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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www.16system.cn 202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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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入夏以来,天气逐渐转热,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易发期。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减少和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以更强的责任心、更实的举措,统筹做好防溺水各项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XX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委员XX、XX担任,成员单位由镇宣统办、文明办、公安派出所、教育办、民政办、建设分局、农水办、经发办、文化站、卫健办、安监站、市容办、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以及各村居委会组成。

  XX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协调解决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开展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由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负责人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团委,负责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职责主要如下:

  1.镇宣统办: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刊登播放防溺水公益宣传资料,传播普及防溺水知识,引导全镇青少年儿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2.镇公安派出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3.镇教育办:加强对学校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研究,督促教育系统及时部署防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4.镇民政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5.镇建设分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镇管公园、工业区水域管理,建立安全巡查制度。面向相关企业务工人员,就暑期来镇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的监管,对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协助配海事(港航)部门做好内河通航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督促指导相关村居做好渡运安全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6.镇农水办:落实水域管理责任,组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全镇范围内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

  7.镇经发办、文化站:指导游泳场馆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其将安全防范、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联合相关单位加强游泳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对不具备相应条件从事游泳经营活动的场所依法进行依法处罚、勒令停业、督促整改,切实保障参加游泳活动的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

  8.镇卫健办: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帮助青少年儿童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自救救护知识。

  9.镇安监站: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适时组织预防溺水检查。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0.镇文明办、工会、镇妇联、镇关工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活动,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课余文化生活。重点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同所在家庭的联系,提醒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11.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牵头召开防溺水工作会议,收集整理防溺水工作材料并牵头组织督查。

  12.各村(居):制定本村居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对存在隐患的水塘、渡口、内河等危险水域,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排查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宣传教育,落实监护人职责,全面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部署及检查等。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相关部门要对河道、塘堰坝、水闸、渠道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以村居为单位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对河道、渠道等水域工程,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安全责任制;河道、塘堰坝、水闸、渠道等水利工程,要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由管理单位或管理人负责日常管理。各村(居)要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防护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组织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

  各村(居)统筹安排,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在完成本辖区重点水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全水域工程的全面排查和治理工作。各村(居)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要带队对管辖区域内河道、塘堰坝、水闸、渠道、在建水利工地等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的全覆盖,不漏一处安全隐患,对于检査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整改。

  (三)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

  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河道等事故多发地段和时段逐级落实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巡查防控责任,加大可能发生人员溺水事故的隐患和危险区域的巡查排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巡查人员发现青少年儿童在河道管理范围、工程区域及在建水利工程内游泳、戏水要及时进行制止,全力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学校周边、村庄附近、学生放学路上、未成年人喜欢玩耍水域、易下水位置等易发生溺亡事故的重点水域和工程管理区域加强安全巡查,有效排除潜在的各类危险因素和隐患。

  (四)扎实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要利用新媒体、宣讲、短信、板报等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要到河道、塘堰坝、水闸、渠道等处游泳或从事涉水危险活动,普及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互救与自我防护能力,切实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成员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方案,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二)聚焦重点,狠抓落实。

  镇教育办和各村居要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及时排查整治学校及周边的水域安全隐患,加强对学校防溺水工作的督导,确保学校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各成员部门要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防溺水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相互配合,织密、织牢安全网。

  (四)严明纪律,追究责任。

  各成员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对因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造成发生较大或影响较恶劣溺水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一、成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实加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我街道成立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和协调防溺水专项防治工作。

  二、学校要强化监管责任,把防溺水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家长

  1、学校要集中开展防溺水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教师要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做到有教育计划、有记录。

  2、暑期即将来临,学校要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将防溺水宣传教育覆盖到每个学生及家长,增强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3、暑期学校教师要进行一次大走访活动,并做好详细记录。

  班主任至少一个星期要发一条防溺水短信,进行监督。

  三、办事处及各村委会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1、街道办事处及各村委会要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实行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组织排查校园周边及村池塘、水库、水坑等危险区域的安全隐患,村委会要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落实看管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2、要根据“属地管理”、“谁受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就近的村委会安排巡防人员在重点时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加强巡视;

  3、要对辖区水域统一编号,落实承包人责任,确保辖区内无防溺水监管盲点;

  4、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监护人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中青少年儿童家长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5、进一步完善物资储备,办事处采购多种应急物资,如:救生圈、救生衣等现已全部发放到各村。有效满足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确保突发事件发生24小时之内用得上、不误事,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防溺水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要把该项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在抓安全工作上,要往最细的方面考虑,把防溺水、校园安全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气温逐步升高,暑期将临,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按照省、市、区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扎实开展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治理工作,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以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主题和时间

  主题: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时间:20__年__月—__月。

  三、明确职责、建立联防联动工作机制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新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由镇长刘勇任组长,党委委员赵清标和副镇长杨一贤任副组长,成员由中心校、水利站、派出所,文化站、交管站、安监中队、国土所、民政办、司法所、经济发展办、卫生院和宣传办、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负责人参加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动态,研究具体措施,形成联防联动机制。

  (一)镇中心校负责将防溺水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到每一所学校,落实到每一位校长,覆盖到每一名学生,辐射到每一个家长。做到有工作布置,有文件要求。学校每年四月至十月采取国旗下讲话、主题团队活动、防溺水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集中开展防溺水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加学生的防溺水知识和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家长会、校园网站、QQ群、印发《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加强家庭教育和校外监护,教育学生在强降雨期间和汛期主动远离河流、沟渠、堰塘、桥梁,规避危险。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家长反馈承诺,增强工作实效。

  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的防溺水警示教育,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安排好教师或聘请有关人员护送;二是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住校生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住校生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四要提醒家长,节假日是学生溺水事故的易发高发期,要加强对孩子节假日期间的防溺水教育,充分发挥监护人的监护管理作用,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安全。

  各校要配合村(居)委会共同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发挥监护作用,承担教育管理职责。

  (二)水利站负责排查危险水域,加强内河、沟塘及取土坑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劝告青少年儿童不要擅自下水,

  (三)文化站及宣传办负责有关青少年儿童安全的宣传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

  (四)市容执法中队负责督促企业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塘的管理,督促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五)国土所负责督促取土的单位加强其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对遗留下来的水池、水塘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六)卫生院负责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七)派出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八)交管站负责加强对道路、桥梁及建筑工地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牌。高度关注水上交通安全,做好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及隐患排除工作。

  (九)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其基层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暑期),增强青少年儿童的防溺水意识,特别是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意识。对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有困难的家庭,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帮助。

  (十)村(居)委会要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

  1.在暑期来临之前,要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组织排查辖区河流、池塘、取土坑等危险区域的安全隐患,设立警示标志,完善防护设施,落实巡查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2.根据“属地管理”、“谁受益、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立安全巡视员和看护员,在重点时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加强巡视,看护员每天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进行看护。

  3.加强对留守儿童监护人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中青少年儿童家长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4.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应急分队,遇到溺水险情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抢险救援。同时在重点时段、显著位置设置防溺水宣传栏,对广大家长和青少年儿童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

  四、加强隐患排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遵循溺水防控规律,关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落实责任包保,全面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和水域权属主体要加强沟塘、取土坑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设立警示标志,对尚未设立或已不醒目的,要立即完善。并切实加强水域管理、看护和日常巡查。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安全警示机制。在我镇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

  二是建立安全家访机制。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在每学期和每年暑假期间开展安全家访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家长。

  三是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与学校在节假日前进行一次沟通,就放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对接。要突出抓好离校后及暑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

  六、工作要求

  1.落实监护责任。青少年儿童监护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各有关部门会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将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告知到每一位未成年人监护人,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对我镇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帮助。

  2.强化工作举措。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少年儿童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预防溺水、保障青少年儿童安全的强大合力。

  3.加强检查督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把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工作任务抓紧抓好。镇将成立检查督查组对村(居)、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确保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确保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情况,不得有情不报、重情轻报、急情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