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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入编教师个人工作情况自述_新入编教师个人工作情况自述

www.16system.cn 2021-08-05

作为 新入编的教师来到学校开始教学,在工作肯定存在许多问题,为方便新手教师更快更好的成长,成为一名合格人民教师,需要新入编教师进行个人工作情况的自述,帮助他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解决问题。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新入编教师个人工作情况自述”,供您参考。

一、依 法 执 教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自觉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思想,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具有依法执教的意识。

二、爱 岗 敬 业

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按《中小学师德考核评估办法》来要求自己。教书育人,尽职尽责,主动承担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坚持做到了出全勤。

三、热 爱 学 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和指导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个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细心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发现问题及时疏导。

四、严 谨 治 学

具有终身学习的自觉性,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各类教学技能大赛。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掌握和运用必要的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020年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自查活动的总结

××市开展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自查活动的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文件的通知》(×劳社〔200×〕××号)、《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自查活动文件的通知》(×劳社函[200×]××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临沧实际,从200×年×月×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自检查活动,通过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维护了未成年人和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将此次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检查,从200×年×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通过历时19天的认真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83户,涉及劳动者6083人。检查过程中发现使用童工2人,都已作了处理。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宣传了《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打击了违法使用童工行为,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保护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为我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主要办法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我市收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集各相关部门和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统一思想,共同研究,安排布置此项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落实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的认识,对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建立了由劳动和保障局为主,八部门的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的统一协调机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会议制度等,共同分析研究和解决在禁止使用童工检查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协作,狠抓落实。文件下发以后,全市八县(区)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及时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检查工作班子,制定检查方案,抽调了八部门的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圆满地完成了此次检查工作,并按时报送了检查工作总结材料。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一是采取检查文件的方法,对我市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妇女权益的保护工作,先后制定了妇女儿童发展“九五”、“十五”规划,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定了有效的办法来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特别是在全区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在逐渐加大,有计划地在贫困山区开展“普九”工作,为了全区少年、儿童的成长,各级各部门下了很大的功夫,作了很多努力。二是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强化劳动用工管理,严把入口关,加大对用人单位私招乱雇的查处力度,规范了劳动用工秩序。三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工商、教育、卫生、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结合自己的职能,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开展了检查,八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召集相关会议,了解开展禁止使用童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形成了部门相互协作、协调机制。四是市县(区)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单位和部分乡镇进行了抽查,实行自检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包括检查用人单位建立招用人员登记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录用登记材料以及职业中介机构遵守禁止介绍不满16岁未成年人就业规定等的情况。采取企业自查、实地抽查、进行座谈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尤其是深入个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进行宣传、检查,增强了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了解,使其做到依法用工,守法经营。在检查中,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务求实效。 三、存在问题 (一)由于我市地处边疆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贫困山区未能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导致少数学龄少年儿童辍学,出现学龄儿童回农村务农情况。 (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用工管理比较规范,没有发现使用童工现象。但是部分个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用工随意性大,管理不规范,用工不到劳动部门办理手续,存在私招乱雇现象。加之这些行业用工流动性大,期限较短,管理起来比较困难。 (三)少数少年儿童的父母、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家庭困难,加之近年来就业压力大,毕业后很难找到工作,所以出现轻学现象,忽略了少年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四、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要着重加强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制氛围。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把好入口关。同时,要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力度,严历打击用人单位的私招乱雇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和办理工商年检时应将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纳入审核内容,如发现用工不规范或存在违法使用童工行为则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和年检合格证。 (四)公安部门要结合行业的特点,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管理,掌握辖区内暂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的就业情况,对违法使用童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五)努力增加教育投入,推进九年义务教育进程,实施依法治教,积极创造办学条件,使更多的学龄儿童接受教育,保护其合法权益,使其健康成长。 (六)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将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查处工作的力度。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