出整治:集中整治医疗领域、教育领域、文化领域的宗教渗透;实名登记备案基督教传道员37人,信教群众3612人,新旧摸排登记比例居全市之首;压减基督教开放场所13处,压减比72.2%,清除并销毁场所内非法出版物;清理更换具有宗教色彩春联1200余幅、门头瓷砖28处、门店招牌9处、高音喇叭7个;设置宗教活动场所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牌96个,杜绝青少年进入宗教活动场所现象;安装摄像头96个;拆除宗教活动场所霓虹灯十字架13个,指引牌5个;利用基督教礼拜日,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采用现场办公等形式深入到全区各乡镇街道(景区)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家庭教会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23个私设聚会点和24个家庭聚会点全部依法取缔并清空,并逐级签订防止反弹责任书,在省专项督导中受到充分肯定;联合区财政局、审计局,培训宗教动场所财务人员,审计财务,建立2个基督教会计站,在蒲山教会和岗东村教会设立对公账户。
  6、天主教工作扎实有效
  张有成等七名地下神甫于2017年3月份向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组织提出申请,12月份通过备案。2018年3月地下主教靳禄刚提出申请,同意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接受爱国会领导,同意到办宗教部门备案,11月份省民宗委审核通过,目前获得信息,中央已同意此备案申请。我区天主教工作将从此开辟新的工作局面。
  二、2019年工作打算
  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为主线,在区委统战部的统一部署下,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稳步推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具体计划如下:
  1、争取民族发展资金,打造2个项目,2018年底筛选项目入库,2019年逐步实施。
  2、巩固邵沟省级民族团结先进村创建,申请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先进村。
  3、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四级网络两级责任制。
  4、根据省市统一安排,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后续工作,预计2019年5月结束。防止反弹,建好长效机制,迎接评比检查。
  5、进一步巩固天主教教育转化成果,对备案教职人员继续深入培训,2019年计划2次外出学习。
  6、着力治理伊斯兰教“三化”问题,全面排查摸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乱建寺观问题。
  7、规范管理场所,持续深入开展“四进”活动,规范场所财务管理,计划2019年1月统一培训财务制度,规范场所记账。
  8、完成市、区领导交办的临时中心工作任务。
  三、存在问题
  基督教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私设聚会点、家庭聚会点反弹隐患的风险依然存在,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成果有待进一步巩固,遏制反弹压力大,引导信教群众到正规场所开展活动办法不够灵活多样。
  四、工作意见
  下一步建议加强基层党委对宗教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乡镇办统战(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加强区宗教工作执法力量。由于各乡镇办工作力量和工作任务差距较大。工作力量配备不到位,客观上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也导致责任传导落实不到位。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9

  2020年以来,省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稳中求进,以加强作风建设和开展“五型”政府建设为统领,扎实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中央领导对我省民族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我局信息工作获国家民委散居省份第X名的好成绩。民族宗教各项工作重点突出,成绩喜人,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把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文件精神。一是省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多次出席民族宗教工作相关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开展调研。二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宗教工作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细化文件条目,加强文件督查。同时,以省“两办”名义印发了多个重要文件,为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三是充分发挥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去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调度,解决了一系列重大问题。

  (二)凝聚多方合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础不断巩固

  一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以“连心创建、创业创建、创新创建”为载体,促进全省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XX社区等四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全省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单位评选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二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积极实施,中期评估靶向精准高效。我省第5轮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对37个民族村组采取每年各安排20万元发展资金政策,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精准脱贫。全省2020年各级投入民族乡村资金超1.3亿元,省直对口支援民族乡村投入超3100万元,整合涉农发展资金超4400万元。全省民族乡村面貌显著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成绩喜人。时隔27年在南昌成功举办全省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涌现出一批传统体育项目优秀人才,为明年参加全国民运会打下坚实基础。全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筹备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用心、用情、用法做好在赣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挖掘选树民族团结典型,在我省南昌市经商的阿卜杜拉的事迹带动下,九江、鹰潭等地也纷纷涌现出一批爱党爱国、维护民族团结、诚信经商的少数民族经商和务工群体,成为XX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一道靓丽的风景线。2020年下半年,我省“一封家书”的后续报道再获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

  (三)强化法治思维,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积极开展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大学习、大调研、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理论政策和业务能力水平,夯实宗教工作基础。二是加强宣传,简政放权,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开展了送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进社区活动。联合省普法办、新法制报社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宗教事务条例》专场”知识竞赛活动,超16万人次参与。立法工作稳步推进,《XX省宗教事务条例》前后修改40余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预计将于2020年上半年出台。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推进。认真落实“五型”政府要求,积极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面规范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我局2020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42项,准予许可37项,不予许可5项,受理公共服务事项408项,办结率为100%。积极推进“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改革。34项政务服务事项中,目前已有12项承诺实现“一次不跑”,10项承诺实现“只跑一次”。

  三是妥善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认真梳理和整改薄弱环节,狠抓宗教界教风建设,促进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了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和谐宗教团体创建活动。健全规章制度,出台了《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全省性宗教团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省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积极开展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相关工作。四是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指导全省五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加强教风建设的倡议。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顺利换届。积极开展XX宗教祖庭文化课题研究。与XX日报共同主办了XX禅宗文化研讨会,启动《XX道教通史》编写工作。省佛协举办第X届XX省讲经交流会,省道协举办第八届XX省道教玄门讲经活动,省基督教“两会”举办了“纪念改革开放X周年、神学思想建设X周年”座谈会和基督教中国化培训班。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全力加强宗教院校工作。2020年2月XX宗教院校教育服务中心筹备设立,相继完成了院校登记、去筹和筹建等一系列工作。

  2020年以来,我局还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党支部建设。同时,认真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省“五型”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对“怕、慢、假、庸、散”五方面问题进行查摆,列出整改措施。结合“五型”政府建设,提出“文来文往文管用,人来人往人满意,事来事往事落实”的具体措施。同时,严格按规定开展干部人事工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我局严格按中办要求,冻结人事事项。

  去年一年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如:我省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后续工作难度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形式、内容和载体比较单一;宗教工作有些重难点问题解决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

  二、2020年工作安排工作思路

  2020年是新中国成立71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省、市、县机构改革将全部到位,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也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新的一年,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XX届X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1.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相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相关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2.继续实施好《XX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大投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态势。抓好差别化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3.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推动民族乡村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开好精准扶贫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现场会。

  4.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城市连心创建、农村创业创建、其它领域创新创建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好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建设。开展好督查及互观互检活动。

  5.做好民族文化体育工作,做好XX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的筹备工作,组团参加全国第11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6.进一步做好在赣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重视先进典型发掘和积极作用的发挥。

  7.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活动,修订出台《XX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升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新时代对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宗教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

  8.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指导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组织开展好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宗教祖庭文化研究,注重发掘和弘扬宗教文化积极内涵。

  9.进一步健全全省性宗教团体管理制度。会同省委统战部做好省天主教两会、省基督教两会的换届工作。

  10.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继续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问题,深入开展“五型”政府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创新、担当、服务、过硬”型队伍。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10

  2021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宗教场所进国旗、进宪法和法律法规、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四进”活动,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支持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培养。发挥宗教优秀传统文化在促进“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民心相通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宗教法治建设。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引导信教群众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推动各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治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督,严格审批大型宗教活动并完善安保措施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职责,多措并举确保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有序。

  三、巩固深化宗教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推进未完全解决的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完成整改。重点纠正“三化”倾向,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推进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治理工作。继续支持爱国天主教开展工作,继续推动天主教房产遗留问题解决。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深化基督教非法组织治理,防范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四、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护信教群众的合理宗教活动需求,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公共环境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11

  2020年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发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拓宽工作思路,紧扣我镇实际,继续发挥资源优势,争取人心,凝聚力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科学谋划民族宗教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省、市、区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注重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学习成效,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新突破。一是突出“同心”引领,在结合上下功夫。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放到年内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之中,全面考虑、统筹安排,把党委、政府工作作为民族宗教工作大局去调研、探讨,为大局服上务、服好务。二是突出经济作用,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民族宗教调研工作为抓手,真正把工作中的弱项、空白找出来,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逐一确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集中解决影响工作的突出问题。三是突出文化效益,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开展有内容、有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突出和谐氛围,不断规范民族宗教工作行为。明确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良性循环。

  二、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树立党员正确的民族宗教意识,以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三、加强民主党派工作

  进一步坚持完善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向他们通报历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情况,并请党派成员列席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会议,使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具体落实。

  四、服务企业,加大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调研工作,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围绕工作中心,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调研,对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确立民族宗教工作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宗旨,更好地宣传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等在商务系统发挥作用情况,及时报道工作动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全面总结回顾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所取得的新成绩,夯实基础,创新水平,扩大社会影响;三是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加大学习力度,通过教育培训、开展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集中做好信息上报工作,重点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及时反映民族宗教人士的思想动态和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依据。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12

  一、提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不断凝聚民族宗教领域建设“全国一流强区”的强大力量。

  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与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流出地政府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开展“五进五好”主题活动,引导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爱国爱教和依法办教。加强民间信仰管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四、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和“一单四制”制度,加强对宗教领域隐患的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的思想政治引领,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13

  一、以“六个一”抓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一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一是化解一批疑难涉稳问题,确保民族领域政治稳定。进一步做好湾丘基地应安置滞留人员的劝返和处置工作,协助湾丘乡加强凉山籍(除会东籍)和省外滞留湾丘基地人员联络和劝返力度。结合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民族特色、文化传承、生活习惯等元素,参与指导室内家具、生活必需品配备及房屋风貌提升,确保6月底前全面配齐,实现盖好房子建好家。配合扶贫开发局做好凉山籍自发搬迁非贫困人口相关工作,提请省市解决户籍落实问题。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民族地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强与乡镇联系,做好民族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族地区群众健康安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易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在民族地区培育文明、健康、科学的社会新风尚。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提升少数民族生活质量。开展新时代城市社区少数民族工作创新试点,创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式方法,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印发《关于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共享、共居的社会环境。三是拟定下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市、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家咨询会议,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影响力。邀请国家和省市民委领导和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米易,结合实际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咨询论证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理论保障。四是审定各类创建工作指标,根据国家级测评指标体系调整布局和深格打造创建全国示范县示范单位,重点打造一批质量和层次都比较高的示范点,丰富示范点内涵,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增强知晓率、影响力、带动力。积极申报米易县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增加全县示范点覆盖率。认真落实全省示范县2个(40万元)示范奖励项目。五是按照“文化+旅游”发展思路,举办一批民族文化活动,推进民族地区三产新突破。大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挖掘、宣传和传承工作,创作一批民族文化作品,至少创作并推介3—4首少数民族歌舞节目,建好2支以上民族文化展示展演队伍,在重大节庆赛会期间开展少数民族歌舞展演,展示我县民族团结成果和丰富的民族文化;精心制作火把节活动方案,高规格举办火把节晚会、少数民族选美比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展、少数民族体育比赛等民族文化活动。六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完善县、乡、村、组、户5级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人才台账,充分掌握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情况;出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措施,形成一整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积极与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协调配合,分批次组织县级机关、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赴高校系统培训学习民族知识和工作技能;继续组织好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到县级机关上挂锻炼工作。

  二、以“六个一”抓实宗教中国化方向实践,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依法规范管理

  一是继续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包括非法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所有场所全面关闭,一切宗教活动和聚会全面停止,所有场所除采购人员外,严禁人员进出,购买必要生活物资必须固定专人,确保2万信教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市督查、通报的宗教工作及宗教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问题整改。每月月初制定单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人、时间节点,月底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整改乱建小庙治理、部分乡镇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全面拆除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积极运用2019年度宗教巡察工作成果,定期和随机开展宗教工作督查,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三是完成伊斯兰教协会第三届换届工作。拟定工作方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长、副理事长。调整充实伊斯兰教协会班子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县伊斯兰教协会在新的解经工作和对宗教活动场所教务指导中的作用,提高伊斯兰教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宗教团体主动,不断提升宗教团体和清真寺自养能力。四是完成田坝清真寺二期、大水沟清真寺维修改造工程。督促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确保维修改造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推进道教道观建设各项筹备工作。五是着力开展“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化方向”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围绕三项创建工作,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宗教界人士教育培养教育,提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召开现场会,互观互检现场观摩,开展安全知识技能、民主管理培训。落实工作经费,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励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创建,争当先进,通过检查验收。每月汇总推进情况,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重点督导抓实灵佛寺民主规范管理、善牧堂及老教堂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场所管理组织履职情况、作用发挥的督导检查、考核管理,发挥考核激励、提醒约谈、过错诫勉、解除教职等手段作用。指导天主教界开展好《自立革新宣言》发表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强化独立自主办教。六是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对全县11个乡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99个村(社区)负责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员全覆盖开展培训,学习贯彻《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要点》和《全省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推动各级宗教工作干部敢管宗教、愿管宗教、会管宗教,努力做到“四了解”“三提高”(了解宗教政策、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工作职责、了解宗教知识,提高工作主动性、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高处理宗教问题水平)。组织各教派解读教规教义教风、人才队伍建设等机理知识。深入推进宗教工作“六个纳入”,加大对县乡村组宗教工作专题督查督导力度,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社会力量“四位一体”宗教治理长效机制。组织乡、村、组联络员,到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相关工作、解决问题不少于3次。积极推进宗教工作融入大数据中心,实现大宗教工作格局。建立各宗教活动场所问题清单和诉求清单,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逐一化解。

  三、以“六个一”抓实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管理,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民族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按照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要求,规范民族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下达、公示、实施、验收和移交管护等程序,确保项目全程公开,强化民族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二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培训考察。组织项目乡镇分管两资的领导、工作人员和项目所在村两委人员,邀请市两资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结合绩效评价要求,举办2期全县两项资金管理培训班,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求进行系统性培训,切实加强内业资料管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县区考察学习,切实提升米易县两项资金管理能力。三是完善好民族资金项目库。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动态更新民族地区民族资金项目库,使项目库及时更新完善。在前期完成省级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完成省市级民族资金项目申报。认真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完成县级民族资金项目方案并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及时安排资金和启动项目;积极与财政、两办协调,开展研判调研,制定县级民族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四是扎实开展好民族资金项目日常检查。按照《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民族资金管理要求,加强民族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并报县两资办备案,在责任单位自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梳理近来年实施的省市县三级项目,核查项目实施、验收、质量、档案和资金拨付、报账等工作环节,力争2年基本完成每个项目资金的管理,且绩效评价为优秀。按规定科学管理民族资金项目,有序推动民族宗教各项事务管理工作。五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好2019年以来的省、市、县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查漏补缺,随时做好省市核查工作准备。六是认真选题,积极思考,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明确民族地区发展优势和不足,研究民族资金在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建议。拟定新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14

2020年,博树回族乡民族宗教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围绕我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推进民族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顺,为建设“繁荣富裕博树,美丽和谐回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积极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工作

扎实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我乡所有工作人员、部分党员和辖区内少数民族居民,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通过在设立宣传台、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我国的宗教理论政策和法规知识,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向全乡老百姓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并将《条例》的讲解学习纳入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农名夜校等的重要内容,把学习融入正常的宗教活动中。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和“法律七进”活动,以扎实的活动安排促进老百姓守法懂法用法,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

三、强化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依据清真食品管理法律法规,配合食药监局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和重点节点联合执法检查,落实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清真食品管理长效机制,及时查处清真食品领域存在的问题,治理“假清真”食品,促进清真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完善少数民族企业信息库。鼓励、引导、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兴业创业,发展特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优先给予技能和创业扶持,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快速发展。

五、优化民族宗教服务工作

坚持依法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民族宗教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和输入地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大力弘扬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宗教教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险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

六、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

认真落实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做好信访接待,积极妥善处置各种矛盾和纠纷。做好重要敏感时期和重大宗教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和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预案,实行宗教大型活动备案制、审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治安、消防、建筑、卫生、文物、食品、宗教活动安全执法检查,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宗教活动安全,维护宗教和睦,社会稳定。

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倡导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强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方针和巨大成就的宣传教育,重点是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配合市民宗局开展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各类活动,鼓励宗教界以扶贫济困、生态建设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

八、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加强民族宗教管理队伍建设,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密切联系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开展民族、宗教方面的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团结、凝聚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15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民族工作“四个不动摇”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按照“一心一意为民、一丝不苟干事、一尘不染从政”要求,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为目标,更新观念,创新举措,奋发有为地推进工作落实,为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民族工作
  以民族团结为主线,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深化城市民族工作,提升民族聚居村建设水平,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先进文化,巩固全区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
  一、进一步做好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帮促工作,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搞调研、促发展。今年上半年,我们多次深入民族聚居村搞调研,积极争取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对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和帮扶,经过调研帮助夏庄村和大史马村确定了发展项目。在全区开展“全民创三城、共建新开平”的活动中我们协助夏庄村多方筹措、全面动员,村两委会成员带头冲锋陷阵,使全村卫生环境大幅度提高,并深受广大群众的肯定。一是在原有养殖小区的基础上又建起了托牛所。把村内分散养殖的600头奶牛统一放置在养殖小区的托牛所内养殖,使村民的门前环境得到全面改善。二是大搞环境卫生攻坚战。拆除私搭乱建的厕所335座、棚子486座,并给每家每户配备了专用的牛粪车,把每天的垃圾放到车里,统一运送到垃圾场,累计清运垃圾1.8万吨,确保了环境整洁优美。三是绿化美化了环境。村内又新修建了24条水泥路,总面积22000平方米;铺设了排水沟5900米;粉刷墙壁28820平方米;铺设便道板9000块,墙体美化600米;植树3400余棵,给村民生活环境营造出了更加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解民生、帮弱势。春节前夕,我们对辖区内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进行了摸底调查,了解了他们的疾苦,并采取了节前慰问的形式帮助他们解决部分生活困难,为20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送去了价值6000元的米、面、油(1袋25kg的米、1袋25kg的面、1桶10kg的花生油/每户),为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营造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进一步扩展民族工作宣传面,夯实民族团结稳定基础。
  (一)我们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进来,进一步推进民族工作宣传面。把搞好宣传,加强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民族工作始终。我们利用全区普法宣传活动,在单位门口和集市上发放了1000余份有关民族政策及少数民族习俗的宣传单,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正确引导群众,形成了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二)净化清真食品市场,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营造清真食品发展的良好环境,夯实民族团结稳定基础。
  我区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目前,全区共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2个。其中,食品加工行业3个,食品批发零售行业5个,饮食行业和早摊点20个,集体食堂4个,20家回民饭店。清真饮食习惯是触及产生民族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我们始终将清真食品市场的规范化作为民族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我们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协调了多个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制订了每年固定不少于三次的清真食品市场联合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今年我们还制定了《开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清真食品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确立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在路北区发生清真饭店和邻近非清真饭店产生矛盾引发斗殴事件后,我们立即开展了清真餐饮企业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着重向清真饭店周边的非清真餐饮经营户发放了《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少数民族生活习惯等宣传品,积极预防类似事件在开平的发生。通过联合监管、引导监督,已使我区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又向依法规范管理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
  (三)积极协调民族关系,妥善处置了半壁店村北回民墓地被占用挖掘;清真饭店牌匾杜阿被印错引发的纠纷;夏庄回族村民在路北区的清真饭店和邻近非清真饭店斗殴事件等多起回汉群众矛盾纠纷,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全国各地发生袭击校园事件后,我们积极同夏庄村两委和回族小学研究,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加强了治安防范力量,努力做好夏庄民族小学周边的治安防范工作。一是在校园周边安排了联防队员,发现有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妥善解决。二是排查校园周边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全力帮助解决师生和家长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深入校园周边地区,倾听民意,关注民生,有针对性地了解村情民意和信息,提前制定并采取相关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四是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学校安排有专职带班领导和3名教师负责学生上、下学期间的安全,努力为孩子们营造出平安、健康的成长环境,让全社会安心、家长们放心。
  三、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文体活动,促进民族聚居村精神文明建设。
  夏庄的回族群众历来有参加文化体育活动的喜好,每逢春节和农闲季节,夏庄村都组织举办象棋、乒乓球等文体活动,近年来,已连续举办了六届“民族团结杯”篮球邀请赛。夏庄回族小学还被市民宗局、体育局确定为唐山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蹴球、陀螺、珍珠球训练基地,今年在第八届河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运动会珍珠球项目上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村内还成立了“夏庄民族艺术团”,除在本村演出外,还经常到其他民族村及社区进行巡回演出,对丰富民族村精神文化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帮助夏庄村发扬民族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我们积极帮助夏庄村,筹备参加全市少数民族体育项目运动会的各项工作,组织运动员队伍,参加项目训练。有效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文体活动的热情,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有效提升了民族聚居村形象。
  四、进一步扩展民族工作范围,扎实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在去年大面积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继续扎实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开展了确实有效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强力推进。督促和指导各街道、社区的城市民族工作指导站、联络站发挥职能作用,提升工作质量。二是从街道至社区层层规范制度建设。建立了城市民族工作长效机制,设立了例会、走访、学习、信息交流、信访接待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宗教工作
  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一、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上水平
  在去年实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指导各宗教团体细化了创建实施方案,促进了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各宗教活动场所都结合本场所实际,制定全年具体工作方案。在宣传发动方面做足了功夫,一是协助各场所召开了专题动员会进行再动员,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二是有条件的场所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发动,做到“四上墙”,将活动宣传到了每一名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三是各场所充分利用宗教活动时人员较集中的机会,将创建内容列为重要学习内容之一;四是配合全市宗教界开展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征文活动,积极组织各宗教团体踊跃参加,共收集了9篇征文,每一篇都体现了,开平各教派对“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支持与期盼;五是促进学习交流,发扬典型场所创建经验。迎接了省伊协组织的全省各地46名清真寺管委会主任来开平清真寺进行的现场经验交流,各市寺管会主任参观了开平清真寺的爱国爱教荣誉室、和谐之窗、宗教事务公开栏、参看了清真寺的各类活动档案,对开平清真寺的先进经验给予了高度肯定,对于开平清真寺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的做法给予了赞扬。此外还迎接了省民宗厅各位厅长、处长及各市民宗局长一行40余人到玉清观进行的参观考察,一行人从观内容貌到展室布置,从活动材料到经验介绍,进行了细致的考察,省厅及各市领导对玉清观在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中的做法和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六是协助宗教场所健全组织。帮助区道协召开了第二届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区道协换届工作。区道协的班子更加年轻化,更健全化,将更好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到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开平做出贡献。为了方便我区建材市场的基督教信教群众,在工作时间之外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我们积极协调市局,在今年3月帮他们在建材市场设立了正规的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健全了场所设置。七是帮助宗教场所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帮助开平清真寺多方筹集资金,投资27万元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续接了二层的9间房屋,解决了寺内用房紧张的局面;帮助夏庄清真寺解决了2万元资金难题,使清真寺因缺资金建房工期停滞的难题得到了解决。八是通过“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在个宗教场所的有效开展,很大的促进了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青海玉树地震灾害发生后,开平区宗教界纷纷捐款,为灾区人民献上一片爱心。栗园、中八里、小佛头基督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区道教协会会长董佩文,分分到开平区民政局慈善总会来捐款,栗园活动场所捐款2678元,中八里活动场所捐款1136元,小佛头活动场所捐款100元,董佩文个人捐款5万元,各活动场所共计捐款53914元。
  二、推进宗教场所抵御渗透清查整治活动开展,切实维护宗教界和谐稳定。
  世博会期间,我们积极开展了抵御渗透清查整治活动,努力维护宗教关系和谐,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打下了基础。一是仔细排查宗教场所内外隐患,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场所外部,结合统战、公安、当地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提高敏感性,时时监控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二是搞好清理整治工作的同时,采取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加大了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力度,增强了同他们的联系,争取他们真心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离全年工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局的工作指导,扎实稳妥的把民族宗教工作深入细致的开展下去,努力完成全年目标。
  工作计划
  一、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好第16个“民族团结月”活动,进一步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协调民族关系,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和问题,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三、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做好节日期间清真食品市场的检查工作。
  四、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提高和推荐、评比两个阶段的工作,力争完成全年目标要求。
  五、引导宗教界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切实维护宗教界和谐稳定。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16

2020年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发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拓宽工作思路,紧扣我镇实际,继续发挥资源优势,争取人心,凝聚力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科学谋划民族宗教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省、市、区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注重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学习成效,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新突破。一是突出“同心”引领,在结合上下功夫。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放到年内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之中,全面考虑、统筹安排,把党委、政府工作作为民族宗教工作大局去调研、探讨,为大局服上务、服好务。二是突出经济作用,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民族宗教调研工作为抓手,真正把工作中的弱项、空白找出来,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逐一确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集中解决影响工作的突出问题。三是突出文化效益,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开展有内容、有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突出和谐氛围,不断规范民族宗教工作行为。明确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良性循环。

二、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树立党员正确的民族宗教意识,以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三、加强民主党派工作

进一步坚持完善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向他们通报历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情况,并请党派成员列席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会议,使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具体落实。

四、服务企业,加大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理论调研工作,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围绕工作中心,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调研,对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确立民族宗教工作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宗旨,更好地宣传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等在商务系统发挥作用情况,及时报道工作动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全面总结回顾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所取得的新成绩,夯实基础,创新水平,扩大社会影响;三是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加大学习力度,通过教育培训、开展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集中做好信息上报工作,重点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及时反映民族宗教人士的思想动态和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依据。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17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住户工作台账清晰可查,结亲干部如实填写结亲住户手册,按时完成民族团结创建办要求的各项工作。

  2、每月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截止5月31日共开展5次并向民族团结创建办上报开展情况。

  3、在开展“结亲周”和“民族团结一家亲”住户入户工作中,向亲戚们宣讲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国家惠民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十个一”活动,宣传“三个讲明白、六个讲清楚”,共计开展宣讲5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

  供销社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力度还需加大;

  二是在接亲过程中对民族团结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工作开展不够及时有效;

  三是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内容不够全面。

  三、下一步打算

  社会稳定、繁荣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新疆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供销社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下半年计划如下:

  1、紧盯问题短板,进一步细化“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措施方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领导机制、宣传机制、考核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

  2、健全完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细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再次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丰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内容。

  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还要进一步提高讲政治、讲党性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无小事”的思想,团结一切力量,带领供销社各民族干部职工做好反对分裂和维护稳定工作,为察布查尔县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局面。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18

  一、以“六个一”抓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一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一是化解一批疑难涉稳问题,确保民族领域政治稳定。进一步做好湾丘基地应安置滞留人员的劝返和处置工作,协助湾丘乡加强凉山籍(除会东籍)和省外滞留湾丘基地人员联络和劝返力度。结合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民族特色、文化传承、生活习惯等元素,参与指导室内家具、生活必需品配备及房屋风貌提升,确保 6 月底前全面配齐,实现盖好房子建好家。配合扶贫开发局做好凉山籍自发搬迁非贫困人口相关工作,提请省市解决户籍落实问题。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民族地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强与乡镇联系,做好民族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族地区群众健康安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易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在民族地区培育文明、健康、科学的社会新风尚。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提升少数民族生活质量。开展新时代城市社区少数民族工作创新试点,创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式方法,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印发《关于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共享、共居的社会环境。三是拟定下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市、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家咨询会议,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影响力。邀请国家和省市民委领导和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米易,结合实际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咨询论证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理论保障。四是审定各类创建工作指标,根据国家级测评指标体系调整布局和深格打造创建全国示范县示范单位,重点打造一批质量和层次都比较高的示范点,丰富示范点内涵,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增强知晓率、影响力、带动力。积极申报米易县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增加全县示范点覆盖率。认真落实全省示范县2个(40万元)示范奖励项目。五是按照“文化+旅游”发展思路,举办一批民族文化活动,推进民族地区三产新突破。大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挖掘、宣传和传承工作,创作一批民族文化作品,至少创作并推介3—4首少数民族歌舞节目,建好2支以上民族文化展示展演队伍,在重大节庆赛会期间开展少数民族歌舞展演,展示我县民族团结成果和丰富的民族文化;精心制作火把节活动方案,高规格举办火把节晚会、少数民族选美比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展、少数民族体育比赛等民族文化活动。六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完善县、乡、村、组、户5级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人才台账,充分掌握少数民族优秀干部情况;出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措施,形成一整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积极与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协调配合,分批次组织县级机关、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赴高校系统培训学习民族知识和工作技能;继续组织好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到县级机关上挂锻炼工作。

  二、以“六个一”抓实宗教中国化方向实践,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依法规范管理

  一是继续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包括非法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所有场所全面关闭,一切宗教活动和聚会全面停止,所有场所除采购人员外,严禁人员进出,购买必要生活物资必须固定专人,确保2万信教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市督查、通报的宗教工作及宗教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问题整改。每月月初制定单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人、时间节点,月底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整改乱建小庙治理、部分乡镇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全面拆除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积极运用2019年度宗教巡察工作成果,定期和随机开展宗教工作督查,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三是完成伊斯兰教协会第三届换届工作。拟定工作方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长、副理事长。调整充实伊斯兰教协会班子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县伊斯兰教协会在新的解经工作和对宗教活动场所教务指导中的作用,提高伊斯兰教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宗教团体主动,不断提升宗教团体和清真寺自养能力。四是完成田坝清真寺二期、大水沟清真寺维修改造工程。督促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确保维修改造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推进道教道观建设各项筹备工作。五是着力开展“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化方向”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围绕三项创建工作,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宗教界人士教育培养教育,提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召开现场会,互观互检现场观摩,开展安全知识技能、民主管理培训。落实工作经费,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励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创建,争当先进,通过检查验收。每月汇总推进情况,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重点督导抓实灵佛寺民主规范管理、善牧堂及老教堂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场所管理组织履职情况、作用发挥的督导检查、考核管理,发挥考核激励、提醒约谈、过错诫勉、解除教职等手段作用。指导天主教界开展好《自立革新宣言》发表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强化独立自主办教。六是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对全县11个乡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99个村(社区)负责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员全覆盖开展培训,学习贯彻《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要点》和《全省宗教工作应知应会手册》,推动各级宗教工作干部敢管宗教、愿管宗教、会管宗教,努力做到“四了解”“三提高”(了解宗教政策、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工作职责、了解宗教知识,提高工作主动性、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高处理宗教问题水平)。组织各教派解读教规教义教风、人才队伍建设等机理知识。深入推进宗教工作“六个纳入”,加大对县乡村组宗教工作专题督查督导力度,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社会力量“四位一体”宗教治理长效机制。组织乡、村、组联络员,到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相关工作、解决问题不少于3次。积极推进宗教工作融入大数据中心,实现大宗教工作格局。建立各宗教活动场所问题清单和诉求清单,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逐一化解。

  三、以“六个一”抓实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管理,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民族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按照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要求,规范民族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下达、公示、实施、验收和移交管护等程序,确保项目全程公开,强化民族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二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培训考察。组织项目乡镇分管两资的领导、工作人员和项目所在村两委人员,邀请市两资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结合绩效评价要求,举办2期全县两项资金管理培训班,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求进行系统性培训,切实加强内业资料管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县区考察学习,切实提升米易县两项资金管理能力。三是完善好民族资金项目库。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动态更新民族地区民族资金项目库,使项目库及时更新完善。在前期完成省级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完成省市级民族资金项目申报。认真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完成县级民族资金项目方案并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及时安排资金和启动项目;积极与财政、两办协调,开展研判调研,制定县级民族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四是扎实开展好民族资金项目日常检查。按照《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民族资金管理要求,加强民族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并报县两资办备案,在责任单位自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梳理近来年实施的省市县三级项目,核查项目实施、验收、质量、档案和资金拨付、报账等工作环节,力争2年基本完成每个项目资金的管理,且绩效评价为优秀。按规定科学管理民族资金项目,有序推动民族宗教各项事务管理工作。五是组织好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好2019年以来的省、市、县民族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查漏补缺,随时做好省市核查工作准备。六是认真选题,积极思考,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结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明确民族地区发展优势和不足,研究民族资金在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建议。拟定新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