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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www.16system.cn 2021-04-26

篇一: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2、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3、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4、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和对本级人民政府评议等项工作。

5、办理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向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做好召开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8、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人大主席与被监督部门联系制度

1、人大主席应与被监督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2、要经常深入被监督部门了解情况,开展调研、对其实施有效监督。

3、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被监督部门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汇报。

4、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被监督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

人大主席走访代表制度

1、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了解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2、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由人大主席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每半年对各代表活动小组的代表进行走访、了解代表在执行职务、闭会期间的活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更好的发挥其代表作用。

3、召开座谈会,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发挥作用。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1、每位人大代表都要经常的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

2、要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努力为人民服务。

3、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选民座谈会征求选民意见,由代表向选民汇报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情况,为选民办实事情况,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及处理建议及意见情况。

4、代表应与本选区选民保持经常的密切的联系,倾听他们的呼声、帮助解决其实际问题及困难。

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制度

1、进一步完善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对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的方式健全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进而激发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代表应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汇报自己执行代表职务等方面的情况,主动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3、代表每年应向原选区选民做一次工作述职,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听取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主动接受监督。

篇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一、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二、召集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三、组织代表检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督促其落实。四、联系本级和本行政区域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五、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建代表小组,制订计划,开展活动,总结交流经验。六、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来信来访,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七、组织实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八、依法办理代表辞职、罢免和补选等有关事项。九、协同有关方面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十、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其他日常事务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篇三: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一、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

三、组织代表检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督促其落实。

四、联系本级和本行政区域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

五、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组建代表小组,制订计划,开展活动,总结交流经验。

六、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来信来访,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组织实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八、依法办理代表辞职、罢免和补选等有关事项。

九、组织代表搞好学习培训,协同有关方面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十、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其他日常事务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人大主席与被监督单位联系制度

一、人大主席应与被监督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二、要经常深入被监督单位了解情况,开展调研,对其实施有效监督。

三、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被监督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汇报。

四、每半年召开一次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的落实情况及对存在问题进行督查。

人大主席走访、接访代表及选民制度

一、人大主席要经常走访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了解代表和选民对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二、人大主席组织人大主席团成员,每年对辖区内的乡(镇)人大代表走访一次,了解代表在执行职务、闭会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更好的发挥其代表作用。

三、人大主席要热情接待人大代表和选民的来访,认真办理代表和选民的来信,根据反映的问题作出恰当的处理。

四、每月十五日为代表、选民来访接待日,由人大主席专门接待,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待的,必须预先通知,另行安排时间。

五、对人大代表和选民的来信来访进行归类登记,由人大主席亲自批阅,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做好交办、转办、反馈工作。

六、对人大代表和选民反映的属于本乡(镇)人大自身方面的问题,乡(镇)人大主席要负责办理落实,并答复当事人。

七、人大主席对来访者要求保密的事项给予保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来访信访事项,应当向当事人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乡镇人大联系代表制度

一、乡(镇)人大主席团每个成员必须固定联系本乡(镇)人大代表五名以上,经常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人大主席要在广泛联系本乡(镇)人大代表和驻本乡(镇)市、县人大代表的基础上,固定联系本乡(镇)人大代表五名以上。

二、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以自己所包村为代表联系点,认真落实人大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系”制度,广泛联系代表,及时倾听代表意见建议。

三、乡(镇)人大联系代表活动,可以定期在“人大代表之家”进行,也可以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组织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乡(镇)人大开展视察、调研、检查或走访代表时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统一整理,提交乡(镇)人大会议研究决定后,交有关单位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代表。

五、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每季度至少一次,并要有记载,年终纳入履职及工作考核。

乡镇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向人大代表通报制度

一、乡(镇)人大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向人大代表通报本辖区内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通报一次,根据需要可增加通报次数,适时通报。

二、通报的主要内容: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执行情况;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一个时期内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处理情况;其他需要向人大代表通报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

三、通报可以采取召开通报会向人大代表书面报告或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开展活动时口头通报,也可以采取印发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通报。乡(镇)人大主席要组织代表对通报情况进行座谈讨论,听取代表对乡(镇)政府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参加通报会的人大代表,会后要及时向所在选区选民和群众宣传通报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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